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阳小学手机管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按照市教育局《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一)有限带入校园
1.学生原则上不得将手机(含电话手表)带入校园。
2.学生确有带手机入校园需求的,须由家长提出书面申请,班主任同意并登记。
3.学生进校后应将手机(贴上标签写清班级姓名)交由班主任或副班主任统一保管,需要使用时领取,严禁学生私自保管。学生可以在中午12:00—12:30之间从班主任或副班主任处领取手机使用,每次使用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
4.学生在不允许使用手机时段内,急需要与家庭联系的,但班主任不在现场,可用校讯通或借用其他老师手机打电话或到学校门卫室、办公室打电话。
(二)校内管理措施
1.禁止学生在教学时间(上课、考试等)使用手机。
2.禁止学生在集会时间(大课间、集会、升旗仪式等)使用手机。
3.不允许在学校对手机进行充电,需充电的手机在班主任处领取后自行回家充电。
4.学生违反手机使用管理规定的,按下列要求处理。
(1)学生违反规定,一经发现,任何教师都有权利收缴其手机交给班主任,并报德育处。班主任及时与家长反馈信息。
(2)第一次违规使用,校内通报批评,班主任代管手机一周,期间学生不得使用。学生写出书面保证方可领回。
(3)第二次违规使用,校内通报批评,由家长当面领取手机并不得再申请带手机入校。取消本学期评优评先资格。
(4)对拒不交出手机或因收缴手机顶撞教师的,用手机浏览不健康内容的,视情节予以停课、记过、留校察看等处分,并校内通报。取消本学期评优评先资格。有关处罚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5)用手机联系校内外人员组织打架斗殴或其他非法活动的,移交机关处理。
(6)凡因学生违规使用而被收缴的手机、数据线、充电器,家长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的,学校对其损坏、遗失不负责任。
(三)其它方面
1.教师除线上教学外,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2.班主任要将手机管理的有关要求告知学生家长,讲清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性和加强管理的必要性。
3.家长应履行教育职责,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主动用阅读、运动等正能量活动充实自己的生活,为子女树立成长榜样,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4、本方案从2021年4月1日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