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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室管理办法

来源:化拓教育网
韶关发电厂“上大压小”燃煤机组工程

(2×600MW)二期项目部

工程试验管理制度

一、试验室管理工作制度 1.1试验室检测工作管理制度

1.1.1、试验室检测工作由试验室主任统一安排,由检测负责人组织实施。

1.1.2、一般性的常规试验检测任务由检测负责人接受办理接收手续,验收样品,及时送业主试验室外委。

1.1.3、技术负责人应经常对试验检测过程中的质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1.14、试验室必须单独建立不合格试验项目台帐,以免不合格材料和产品使用在工程中。 1.2技术文件归档管理保密制度

1.1.1技术文件应由资料员专人保管;借阅时应办理借阅手续,原始记录,检测报告,收样登记簿,处理结果,报告发送登记簿要进行分类归档管理。

1.1.2检测原始数据记录,检测报告及检测产品技术文件、图纸应保密,与检测无关人员不得随意翻看。

二、检测工作管理制度

2.1对配合比的管理

2.1.1配合物资部对砼、砂浆及其原材料(砂、碎石、水泥、水、减水剂)性能进行委托鉴定,并负责或督促作业队取样送检,参加项目部砂、石料场的选择和质量复验。送样频率:砂200m2一批、碎石400m2

一批、水泥200t为一批、减水剂60t为一批、水质检验1年不少于2次。

2.1.2选定通过外委检测砼、砂浆等配合比,做好施工控制,对施工现场因施工失控而严重影响工程质量的现象有权予以制止,及时对砼质量取样送检(每100 m21批)。

2.1.3协助工地料库做好有关材料的验收、保管,并注意了解砂、石、水泥、外加剂、钢筋等储存数量和质量情况。

2.1.4对砼、砂浆检查试件,路基密实度,水泥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定期与项目部物资部协调汇总。 2.2对现场检测管理制度

2.2.1混凝土作业前应测定砂石含水率,配制外加剂,换算施工配合比,填写施工开盘通知单,经现场试验组负责人审核交监理签字后,送交搅拌站或施工负责人,据此施工。

2.2.2混凝土组成材料的外观、规格,配料和拌合正确性的检查控制,每一工班至少二次。混凝土塌落度及和易性的检查试验(运输距离较长时应在拌制及灌注地点分别进行)每一工班至少二次。

2.2.3钢筋焊接前,必须根据施工规范要求进行试焊,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施焊。焊工必须有焊工考试合格证,并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焊接操作。

2.2.4路基填筑施工控制,应以土工试验为依据进行,其内容包括填料的分类与实际填料复查、填层含水量、密度及CBR的检验。及时负责地基和路基填料试验外委,抽查路基及地基的压实质量。 2.3施工过程检验制度

2.3.1施工过程中的检验是整个质量中最关键的一环,一般情况下包括以下内容:原材料的质量复验;钢材质量检验及控制;砼、砂浆拌

和物的技术指标的检验和质量控制;砼、砂浆检查试件的检验; 2.3.2砼外委理论配合比发放后,要在施工前测定砂、石含水量(掺粉煤灰时要测定其含水量),根据材料含水量,将砼理论配合比换算成施工配合比,再计算出每盘各组成材料用量,然后以砼施工配料单的形式通知砼生产单位。砼施工配料单必须经试验室技术负责人和工程技术负责人签字方可生效使用。砼施工配料单必须详细说明工程部位、设计等级、报告日期等,应注明施工中注意事项(特别是外加剂使用)。配料单应与砼理论配合比编号一一对应,并建立发放登记制度。

2.3.3砼拌和物生产过程中对材料含水量的测定频率及拌和物坍落度的测定频率应按有关规范标准进行,并做好详细记录。现场试验人员要视情况对配合比适当调整,调整后的配合比需试验室技术负责人签字。如遇到下列情况,要查明原因,做好记录,必要时需重新进行配合比设计:材料品种、质量发生了较大变化;对外加剂质量产生怀疑; 拌和物坍落度达不到设计要求;拌和物发生较明显离析、泌水等异常现象;砼凝结时间不能满足施工要求;已施工完砼检查试件强度统计标准差变化情况等,做必要的调整或重新试配。

2.3.4砼检查试件的检验是试验室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它是评定最后成品质量的重要技术指标之一,工作中必须按有关规范和标准操作,不允许弄虚作假。

2.3.5砼检查试件试样的抽取,必须要有代表性,必须按规定要求进行成型、编号、养护,并予以登记。

2.3.6砼检查试件试样的抽取组数除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外,还应考虑到设计要求和施工中的技术要求如放张、拆模、吊装等情况增加取样

次数,并注意是否有要求与构件同条件养护。

2.3.7除有特别注明外,砼检查试件必须以标准养护条件下的温度作为该构件验收强度等级。

2.3.8对检查试件强度应分等级、分部位及配合比分类进行统计、分析。绘制强度波动曲线,分析数据特征。

2.3.9砂浆配合比在施工中的质量控制及检查试件等工作,参照砼配合比施工控制要求办理。

2.2.10在施工中如发生取土点的改变或者填料性质发生较大变化时,要及时对现取土填料的物理力学性能进行检验。

2.3.11路基填筑的压实密度的检测,要根据工程类别,严格按相应行业标准进行送样检验,在监理旁站下进行检验,检验所用仪器设备也按相应的要求配置,不得混用。

2.3.12施工过程中所检验的项目如果发生不合格现象要及时报告,不得隐瞒,要积极配合有关技术部门查找原因。

三、化学试剂管理制度

3.1有毒、易燃、易爆药品应专橱专柜贮存;

3.2对有毒、易燃、易爆药品的试验操作必须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操作,并设置通风橱罩;

3.3化学试剂必须建立入库、出库手续

3.4对易挥发,强腐蚀性的溶液应有明确标记,贮存阴凉通风处。

四、试验委托制度

对本试验室试验项目选择一家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外委检验,并将外委检测机构的计量认证证书、等级证书、营业执照、法人证书复印件等归档存放。 4.1按要求建立外委试验台帐记录;

4.2外委试验委托后,应及时向检验单位索要检验报告,领取报告时应仔细查看报告是否有误,如有错误应立即向检验单位反映。

五、清正廉洁制度

5.1试验检测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规程,试验检测工作不得受商业、行政、委托方的影响和干预,保持客观真实。 5.2试验检测人员应坚持科学态度,认真负责,廉洁奉公,照章办事,一切以数据说话,并对检测结果负责。

5.3试验人员应自觉抵制来自客户的有违诚实性的要求,商业贿赂和上级主管部门或其它利益部门的不正当干预。有权监督、制止违反本中心公正性和独立性的人和事,必要时应及时向有关方面报告。

5.4检测人员不得在受检单位兼职,也不得参与承检产品的研发、生产、监制、监销和有违公正性的商业娱乐活动。试验室与检测有利益冲突的人员和部门不得介入检测活动。

5.5不得向受检单位牟取经济利益,不暗示受检单位受任何不合理的附加要求。

5.6不对受检物品和结果进行公下评价,不留用、试用受检物品和技术资料。

5.7将检测人员的公正性、诚实性行为纳入考核内容,对违反中心行为规范的人员,本中心将视情节和所造成成的后果分别给予批评、警告、经济或行政的处罚;对坚持原则,忠于职守,维护检测工作公正性和独立性的人和事给予表扬和奖励。

六、样品保管制度

6.1检测样品由有关检测人员验收保管,填表登记,并详查细记录被检查样品名称、数量、生产厂家、出厂编号、检测内容和其他要求。 6.2所检样品均有分类存放,做好标记,以确保不同单位的样品不得

混淆,已以检样品与未检样品不得混淆。

6.3样品的保存环境应保证样品不得变质、损坏、降低或丧失其原有性能。

6.4检测结束后,需保留样品(如水泥等)交保管人妥善保存,而一般破坏性样品则不予保留。

6.5由于样品保管不善而造成检测工作无法进行的,一律按质量事故处理。

七、不合格品的控制制度

7.1不合格原材料的控制和处理方法

7.1.1.不合格原材料的控制。原材料的采购要选用经国家有关质检部门及建委批准认证的厂家;原材料到达后质检员、材料员、试验员、先进行原材料的外观尺寸规格检查,对不合格材料填报《不合格物资检验报告单》报物资部,经委托复验测试材质的物理化学性质的材料,委托试验室进行检验试验,不经检验试验的原材料不得使用。施工员施工过程中发现不合格物资应及时物资部部长、材料员汇报,由材料员、技术质量人员组织认定,分析不合格原因,并填报《不合格物资质量检验报告单》报物资部。

7.1.2不合格原材料的标识:物资部接到不合格报告后三天内组织各方面有关人员开会,并确定不合格物资处理方案,工地现场材料员、保管员对不合格物资进行隔离保管并挂牌注明,通知作业队长及施工人员不准使用。

7.1.3不合格物资处理:按检验结果确定物资处理方法,物资部做出

方案后,现场材料员组织实施,分别采取拒收、报废、退回、修补、更换及让步接受,降级降价使用等措施,对不合格品采取让步接受或降级使用等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提出方案,技术负责人批准方可执行,需报设计监理的必须在认定后方可使用。不合格物资返修后,应重新进行试验检验。不合格物资未经处理一律不准在工程中使用。 7.2、不合格工序的控制

7.2.1不合格工序的控制。不合格工序按造成结果的严重程度可分为以下几种:一般质量问题、质量问题、一般质量事故、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项目经理部质检人员对工序施工质量进行检验并核定产品等级,对不合格工序应向作业队发不合格报告,班组工人在施工中发现上道工序不符合质量标准和工序不合格或所用的材料、器材、设备存在质量问题应及时作业队长报告,作业队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发现的质量问题认真检查核实,核实出的较大问题,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质量部,由质量部报总工帮助处理。不合格工序在没有得到彻底纠正和处理,施工人员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7.2.2工序质量问题的处理。根据工程质量问题严重程度,一般工程质量问题由项目经理部写出处理方案报公司主管批准。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处理。重大质量事故由公司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和处理并记录;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必须及时按规定填写报告,要查明情况,做到“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八、工程成品/半成品检验制度

8.1工程成品与半成品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焊接接头、埋件接头、外购产品(镀锌管、预制构件、饰面砖、门窗)等。

8.2工程成品、半成品由项目部技术员通知试验部门在监理工程师的见证取样下受检、其中现场制作的焊接接头、预埋件接头必须按规定取样受检。外购产品由物资部门通知工号技术员与试验部门检测。由物资部门负责对所购产品索取质量保证书和其它有效质量证明文件。 8.3工程产品、半成品的检验制度程序如下:

成品半成品进场→状态标识→见证取样→检测→结果反馈→入库→状态标识→出库

8.4现场产品必须实行过程跟踪,应跟踪的到使用部位。 8.5成品半成品的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的规定处理

九、安全管理制度

9.1试验室全体人员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在日常工作中必须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9.2工作人员在操作仪器设备时必须严格按有关操作规程操作。 9.3专业电工定期对电器设备进行检查,发现有电线路裸露需加设漏电保护器,并设置提醒标志,以防触电发生。

9.4在潮湿环境的照明、加热设备必须设防水设施或安装漏电保护器,并设置提醒标志,以防触电发生。

9.5试验室必须配备灭火器,及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对易燃、易爆物品应单独存放,并远离火源、电源,防止日光直射。 9.6毒害品、危险品应设置专用保险柜保存,由专人负责保管,发放应由主任同意并做到详细记录;化学试剂必须按计划采购,按规定发放,入库、出库,必须建立台帐,并做好相应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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