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6D-E2-19-1C-50
浙江18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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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6D-E2-19-1C-50
编制说明
一、编制依据:
1、《浙江省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
2、浙江省水利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浙水建[2018]18号文颁发的《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规定(2018年)》(以下简称“18编规”)、《浙江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年)》、《浙江省水利水电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年)》、《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2010年)》;
3、浙建建发[2019]92号《关于调整后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税率及有关计价调整的通知》;
4、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其他有关工程造价的和规定;
5、工程设计施工图。
6、主要材料单价参考2019年第12期《衢州造价信息》(开化栏)及市场询价;
二、基础单价
1、人工预算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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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工程的人工预算单价为69.60元/工日(包括机械人工)。人工预算单价的调整,以“2010计价依据”中人工预算单价(48.76元/工日)为基数采用补差(含税)形式计列。(浙水建【2012】49号)。
三、费用标准:
1、取费标准为:按《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规定》(2018年)的水利工程三类中值取费。
1. 建筑工程措施费按直接工程费的3.5%计算;
2. 间接费按直接费乘以费率计算,其中:土方工程间接费为8.5%、石方工程为10.5%、堆砌石工程为10.5%、砼工程为10.5%、钢筋制安按间接费费率的6.3%、基础处理工程为10%、水土保持工程为8.5%;
3. 企业利润按直接费与间接费之和的5.0%计算;
(4)三税税金按直接费与间接费及企业利润之和的9%计算;
四、措施项目:
1、施工导流工程、施工交通工程、场外供电线路工程等根据施工组织措施提供的工程量,套用相应定额进行计算。其他临时工程按一至四部分建筑安装工作量(不包括其他临时工程)之和的0.2%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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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措施项目一次性包干。
五、其他费用
1、安全施工费:按一~四项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的1.8%计算;不可竞争,标外管理;
2、工程保险费:按一~四项投资合计的0.45%计算;
3、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费:投保额不少于100万的0.45%计算;
六、其他
1、本工程工程量按图计算,结算时按实调整;
2、本预算中预留金按建安工程投资合计的5%计取,为20.3296万元(含税)。
整理丨尼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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