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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纳税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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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名称:新奥集团纳税管理规定 制度编号:XAJT/ZD0404E-2010 新奥集团纳税管理规定

1总则 1.1目的

为加强纳税管理,防范纳税风险,正确履行企业纳税义务和社会责任,树立并维护企业良好的公众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1.2释义 1.2.1纳税管理

指企业依法进行税务登记、账簿票据管理、纳税申报、纳税信息管理、接受税务检查、开展纳税评估、实施纳税筹划、防范税务风险、进行税务行政复议等涉税管理活动的总称。 1.2.2纳税筹划

指纳税人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的涉税事项进行事先筹划,充分利用税收的鼓励和优惠,以控制、降低纳税成本,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和涉税零风险,促进企业的发展。 1.2.3税务评估

指企业依据国家有关、法规,运用相应的技术和方法,对在一定时期内履行纳税义务和扣缴义务的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从而明确风险、提出改进方案的管理活动。 1.2.4涉税风险

指企业的涉税行为因未能正确有效遵守税收法规而导致企业未来利益的可能损失。 1.3管理原则

(1) 诚信纳税。企业必须依据国家的相关税收法律法规要求,按时、

足额缴纳和代扣代缴各种税款,支持、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不得发生偷税、骗税、抗税等违法行为,亦不得超出法律法规规定预缴或多缴税款。

(2) 税务筹划在先。企业必须全面理解国家税收,主动分析纳

税环境,进行纳税筹划,降低企业纳税成本,实现企业整体利益最大化。

(3) 风险防范。宣传与强化税务风险意识,积极参与业务活动,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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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名称:新奥集团纳税管理规定 制度编号:XAJT/ZD0404E-2010 动进行纳税风险的分析与管理,实行对纳税行为全过程监控,实现涉税零风险,保障企业安全运营。 1.4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新奥集团所有单位。

2组织与职责

2.1各级经营单位财务部门为纳税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 (1) 健全本单位纳税管理组织; (2) 组织、参与制订企业纳税规范;

(3) 组织制订并落实企业税务工作计划、纳税筹划方案,评估涉税

风险;

(4) 建立与维护税企关系、落实税收、审核纳税资料、接待税

务检查(稽查)。

2.2新奥集团财务部门根据自身定位,主要负责:

(1) 建立健全新奥集团纳税管理体系,完善管理制度流程及人员培

养,建立和维护高层税务资源。

(2) 研究税收及相关,为企业经营决策提供支持,并为企业提

供税收咨询、纳税指导;

(3) 组织制订与实施新奥集团纳税规划、审核企业纳税规范及重大

纳税筹划项目方案;

(4) 组织纳税评估,提供重大投资项目及重大合同的税务咨询和审

核。

2.3各单位财务负责人为本单位纳税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并指定专人负责纳税管理具体事务。

3 税务筹划

3.1新奥集团、各产业集团财务部门负责纳税筹划的组织管理和资源协调,成员企业财务部门负责本企业纳税筹划项目的具体实施。 3.2纳税筹划内容 3.2.1整体筹划

依据国家税收法规、产业发展及等优惠,在符合公司整体治理规划的前提下,对新奥集团多单位或多种业务在投资模式、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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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名称:新奥集团纳税管理规定 制度编号:XAJT/ZD0404E-2010 权结构、业务模式等方面,统一进行规划,提出整合建议,尽可能多的享受国家税收、产业发展优惠,达到促进企业发展、降低成本、规避风险的目的。 3.2.2单一筹划

依据国家税收法规规定的优惠条件及业务规范,在企业设立时或因变化等对已有公司的投资模式、股权结构、业务模式提出规划建议,满足国家优惠的相关要求,降低成本和规避风险。 3.3税务计划

3.3.1每年年末,新奥集团财务部门结合新奥集团三一规划、年度计划预算及国家税改趋势,组织各产业集团财务部门制订下年度纳税工作计划,与业务、法务部门等相关部门讨论确定后,明确和原则。 3.3.2新奥集团、各产业集团财务部门加强与战略、风险、法务等部门的沟通,对于计划外投资、业务变动、国家法规变化等及时提出纳税建议和制订纳税筹划方案。 3.3.3纳税筹划项目管理

纳税筹划项目必须指定项目负责人,负责人对整个项目负责,并确定每项工作的具体责任者。 3.4纳税筹划方案

3.4.1各级财务部门根据纳税筹划计划及具体业务情况制订筹划方案,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可行性论证后报送审批。

3.4.2成员企业制订的所有纳税筹划方案须填具《新奥集团纳税筹划方案审批表》(附件1),经产业集团审批后实施。产业集团制订的纳税筹划方案以及成员企业纳税筹划方案涉税金额超过100万元的项目须报新奥集团财务部门审批。

3.4.3业务计划变动进行的纳税筹划,由业务变动所在单位财务部门提出方案,填具《新奥集团纳税筹划方案审批表》,审批后实施。对于变化进行的纳税筹划,地方性变化筹划由所在地企业制订方案,填具《新奥集团纳税筹划方案审批表》审批后实施,对于国家性变化进行的纳税筹划由新奥集团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3.4.4各投资项目均必须有纳税筹划分析方案,由投资主体所在财务部门(或项目组)负责制订,对投资主体、投资模式、业务模式、应用进行分析和合规性审核,并制订纳税筹划分析方案,与项目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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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名称:新奥集团纳税管理规定 制度编号:XAJT/ZD0404E-2010 告一同上报审批。

3.4.5纳税筹划方案获得审批后,财务部门需制订详细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新奥集团、各产业集团财务部门为筹划实施的组织、协调者,成员企业负责筹划方案的具体实施。

4 企业日常涉税事项管理 4.1税务登记

4.1.1企业财务部门按照税法规定的期限,办理企业开业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注销税务登记及税务登记审验事宜,其他部门给予配合和支持。

4.1.2企业办理开业、工商变更时,办理工商事务的部门须在取得新营业执照7日内将相关资料转交财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

4.1.3企业取得的国税、地税部门颁发的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由本企业财务部门保管,并按照税法规定范围使用税务登记证。 4.2纳税申报

4.2.1企业必须依据税法规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会计报表等纳税资料。如为扣缴义务人,须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如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须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 4.2.2企业必须按照税法规定的纳税期限,足额缴纳税款,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缴纳的,须报经税务机关批准。 4.3涉税管理

4.3.1各单位财务部门须指定专人负责的领购、印制、保管、使用、缴销等管理工作。

4.3.2各单位须严格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保管和使用、开具、接收,严禁非法印制、转借、代开、虚开及伪造。 4.3.3管理的其它事项,按照《新奥集团财务票据管理办法》执行。

4.4税务信息管理 4.4.1企业纳税信息管理

4.4.1.1企业纳税信息通过企业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资料及纳税评估资料的方式整理。各产业集团财务部门按月整理所属企业纳税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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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名称:新奥集团纳税管理规定 制度编号:XAJT/ZD0404E-2010 新奥集团财务部门按月整理新奥集团所有企业纳税信息。

4.4.1.2 各产业集团财务部门按月编制月度纳税报告,并报送新奥集团财务部门备案。新奥集团财务部门每季度出具新奥集团纳税状况分析报告。

4.4.1.3企业纳税信息属于企业商业秘密,未经本企业财务负责人批准,不得向他人提供和披露。 4.4.2税务法规信息收集与研究

4.4.2.1新奥集团财务部门组织各产业集团财务部门或委托专业机构,随时跟踪国家税改信息,整理、分析国家颁布的法规,研究国际税收环境和,依据其对相关产业发展的影响提出应对策略、建议或方案,为新奥集团投资及纳税安排提供决策支持。

4.4.2.2成员企业须及时整理地方税收法规、的信息,并随时报送新奥集团、产业集团财务部门。 4.4.3税务关系资源信息管理

4.4.3.1新奥集团财务部门按照分级建设、分级维护、协同共享的原则,组织、协调各级财务部门,建设、维护和共享税务关系资源。 4.4.3.2新奥集团财务部门建立统一的税务关系资源信息库,合理调配税务资源。新奥集团财务部门统一聘请税务咨询顾问和税务代理人,统一选择外部税务信息服务网。各产业集团、企业、部门需要聘请税务咨询顾问和税务代理人或加入外部税务信息网的,须提出申请,报新奥集团财务部门审批。 4.5税务自查

各企业除参加新奥集团统一组织的纳税评估外,每年至少要进行两次以上纳税自查。企业纳税自查的主要内容包括:纳税基础管理情况、执行情况、业务处理合规情况等,企业在自查后需编写自查报告随同当月财务报告一同报送产业集团财务部门及新奥集团财务部门。企业须整改自查发现的问题,产业集团和集团总部财务部门须督促企业整改。

5 纳税风险管理 5.1 企业纳税风险类型

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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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名称:新奥集团纳税管理规定 制度编号:XAJT/ZD0404E-2010 (1) 业务风险:指企业各种业务行为和业务模式因本身特点可能影

响纳税准确性而导致未来交易收益损失的不确定因素; (2) 风险:指企业的经营行为未能有效适用税收而导致未

来利益损失的不确定因素。

5.2各级财务部门要主动参与企业各项交易的全过程,结合现行法规分析业务模式的合规性并提出风险管理建议,对日常业务核算做好合规性审查。

5.3各级财务部门要密切关注国家法规的变动,并结合企业业务做好各项新法规的对比分析,及时根据法规的变化制订筹划方案,调整业务核算模式。

5.4企业须积极按照税务机关制定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进行纳税信用等级评价,取得“A级”纳税信用等级证书。 5.5新奥集团内部审计、检查或自查发现的纳税问题,企业必须根据相关部门反馈的意见,分析是系统性问题还是偶发性问题,制订针对性的整改方案,组织或积极配合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反馈相关部门和上级财务部门。 5.6 税务检查/稽查

5.6.1企业必须做好税务机关的税务检查/稽查事项的事前准备、事中接待和论证、事后总结等工作。

5.6.2企业接受税务部门日常检查和税务稽查时,须及时向产业集团财务部门汇报有关情况。遇到应急事项,须参照新奥集团相关应急预案处置,并随时与上级财务部门保持有效沟通。

5.6.3根据集团授权管理体系,检查(稽查)涉税金额在100万元以下时,须及时向产业集团财务部门汇报;涉税金额在100万元以上时,须及时填报《新奥集团涉税事项申报审批表》(附件2),逐级上报至新奥集团财务部门备案。

5.6.4企业在纳税申报和税务检查(稽查)中发生滞纳金和罚款的,须填写《新奥集团涉税事项申报审批表》,并随时上报上级财务部门备案。超过1万元的须逐级上报新奥集团财务部门备案。

6 纳税评估

6.1 纳税评估分为整体纳税评估和专项纳税评估,采用问卷调查和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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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名称:新奥集团纳税管理规定 制度编号:XAJT/ZD0404E-2010 场检查等方式进行:

(1) 整体纳税评估是指新奥集团或各产业集团财务部门组织新奥集

团内所有企业或所属企业参加、涉及所有税种的纳税评估; (2) 专项评估是指对重大投资项目、纳税筹划项目、专项影响、

特定税种的评估以及对其他特定事项所开展的针对涉税内容的评估。

6.3 纳税评估工作组织

6.3.1 新奥集团财务部门每年统一组织一次整体纳税评估,系统分析企业可能存在的纳税风险,形成纳税评估报告。针对存在的问题制订整改措施,对先进的纳税管理经验要给与推广。为保证评估效果,对整体纳税评估存在的难点,须聘请具有提供解决方案能力的中介机构参与评估。对于评估发现问题的整改措施,财务部门联合审计等部门要进行监督落实。

6.3.2专项纳税评估由各级财务部门组织。各单位根据自身需要,邀请当地税务机关进行专项税务评估时,须在实施评估前,报请上级财务部门审批。评估后要形成评估报告,分析评估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等,上级财务部门负责审核、监督实施。

6. 3.3纳税筹划项目的实施单位必须在项目实施后不长于一年的一个运作周期内,对筹划项目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提出分析报告,制订并落实改进方案,并报上一级财务部门备案。

6.3.4对于重大的投资、融资、资产收购与重组项目,项目责任单位须对投资项目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纳税评估,分析税收应用情况、纳税风险以及后续影响等,并形成评估报告。 7 奖惩

7.1对为企业节约纳税成本、防范纳税风险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如下奖励:

(1) 企业根据应享受的,通过团队合作,取得退税、抵税、免

税、财政返还的,给予团队奖励;

(2) 企业通过纳税筹划,争取到优惠,取得退税、抵税、免税、

财政返还的,给其工作团队奖励:节税500万元以下的给予0.5-1%奖励,对节税500-1000万元的给予0.4-0.8%奖励,对节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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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名称:新奥集团纳税管理规定 制度编号:XAJT/ZD0404E-2010 1000万元以上的由新奥集团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奖励金额; (3) 个人提供具体建议、业务安排、组织协调等,使企业节约纳税

成本或规避风险的,新奥集团根据具体情况给予奖励。 7.2对因以下原因给企业造成损失或风险的,将视具体情节给予处罚: (1) 对因工作原因使企业未享受本应享受的优惠的,除责成企

业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使企业享受优惠外,依据给企业造成的损失情况追究企业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管理责任并给予不低于5000元或损失额20%的经济处罚; (2) 因工作失误发生税收滞纳金和罚款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并

由上级财务部门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理。如事件涉及前任纳税管理责任人员的,实行责任追究;

(3) 因工作失误造成多缴税款的,纳税管理责任人员须在下一个申

报期内将多缴税款追回;因此给企业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纳税管理相关责任人承担;

(4) 未按本制度规定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和资料的,视情节轻重给予

纳税管理员口头警告或警告、扣发浮动工资的处罚; (5) 对于已提示的纳税风险未采取应对措施,且实际导致损失的,

加重处罚。 8 附则

8.1本规定由新奥集团财务管理部负责解释、修订。 8.2 本规定自2010年3月25日起实施。 8.3主要相关制度

(1) 《新奥集团财务管理制度》 (2) 《新奥集团工商事务管理规定》 (3) 《新奥集团风险管理制度》 (4) 《新奥集团公共关系管理制度》 9 附件

(1) 《新奥集团纳税筹划方案审批表》 (2) 《新奥集团涉税事项申报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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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名称:新奥集团纳税管理规定 制度编号:XAJT/ZD0404E-2010 附件1:

新奥集团纳税筹划方案审批表

单位名称: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筹划方案名称 筹划方案简要描述:

筹划依据:

申报

单位

意见

财务负责人:

产业集

纳税管理专员:

新奥集

税务总监:

财务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预计实施成本

团意见

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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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名称:新奥集团纳税管理规定 制度编号:XAJT/ZD0404E-2010 附件2:

新奥集团涉税事项申报审批表

申报单位名称: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检查税务机关名称 预计涉税金额 事项简要描述:

税务机关处理意见及依据:

申报

单位

意见

财务负责人:

产业集

纳税管理专员:

新奥集

税务总监:

财务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检查文件编号 预计罚款、滞纳金金额

团意见

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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