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井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为了按期保证质量完成施工任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本着分工负责,配合协作的精神,经双方协商,签订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工程范围
工程内容包括旱孔和水位以下土孔钻凿、旱孔箍井、水位以下下管、辐射眼钻孔、洗井、井口过梁、井盖和散水制作安装(井圈高出地面0.5米,散水宽0.6米),安装水泵和泵管。 第二条:工程期限
经双方协商于 年 月 日进入施工现场开工,工期 天。
第三条:工程质量
一、成井深度 米。
二、旱孔直径2.6米,井孔倾斜符合规范要求。
三、辐射孔根据含水层分2层12孔,每层6孔,且对称布设,辐射孔单孔深度50-60米。
四、水质、水量、水温等与当地水文地质条件有关,主观无法改变,但在成井结构工艺相同的情况下,应与当地同一水文地质条件的邻近井的水量相接近。
第四条:工程费用和结算付款办法 一、工程费用
工程预计井深为 米,单米综合造价 元/米,工程造价预计为 元整(大写: ),决算据实结算。 二、付款方式
乙方进入工地,开始施工,旱孔开始钻凿支付 元,井壁管开始备料制作支付 元,打辐射眼支付 元,完工支付 元,其余款项在工程竣工后结算付清。 第五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负责下列工作,并承担全部费用。
1、划定施工区域,征用土地,消除现场障碍物,负责与业主的联系。
2、指派现场专职联系人配合乙方工作。 二、乙方负责下列工作
1、按照国家现行规范、规程和技术条件及双方商定的技术要求进行施工,正确反映客观实际。
2、确保工程质量、凿井、箍井、钻辐射眼要按双方协商条款及规范操作。
3、施工过程中,如孔内出现异常情况,无法排除,应主动通知甲方,双方协商解决。
4、施工前乙方必须为本工程所有施工人员办理人身伤害保
险,乙方承担保险费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机械及人身不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5、施工过程中所需一切设备及施工人员均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六条:其它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发生争议、变更或解除,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通知和协议应采取书面形式,否则以原合同为准。 2、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一式两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竣工验交、付清款项后废止。 4、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为甲乙双方结算依据。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