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市州环保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度
目标内容考 核 指 标
类 别 得 分 项 基本分值 计? 分? 方? 法 1.当年辖区内环评执行率达到100%,得4分; 1.确保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100%4分2.环评执行率95%以上,得2分; 3.环评执行率在95%以下,不得分; 4.每发现一起擅自降低评价等级、越权审批或审批不符合规定的,扣 境 环1分,扣完为止。 1.当年辖区内“三同时”执行率达到100%,得4分; 管 监(25分)2.“三同时”执行率90%以上,得2.确保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率4分2分; 100% 3.“三同时”执行率在90%以下,不得分; 4.每发现一起擅自降低评价等级、越权审批或审批不符合规定的,扣1分,扣完为止 3.积极推进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4.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 4分 环评全部完成,得4分,否则不得分。 弃电池回收网络建设的指导和监1.武汉城市圈各市:切实加强对废督,初步建成辖区收集体系并投入当年辖区内开发区及工业园区区域 3分类 别 容目标内考 核 指 标 基本分值 计? 分? 方? 法运行,得2分; 2.制定回收网络环境监管制度,得0.25分; 3.定期开展检查,得0.25分; 4.组织开展打击非法转移、处置、利用危险废物专项行动,得0.5分。(武汉城市圈外各市州、林区:依法建立和完善危险废物监管制度,得1分;定期开展检查,得1分;组织开展打击非法转移、处置、利用危险废物专项行动,得1分。) 1.统一使用国家配发的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系统软件进行申报登5.规范排污申报与登记工作程序记,得1分,否则不得分;3分 2.按时报送排污核定工作各类报表及报告得2分;每延误报送一次,扣0.5分。 1.按程序及标准进行排污核定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6.规范排污核定与公示工作程序 5分 门移送的,得2分;每少移送10%,扣1分; 3.按时公示排污核定情况的,得 12.征收排污费企业100%向地税部类 别 容目标内考 核 指 标 基本分值 计? 分? 方? 法分,否则不得分。 1.开展辖区内ODS生产和使用现状调研,制定辖区内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工作方案并报省局,得1分;7.加强消耗 臭氧层物质生产使用监管2分 汰消耗臭氧层物质方案,得0.5分; 3.杜绝消耗臭氧层物质生产和使用设施的建设和转移(国际公约规定目前不需要淘汰的HCFC生产设施除外),得0.5分。2.开展执法检查,出台企业限期淘 1.在辖区内开展2个村(镇)环境综合治理试点得2分,开展1个得1分,否则不得分;1.组织开展 染 控 制 污(20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 4分 2.制定“四级同创”工作方案得1分,否则不得分; 3.开展1个生态示范创建得1分,否则不得分。 2.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试2分 点工作 个,得2分,1个得1分,否则不得分。 不得分; 1.全部完成,得5分,一个未完成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治理试点23.完成县级市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5分2.发生饮用水源污染未及时上报类 别 容目标内考 核 指 标 基本分值 计? 分? 方? 法的,一次扣2分。 区划定和报批工作 4.按计划推进排污许可证制度3分 逐步推进排污许可证制度,得3分,未完成酌情扣分。 上报材料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得4分,材料每缺一项扣1分。 配合省局做好相关放射源日常监按时上报年度城考相关自查结果,按照省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计划,5.组织完成2007年度城考工作4分6.加强辐射安全环境管理 2分 当年发生放射源丢失等相关环境事故的,不得分。 1.统一使用“12369”环保热线举分;管,加强辐射环境管理,得2分,报电话网络的,得1分,否则不得 1.妥善处理群众环境投督 诉 执 法 监(20分)5分 分;每低于1%,扣0.5分; 分;每低于1%,扣1分;2.群众环境投诉受理率100%,得13.群众环境投诉处理率100%,得2 4.群众环境投诉回复率100%,得1分;每低于1%,扣0.2分。 2.查处重大环境违法问题1.不按时办结的,每件扣1分; 5分 群众进京上访的,每件扣2.5分; 3.涉及其他部门职能案件未及时移2.因办理不及时或工作失误,造成类 别 容目标内考 核 指 标 基本分值 计? 分? 方? 法交的,每件扣2.5分。 1.建有重点污染源台帐的,得1分,3.加强对重点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的监管5分否则不得分; 有记录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3.辖区内污染减排监察系统高于1.4,得3分,否则不得分。2.对国控重点企业进行现场监察并 1.建有污染源自动监控中心并与省局联网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2.建有污染源监控系统建设与管理台帐,得0.5分,否则不得分;监4.做好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及管理5分控企业与监测部门签订了运营合同 的,得0.5分,否则不得分; 3.辖区内所有国控重点企业安装在线监控系统并联网的,得2分;每少安装1家,扣1分; 4.监控数据传输稳定连通率达80%的,得1分;每低于5%,扣0.1分;低于60%,不得分。 力 规 能1.落实人员编制及工作经费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1.推进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3分 2.岗位培训率高于20%,得1分,否则不得分; 3.辖区内新增1家以上环境监察机类 别 划 容目标内考 核 指 标 基本分值 分。计? 分? 方? 法 构达标单位的,得1分,否则不得 设 建(10分) 1.及时完成应急监测任务,得2分,未按要求完成,每20%扣0.5分;2.提高环境监测能力 实“十一 3分 2.开展环境监测技术培训工作,完成指标,提高监测水平,得1分,未完成按指标比率每10%扣0.2分。1.按要求开展“十一五”环保规划中期评估,得2分,否则不得分;3.按要求落 五”环保规划重点项目年度实施工作4分 2.辖区内中央和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完成率达80%,并申请验收,得2分,完成率低于80%的不得分。 1.完成社会治安综合治 务 管 政理理工作 1分 得1分;未完成的,一项扣0.2分。 1.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发布重要环境信息,得1分;完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任务, 2.完成上报政务信息50篇以上,得2.推进政务与环保基础工作1分,每少2篇扣0.1分;有信息6分 (10分) 进入领导决策层并有领导批示的,得1分; 3.档案管理和公文处理规范,得1分; 4.环境监测数据上报及时,得1分,类 别 容目标内考 核 指 标 基本分值 计? 分? 方? 法 每延迟1次扣0.1分,每出现1个数据错误扣0.1分; 5.及时组织环境统计工作,统计数据准确可靠,得1分,各种统计报告中,每出现1次重大数据错误扣0.5分,不按时报送各项统计任务,每延迟1次扣0.2 分,扣完为止。1.根据鄂环办[2008]21号文,市州环保局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前8名的,得2分,第8名后的得1分,3.做好环保电子政务建设3分 没有网站的不得分; 2.配合省局做好全省污染减排“环境信息与统计能力建设”项目建设的各项任务,系统整合到位的,得1分。 1.“6·5”世界环境日举办纪念活 传 宣1.开展环保宣传活动 2分 动,得1分。 2.开展1-2项其他环保宣传活动,得1分。 育 教(5分)1.完成省局分配的省级绿色学校创2.完成绿色学校和绿色社区创建指1.5分 率达8%以上,得1分; 建指标,县、市(区)级绿色学校创建 标 2.完成省创建领导小组分配的省级绿色社区创建指标,得0.5分。 3.加强环保工作新闻报1.5分 以上媒体采用:武汉、黄石、襄樊、1.全年有以下数量的稿件被省级及类 别 容目标内考 核 指 标 基本分值 计? 分? 方? 法 道力度 荆州、宜昌五市20篇(条),三个直管市和神农架林区8篇(条),其他市、州12篇(条),得1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 2.全年有2篇(条)稿件被湖北电视台《环保风云》电视栏目采用(计入被媒体采用的稿件总数),得0.5分,未完成不得分。1.严格内部人事编制管理 1分 2.当年违规进人,发现一起不得分。 1.当年无违规进人现象,得1分;1.领导干部严于律己,无违法违纪行为,廉政档案建立健全,得1分;1分行风 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 任制 队 伍 3.完成干部建 教育培训任设 务 (5分) 2.领导干部因违反党纪政纪受到处分或党员干部违法受到刑事处罚的,不得分。 1.完成国家总局市州局长和省局县市局长岗位培训调训任务,得1分;1分 2.未完成国家总局和省局组织的局长岗位调训任务的,每少完成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4.推进精神文明建设1.积极开展精神文明、“争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争创文明和谐机 2分 关”的创建活动,有明确的思路、目标和措施,有争创活动情况记载及效果,得2分; 类 别 容目标内考 核 指 标 基本分值 计? 分? 方? 法 2.没有活动记载不得分,有一个创建活动没有记载扣0.5分。 1.按时编制2008年度减排计划,督促落实减排项目,并按计划组织实施,得2分; 2.落实本辖区减排措施的季度报告制度,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0日前,将减排措施实施进展情况报送1.加强总量减排工作 点 重 8分 省局总量办,得1分; 3.加强总量减排工作资料收集整理,建立“一厂一档”的备案制度,得2分; 作 工(35分)4.完成各市州人民政府同省政府签订的关于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两项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指标,得3分,否则不得分。 2.强化重点流域和水域的水污染治理6分1.武汉、襄樊、孝感、荆门、随州、仙桃、潜江、天门分别加强对辖区内汉江中下游,恩施加强对清江,荆州加强对洪湖,武汉、黄石、鄂 黄冈加强对龙感湖重点流域(水域)内工业污染源环境监管,认真组织开展排污申报登记,得2分,对超标工业企业下达限期治理决定并监督实施,得4分。州、咸宁分别加强对辖区内梁子湖, 类 别 容目标内考 核 指 标 基本分值 计? 分? 方? 法 2.宜昌、十堰分别按照《三峡库区水污染防治规划》、《丹江口库区水污染防治规划》要求,认真协助做好相关规划项目的实施工作,得6分。 3.辖区内重点流域和水域水质状况劣于上年的,扣3分,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一次扣1分。3.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阶段性工作5分 样及前处理工作得5分,否则不得分。 1.完成辖区内落后产能调查摸底,得1分;按时完成辖区内土壤样品采集、制 2.配合相关部门淘汰落后产能。依4.淘汰落后产能 5分 法对环保评审不达标、超标或超排污许可证要求排放的落后生产能力实施淘汰,完成年度关停任务得4分,未完成全部关停任务的,每少关停一家扣0.5分。 1.成立工作专班,得1分; 2.制订环保专项行动方案,得1分;5.深入开展专项行动 5分 3.细化本地环保专项行动工作内容,完成挂牌督办、案件移送等工作任务,得2分; 类 别 容目标内考 核 指 标 基本分值 计? 分? 方? 法 4.完成信息报送、宣传报道和文件归档等工作,得 1分。 全面开展湖北省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按要求完成污染源普查任务。 1.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得1分,6.完成污染源普查任务 6分 否则酌情扣分; 2.数据完整、准确,无重无漏无错,得3分,否则酌情扣分; 3.汇总、上报及时得2分,每延迟5天扣0.5分。 凡获得国家环保总局办公厅、省环保局表彰的综合性工作奖励加计3分;单项工作奖励加计2分; 凡获得市(州、林区)委、市(州、林区)政府表彰的综合性工作奖励加计2分,单项工作奖励加计1分;获奖励分项(10 分) 10分 励加计1分; 当地归口部门表彰的综合性工作奖有关工作得到省委、省政府和当地党委、政府肯定,有明确指示表扬的加计1分;凡获得国家环保总局、省委和省政府领导口头表扬的,加计1分;被主要媒体肯定的,加计1分; 类 别 容加分项
目标内考 核 指 标 基本分值 计? 分? 方? 法 奖励分项总计不超过10分。在环境保护的某一领域或某一方面 分) (10开展开创性工作 10分 作并得到国家或省认可的,酌情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 开展了创新性、实用性和示范性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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