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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防范医疗事故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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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东南医院防范医疗事故预案

1、根据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制定本预案。

2、防范医疗事故的原则:

医院及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操作常规,格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工作依据和“指南”: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必须律行的法律义务: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是判断是否医疗事故的最基本的判断标准。

3、医疗事故防范体系组织:

3.1二级监督管理

负责人:院长

基本要求:每季度定期检查分析

3.2一级监督管理

责任人:职能部门管理(医务科、护理部、医疗服务质量控制与安全专家组)

基本要求:定期不定期检查,每月检查分析

3.3二级防范管理

责任人:科主任、护士长

基本要求:日常防范,每周检查

3.4一级防范管理

负责人:班组负责人

基本要求:日常防范,严格把关

3.5自我防范管理

基本要求:岗位职责、制度、责任、技术水平

4、医疗事故防范体系各层次、各部门职责:

4.1医务人员和医院其他工作人员职责

4.2三级医师制和其他班组负责人职责

4.3科室负责人职责

4.4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职责

4.5各管理委员会职责

4.6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人员的主要职责:

(1)、制定工作制度

(2)、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措施

(3)、建立监控指标及评价方法

(4)、监控工作的经常实施:重点抓环节质量,注意工作流程过程中的质量监督

(5)情况通报:问题、建议、处理意见

(6)、接待患者来访或投诉并予正确处理:要注意听、调查、反馈、解释,避免引发新的医患冲突

(7)、提供咨询服务

(8)、受理复印和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审批。

5、医疗事故防范预案的实施:

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是医疗服务各项工作的立足点和出发点,也是医院提高

今竟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障。

为保障医疗安全,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

医务人员是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主体,关键在人人自觉按章办事,落实到位。

5.1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职业道德教育

办公室:普法培修、职业道德教育、工作制度、工作职责培训教育

医务科、护理部:医疗卫生管理法规、法律、规章培训

护理部:诊疗护理规范和常规的培训,

预防保健科:相关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常规的培训

5.2建全医院管理体系

*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下设医院和科室质量安全监控小组)

*医院院内感染管理委员会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

*传染病管理领导小组

5.3加大医疗服务安全监控力度

防范与监管相结合,抓好制度落实是关键

(1) 切实落实岗位职责任制

(2) 工作

(3) 各职能部门要有计划、有目标、有重点地抓好培修—检查—监控—奖罚连贯性各管理委员会定期检查分析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情况,并及时通报全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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