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地协议
甲方:登封市君召乡王庄村第五村民组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登封市告城镇范店村王占朝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展经济、共同致富,双方奔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租用甲方山坡荒地修进站道路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一、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愿意将 亩山坡荒地租给乙方使用。
二、租地价格为每亩每年600元,合计每年共计 元(大写: 元)。
三、使用期限:从2018年3月1日起到2038年2月28日止,使用期限为20年。
四、使用期满后,如乙方还须要继续租用, 村民组土地不做调整,使用权还归甲方所有时,甲方应继续租给乙方使用,租地价格不变,租地期限临时协商。
五、付款办法: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五年租地款( 元) 元,以后每五年付一次。
六、甲方收到乙方租地款后,负责乙方修路施工不受任何人的阻扰和影响,保证乙方修路顺利进行,如有干扰乙方不能顺利施工,乙方受到的经济损失有甲方全部承担。
七、以上协议条款,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如有一方违约按五年总地款作为罚金,如有未尽事宜,双方临时协商解决,双
方不能解决的,由当地人民调解处理。
八、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