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重式桩基托梁钻孔灌注桩安全技术交底
项目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表(第三级交底)
工程项目 交底名称 汾州大道第一标段一项目经理部 衡重式桩基托梁钻孔灌注桩安全技术交底 交 底 人 交底内容: 一、一般要求 1、所有的工人必须按要求向项目部提供实名身份证进行登记、复印存档,做好劳务实名制。若有人员变动,劳务队负责人必须及时通知施工员做好新的登记。 2、参加施工的全体人员均要接受项目组织的安全教育和交底。 3、进入作业场地的所有人员必须正确佩带安全帽,脚穿防滑鞋,严禁穿拖鞋上工地,严禁穿拖鞋进行施工作业。 4、在施工中严禁疲劳作业,严禁酒后作业,不准带病作业。 二、施工机械 1、机械设备使用前应经过调试、检测,确认技术性能和安全装置状态良好后方准使用. 2、施工机械应指定司机负责保管,轮班作业应执行交接班制度。 3、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应符合下列要求: (1)操作人员应熟悉机械的性能和操作方法,并具有对机械发生事故时采取紧急措施的能力; (2)操作人员应按机械设备的规定使用,不得超出规定的使用范围或超负荷运转; (3)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禁疲劳作业,严禁机械带故障作业。 (4)混凝土灌注、吊车升降必须有专人指挥,不得各行其是,所有带电设备移动前须切断电源,严禁违章。 (5)钻机应放置平稳、坚实,如汽车式钻机,应打好支腿架起轮胎。 (6)起动后,应将操纵杆置空档位置,空转运行,经检查确认无误后再进行作业。 (7)钻机应安装钻深限位报警装置,当钻机发出下钻限位报警信号时,应停钻,将钻杆稍稍提升,待解 (8)钻孔时,如遇卡钻,应立即切断电源,在没查清原因之前,不得强行起动。 (9)作业时,发生机架摇晃、移动、偏斜等,应立即停钻,查明原因,处理后再行作业。 (10)作业中,设专人负责监护电缆。如遇停电,应将各控制器放置零位,切断电源,将钻头接触地面。 (11)孔径达到要求时,应停止扩削,使管内存土全部输送到地面即可停钻,成孔后,必须将孔口加盖保 三、施工用电 1、施工现场用电应采用三相五线制供电系统,且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Ω;供电线路始端、末端必须作重复接地;当线路较长时,线路中间应增设重 1 / 2
复接地,其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 2、施工用电应进行施工用电设计,并采用三级配电二级保护方式。 3、用电设备应实行一机一闸一漏(漏电保护器)一箱(配电箱);漏电保护装置应与设备相匹配。不得用一个开关直接控制二台及以上的用电设备。 4、电缆线应根据环境条件,采取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敷设; 5、固定式配电箱及开关箱的底面与地面垂直距离不得小于1.3m,移动式配电箱及开关的底面与地面垂直距离应大于0.6m。 6、配电箱应采取防晒、防尘措施,并配锁。 7、夜间浇筑砼时,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 接受交底人签字: 日期: 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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