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柞伯簋与大射礼
袁俊杰
(河南大学黄河文明与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河南 开封市 475001)
关键词:柞伯簋;铭文;西周早期;大射礼
摘 要:柞伯簋是考古发现的西周早期重要有铭青铜器,因铭文记录了西周早期柞伯参加周王举行的一次大射礼而受到学界的重视,但各家看法不一,意见分歧较大。本文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对一些关键字句作了新的考释,并对铭文所反映的大射礼及其相关问题进行了探讨,同时对目前条件下可能存有多种解说者,也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一并论证,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Keywords:ZuoBo.sGui-vesse;l
inscription;
earlyWesternZhoudynasty;
greatshootingceremony
Abstract:ZuoBo.sGui-vesse,lfromtheearlyWesternZhoudynasty,isanimportantbronzevesselwithinscriptionsinarchaeo-logicaldiscovery1AstheinscriptionsontheZuoBo.sGui-vesselrecordZuoBo.sattendingagreatshootingceremonyheldbyZhoukingontheearlyWesternZhoudynasty,itreceivedmuchattentionfromacademiccircles1Buttherearedifferentopinionsaboutthemeaningofinscriptions1Onthebaseofexistingresearch,thispaperhasnewtextualresearchonsomeimportantwordsandsentencesanddiscussesthegreatshootingceremonyandrelatedproblemsontheinscriptions1Atthesametime,withtheattitudeofseekingtruthfromfact,itdemonstratesthevariousexplanationsincurrentcondition,andputsforwarditsownviewpoints1
柞伯簋是考古发掘首次发现的胙国青铜器,不仅圈足内嵌铸喇叭形支座借以举高簋体的类似双重足设计的器型较为独特,而且铭文还记载了向为学界所关注的/周礼0中的大射礼,其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资料公布十几年来,经诸多学者考释,铭文的基本内容已经弄清,但某些字句现有的断读释义并不确切,对铭文内涵信息的深层次探讨也远远不够。本文拟在铭文汇释的基础上,试就意见分歧较大的一些关键字句作出新的解释,并对铭文所反映的大射礼及相关问题谈谈自己的一些思考,对有的地方就现时条件下可能存在多种解释者,也采取多解并说的方法,一并提出来供大家讨论,恳望时贤大家不吝赐教。
一、柞伯簋铭文汇释疏解
柞伯簋是继义盉盖铭之后发现的又一件明言记录大射礼的青铜器。(图一)该器
1993年春出土于河南省平顶山应国墓地M242,
[1]
簋内底铸有长篇铭文8行74字。
(图二)释文如次:
学界对柞伯簋铭文的考释存在分歧者,有以下四处:
再论柞伯簋与大射礼135
图一 柞伯簋 图二 柞伯簋铭文拓本
(均采自5文物61998年第9期)
/王赤金十钣0。/0,发掘者亦包括笔者最初以为/当从彳,尸(夷)声,可与遗字相通,训为赠予、给予。0
[3]
[2]
取。.0周王这句命辞,学界的断句与释意分歧最大。发掘者释读为:
/小子、小臣,
敬友!又隻(获)则取。0/-敬友.原是
兄弟之间互相尊敬友爱的礼仪,0/同时也是贵族子弟乃至贵族阶层遵守的行为规范。/-又.有重复与再的意思,与上文-又(友).的写法有别。-隻.即获本字。在射礼中用箭射中侯称获。-又获.即连续重复射中侯。0徐锡台先生释读为:/小子小臣,敬有佑。0
[10]
刘雨
先生直释为/夷。0李学勤先生隶定为
/迟0,/训为待,句子的意思是悬赏十块饼金以待。0冯时先生释为/遟0,读为
[5]
/迟0。陈剑认为/迟0似当读为/尸0或/矢0,训为陈。/尸、矢和陈列的-陈.音近义通,0/把迟直接读为-陈.也未尝不可。不管认为迟具体和哪个字相同,-王迟赤金十钣.都可以理解为-王陈列赤金十钣。.0周宝宏也认为/王迟赤金十钣0
[7]
之迟应读作尸,训为陈列。今按/0,尸声。中爯父簋、南申伯簋铭的/王0
[8]
之,即读作/夷0。又因迟常与夷、尸相通,皆有陈设、安放之义。故/
0读
为迟、尸、夷均可,但只有训为陈列、陈放,于本铭才最为确切。西周时期,赤金当是较贵重的物品,故周王常常用来赏赐臣下。仅据唐兰5西周青铜器铭文分代史徴6所收铜器统计,有关赐金、俘金的铭文就有二十余器
[9][6][4]
宋镇豪先生同之
[11]
。李学勤先
生释为:/小子,小臣敬有夬,获则取。0认为/-小子小臣.在此不可连读。0/-夬.本义即射箭时用以钩絃的扳指,古书多作-决.。句意是说执事的小臣已准备好扳指,可以开始射箭。0/-获.即射箭中侯(靶),故得取王所悬赏赤金十钣。0刘雨先生释读为:/小子、小臣,敬有佑,获则取。0陈剑释读为:
/小子、小臣,敬有
获则取。0认为/0读为贤,/在古代有-多于.、-胜过.一类的意思。0/获0即射礼中射中目标。把/有贤获0解释为/射中目标的次数比别人多,0或直解为/有比别人多的算筹。0/-敬有贤获则取.即恭敬而又射中次数多的人可以取得这赤金
。周王用赤金作为射礼竞射的
悬赏奖品,也是符合当时历史情况的。
/王曰:-小子、小臣,敬又,获则
136古文字研究
十钣。0葛英会也从陈剑释读为:/小子、小臣敬又贤获则取。0其语义是/仪态谦恭又射中目标多的则取得奖赏。0并认为
字
的构形和音义与将指这个名称有关联。贤字
[12]
的读音由将指的将字读音而来。但问题是就射礼而言,敬与贤获并不是同一时间状态下的同等概念,敬是指行射过程中的心态,贤获是行射的结果,在5仪礼#大射仪6、5乡射礼6中有释获者告贤获之仪节,是指一耦多于另一耦的筭获。心态加技能等于结果,故敬与贤获二者不可能并列作为获奖的条件。冯时释读为:/小子、小臣,敬有叉,获则取。0认为/叉0读为/挟0,/有0训为其。/敬有叉0即/敬有挟0,意即敬其射。/获0,中侯也。簋铭之/获0似已兼有贤获之义。/-敬有叉,获则取.实为周王劝勉参射者认真行射,胜者得赏。0此说也颇有道理,但稍显迂回。况且字的指示符在将指,5说文#又部6篆文叉字的指示符在手指间,两字在形体上的差异一目了然,其不宜释叉甚明。
综观字,发掘者释又,李学勤先生释夬,徐锡台、刘雨释佑,陈剑、葛英会释贤,冯时释叉。虽然文意尚通,但似乎均未切的。如把/
0释读为又或佑,显然是
因形近而误,而且又又连文也的确不符合金文重文绝不重书的习惯做法。释夬亦不妥当,有学者指出:
/如释为-敬又夬,获则
取.则滞涩不通,语义也觉得格格不入,
[13]
因为仪态谨敬与戴扳指不可并列连言。0若作此解,
/小臣敬又夬0,这话似乎也不
像是王的口吻,而只能是司射之语。同时该字与十五年趞曹鼎铭文和楚简夬字象戴决于巨指之形构也有别。按射礼执事的小臣需要准备的射器可谓不少,扳指乃其小者,周王何以单言决?又何以舍大而言小呢?况且扳指是用骨或玉等硬料做成的,每个人的拇指大小粗细不一,即使小臣准备有扳指,也不一定适用,因此除君王的扳指需要小臣准备
外,其他参射人员应均自备扳指。这从5仪礼#大射6所记小射正/取公之决、拾于东坫上,0而其他人则均自行脱戴决、遂,也可以看得出来。释贤者虽然注意到了5仪礼6中射礼的/贤获0,但二者又不完全同义。按郑玄注,5仪礼6的/贤获0是
[15]
指胜方多出负方的筭筹。虽然注意到了射礼的要求与获胜的条件以及该句与无废矢的关系,但所作的解释并不十分妥贴。由其所解字义,审其所释句义,还是比较勉强的。并且与王强调的敬,既不协调,也不相称。释叉者,所解虽胜,但以叉指代射,周王舍射而言叉恐亦为不可能之事。
我们认为周王的命辞应断读为:
/小
子、小臣,敬又(臤),获则取。0/敬0是古代贵族行礼乃至日常生活的行为规范与准则,违者要受责问和惩罚。对此古文献记载甚多,如5孝经#广要道6:/礼者,敬而已矣。0邢昺注曰:/敬者,礼之本也。05左传6僖公十一年:/敬,礼之
[17]
舆也。不敬则礼不行。05礼记#哀公问6孔子对曰:/所以治礼,敬为大。0
[19]
5礼记#曲礼6郑玄注曰:/礼主於敬。05周礼#射人6之职云:
[20]
[18]
[16]
[14]
/不敬者苛罚
之。05礼记#王制6:/不敬者君削以
[21]
地。0敬之为言,谨慎严肃认真也,仪态谨敬谦恭也。在礼仪场合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于射礼/其人敬于礼则射多中0。
/
[22]
0是一个出现很早的表意字。殷墟
[23]
[24]
卜辞写作,也有写作的。在甲骨金文中,填实与勾廓无别,二者应是同一字,为族名或贞人名。按郭店楚简,
[25]
/0释
为/臤0,读为贤,此乃假借。本铭应释读为/臤0或/掔0,训为牢固。/0即/掔0字的初文,读音与/臤0相近。/掔0应该是以/臤0为声符为/0字造的后起字。5说文#臤部6:/臤,堅也。0/古文以为賢字。0段玉裁注:
/谓握之固
再论柞伯簋与大射礼137
也,故从又。0/凡言古文以为者,皆言古文之假借也。0朱骏声定声:/持之固也,与掔略同。05尔雅#释诂6:
/掔,固也。0
郝懿行义疏:/掔之为言堅也。05说文#手部6:/掔,固也。0段玉裁注:/掔之言堅也,緊也。谓手持之固也。0于本铭即为持弓矢审固。古者不贤之人不得射,射的须心正体直,故用射侯之礼来教育贵族子弟。5礼记#射义6曰:射者/内志正,外体直,然后持弓矢审固;持弓矢审固,然后可以言中。0又曰:
/射之为言者,绎也,或
曰舍也。绎者,各绎己之志也,故心平体正,持弓矢审固;持弓矢审固,则射中矣。0所以又引孔子曰:
/射者何以射?何
以听?循声而发,发而不失正鹄者,其唯贤者乎。若夫不肖之人,则彼将安能以中?0
[26]
之为名,源自田猎有得。古代田猎往往禽(擒)、隻(獲)并称。陈梦家先生指出:禽与隻的用法相同。禽/有猎得之义,0/獲是獲得。05诗#驷驖6:/舍拔则获。0孔颖达疏曰:/舍放矢括则获得其兽。0
[32]
[31]
田猎之获是猎得,那射礼之获自然
可说是射得。射礼以筭筹来计算成绩,射者中则大言获,即射得一筭。簋铭射前王即/迟赤金十钣0,射时它自然已代替筭筹,故言/获则取0,意即射得者就取走(这十钣红铜)。
/柞伯十称弓,无废矢。0/柞0,即文献中的胙国,/伯0,为爵称。发掘者认为/柞、胙皆从乍声,可通。0杨树达先生曾释邾友父鬲铭/0之/0为/胙之
[33]
或字也。0李学勤先生认为/是否准确不能证明,但古国名有时有不同写法,0
/胙
有异作也是可能的。0我们认为杨树达先生对此字的隶释是很有见地的。5殷周金文集
[34]
成6又在此基础上把它隶为/0。本器和近年发现的另一件西周时期的胙国器,
[35]
可见/敬又臤0是射礼的基本要
求,也是竞射者应具备的基本素质,更是获胜的基本条件。要获得竞射的胜利,需要具备的条件无外乎两个方面:一是心态;二是技能。敬和臤不仅正好与此相对应,十分匹配,而且与文献记载也完全吻合。5诗#行苇6大射择宾章里面重点强调的就是这二个方面,即/序宾以贤,0郑玄笺曰:以射中多少为次第。0孔颖达正义曰:
/谓5投
国名均作/柞0,而传世文献则作/胙0。
很可能鬲铭之该字应是由/柞0演变为/胙0的过渡形态。/爯0,发掘者隶为偁,李学勤先生隶为爯。虽均训作称,意为举。然据5说文#冓部6段玉裁注:/凡手举,字当做爯。凡偁扬,当作偁。凡铨衡,当作称(稱)。今字通用称。0按铨衡之称,今作秤。并结合本铭拓片,正本溯源,该字应隶定为爯。/废0,发掘者认为/可释为坏的,没有用处的。0/-废矢.即没有射中侯的箭。0李学勤先生认为/废0即/堕也。0/-无废矢.即没有脱靶落地的箭。0我们认为/中0、/获0、/无废矢0都是射礼场合的专门术语,
/中0是对每次射箭是否著侯
的的评判;/获0是对每次射中侯的而是否有效并计算成绩的评定;/无废矢0是对整个竞射结果的综合评定,即总评价。古代射礼有严密的仪节程序与规则要求,如果没有
壶6/谓中多者为贤,此射择之为宾而云贤,明以射中多少为次。0所择之为宾者,/皆是恭敬之贤人0。
[28]
[27]
/贤者,多才
也。0贤字的字义,5说文6各本均作/多才也0。才即才能,故人称贤能。于射礼则指射箭的技能;笺曰:
[29]
/序宾以不侮,0郑玄
/不侮者,敬也。其人敬於礼,则射
多中。0明确指出了心态与技能发挥即敬与中亦即敬与臤的关系。
/获0即射得,获得。
5仪礼#乡射
/射者中
礼6:/获者坐而获。0郑玄注曰:
则大言获。获,得也。射讲武,田之类,是
[30]
以中为获也。0得是获之本义,中是其引伸义,即把猎得引伸到射箭中侯的。射礼获
138古文字研究
按照歌节或等级身份的要求行射,即使射中也不计算成绩。或者射出的箭没有贯穿侯的,也不计算成绩。如果是君王只要箭触到任何一侯,即使堕落地上,也算射中并计算成绩。因此不能仅仅把/无废矢0理解为没有未射中侯的箭和脱靶落地的箭。正确的释义应该是没有作废不计算成绩的箭
[36]
所释之乐器还是有较大距离的。在我们看来目前对/见0字的考释都不甚妥当。文献中有把朄误作/田0的。5诗#有瞽6:/应田县(悬)鼓。0郑玄笺曰:/田当作朄。朄,小鼓,在大鼓之旁,应鞞之属也。声转字误,变而作田。0
[41]
但未发现有把/朄0
。写作/见0的。朄,音引。5周礼#大师6:/令奏鼓朄。0郑玄注引郑司农曰:/朄,小鼓也。先击小鼓,乃击大鼓。小鼓为大鼓先行,故曰朄。朄读为道(導)引之引,0
[42]
/赐见。0发掘者最初认为/-.即诞,训为信。0/在铭中读为申,是重、又的意思。0/-.即柷,柷亦作椌,为乐
器。0/见0音橺,/而间又与柬、官等字相通0,故见/亦可释为管或朄(训小鼓),均为乐器。0本句刘雨先生所释相同。而宋镇豪先生则隶释为/出易(锡)
[37]
与/见0音相去较远。若释虎,则与甲骨、金文之虎字的形构也相去较远。故把/见0
释为朄或虎都颇为勉强。/0是禾字旁,/柷0是木字旁,二者之形构也明显不同。总之,/见0似乎还难以确解。文献虽有赐乐器的记载,但受赐者非特有大功者不可。否则,礼乐器是不能随便赐人的。古人对此有很严格的要求,宁愿多赐采地也不愿赐予礼乐器。5史记#鲁周公世家6曰:/民不知君,何以得国!是以为君慎器与名,不可以假人。0
[43]
(贶)
见0。李学勤先生则释为:/遂锡柷虎。0
认为/-柷虎.就是柷敔。0/王在赐柞伯赤金十钣之外,又以现场的乐器赏赐给他。0无论把
见释为柷朄或是柷敔,全都由假借
而来,且从音韵上看,见也不能释为朄。这就大大降低了它的可信度。不可否认,关于天子诸侯赐乐文献确是有记载的。如5史记#鲁周公世家6:/於是成王乃命鲁得郊祭文王。鲁有天子礼乐者,以褒周公之德也。0
[38]
5左传6成公二年记
有这样一件事:/新筑人仲叔于奚救孙桓
子,桓子是以免。既,卫人赏之以邑,辞。请曲县(悬)、繁缨以朝,许之。仲尼闻之,曰:
-惜也!不如多与之邑,唯器与名
[44]
5礼记#王制6:/天子赐诸侯乐,
则以柷将之;赐伯、子、男乐,则以鼗将之。0郑玄注曰:/将,谓执以致命。柷、鼗,皆所以节乐。0孔颖达正义曰:/凡与人之物,置其所与大者於地,执其小者以致命於人。将,行也,谓执以行命。,,柷之节乐,节一曲之始,其事宽,故以将诸侯之命。鼗所以节一唱之终,其事狭,故以将伯、子、男之命。0
[39]
不可以假人,君之所司也。.0/器者,
[45]
所以藏礼。0曲县即轩县,诸侯之礼,故孔子有是言也。参加射礼竞射获胜虽有功,但不能算作大功,是不足以受赐礼乐器的。要知道天子赐鲁乐,这是极其特殊的事例,周公本来就是代理王政的。柞伯自然不能与鲁周公之功相比。5礼记#王制6郑玄注曰:/得其器乃敢为其事。0况且,柷为众乐之统,孙希旦集解曰:/是乐之重者乃有柷,故以将诸侯之乐0。孔颖达正义曰:/将作乐,先击之。0
[48]
[47]
[46]
5左传6襄公十一
年:郑人赂晋侯以师悝、师觸、师蠲,/歌
钟二肆,及其镈磬,女乐二八。晋侯以乐之半赐魏绛,,魏绛于是乎始有金石之乐,礼也。0杜预注曰:/礼,大夫有功则赐乐。0再加上5仪礼6明记大射礼用乐,而又与柷字形相近,学者把/见0释为乐器是可以理解的,但毕竟此二字与学界
[40]
足见其为器之重,更
不能轻易假人。故/见0当必有另释。
/0,可能为地名。5字汇补#禾部6:/
,音竹。义未详。0殷墟甲骨文有
字,
再论柞伯簋与大射礼139
是商王的田猎地名,在陈炜湛/甲骨文各期田猎地名表0中被列为第152号田猎地点,
[49]
孙丑下6,5逸周书#作雒解6与5大匡解6,5尚书大传6、5金滕6等皆提到置监之事。5周礼#太宰6之职云:邦国/立其监0。5礼记#王制6云:/天子使其大
[55]
夫为三监,于方伯之国。0西周金文也有/应监0、
/诸侯诸监0之语(5合集6
00883、039)。郭沫若先生认为应监甗铭的/应监0/即应国之监0,/可能是派
[56]
往应国的监国者。0可知西周时期周王对属国或直属地以及诸侯国所属各部门,都有一套严密的监视督察制度。循/应监0之句例,并参照/见工0之释义,/见0连文,当为官名。意即周王派往地的监管者。至于/
见0只所以称/见0而不称
/监0者,大概是属国与属地、监国与监某一个地方的区别。
/见0亦可能假为/献0,古训为/进0、/贡0,意谓臣下对君上致物贡纳。5广雅#释诂二6、5礼记#坊记6郑注并
[57]
训:/献,进也,05仪礼#乡射礼6郑玄注:
/凡进物曰献0;
[58]
[]
辞例有5屯南62739、5合集6
37409、37416、371等,分别属于廪辛康
丁时期的无名组卜辞和帝乙帝辛时期的黄组卜辞。由于
字早期典籍不见,因而也无法
将卜辞中的该字与传世古籍相稽合印证。郭沫若先生根据同版卜辞所见之地名,通过系连法推断,等地名/均与衣(殷城)接壤,可知均当在沁阳附近也。0
[50]
陈梦家先
生更进一步发挥了郭老关于沁阳田猎区的见解,运用同版地名系联的办法,提出等十三个地名,皆在衣即沁阳附近,并具体描绘了这一以沁阳为中心的田猎区的大致范围是:/西不过垣曲县东之邵源镇,东及於原武,北界为获嘉、修武、济源,南以大河为界。是在太行山沁水与黄河之间,东西150公里,南北50公里,地处山麓与薮泽之间。0殷商晚期商王经常到这一田猎区狩猎,说明这里盛产王所需要的各种野生动物。在此区域内的
地,距离周初所封的胙
国应当不会太远。
/见0,可能与监同义。5说文#见部6、5玉篇#见部6、5广韻#霰韻6均云:/见,视也。05尔雅#释诂6云:
/监,视也。0
知/见0有监察之意。有学者认为应侯见工钟铭的/见工0是应侯的官名。/侯0属于受封的爵位。在金文中将爵位与官名连一起的例子很多,如作册卣铭文中有/隹公见服宗周年,0/公咸见服辟王0、/王遣公0,长甶盉铭文中有/刑伯大祝0,史兽鼎铭文中有/尹令史兽献工于成周0等。这里的/公0、/刑伯0与/应侯0都属于受封的爵位,至于/0、/大祝0、/献工0与/见工0皆属于官名。故疑/见工0可能系监工官职
[52][53]
[51]
5国语#楚语6
韦昭注:/献,贡也,05礼记#曲礼下6/五官致贡曰享0郑玄注:/致其岁终之功(贡)于王谓之献也。0
[61]
[60]
[59]
杨天宇注曰:/五
官:在此指公、侯、伯、子、男五等诸侯。05周礼#玉府6郑玄注:/古者致物于人,尊之则曰献,通行曰馈。0贾公彦疏云:
/上于下曰馈,下于上曰献。0
[62]
知
/献0当为臣下对君上的致物贡纳之意,每年年终诸侯国君都要向天子进献方物。/见0读为/献0典籍中虽然未见例证,但殷墟卜辞称/贡纳0为/见0者,却屡见不鲜,如/缶不其来见0(5合集61027),/见百牛0(5前67#32#4),/妇好见0(5戬635#3)等。据此王慎行先生把乙卯尊铭/子见才大室0的/见0释为献,
[63]
。裘锡圭
先生即读/见工0为/视工0。按周人灭商后,常常在商及其属国设监。如5史记#周本纪6有武王设三监之事。5孟子#公
十分精当,本铭亦可从。/诞赐见0之句式,颇类似5礼记#月令6孟春之月/躬耕帝藉0。
[]
又鉴于贤簋铭/公命吏畮
140古文字研究
(畝)贤百畮餗0之句例,唐兰先生意译为/公命令官吏给贤一百畝的土地用来做菜羹的菜地。0
[65]
二、关于学术争论的几个问题。柞伯簋资料公布后,学界争论的问题主要有四个方面:
11柞伯簋的年代。发掘者认为/将柞伯簋的制作年代定在康王时期比较合适。0
[68]
依此例,/诞赐见0,似乎也
地用作
完全可以解释为:周王又赐予柞伯其国名由柞向
(
向周王贡纳山珍野味的田猎地。这也许就是
)再向胙演化转变的地赐予柞伯管理或
内在原因吧。无论是把
李学勤先生认为/中器时在昭王,
[69]
是使用,其实质都是赐土益地。柞伯善射,是商王廪辛以来的传统田猎地,与胙国相距较近,又盛产野生动物,故周王把此田猎地赐予柞伯监管或用来作为贡纳野物的行猎地也是有可能的。西周时期天子赏赐臣下土地乃是很平常之事,仅据唐兰5西周青铜器铭文分代史徴6所收铜器统计,有关赏赐田土采地的铭文就有十余器
[66]
可证柞伯簋的年代。0裘锡圭先生认为柞
[70]
伯簋是/西周早期铜器,0但未指明是何王之时。朱凤瀚先生认为/簋年代约在康、昭之时。0
[71]
从铭文末句/用作周公宝尊
彝0看,铜簋的制作年代应在周公去世之后。按该器所饰兽面纹确为商末周初铜器上的常见纹饰,铭文字体也属西周早期金文习见的波磔体,器体形制与沣西大原村西周墓地出土的作宝尊彝簋(M315B1)的器体非常近似,
[72]
。而且
5礼记#射义6又明记:古者天子之制,诸侯岁献贡士於天子,天子试之於射宫,而多中者,得与於祭。数与於祭而君有庆,射中者则得与於祭,以地。0
[67]
也为西周早期铜器的常见形式,
/数
但双重足的做法则常见于西周早期至穆王时期,我们注意到李学勤先生把这种借以举高
簋体的类似设计,已由原说的/年代均为昭穆时期,0
[73]
有庆而益地;0天子将祭,必先射以择士,
/得与於祭者有庆,益地赐予获得竞射胜
因此周王把
重审为/年代大都为康王至
利的柞伯是没有什么奇怪的。需要指出的是本文对/
见0的考释有多解,我们觉得
可能以后者为确。其他作为存疑,在这里一并提出供大家讨论。
根据以上考释,柞伯簋铭文可意译如下:
在八月庚申这一天,周王在都城镐京举行大射礼。周王命南宫率领王子弟中得爵之士,师
父率领王臣。周王陈放了十钣红铜
/小子、小臣,你们要
作为奖品,周王说:
穆王时。0如果再综合考虑柞伯参加此次射礼的年龄因素,笔者认为簋的年代定在康王之时较为妥当。同时也说明该器的一些特征在康王时即已出现,并延续到昭穆王时期。
21周王的命辞是对谁说的。发掘者认为是对小子、小臣等所有参加竞射的人讲的。李学勤先生认为/是专对柞伯而言,并不是讲给所有参加大射的卿大夫士听的。0铭文所记/系柞伯应王命单射。0
[76]
[75]
[74]
按5仪礼#大射仪6、5礼记#射义6之记载,大射礼的确是由众人参加的耦射竞技活动,周王不可能只让柞伯一个人射箭,因此,周王的话也不可能只对柞伯一个人讲。学界对柞伯簋铭的某些字虽然存在分歧,但在断句上大都以小子、小臣为王的训诰对象,可能就是基于这种考虑的。
31簋铭的柞伯为第几代。发掘者认为
谨慎谦恭,持弓矢审固,若能射得,就取走这十钣红铜。0柞伯十次举弓,十发十获,没有作废一箭。周王于是把十钣红铜奖给了柞伯,并且又把
地赐予柞伯用作向王贡纳
野物的田猎地。柞伯因此铸造铜簋以为纪念,并用来祭祀周公,以感谢周公在天之灵的保佑。
再论柞伯簋与大射礼141
/簋铭中的柞伯应是第一代胙国国君的嫡长
[77]
子。0李学勤先生认为/柞伯也应是胙国的始封君,0
[78]
第二代柞伯,也不可能是第一代柞伯的嫡长
子了。同时,还必须指出的是第一代柞伯能活到昭王之年,并不是说他参加大射礼也一定在昭王之年。柞伯参加大射礼的年代,无疑应与簋的制作年代相近同。据夏商周断代工程年表,从成王四年到康王终年,即康王二十五年(公元前996),积43年,
[85]
又说/平顶山发现的柞伯簋,
作器者乃周公之子、胙国的第一代国
[79]
君。0现在看来,应以李先生所说的第一代胙伯为是。这不仅有周公另一子祭公为昭王重臣可作佐证,而且在周公诸子封国所铸铜器之铭文中还有这样一个规律:凡是/用作周公宝器0者,作器者都是该国的始封君、周公之子,如邢侯簋等。凡不是/用作周公宝器0,而是用作文考、烈祖、皇考等宝器者,作器者都是该国的继任者、周公的孙辈后代,亦即周公儿子的子孙后代,如鲁侯熙鬲、鲁伯盨、柞伯鼎等。据5左传6僖公二十四年、襄公十二年、5史记#鲁周公世家6、5管蔡世家6、5汉书#王莽传6、5尚书序6记载,并参校杜预、颜师古、杨伯峻注、司马贞索隐、5世本#氏姓篇6、5居篇6、5世家6、5王侯大夫谱6、5潜夫论#五德志6、5志氏姓6以及柞伯鼎铭文,笔者还进一步推定胙国是周公庶子即第七子的封国,本铭的柞伯即为胙国的始封君,亦即柞伯鼎铭的幽叔。总言之,柞伯是生称,幽叔为谥称。析言之,则伯为其爵,幽为其谥,叔是其行字
[80]
加上
冠礼之年龄,柞伯为63岁,而参加大射礼则必在康王前期,其年龄应为50多岁。况且,按5仪礼#士冠礼6爵,0
[86]
/古者五十而后
柞伯既已称伯爵,自然也应在五十
岁以上。如果把该器的年代定在昭王之时,而柞伯必以六七十岁的高龄参加大射礼并获得/十称弓无废矢0的成绩,就有些不可思议了。
41参加本次大射礼的都是哪些人。柞伯簋铭文提到参加大射礼的人员有周王、南宫、师
父、王多士、小子和小臣。除周
王、之外,其余之身份和职事学界的看法并不完全一致。其一论南宫。南宫是率领王多士参加大射礼的人。关于其身份,发掘者认为南宫/为官职名,相当于5周礼6中的宫官。0/且可能与5周礼#天官6的宫伯相当。0/由于宫伯所掌-王宫之士庶子.是王朝内诸侯卿大夫贵族子弟,所以宫伯也可能是贵族学校的行政长官或教官之一。0作为人称的南宫见于保侃母簋、中方鼎、中觯等铭文。这些/器铭上的南宫与5尚书#顾命6中康王即位时的南宫毛应当
[87]
是同一个人。0徐锡台认为/-南宫.,属于姓氏名。0/此簋铭中的-南宫.与中方鼎铭中的-南宫.,可能属于一个人。0
[88]
。李伯谦
先生也说:柞伯簋铭的/柞即文献中的胙,
是周公庶子的封国之一,地在今河南延津县。作为周公庶子被封于柞后称柞伯,-伯.自然是爵称,而不是指排行。0按
[82]
古代/男子二十加冠0而成人,/与戎事。0
[83]
[81]
根据夏商周断代工程年表,从成王
四年(公元前1039年)到昭王终年即昭王十九年(公元前977年),积62年。昭王
[84]
在位19年,当然,柞伯也不可能与昭王同年死。假如柞伯死于昭王十年之前,时年应为六七十岁。因此,第一代柞伯活到昭王之年是有可能的。既然第一代胙伯在昭王之时还活着,那成器于康王之时、并已称/伯0的柞伯簋铭的/柞伯0,就不可能是
李学勤先生认为:/南宫不称名,应系周朝王子,不是像南宫适那样的南宫氏。0在本次大射礼中/南宫可能任大司马0。冯时也从/周朝王子0说信。
其二王多士为何又称小子。发掘者认为/士0是举行过冠礼的贵族成年男子的称
[90]
[]
。今案李说确然可
142古文字研究
谓。/多士0习见于5尚书6、5诗经6,/王多士0则是指周王属下众多的武士。他们/应是贵族大学的学生。0/在本铭文中,前面称-王多士.,后面又改称-小子.。这种混用两种称谓的现象,可能是在这些人中间还有不能称士者。0李学勤先生认为5尚书#多士篇6的/-多士.指殷大夫、士。0/铭文-多士.也包括卿、大夫、士等王朝众臣。5诗6雅颂的-多士.也是如此。0冯时认为南宫所率/王多士当为周王子弟。0
/周之王士乃王族宗室之受爵者,
犹5尚书6及5诗6雅颂之多士乃殷王胄嗣为职于周者。0/知金文王士身份不同于后世卿大夫士之士,0其/必为爵高之士。0今案冯说为是。这不仅有本铭可与叔夨方鼎铭文互证,而且也可与文献典籍相印证。王宗族子弟有爵者为王多士,但无论其爵多高,对于周王来说都是小子,故王可如是称之。本铭/王多士0是柞伯记述包括他本人在内参射的周王子弟的称谓,/小子0是柞伯记述周王发表命辞时对参射的宗族子弟的称谓,二者所指对象相同。
其三为何职。是率领小臣参加大射礼的人。关于其身份,发掘者认为/-.,官职为师氏,字父。既为武官,又兼大学教官。0徐锡台认为/,属于西周康、昭时期人。官为师,字父,任周王朝师职。其与小臣传卣铭中-师田父.可能是父子关系,系周公姬旦孙子。0李学勤先生认为/-师.,官长之称。0在本次大射礼中/师
父当即为大仆或射
人。0徐说是否正确不能证明,其余之说并不矛盾,可互为补充。我们认为之身份当与令鼎铭文中参加王射的/师氏0差不多。刘雨先生认为/师氏0是/师0的尊称,/西周金文中-师.出现百余次,多数指带兵打仗的武官。0从5仪礼#乡射
[92]
礼6郑玄注/射,讲武,田之类,0以及殷商时期贵族子弟由武官将领任教来看,师
[91]
父确应为武官。
其四/小子0为哪些人的称谓。发掘者认为:
/士0是举行过冠礼的贵族成年男
子的称谓,/成年的多士与小子对举,这说明小子是对未成年人的称谓。0/小子有年轻人的意思,0成人与小子对举,
/说明小
子的本义原是指尚未行冠礼的未成年人。0/非自称小子,是其实际身份,即指同族的年轻人或晚辈。0/本铭的小子,又称王多士,是周王的警卫队成员,同时也是贵族大学的国子。0/柞伯是周公的后裔,当属铭文中周王所称的-小子.之列。他在胙国为大子,称柞伯,因年少而游学于京城,故可称为小子。0
/柞伯应是首任胙国君主的
嫡长子,是康王的堂弟,所以康王称之为小
[93]
子是合乎情理的。0李学勤先生认为:/当时-小子.等词如系自称,是表示谦卑;如称他人,则是长上的口吻,并不意味被称呼者年纪幼小。0今案发掘者当初之说确未谛审,斟酌不够严密,以致前后所论矛盾。相比之下,李说则较为近是,可以信从。目前学界关于/小子0含义与身份的讨论至少有六七种意见,但在商周金文中,/小子0往往是与/子0相对而言的,/子0是大宗之长,小子是从本家分出去的从属于大宗的分族族长,即小宗之长。在西周社会,按照宗法制度和贵族宗族的组织结构,周天子是当时天下同姓诸侯的大宗,各同姓诸侯在其封国内也是其同姓卿大夫的大宗,但对于周天子来说则是小宗。柞伯作为周公的后裔,自然被视为周天子的小宗。因此,康王称自己的堂叔、第一代柞伯为小子也是合乎宗法的,完全没有必要遵循5尚书#康诰6/王若曰:孟侯,朕其弟,小子封0之例,
[96]
[95]
[94]
非得把柞伯说成是康王的
堂弟、第二代柞伯。相反,西周宗法制度恰恰是5康诰6/王0为成王的确解。按伯叔之叔,金文常写作弔,古文弔与弟字形相近,/朕其弟0之弟,或有可能是叔字之讹
再论柞伯簋与大射礼143
误。其后文/寡兄0之寡,早已有学者指
[97]
出:/读为嘏,大也。0如是解则字通意顺,也不存在学界所说的那些矛盾了。况且,簋铭的/小子0也不是王针对柞伯一个人的称呼,而是对所有参加竞射的宗小子的称谓,其中也一定有与康王平辈的堂弟或错辈的堂叔、堂侄。再者,簋铭柞伯除获得射前即已设定的奖品/赤金十钣0外,又受到周王赏赐的地。既然周王能把地赐予他监管或用作向王贡纳野物的田猎地,说明此时的柞伯也不应是未成年人,而且非第一代柞伯莫属。
其五/小臣0指哪些人。发掘者认为/小臣是相对于臣而言的,小臣是年轻的臣,在本铭文中小臣指众多的年轻的奴隶。0。李学勤先生认为/5周礼#大司马6、5射人6及5仪礼#大射6记载,王行大射,由司马主管射政,射人佐之,小臣、仆人为具体执事人员。0/5周礼6小臣属于大仆,也可看出小臣和仆的关联。铭文小臣则包括小臣、仆人在内。0冯时释小臣为王臣。认为/铭文讲周王子弟中得爵之士与王臣两队较射。0此说极是。奴隶说、执事人员说均不妥。本铭的小子、小臣俱为竞射人员,其身份应与静簋铭文中在学宫学射的小子、小臣之身份基本相同。稍异者,静簋铭的小子可能包括有未受爵的王宗族子弟。既然小子、小臣这些人已经学射,那参加大射礼之竞射也是很自然的。哪有光学射而不参加竞射的道理呢?
三、柞伯簋铭文所反映的大射礼柞伯簋铭文是一篇关于柞伯参加大射礼的竞射记录。它所反映的大射礼可总结为以下几点:
11本次大射礼是西周早期在周王主持下举行的,周王本人并没有参与比射,也就是说本次大射礼是周王亲自主持而不是亲自参与比射的大射礼。这与义盉盖铭所记录的
由王直接参与比射的大射礼,以及李学勤先
[98]
生所总结的/君臣相与习射0的大射礼是不同的。
21本次大射礼举行的时间是八月,与静簋铭所记相同,但与明言大射的义盉铭所记之十一月则不同。5周礼#诸子6:/春合诸学,秋合诸射,以考其艺而进退之。0郑玄注曰:/学,大学也。射,射宫也。0这说明八月可能是周天子每年定期举行大射礼的时间,即/秋射0。义盉盖铭的十一月,可能是临时举行的大射礼。那为什么要在八月举行大射礼呢?我们认为这可能与九月份的大祭祀有关。5礼记#月令6说:孟秋之月,
/天子乃命将帅,选士厉兵,简练桀俊,专任有功。0仲秋之月,/是月也,乃命宰、祝循行牺牲:视全具,案刍豢,瞻肥瘠,察物色;必比类;量小大,视长短,皆中度。五者备当,上帝其飨。0季秋之月,/上丁,命乐正入学习吹。是月也,大飨帝,尝牺牲,告备于天子。0/是月也,天子乃教于田猎,以习五戎,班马政。命仆及七驺咸驾,载旌旐,授车以级,整设于屏外。司徒搢扑,北面誓之。天子乃厉饰,执弓挟矢以猎。命主祠祭禽于四方。0
[100][99]
按
5月令6记载,七、八月虽无大祭祀,但却为大祭祀做着准备,而九月则有二个大礼,即大飨礼和田礼。再结合文献关于天子将祭必先习射于泽、射于射宫来选择助祭者的记载,可以推知,簋铭所记的这次大射礼,可能就是为九月的大飨帝挑选助祭者,抑或也包括为田礼挑选从猎人员而举行的。柞伯簋与义盉盖铭所记大射礼均属将祭之射,这说明大射礼确有选拔人才的目的。文献所谓射以择士,实大射礼和乡射礼有此功能。
31本次大射礼考察臣下的目的也非常明显。5礼记#射义6曰:/是故古者天子,以射选诸侯、卿大夫、士。0对于这一记载,不少人都持怀疑态度,认为这句话/就是说天子在举行射礼时,用-射.来选
[101]
144古文字研究
拔贵族,上至诸侯、卿大夫,下至士,,所说-天子以射选诸侯.,该是一种大的说法。0
[102]
可能属于5礼记#射义6所说的/天子将
[108]
祭,必先习射于泽,,而后射于射宫0的泽宫之射,相当于预选赛。柞伯簋则属于射宫之射,相当于决赛。5诗#宾之初筵6孔颖达疏曰:/先於泽宫,后於射宫,是将祭再为射礼。泽宫言习射,则未是正射。射於射宫,乃行大射。0
[109]
/射礼竟然成了天子选定诸侯、卿
大夫、士的一项根据,,这个说法未免过分
了些,哪有那么多诸侯、卿大夫、士全凭射箭得到自己的地位呢?周初大封建恐怕没有谁是因为箭射得准而得封为诸侯的。0
[103]
质这也许就是柞伯簋
疑者都把该句的/选0字理解错了,这里的/选0并不是选择、挑选之义,而是铨选、简选之义。5增修礼部韵略#缐韵6:/选,铨官也。05攷正字汇#辵部6:
/选,
铨选也。0特指量才授官,引申为经检查衡量而合格,故/选0有考察之义。正如孔颖达疏所说的:/此一节明天子以射礼简选诸侯以下德行能否,故圣王所以务。以射选诸侯、卿大夫者,诸侯虽继世而立,卿大夫有功乃升,非专以射而选,但既为诸侯卿大夫,又考其德行,更以射辨其才艺高下,非谓直以射选补始用之也。0依此则上引5射义6之句意应为:古代的天子用射礼来考察诸侯、卿大夫、士的德行和才艺是否合格。本次大射礼的参射者为王多士和小臣,即周王子弟中得爵之士与王臣,且参射的柞伯既已称伯,其自当已受封。是知本次大射礼并非以射选定始封诸侯,而是以射来考察已获爵职的同姓诸侯和王臣的德行才艺甚明。因此二者互为补苴,正可领会/以射选诸侯、卿大夫、士0之本意。
41本次大射礼的举行地点在周,周即
[105]
宗周,亦即西周都城镐京。至于在镐京的什么地方或场所,铭文未言。5周礼#大司马6郑玄注曰:
[106]
[104]
明言大射,而静簋只言射,不言大射的区别
所在。也是段玉裁5说文解字注6引5王制6/王亲视学0曰:之。习射即大射0
[110]
/谓习射、习乡以化的原因所在。就时间、
仪程与目的而言,把泽宫之射归入大射礼的范围之中也是可以说得通的。
51参加本次大射礼的竞射者,是周王子弟中得爵之士(亦称王士、王多士或小子)与王臣(即小臣)两队较射。文献记载胙国为周公之后的封国,簋铭柞伯为周公第七子,
[111]
故当属王多士亦即小子之列。
王多士与小臣在比射之前即被分为两组,分别由南宫负责王多士这一组的有关事宜,负责小臣这一组的有关事宜。根据文献记载,大射礼为比耦而射,每耦要分上射、下射。我们分析本次大射礼行射时,当是由王多士、小臣两组各出一人作为上、下射匹配成耦来比射的,因此这两组也可分别叫做上射组、下射组。这与文献记载的不分组、只按能力相当统一匹合射耦的情况略有不同。南宫、师
父之职虽俱为射政射事,但
其权力似乎仅限于自己所率领的队组,这与5周礼#大司马6、5射人6及5仪礼#大射6记载的/王行大射,由司马主管射政,射人佐之,小臣、仆人为具体执事人员,0一体通管的情况也略有不同。
615仪礼6所记乡射礼与大射礼,均有/三番射0的仪节,规定每人每番必射四矢,三番共射十二矢。商末作册般铜鼋铭文及模型上贯穿的也是四支箭。本铭柞伯则射了十支箭,与5仪礼6、商铜鼋所记显然不合,而与5续日本纪6所载遣唐使吉备
[112]
/大射,王将祭,射于射
宫。0杨天宇先生说:/射宫,当在都城中,近于公宫,为君与群臣、国子习射之处。0
[107]
簋铭既然已明言/在周0,故知本
次大射礼亦应在射宫举行。静簋铭不仅所记射礼的时间与柞伯簋铭相同,而且也是周王主持,学射者也有小子、小臣。但只有吴、吕等四位邦君比射于辟雍大池,规模较小,
再论柞伯簋与大射礼145
真备带回日本的不同工艺的角弓三张,射甲
[113]
箭二十支,平射箭十支,则有着某些相似之处。是总共射了十支箭全部无废矢呢?或是总共射了十二支箭,有十支射好了呢?或是三番正射之后/复射0时的/射唯欲0呢?
[114]
期及其以后射礼金文多有发现,但/无废矢0一语则不再见到。这可能与西周早期射礼礼仪质朴,重在比试射技武功,西周中期射礼仪节繁琐,主于礼乐,娱乐性质明显加重有关。它从一个方面也反映了西周射礼在不同时期的发展变化。
不能确知。但从无废矢是总评语及
柞伯十称弓与射前既已设定的奖品赤金十钣之数正相吻合的对应关系来看,应以前者为是。我们揣测射十支箭当是周礼规范之前的礼制。
71周王在射前即陈列赤金作为竞射优胜者的奖品,此虽与当时周王及诸侯国君经常用金赏赐臣下的做法相一致,但就射礼场合来说,文献典籍则没有记载,
5仪礼6的
乡射礼与大射仪只对败者罚以饮酒,并无奖品之事。铭文所记显然不同,不仅有奖品,还有赏赐。而且5仪礼6所记乡射礼、大射仪的/释获0和/饮不胜者0,都不是以个人成绩为标准的,而是将所有射者分成两队,按集体成绩决定胜负的。而铭文所记显然是以个人成绩为奖赏标准的。足见西周大射不尽同于传世东周礼书的规定。
81周王把地赐予柞伯监管或用作向王贡纳野生动物的田猎地,此虽然也与当时周王用田土采地赏赐臣下的做法相一致,但就射礼金文资料来说则仅此一例,它印证了5礼记#射义6关于射以挑选诸侯、群臣、邦国所贡之士可以助祭者和增加封地的记载,说明以射择士和益地在古代确是实行过的。
91本铭反映的大射礼的组织形式都是程序化的,其行礼过程是:竞射队员入场、陈列奖品、周王致命辞、比射、颁奖与赏赐,与今天体育运动会的程序差不多。它以/敬又臤0为竞射准则,以/无废矢0为总评比射优胜的赞语,这一总评语显然是从商末作册般铜鼋铭文所记射礼术语/亡废矢0延续过来的,说明西周时期的射礼对商代射礼虽有革替,但也确是有所继承的。西周中
[9][8][6][2][3]
[1][68][75][77][87][93][98][112]王龙正,
姜涛,袁俊杰1新发现的柞伯簋及其铭文考释1文物,1998,
(9)1
同[1]1本小题以下凡引发掘者之看法,均出自该篇,不再作注1
刘雨1近出殷周金文综述1故宫博物院院刊,2002,(3)1本小题以下凡引刘雨先生者,均出自该篇,不再作注1
[4][69][73][76][78]
簋铭考释1文物,1998,
[]
[94]李学勤1柞伯(11)1本小题以下凡引
李学勤先生者,均出自该篇,不再作注1
[5][90]冯时1柞伯簋铭文剩义1古文字研究1第24
辑1北京:中华书局,
20021本小题以下凡引冯时
先生者,均出自该篇,不再作注1
陈剑1柞伯簋铭补释:注释[3]1传统文化与现代化,[7]
1999,
(1)1本小题以下凡引陈剑先生者,均
出自该文,不再作注1
周宝宏1西周金文词义研究(六则)1古文字研究1第25辑1北京:中华书局,2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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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b1徐锡台1应、申、邓、柞等国铜器铭文考释1容庚先生百年诞辰纪念文集(古文字研究专号)1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19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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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7]a1宋镇豪1从花园庄东地甲骨文考述晚商射
礼1中国文物研究,2006,史文物,2006,
(1)1
(1)1
b1宋镇豪1从新出甲骨金文考述晚商射礼1中国历[12][13]葛英会1说甲骨、金文中的字1纪念王懿荣
发现甲骨文一百周年论文集1济南:齐鲁书社,20001
[14][清]阮元校刻1十三经注疏#仪礼注疏1北京:
7、37、68、221、2、255、256、265、
271、296、390、392、393、394、396、439、465、
146
中华书局,1980:[15]同[14]:
10031
25561
1802110391
[39]同[18]:[40]同[17]:[41]同[22]:[42]同[20]:[43]同[38]:[44]同[17]:
13321195115941796113113-141
古文字研究
[16][清]阮元校刻1十三经注疏#孝经注疏1北京:
中华书局,1980:
[17][清]阮元校刻1十三经注疏#春秋左传正义1北
京:中华书局,1980:中华书局,1980:[19]同[18]:
12291
8461
[18][清]阮元校刻1十三经注疏#礼记正义1北京:
16111
[45][清]阮元1积古斋钟鼎彝器款识#商周铜器说:
上篇1转引自容庚1殷周青铜器通论1北京:文物出版社,1983:[46]同[18]:
馆,19301[48]同[18]:
1332113321
41
[20][清]阮元校刻1十三经注疏#周礼注疏1北京:
中华书局,1980:[21]同[18]:
13281
5351
[47][清]孙希旦1礼记集解1万有文库本1商务印书
[22][清]阮元校刻1十三经注疏#毛诗正义1北京:
中华书局,1980:书馆,19351
b1丁山1甲骨文所见氏族及其制度1新1版1北京:科学出版社,1988:191111931重印1
d1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1甲骨文编1北京:中华书局,1996:19:3581
[24]董作宾1殷虚文字乙编:
等1北京:文物出版社,[26]同[18]:[27]同[22]:
534、5351
24061657011935119981
[25]荆门市博物馆1郭店楚墓竹简#唐虞之道:简6
1686、1688、161
9261
e1姚孝遂1殷墟甲骨刻辞类纂1北京:中华书局,
131-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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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方燕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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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方燕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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