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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企业办理社保指南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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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企业办理社保指南介绍

⼀、社会保险业务受理部门市属以上单位的社会保险业务在⼴州市社会保险基⾦管理中⼼办理,区属单位、⾃由职业者的社会保险业务在所属区社会保险基⾦管理中⼼办理。以下全部统称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位社会保险⽇常业务的办理(...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州企业办理社保指南介绍的知识,跟着店铺⼩编⼀起看看吧。

⼀、社会保险业务受理部门

市属以上单位的社会保险业务在⼴州市社会保险基⾦管理中⼼办理,区属单位、⾃由职业者的社会保险业务在所属区社会保险基⾦管理中⼼办理。以下全部统称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单位社会保险⽇常业务的办理(⼀)新参保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续

⽤⼈单位在领取《营业执照》或获准成⽴后30天内,必须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及申报缴费,办理⼿续时请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批准成⽴⽂件)复印件;

2、《基本存款帐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开户银⾏出具的《核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3、《组织机构统⼀代码证》副本复印件;4、《地⽅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5、如有《⼴州市基本养⽼保险个⼈帐户⼿册》或《⼴州市职⼯劳动⼿册》的⼀并提供;6、私营企业、个体⼯商户还需提供《验资报告》及复印件;

7、股东⾝份证复印件,已在⼴州市统筹范围外参保的,请提供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证明;8、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

9、填写《社会保险增减⼈员申报表》⼀式⼆份;10、于办理后的次⽉10号前到相对应地税部门办理缴款协议。(⼆)单位终⽌社会保险关系的办理

⽤⼈单位发⽣注销、停业、解散、破产、撤销或其他情形时,须当⽉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续。需要携带的材料有:

1、《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

2、地税局(或者是国税局、⼯商局)出具的注销受理回执或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是店铺⼩编整理的知识,谢谢您的阅读,想了解更多内容,请继续关注店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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