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消防执法工作,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摘 要】 分析了消防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重点阐述了现阶段执法观念、人员素质、队伍管理、社会大环境、内部监督机制等方面对完善消防法制建设的制约与影响,并针对以上不足对如何解决执法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进行了阐述。
【关键词】 消防执法 规范化 执法为民 监督机制
随着我国经济高速发展,人民法制意识普遍提高,加强消防执法工作,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不仅是消防自身建设需要,更是作为一级职能部门加强执法公信力、提高群众满意度的重要措施,是人民群众和民主法制建设对消防提出的时代要求。然而,从实际工作中看,消防在消防监督执法这项职能上仍存在很多不足,我国消防法律法规体系尚处在一个不断完善的阶段,消防执法起步较晚,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消防执法工作存在一些执法缺位、错误执法的问题,成为制约我国消防工作健康快速发展的障碍,加强消防执法工作,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树立和维护消防执法的良好形象,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将是消防不懈追求的目标。
1 消防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
1.1 执法观念存在偏差
不仅是消防执法,目前我国很多执法部门都没有掌握p
消防监督工作是一项对专业素质要求极高的综合性工作,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不断涌现,而且消防安全具有动态特性,这样的形势对消防综合素质提出更高要求,现
阶段消防执法监督干部主要来源于地方大学生入伍、军校学员、战士提干,除了一些毕业于专业对口的例如法律、建筑等专业外,其余人员普遍专业性不强,对消防技术标准、执法法律程序只是经过短期培训或是泛泛受教便匆匆上岗,尤其是一些基层人员断档严重,一些监督员甚至连向有经验的同志学习的机会都没有便开始独挡一面,执法全凭借个人对技术规范、法律法规的自我片面的理解,没有统一标准、没有实践经验、没有正确指导,导致经常出现怯于执法、执法错误,执行困难等问题。问题尤其突出的更是体现在火灾调查处理工作上,由于没有系统专业的火调知识储备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往往造成了严重后果。
1.3 监督执法干伍管理的问题日益突出
由于编制问题,防火监督干部人员数量不足以负担辖区繁重的监督任务已是全国消防急待解决的问题,目前经济发达地区通过合同制文员的聘用缓解了一些工作压力,但欠发达地区无法用同样的方式来解决问题,此外,即便是雇佣了文职雇员,由于执法权的,防火监督检查、行政许可、火灾调查等专业性、法律规范性较强的工作,文职雇员也并不能起到替代防火监督干部的作用。消防监督干部往往要身兼多职,且不说自身能力是否能够做到面面俱到,即便是多面手面对现阶段前所未有的火灾防控压力,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一方面付出了艰苦努力,另一方面却达不到上级机关的工作部署要求,长期处于超负荷的工作压力中,巨大的工作压力和繁杂的工作任务使大部分基层消防监督干部经常加班加点,牺牲了节假日和周末休息,“五加二”和“白加黑”甚至成了消防监督工作的理所应当的工作方式,正常的年休假往往得不到保证,造成相当一部分防火监督干部常年处于神经紧张、缺乏休息、工作没有弹性紧绷一根弦的状态,为此,许多监督员逐渐滋生疲劳厌战情绪,面对海量工作,等、靠思想严重,更有甚者报有“反正也干不完,还不如一点都不干”的想法,工作主动性、积极性降低,工作质量、工作效率不如人意。二是人性化管理得不到体现,对监督干部往往是担子压得多,关心体恤少,工作奖惩机制没有
落实,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执法监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没有被充分调动起来,没有干部调岗轮换的科学机制,干部两地分居问题常年得不到解决。三是现役干部面临二次择业,由于消防隶属于现役,大部分干部到了一定年限就要转业、复员,由于过早面临二次择业的选择,导致部分人员敬业心不够,“混日子”的心态严重。
1.4 社会大环境存在制约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我国始终致力于发展经济、改善居民生活质量等问题,消防安全方面欠账严重,一方面是重视不够,制约了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进程。实际工作中,地方未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要求真正履行消防工作职能,消防工作往往全由消防机构独挡一面,而消防部门只是庞大社会管理运转系统中的一个部门,无法承担起统筹全局的职能,也不具备协调各部门、各行业的能力,造成了消防部门孤军奋战的被动局面,导致消防监督力度不能达到应有水平,消防法律、法规不能有效的贯彻执行。甚至于有的地方领导出面妨碍消防监督执法,为了保地方经济发展,而忽视消防安全,要求放低行政许可门槛降,少处罚,不处罚等。另一方面社会单位重效益轻安全,不舍得为消防投入,侥幸心理作祟,对消防监督执法有抵触情绪,没有将维护消防安全的成本视为企业安全生产必然成本,而是作为额外负担,不能自觉维护自身的消防安全,而是想方设法钻空子、找漏洞,既浪费了消防警力资源,又使火灾隐患周而复始,不断出现。
1.5 内部监督机制不完善
所有的权利都必须经过监督和制约才能更好地被运用,只有不断完善并切实落实内部监督执法监督机制才能使消防法制工作更上一个台阶。现阶段的消防内部监督执法机制多停留在笔头上,多方面的因素导致一些制度缺乏实践性,变为一纸空文。加之,消防法制起步较晚,执法者的法制观念仍有待加强,普遍对各种执法制度认识不强,重视不够,即
便是有很好的制度存在,也没有很好地利用执行,更有甚者对执法制度根本不甚了解。另外,执法考评机制中片面追求执法排名,对罚款、拘留、查封、三停等行政处罚的数量进行硬性要求和排名,以数量分高下,虽然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执法力度,但是这严重违背了我国的法制理念,且极其缺乏科学性和合理性,全国各省、市乃至所辖区县各自的经济、民生、法制建设发展都有不同特点,导致执法工作重点、工作对象以及工作量不完全具备可比性;另一方面,由于个别执法单位领导追求政绩,过多倚重考评排名名词,盲目攀比,没有切合实际地组织制定相关执法指标,“”式的工作任务使执法人员压力过大无法完成,违背了考评的初衷。同时,考评内容越来越多、越来越细,考评频度越来越勤,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基层疲于应付的局面,弄虚造假、作风浮夸,与消防执法的严肃性格格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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