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阆中市井溪中心学校关于岗位设置竞聘上岗工作方案

来源:化拓教育网


阆中市东兴乡井溪中心学校

关于岗位设置和人员竞聘上岗工作方案

遵照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高等学校、义务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的三个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川人发[2008]74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南充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阆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阆中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阆中市人事局关于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管理中工勤人员竞聘管理岗位有关事项的通知》(阆人发〔2010〕100号)和阆中市人事局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问题的两个解答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竞聘上岗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有关竞聘上岗的文件精神,通过鼓励竞聘上岗的办法,紧密联系实际,认真扎实做好我校教职工竞聘上岗工作,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和资源重组。

二、工作目标

以实行竞聘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充分整合现有资源,优化教职工队伍结构,建立符合我校人事管理特点的运行机制,建设一支“爱岗敬业、结构合理、精干高效、师德高尚”的师资队伍,不断提升学校教育教学水平,实现人事制度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民主化。

三、竞聘范围

全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员工,包括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2006年7月1日后至今退休的原在职在编人员纳入竞聘范围。

四、竞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原则; (三)坚持设定岗位,按岗竞聘原则; (四)坚持科学合理,持续发展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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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组织机构

(一)成立东兴乡井溪中心学校岗位设置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颜宇宁

成 员: 李长奎、杨 波、侯 跃、王正林、王双德、张 奎、

赵小林、何其彬

主要职能:组织评聘竞聘工作,包括拟定修改方案材料、资格审查、民主测评、组织考察、量化考核、决定聘任等评聘竞聘工作。

(二)竞聘争议调解小组 组 长:王正林

组 员:李长奎、杨 波、侯 跃 王双德

主要职能:处理竞聘过程中产生的各种争议,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全员竞聘上岗工作的顺利实施。

六、岗位设置

根据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控制指标,结合学校发展需要,我校的岗位设置包括:

(一)设管理岗位3个。其中九级职员岗位3个。 (二)设专业技术岗位共16个。其中:

现有在职在编专业技术人员已经拥有专技职务资格情况:在职在编专技人员共18人,其中中级专技职务资格11人,助理级专技职务资格7人。2006年7月1日及以后退休人员3人。

本次竞聘岗位设置:中级职务设八级岗位1个、九级岗位3个、十级岗位7个;助理级职务设十一级岗位5个、十二级岗位2个。

(三)设工勤岗位2个

本校目前已经具有技术等级工勤人员情况:技师资格1个、高级工1个。无普通工。

工勤竞聘岗位设置:本校设技师二级岗位1个、高级工三级岗位1个。

七、岗位竞聘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教育工作,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政治素养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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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具有较高的文化基础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技能和资格条件,工作作风正派,敬业乐业,能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3、具有竞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以及履行竞聘岗位职责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能在所竞聘岗位上坚持正常工作; 5、特殊职业要符合国家对执业资格的要求;

6、竞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学校制定的各岗位条件。 (二)竞聘各岗位资格条件

1、职员岗位(管理岗位)的资格条件

(1)竞聘职员岗位的人员,一般应具备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竞聘六级以上职员岗位的,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2)各等级职员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八级职员岗位,须在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满两年;

管理岗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聘用。确因工作需要,由专业技术岗位交流到领导干部管理岗位的人员,可根据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和本人条件,直接聘任到相应的管理岗位。

2、专业技术岗位的资格条件

(1)八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九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两年; (2)九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十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两年; (3)十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4)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两年;

(5)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工勤岗位的资格条件

二级、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五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评。

八、竞聘细则:

根据学校实际制定学校岗位设置和竞聘细则如下: (一)工龄及聘任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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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龄,按3分/年计算。(工龄计算到2010年12月31日止。) 2、现聘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年限,按2分/年计算。

(聘任时间计算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聘任年限按对年对月及按上级相关年度考核办法核算)

(二)年度考核:

按2006年以来的年度考核情况,优秀加2分,称职加1分,基本合格减1分,不合格减2分。

(三)任职工作

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考核合格以上者,阆中市级记2分,南充市级记3分,省级记4分。

(四)于2009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教师,在与在职教职工同等条件测评后可以优先聘用到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内部所设同级高等级岗位。

(五)在(一)(二)(三)项总分相等的情况下,综合考虑以下情况。

1、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及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者按任职年限记分。班主任、各组长按0.5分/年计算;中层干部按1分/年计算;校级干部按1.5分/年计算。兼职多项职务的以最高得分一项计分。

2、综合表彰:

任现职以来且在我校工作期间个人获得的各级党政部门以及教育主管部门(含党委)的年度表彰纳入计算,以相关单位文件及获奖证书为准。

片区级(原区工委、二龙教办)2分/次,阆中市级3分/次,南充市级4份/次、省级及以上5分/次。

3、教育科研:

任现职以来,凡在具有“CN”“ISSN”“ISBN”刊号的正式书籍、报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可记2分,第二作者及以后作者均记1分(不含试题类作品和学校编辑的校本教材)。任现职以来,经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同意的且巳结题的教育科研课题,属阆中市级的主研人员记2分,参研人员记1分;南充市级的主研人员记3分,参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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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记2分;属省、国家级的主研人员记4分,参研人员记3分(系子课题的降一级记分)。任现职以来,优质课竞赛获片区级一等奖、阆中市级二等奖、省、国家级三等奖及其以上可记2分,但须是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业务部门主办的竞赛才认可。

上述各项的考核材料必须是当时的文件、会议记录、奖状、证书、登记簿、工作安排表、书报刊等原件,找他人证明和后补的单位证明无效。

(六)量化结果运用:

在符合上级文件的基础上,根据量化结果,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竞聘各岗位人员。

本办法只作岗位设置竞聘的办法,不作年度考核、职称评定和其他方面考核的参照依据。

(七)根据四川省、南充市和阆中市人事部门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规定,2006年7月1日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后至岗位设置首次聘用完成期间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本单位所设专业技术岗位层级,按本单位在职人员专业技术岗位各基本任职条件(符合上级人事部门规定的基本条件)参加竞聘,并按所对应的岗位等级与在职人员同步兑现相应待遇。所设岗位不占单位职数。

(八)本次办法是首次竞聘入轨过渡。首次竞聘后职称内部有岗位空缺,根据人事部门核复批准,可以依据方案竞聘逐级递补。如上级另有规定年限的,从其规定。

九、考核奖惩:

(一)在竞聘上岗任职期间的每学年末,学校将根据上级文件和各级岗位工作职责、任务、标准进行严格考核,考核基本称职及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律降级聘用:

1、违反四项基本原则,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严重抵触或参加封建迷信、邪教等活动、造成不良影响者。

2、违纪违法,受到治安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者。 3、不遵守法律法规,以非法形式表达诉求者。 4、严重违反校规校纪,工作纪律极端散漫者。

5、有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或侮辱学生人格、歧视学有困难的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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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造成不良影响,行为恶劣者。

6、由于失职给学校或师生造成严重损害或不良影响者。 7、在学校威胁、辱骂、殴打他人,影响恶劣者。 8、不服从工作安排者。

9、不经学校同意,向学生擅自订资料或擅自收费者。 10、违规补课给学校造成重大影响者。

(二)对被调整岗位的教职工要按照“岗变薪变、以岗定薪”的规定,根据其调整后的岗位,重新确定岗位待遇,并按程序报批。

十、工作程序

2010年12月23日—12月25日,成立岗位设置与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并开展工作,公布上级文件,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2010年12月31日前,制定完成学校岗位设置与竞聘上岗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印发到各领导小组成员手中。

2010年12月31日前学校岗位设置和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开会讨论,修订征求意见稿,形成学校的初步实施方案。

2011年1月9日前教代会通过岗位设置与竞聘上岗实施方案并进行公示。

2011年1月11日前定稿上报阆中市教科局和阆中市人事局审批。审批通过后,学校下发实施方案开始实施。

2011年1月12日前,申请人员依据聘用条件提出相应的书面岗位申请以及提供应当由本人提供的记分材料,根据聘用条件和量化评分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经学校岗位设置和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考核后实行分级选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

2011年1月14日前上报拟聘用人员花名册。

2011年1月17日前,完成与个人聘用合同书的签订。 根据首次岗位聘用结果与被聘人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聘用合同。

十一、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校长是竞聘上岗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亲自抓,要坚持集体领导,坚持按政策办事、坚持按程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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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坚持按方案实施。严格按政策规定开展竞聘上岗工作。

(二)做好宣传引导工作。要加强宣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要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正确处理好本单位竞聘上岗工作中的问题和矛盾。要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学校稳定和竞聘上岗工作顺利完成。

(三)严格政策、严肃纪律。认真学习文件,吃透文件精神,熟悉掌握和严格执行各项政策规定,严格依法办事。要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注重实绩的用人标准,要贯彻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精心组织,平稳实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竞聘上岗工作。 十二、附则

1、本方案仅适用于首次竞聘。

2、本方案解释权属阆中市东兴乡井溪中心学校岗位设置与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

3、本方案于2011年1月9日经本校教代表(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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