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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保密制度

来源:化拓教育网
保密制度

保密制度是为保守公司秘密,发挥秘密的积极作用,避免因泄密而给公司造成损失而制定的制度。 一、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一)保密范围:

1、公司重大投资、融资决策;

2、公司已经决定、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管理战略和策略等经营决策; 3、公司市场分布、覆盖率及客户构成,公司价格政策及市场开发计划,年销售量及销售额等销售公司秘密;

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及公司资金、资产状况等财务秘密;

5、公司所掌握的合同、协议、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6、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商业信息;

7、公司内部员工尚未公开的职务、工资升降、人事档案及收入状况等相关资料; 8、经公司明确规定应当保密的其它事项。 (二)密级规定

公司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 第1—2款所列秘密事项内容为“绝密”; 第3—4款所列秘密事项内容为“机密”; 第5—8款所列秘密事项内容为“秘密”。 二、保密措施

(一)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包括音像或其它载体),应责成专人(公司

机要秘书或质量体系秘密管理负责人)统一管理,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期满自行解密,按普通文件、资料管理。 (二)动用公司秘密的审批程序

1、动用公司“绝密”级文件、资料,需经总经理审核同意,报请公司董事会

批准;

2、动用公司“机密”级文件、资料,需经相关部门副总审核同意,报请总经理批准;

3、动用公司“秘密”级文件、资料,视情况需经有关部门经理或部门副总审核同意,报请相关部门副总或总经理批准;

(三)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的“动用”包括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

摘抄、保存或销毁,必须按秘密级别的审批程序规定由具备资格的领导批准并责成专人(“动用”人)执行。采用电讯或微机处理(电话、传真、存盘、备份、电子邮件等)的,操作人员和秘密“动用”责任人承担同样保密责任。公司秘密载体必须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四)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按上述程序及规定执行 (五)凡涉及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有关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1、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场所;

2、限定参加会议或活动的人员范围,并告之注意保密事项; 3、明确属于秘密的文件、资料的发放、阅览及回收程序。 (六)员工保密规定

1、属于公司秘密的事项,不该问的秘密不问,不该看的秘密不看。凡涉及公司机密的工作人员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通话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它方式传递公司秘密;不准将秘密载体带到不该带的地方。

2、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可能泄露时,应采取补救措施,尽量缩小泄密范围,并及时报告有关主管领导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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