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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家庭暴力中对女性权利的保护

来源:化拓教育网
2019年第3期

法治

大数据时代个人隐私

保护研究

浅析家庭暴力中对女性权利的保护

刘团辉张子玥

(浙江广厦职业技术学院,浙江东阳322100)

【摘

要】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大数据

少够用原则、个人信息共享的条件、个人的数据权利等新规定。在立法理念上与现行国际规则及欧美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实现接轨。

2017年同时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补充了《刑法》第253条的规定,其施行意味着我国关于个人信息侵害的刑事规范体系形成,该体相关法系明确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律适用等内容,将为个人信息保护提供有力保障。

我国个人隐私保护立法基本集中在2017年密集出台,由于立法较晚,相关普法宣传不到位,广大人民群众对此知之不多。

(二)个别企业个人为了牟利非法获取个人隐私2016年徐玉玉电信诈骗案让世人痛心的同时,也向我们揭开了个人信息倒卖的黑色产业链。目前个人信息一是不法商家通过合法手段泄露主要有以下几种原因。

获取个人信息后,进行非法倒卖。如顾客买车、买房或在网上注册会员留下的个人信息,被人为泄露。二是某些如2017年3公司中的内部人员非法泄露客户个人信息。

月,京东商城网络工程师郑某参与个人信息数据盗卖案黑客件,该案件泄露的个人信息达到50亿条。第三种,非法入侵获取个人信息进行牟利,徐玉玉案就属于此类。第四种是个别消费者自身防范意识不强,导致个人扫信息主动泄漏。如有的网购之后随意丢弃快递包装,描来路不明二维码或者点击一些不明链接。最后,消费者在使用智能手机时,被APP滥用权限获取用户个人相关信息,如位置信息、通讯录、短信信息、通话记录、上网浏览记录等等。

(三)公民自身隐私保护意识不强

在互联网时代,很多网民信息安全意识薄弱,不能针对国内消费者对隐私保有效的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

护意识保护现状,笔者曾做过一项在线调查,总共收回问卷300多份。在对隐私问题的看法上80%以上的调查个人身份信息、个人财产信对象都认为个人基本资料、

息属于个人隐私。在隐私防范方法与手段上,年轻人则善于保护自己的隐私,而很多中老年人缺乏必要的隐私保护意识和保护方法。

(湖南省长沙市长郡中学,湖南长沙410002)

【摘

要】随着社会的发展,过去男女不平等的观

“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再对比国外法律:美国对于违反施暴者禁止令的,以蔑视法庭罪将其拘留,一般在6个月到1年之间。就可以看出我国对于施暴者的处罚是十分轻微的。

同样,也应该通过法律来预防家庭暴力,如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将大多数夫妻共有财产判归给受害人。

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一种重要的资源,它以信息量大,涉及范围广,具有巨大经济价值等特点,对人们的经济大数据引发了人们社会生活产生重要影响。与此同时,

对个人隐私安全问题的担忧。本文分析了大数据时代个人隐私泄漏的原因,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以期提高整个社会对人隐私安全的保护意识。大数据;个人隐私;隐私权【关键词】

念已经大大改善,但在社会上仍存在部分人对女性持有偏见,同时也存在着家庭暴力的情况。由于我国“清官难断家务事”的传统,在过去,发生家庭暴力时一直难以解决。加上传统观念、生理结构以及现实情况的束缚,女性在发生家庭暴力时往往处于被动地位。因此,我国设立了《反家庭暴力法》用以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利。但即使如此,家庭暴力的情况仍层出不穷。同时,社会上还存在一些其它侵犯女性权利的情况。本文针对家庭暴力的一些情况,提出一些建议,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女性的合法权利。

【关键词】家庭暴力;女性权利;保护

一、大数据与个人隐私

(一)大数据

指无法在一定时间范围内用常规软件工具进行捕管理和处理的数据集合,是需要新处理模式才能具捉、

有更强的决策力、洞察发现力和流程优化能力的海量、高增长率和多样化的信息资产。

“大数据”包含了“海量数据”的含义,而且在内容上超越了海量数据。有学者认为大数据它必须满足四个“V”判据中的两个,四个判据分别为:多样性(Variety),是指数据应包含结构化的和非结构化的数据;价值),是指具有潜在价值但价值密度低的数据;体量(Value

)据;体量(Volume),是指聚合在一起供分析的(Volume

数据量必须是非常庞大的;速度(Velocity),是指数据处理的速度必须很快。

(二)隐私

隐私就是个人私事,个人信息等个人生活领域内的群体利益无关,禁事情不愿意为他人知悉,与公共利益、止他人干涉的纯个人私事。

隐私权是自然人享有的对其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一种人关的个人信息、

格权。哥伦比亚电子百科全书的定义则是“不被政府、媒个人无正当理由干涉的独处权。”体或其他机构、

中国民法学家彭万林先生认为,隐私权是指公民不愿公开或让他人知悉个人秘密的权利。

(三)大数据与个人隐私之间的矛盾

大数据蕴含巨大的价值,是企业的宝贵财富。大数新产品研发等诸多的领域有着巨据在消费者行为预测、

大的优势。大数据时代,消费者既是大数据的受益者,也是大数据产生的节点,我们上网浏览新闻,购物,使用手机APP等行为都是产生的大数据的源头。大数据和个人隐私是一对矛盾,我们在享受着大数据带来的便利同时又不得不承担大数据对个人隐私的威胁。

三、家庭暴力的成因分析

家庭暴力的传统成因有受害人的法律意识淡薄,被传统封建思想束缚,经济无法独立。但除此之外,还有很多原因。从“黎永兰”一案中我们可以看出,家庭暴力中的女性受害者并不一定是缺乏法律知识的、未接受过良好教育的女性,很多受害者也是知法懂法,她们都是收入稳定切有一定社会地位的女性,但她们同样也承受着家庭暴力的折磨,那这是为什么呢?

纵观国内外发生的家庭暴力案件,其中有一些施暴者表现出自己对于受害者的感情,在施暴后表现出自己的后悔,让受害者心软,利用受害者对自己的感情来控制受害者。还有的是通过摧毁受害者的自尊,用“大棒”加“甜枣”的方式,让受害者有负罪感,觉得自己离开施暴者就一无是处,从而实现控制受害者的目的。以上两种的行为模式类似于“不良PUA”。

也有女性在遭受家庭暴力后,对于施暴者仍心存幻想,加上现实中社会上对于离婚女性存在偏见,以及对子女的考虑而不愿离婚。有些则由于被施暴者精神控制不想离婚,最终导致沦为家庭暴力的牺牲品。

一、家庭暴力现状分析

根据中国全国妇联的一项调查表明,在全国2.7亿个家庭中,有0.81亿个家庭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约占全国家庭总数的30%,且施暴者有90%是男性。另外,据报道,全世界至少有三分之一的妇女一生中遭受过暴力、性暴力或虐待等情况。由此可见,家庭暴力的情况并非仅仅出现在我国。由于我国有着“家丑不可外扬”的传统,该统计事件数量必然小于实际情况,由此可见,家庭暴力的情况不容乐观。

在过去,我国发生的家庭暴力案件更是大多本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原则。尽管2016年3月1日起,我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但通篇可以看出,该法对于家庭暴力的态度是以批评教育为主。“第十六条: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一是站在保护家庭完整,维护社会和谐的角度考虑,二是由于“清官难断家务事”。可这样对于家庭暴力的施暴者并未有强制措施,对于受害者也无法起到有效的保护。

三、个人隐私保护的建议

(一)加强普法教育与宣传,提高全社会隐私保护意识

2017年我国在个人隐私保护方面出台了许多相关法律法规,但是由于我国个人隐私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出台较晚,加上广大消费者在个人隐私保护方面缺乏相因此要在全社会加大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的法应的意识。

律宣传,牢固树立自然人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的观念,提全面提高政府、企业以及个人的个人信息保护观念,高广大人民群众的信息安全防范手段。

(二)规范政府以及相关互联网企业的行为大数据时代,大数据是生产力,大数据是企业最宝贵的资源,但是无论是政府部门也好,还是相关企业,在使用大数据时,在合法获得并使用个人信息过程中要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按照最少够用原则,确保信息安全,不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非法收集,不得非法买卖、在数据使用之前要先做好去标识化工作,个人信息的去标识化处理,指数据控制者在收集个人信息后,通过相应的特殊技术处理,使得单凭该个人信息无法准确定位到特定个人。

对于各类非法窃取、利用和倒卖个人信息的企业和个人,严格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进行从严处理,从源头到网络诈骗的产生基础。杜绝各类电信诈骗、

(三)加强隐私保护技能的教育

许多消费者虽然有一定的隐私认知观念和保护意识,但是缺乏必要的隐私保护手段与技能,因此要加强对消费者隐私保护技术手段的教育,让他们在使用互联网时具备一定的隐私保护技能,防止由于自己的疏忽大意造成的隐私泄漏。

【参考文献】

1、王忠.大数据时代个人数据隐私规制[M].社会科学文2014.9献出版社,

2、刘宇辰.我国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问题研究[J].中国高新区.2018(04)

3、张鹏.大数据时代的隐私权保护问题研究[D].郑州大学2016

四、解决家庭暴力的方法

解决家庭暴力必须要通过清楚明晰的法律条例来规定对于家庭暴力行为的处罚,保证限制和从严惩处施暴者,构建完整的法律体系。同时受害人也要树立起法律意识,增强对施暴者的反抗精神,学会看穿施暴者的真面目。

我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一次明确提出了“禁止家庭暴力”,确定了将实施家庭暴力作为认定感情破裂,准许离婚的法定情形之一。

法律将成为女性权利保证的有力武器,当受到暴力行为时,作为女性不要再担惊受怕,应该合理及时运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在平时的生活中,广大女性也应该学习更多的法律知识,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当受到外部暴力侵害时,不至于茫然无措。

二、家庭暴力产生的影响分析

家庭暴力对受害人的影响并非只是单一暴力行为的数量累加,加害者的暴力行为不应该单独来看,他的恐吓、骚扰、侮辱与身体上的暴力行为相互关联,共同作用,对受害者产生的影响有“1加1大于2”的效果。

最高人民法院将家庭暴力定义为:“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但对于精神方面的暴力和家庭暴力造成后果的情节判定标准并未明确规定,如果相关人员担心处理时僭越,就会导致处罚过轻的情况出现。

所以,对于施暴者绝不能从轻处罚。除了身体伤害,心理伤害对受害人造成的影响同样巨大,甚至更甚。如果不能解决精神伤害,受害人的人生会受到严重影响。所以对于精神暴力的惩处不应该被忽视。

离婚后家庭暴力的情况同样屡见不鲜,面对施暴者的纠缠,受害人的正常生活被严重影响,精神依然处于紧张焦虑的情况,不得不选择逃避。但即使是离开原来的居住地,也很有可能被再次纠缠,产生不良后果。尽管在《反家庭暴力法》的附录中对其补充“第三十七条

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

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解决了发生在非家庭成员但具有亲密关系的人之间发生的是否算作家庭暴力的问题,而且存在有人身安全保护令,能够一定程度上保护受害人。但《反家庭暴力保护法》第三十四条所规定的:

二、大数据时代个人隐私泄漏原因

大数据时代个人隐私更容易被获取和泄漏,究其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立法滞后,普法宣传不到位

近年来,我国互联网产业发展迅猛,互联网用户数然而我国在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量稳居世界第一。

方面的相关立法却严重滞后。

美国早在1974年就通过了《联邦隐私法》,规定了公共机构对个人信息的采纳和使用边界。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出于对信息系统层面的个人信息数据保护,美《联邦电子通讯隐私法》,规定国政府于1986年出台了

了在信息技术社会中,在有关数据安全问题,是美国电子商务领域保护个人隐私的重要法规。

1、我国《宪法》、《刑法》等法律都间接的对个人隐私问题作出规定

《宪法》、《民法》等相关法律较早的提出了对个我国

人隐私的保护,但都是间接的。《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三年以上七年以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2、2017年我国个人隐私保护立法成效显著2017年3月15日,个人信息保护相关内容被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加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工、传输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这是我国民事基本法首次明确提出保护个人人信息。”信息。

2017年6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对个人信息保护作了专章规定,并创造了如最安全法》

五、结语

家庭暴力现象的解决需要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一起解决,女性在我们社会生活处于重要的一个角色,女性的权利也应该得到合理的保护,得到社会的高度关注和重视,这样才能真正将家庭暴力现象及时的处理,让女性的权利得到有利的保障。

【参考文献】

[1]王英.反家暴法实施背景下女性维权思考[J].法制(30).博览.2017

[2]王一钒,赵静.家庭暴力背景下关于女性维权问题的思考[J].才智.2018(08).

[3]夏吟兰.家庭暴力概念中的主体范围分析[J].妇女(09).研究论丛.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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