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开放民间金融市
场的条件分析
内容摘要按照“入世”承诺2006年年底中国金融市场完全对外开放民间金融市场的开放已经迫在眉睫民间金融有其自身优势开放我国民间金融市场利大于弊民间金融存在的诸多弊端将随之得以消除或控制
关键词金融市场民间金融开放
民间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的背景分析
随着我国银行业正式向外资全面开放我国取消了外资银行在中国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地点和客户落实加入WTO金融领域兑现国民待遇的承诺
国民待遇是国际上关于外国人待遇的最重要的制度
1
之一其基本涵义是指一国以对待本国国民之同样方式对待外国国民即外国人与本国人享有同等的待遇它是实行市场经济的基本条件是平等竞争的基础目前我国还在研究开放民间金融究竟是利大还是弊大
笔者认为开放民间金融也是利弊共存其利肯定远大于弊回顾我国民间金融的存在与发展从公元前2000多年的夏商时起民间货币信贷已经在民间存在了四千多年唐朝的民间金融相当昌盛国民经济也很发达而真正的国家金融是在1935年前后才开始的但当时仍然存在一定量的民间金融就是钱庄、票号和当铺等机构上世纪50年代类似当铺、银行、钱庄这样的民间金融机构被国家储蓄所代替并被100%国营化民间金融从那时被定义为“非正规金融”但是民间金融这种形式一直存在并默默地发挥着它的作用
当前的民间金融规模和巨大作用更是不容忽视根据有关部门的统计全国民间金融的规模高达1万亿元另外我国居民和民营企业还10多万亿元的储蓄没有转化为投资与此同时数百万家中小民营企业却同时存在着贷款难、融资难的尴尬目前非国有部门对GDP的贡献超过了70%但是它在过去十几年里获得的银行正式贷款却不到20%其余的80%以上都流向了国有部门目前全国中小企业约有三分之一强的融资来自非
2
正规金融途径
开放民间金融市场的利弊分析
民间金融是在银行和信用社所不能及的范围内自动起到拾遗补缺作用的它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消费和生产的需求深受群众的欢迎但无庸臵疑民间金融是把“双刃剑”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同时也给社会留下了后遗症
然而民间金融的影响可以概括为以下方面民间金融自身存在着较高的金融风险民间金融处于地下状态缺乏正常金融机构规范的制度约束机制金融监管机构难以进行监管存款者得不到有效的保护因此民间金融的金融风险较高由于民间金融在地下存在多年并没有出现较大混乱如果民间金融走出地下变为阳光下的作业自然要出台国家监管条例其自身也要制定相关制度规范各种业务行为以确保正常运转从而降低风险系数对的宏观活动有可能产生不利影响民间金融往往会干扰的货币不利于宏观目标顺利
3
实现例如人民银行试图减少货币供给量提高了再贴现率正规金融机构的利率也相应提高而民间金融并未提高利率原本正规金融提供的资金减少了而民间金融提供的资金增加了原本正规金融提供的部分资金转由民间金融来提供货币供给量并未按照预期数量减少甚至根本没减少
金融市场对外国人开放和对民间开放客观上都有利于我国金融机构正在进行的转型在全球一体化的背景之下共同市场将使竞争与监管理念与手段趋于一致单向的封锁行为已无法持续
民间金融机构的“地下性”决定了其处于白色和黑色之间的灰色地带有人利用民间金融机构的不透明性从事诈骗活动;还有一些民间金融机构与地下经济关系密切甚至被犯罪分子用于洗钱刺激了地下经济和犯罪活动;更有一些民间金融机构与勾结干扰了正常的社会秩序此弊源于民间金融的“地下”身份因其属于地下所以缺乏监管开放民间金融市场应加强监管指导民间金融组织制定自身管理制度规范民资按照规矩运行如同票据诈骗、银行内外勾结骗贷、高管携巨款潜逃等正规金融机构内的犯罪行为应归咎于个别银行薄弱的内控机制而不应视为正规金融本身的过错一样
4
此外民间金融的高利贷也是一直令担心的问题民间金融市场开放以后中小企业或者居民个人贷款方便了利率高自然就会被抛弃高利贷没有了市场就会自己降下来概括地说民间金融“地下阶段”存在的诸多弊端不会长期存在随着民间金融身份的阳光化会得到逐渐控制和消除开放民间金融市场的条件
民间金融的优势是明显的一是制度优势在我国现实经济生活中正规金融机构的贷款行为有时会受到行政力量等非市场因素的影响贷款基准利率也是管制利率而民间融资中的借贷行为和利率都是市场化的可以说民间金融是一种纯粹的市场金融形式和市场金融交易制度二是信息优势正规金融机构贷款中的信息不对称现象是经常存在的有的借款人为了得到贷款甚至不惜编造虚假的财务数据或实施其他造假行为而民间融资中的当事人彼此之间比较了解与融资相关的信息极易获得且高度透明三是成本优势在民间融资过程中融资前的信息搜寻成本和融资后的管理成本很低一般不需要对融资方“公关”而支付“寻租”成本因而融资交易成本较之正规金融明显为低四是速度优势民间融资无烦琐的交易手续交易过程快捷融资效率高能尽快达成交易使借款人迅速、方便地
5
筹到所需资金民间金融的这些独特优势也是其能够和正规金融长期共存的重要原因
我国比较重视民间金融的发展并有一定的支持和试点行动2007年1月中国银监会出台了《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农村资金互助社管理暂行规定》等文件破题农村金融改革村镇银行的首批试点选择在四川、青海、甘肃、内蒙古、吉林和湖北6省(区)县及县以下区域开展到2008年试点范围将扩大到15个省(区)左右因此作为可以吸收公众存款又可以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的农村新型金融机构人们有理由期望即将试点的村镇银行在破解小额信贷难题方面有所作为
结论
对民间金融长期的压制已经造成了金融资源的巨大浪费民间金融开放的越晚金融资源的浪费越大
6
事实上金融业放松准入管制而加强管理艺术已经为当前的国际主流只有引入多元化的资本才能建立服务于不同客户群体的金融机构否则资金配臵的扭曲将会带来更大的经济结构风险总理在2007年1月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强调“要着力抓好加快农村金融改革发展完善农村金融体系从多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农村的金融服务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加快建立健全适应‘三农’特点的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体系充分发挥商业性金融、性金融、合作性金融和其他金融组织的作用”“推进农村金融组织创新适度调整和放宽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准入降低准入门槛鼓励和支持发展适合农村需求特点的多种所有制金融组织积极培育多种形式的小额信贷组织”这证明在已经对外资银行开放之际强调对内资、民资的开放符合我国金融发展的长远利益
未来几年内外资银行必在我国成立本土银行开展人民币零售业务由于国内银行与大企业的传统银企关系难以打破外资银行自然会把注意力首先放在中小企业客户身上而外资银行的产品创新与金融服务能力是国内银行所难以比拟的进入国内市场后必然对国内银行的中间业务扩张产生巨大冲击此时按照中国银监会的时间表民间金融的开放试点可能还没有结束民间金融还不能放开手脚大显身手
7
外资银行的进入使得开放民间金融发展民营银行的问题变得更加刻不容缓及早开放民间金融对内实现银行业国民待遇才是符合国家利益的上策
论文网在线www.lunwenwang.com/A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