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律师鉴定-指导律师、律所综合意见
来源:化拓教育网
指导律师综合意见:
XX同志在我所实习期间,品行良好,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能认真完成所里和指导律师交办的工作。团结同志,办案认真,为人正直,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相比来所之前取得了很大的进步,是一位称职的实习律师。
同意XX同志参加考核,转为执业律师。
律所综合意见:
XX同志在我所实习期间,能虚心接受指导律师的意见,积极参与办理各项律师业务,认真负责,大胆实践,努力掌握律师实务的操作技能。同时,在政治上,邓纯同志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服从律师事务所的管理。
同意XX同志参加考核,转为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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