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一、 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焦化厂安全检查和安全隐患整改,查找不安全因素,及时整改消除隐患,确保焦化生产安全。 二、 适应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焦化厂各车间安全检查和存在的隐患整改。 三、 责任及权限:
⑴安环科负责厂级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核查;
⑵各车间兼职安全员负责本车间安全检查,并负责本车间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
⑶各车间班组人员负责本班组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 ⑷厂长根据生产情况安排季度、节假日、专项检查。 ⑸厂长负责安排本厂人员配合公司对本厂进行安全检查。 四、 安全检查方式及检查周期
⑴各车间班组员工认真做好日常检查,检查当班期间安全状况和隐患整改情况;⑵各车间安全员应定期做好车间安全检查,做到至少每日检查一次;⑶安环科在做好日常(每天一次对本厂安全检查)检查工作的基础上并保证每月对各车间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⑷厂部组织安环科及各车间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对全厂进行安全大检查;⑸在法定节假日前后,由安环科负责牵头,对各车间安全工作进行至少一次安全检查;⑹安环科根据生产进行情况和公司统一安排进行专业性检查。
五、 安全检查的内容:
包括对员工应知应会、技术规程掌握程度,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现场环境卫生情况、安全标志设置及完好状况、安全设施、工艺、电气、设备、仪表运行情况及隐患问题整改内容。 六、 检查依据:
各岗位工艺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七、 检查记录保存:
安环科对全厂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情况做好保存,各车间应将本车间隐患 整改情况保存并交安环科备案。 八、 整改及复查:
⑴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按照岗位技术操作规程,安全规章制度进行整改;⑵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问题的整改,一般问题期限为1-3天,较严重问题整改期限为3-7天,严重问题由安环科于相关车间协调,并报厂部确定整改期限;⑶各车间整改后报安环科,由安环科按相关要求,与车间一起对问题及隐患的整改实施验收,确保安全生产。⑷整改完成之后,由安环科专职安全员或车间兼职安全员进行检查,并保持相关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