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安全生产事故和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来源:化拓教育网
安全生产事故和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我镇实行安全生产事故和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整治事故隐患,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南乐县安全生产事故和隐患举报查处奖励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我镇实行安全生产事故和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一、举报内容

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均可进行举报:

1、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人员、环境、设施、设备存在不安全因素,可能导致事故发生,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

2、生产经营单位建设项目无安全设施或安全设施未按规定进行报批、审查、验收而开工建设和投入生产使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 3、生产经营单位建设或使用的建筑工程未经消防机构审核、验收擅自投入使用,公共娱乐场所、网吧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开业,造成重大火灾隐患的;

4、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或经营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安全疏散通道不畅通,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车通道,消防设施、灭火器材被遮挡等防碍使用、挪作他用或者超期使用,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容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重大损失的;

5、生产经营单位在车间或仓库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或使用临建简易房屋设置员工集体宿舍,安全措施不到位,容易造成人员伤亡的;

6、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及行业标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

7、生产经营单位的电工、焊工、制冷工、登高架设工、锅炉工、压力容器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 8、生产经营单位发生职工伤亡事故隐瞒不报的;

9、其他危及社会、企业生产安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并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情形。 二、举报形式

安全生产事故和隐患举报可以电话举报,也可以书面举报。举报人应当将举报的安全生产事故和隐患的地点、时间、性质、可能存在的危害及举报人的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叙述清楚。

受理单位将对举报人的情况保守秘密,对于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镇政府将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奖励办法

1、对查证属实的安全生产事故和隐患举报,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第一举报人给予100-3000元不同等级的物质奖励。

2、对举报人的奖励额度,由事故隐患勘查组根据安全生产隐患查处现场勘察记录、认定的隐患危害等级确定。

3、举报奖金原则上由举报人持有效证件领取,也可根据举报人的要求,以其他合法有效方式兑付奖金。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