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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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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口生产企业 出口退税 账务处理

例一:出口生产企业一般贸易免税申报及

出口退税 会计处理

12 万美元。

1、*有限公司 2007 年 8 月出口自产工具一批, 12×7.5( 汇率 )=90 万元 征退税率之差 =17%-5%=12% 90×12%=10.8 万元 借:产品销售成本

10.8

贷:应交税金 ―― 应交 (进项税转出 )10.8 借:应收外汇账款 贷:出口销售收入

90 万元 90 万元

2、当月接退税部门 “出口货物退 (免)税审批单 “,载免抵退审批

34 万元,其中退税审批 20 万元、

免抵 14 万元。

借:应收补贴款 - 出口退税

20 万元

借:应交税金 -应交 (出口货物抵减内销应纳税金

)14 万元

贷:应交税金 ―― 应交 (出口退税 )。 34 万元

例二:以从事进料加工出口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的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

* 有限公司 2007 年 8 月有关业务如下:

1、当月取得进项税金 13.6 万元,出口销售 10 万美元,内销 30 万元。出口电缆退税率 取得进项税金: 借:原材料 80 万元

借:应交税金 ―― 应交 (进项税额 ) 13.6 万元 贷:应付账款 93.6 万元 10×7.55( 汇率 )=75.5 万元 借:应收外汇账款

75 万元

5% 。

贷:销售收入 75 万元

根据当月退 (免)税出口收入、 出口货物所适用的征税率和退税率之差计算

税额 ”

“当期不予免抵或退税的

10×7.55( 汇率 ) ×(17%-5%)=9.06 万元 借:产品销售成本

9.06 万元

贷:应交税金 ―应交 (进项税额转出 );9.06 万元

2、收到 *国税局出具的《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一份,载明

万元,用红字记 :

借:产品销售成本

“不予抵扣税额抵减额 ”10

10 万元

贷:应交税金 ―― 应交 (进项税额转出 )。10 万元

3、当月收到 *国税局出具的 《生产企业免抵退税审批通知单》 ,载明 “当期免抵税额 ”18万元和 “当

期应退税额 ”11万元:

借:应收补贴款 -出口退税

11 万元

借:应交税金 -应交 (出口货物抵减内销应纳税金 )18 万元 贷:应交税金 ―― 应交 (出口退税 )。 29 万元

4、收到运保佣单据 5 万元,冲减原以到岸价申报的出口免税销售,以红字记: 5×(17%-5%)=0.6 万元

借:销售收入 5 万元 贷:应收外汇账款 借:产品销售成本

5 万元

0.6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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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应交税金 ―― 应交 (进项税额转出 );0.6 万元

例三:出口生产企业视同内销货物计提销项税额或征收账务处理:

1、2007 年 9 月, *有限公司出口不予退税铜材一批 50×7.55( 汇率 )=377.5 万元 377.5 ÷(1+17%) × 17%=54.85

50 万美元。

根据国税发【 2006 】第 102 号规定应视同内销货物计提销项税:

万元

借:应收账款

贷:销售收入 322.65 万元

贷:应交税金 -应交 (销项税金 ) 54.85 万元

377.5 万元

2、由于 *有限公司上年已申报退税材料中,有

10 万美元的出口货物,退税率为

11% 。且未能在

规定时间补齐相关材料,税务部门根据国税发【 征税:

2006 】第 102 号文件要求,对这部分出口销售进行

10×7.55( 汇率 )=75.5 万元

75.5 ÷(1+17%)× 17%=10.97 万元 借:以前年度检查调整

10.97 万元

贷:应交税金 -检查调整 10.97 万元

同时红字冲减已按征退税率之差转出进项部分:

75.5 ×(17%-11%)= 4.53

万元

借:以前年度检查调整

4.53 万元

贷:应交税金 -应交 (进项税额转出 )4.53 万元

笑语公司当月有留抵 3 万元,经批准可以冲减,余款开票入库: 10.97-4.53=6.44 万元 6.44-3=3.44 万元

借:应交税金 —— 检查调整 6.44 万元

贷:应交税金 —— 应交 (进项税额转出 ) 3 万元 贷:银行存款 3.44 万元

例四、 来料加工 出口 (包括进料加工免税深结转 )货物账务处理

* 有限公司从事 来料加工 业务, 2006 年 8 月份从 * 国税局 进出口 处取得《 来料加工 贸易免税证 明》,当月进口保税原材料 8 万美元,购进国内辅料 11.7 万元 (含税价 )。当月来料加工手册项下出口 5 万美元,其中加工费 1 万美元。国内销售同类货物

材料购进:

11.7 ÷(1+17%) ×17%=1.7 万元

借:原材料 -辅料 10 万元

借:应交税金 —— 应交 (进项税额 )1.7 万元 贷:应付账款 11.7 万元

6 万元 (含税价 ):

国外报税材料进口不作账务处理,设台帐管理。

内销:

6÷(1+17%)=5.13 万元 借:应收账款 6 万元

贷:销售收入 -内销收入 5.13 万元

贷:应交税金 —— 应交 (销项税额 )0.87 万元 出口销售:

1×7.55( 汇率 )=7.55 万元 借:应收外汇账款

7.5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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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销售收入 -出口销售收入 7.55 万元 计算来料加工进项转出:

5×7.55( 汇率 ) ÷(1+17%)=32.26 万元 1.17 ×32.26 ÷(5.13+32.26)=1.01 万元 借:销售成本 -出口销售成本 1.01 万元

贷:应交税金 -应交 (进项税金转出 )1.01 万元 二、 外贸 企业账务处理

例一: 外贸 企业一般贸易账务处理

* 国际贸易 公司收购纺织品出口,具体业务如下: 1、购进布一批,价税合计 60 万元,取得专用。

60÷(1+17%)=51.28 万元 60-51.28=8.72

借:库存商品 51.28 万元

借:应交税金 -应交 (进项税金 )8.72 万元 贷:应付账款 60 万元 2、转出征退税率之差部分。 51.28 ×(17%-11%)=3.08 万元 借:销售成本 3.08 万元

贷:应交税金 -应交 (进项税金转出 )3.08 万元 3、出口离岸价 8 万美元,并申报退税 51.28 ×11%=5. 万元 8×7.55( 汇率 )=60.4 万元 借:应收出口退税

5. 万元

贷:应交税金 -应交 (出口退税 )5. 万元 借:应收外汇账款 60.4 万元 贷:出口销售收入

60.4 万元

例二: 外贸 企业作价方式进料加工账务处理

1、 * 国际贸易 公司从印度购进香料 8 万美元:

8×7.55( 汇率 )=60.4 万元

借:商品采购 -进口材料 60.4 万元 贷:应付外汇账款 60.4 万元

2、材料入库

借:材料物资 60.4 万元

贷:商品采购 -进口材料 60.4 万元

3、作价 70 万元 (不含税 )销售给淮安成城化工厂,开具专用,并到税务部门开具《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

借:应收账款 81.9 万元 贷:商品销售收入

70 万元

贷:应交税金 -应交 (销项税金 )11.9 万元 4、结转销售成本 借:商品销售成本

60.4 贷:商品采购 -进口材料 60.4 万元

5、% 公司以 80 万元 (不含税价 )收回委托加工物资,并收到专用: 借:库存商品 8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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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应交税金 -应交 (进项税金 )13.6 万元 贷:应付账款 93.6 万元 6、% 公司出口销售 10 万美元 10×7.55( 汇率 )=75.5 万元 借:应收外汇账款 贷:出口销售收入

75.5 万元 75.5 万元

7、结转应收出口退税 13.6-11.9=1.7 万元 借:应收出口退税

6 万元

贷:应交税金 -应交 (进项税金转出 )6 万元 借:应收出口退税

11 万元

贷:应交税金 -应交 (出口退税 )11 万元 例三:外贸委托加工方式下进料加工账务处理 1、*有限公司进口电机一批 10×7.55( 汇率 )=75.5 万元

借:商品采购 -进口材料 75.5 万元 贷:应付外汇账款 2、材料入库

借:材料物资 75.5 万元

贷:商品采购 -进口材料 75.5 万元 3、委托 %制造有限公司加工成机床 借:委托加工材料

75.5 万元 75.5 万元

10 万美元

贷:材料物资 75.5 万元

4、加工机床收回,同时收到 * 加工费 15 万元 (不含税价 ) 借:委托加工材料

15 万元

借:应交税金 -应交 (进项税金转出 )2.55 万元 贷:应付账款 17.55 万元 5、商品入库

借:库存商品 90.5 万元 贷:委托加工材料

90.5 万元

单证 申报退税 (退税率 17%)

6、出口并持加工费等

借:应收出口退税

2.55 万元

贷:应交税金 -应交 (出口退税 )2.55 万元 例四:外贸企业出口不退税产品账务处理

* 进出口 公司出口钢材一批,作价

40 万美元。根据国税发【 2006 】第 102 号规定应视同内销货

物计提销项税:

40×7.55( 汇率 )=302 万元

302÷(1+17%)×17%=43.88 万元

借:应收账款 贷:销售收入

302 万元 258.12 万元

贷:应交税金 -应交 (销项税金 ) 43.88 万元

例五:外贸企业补征税账务处理

* 进出口 有限公司, 上半年有委托加工方式进料加工出口床单

能通过审核,根据国税发【

20 万美元的 单证 ,因申报过期不

2006 】第 102 号规定应予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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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笔业务加工费 100 万元 (不含税价 ),退税率 11% 。

由于企业在申报退税时已作如下账务处理: 100×17%=17 万元 100×11%=11 万元

20×7.55( 汇率 )=151 万元 借:销售成本 6 万元

贷:应交税金 -应交 (进项税金转出 )6 万元 借:应收出口退税

11 万元

贷:应交税金 -应交 (出口退税 )11 万元 借:应收外汇账款 贷:出口销售收入 所以,补税时:

借:销售成本 11 万元 贷:应收出口退税

11 万元 151 万元 151 万元

应纳税金 =151÷(1+17%)×17%=21.94 万元 借:出口销售收入

21.94 万元

贷:应交税金 -应交 21.94 万元

出口货物的核算

根据货物出口企业的不同形式和出口货物的不同种类, 我国的出口货物税收分为以下三种形式,其会计核算方法也不相同。

1.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

在货物出口时,按出口货物实现的销售收入与按规定收取的额之和,借记

“银行存款 ”、“应

收账款 ”、“应收票据 ”等账户;按实现的销售收入,贷记 贷记 “应交税金 —— 应交 (销项税额 ) ”账户。

2.出口免税不退税。

在购进该货物时, 将支付的进项税额记入货物采购成本,

行存款 ”、“应付账款 ”等账户;按实现的销售收入,借记

3.出口免税并退税。

(1)生产企业出口货物。按现行规定全面推行

“主营业务收入 ”账户;按规定收取的额,

借记 “物资采购 ”、“原材料 ”等账户,贷记 “银

“银行存款 ”等账户,贷记 “主营业务收入 ”账户。

“免、抵、退 ”税办法,货物出口销售后,按购进愿材

“主营业务成本 ”账

料等取得的专用上记载的额与按照退税率计算的额的差额,借记

户,贷记 “应交税金 —— 应交 (进项税额转出 ) ”账户;按规定的退税率计算的出口货物的进项税 额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时,借记

“应交税金 —— 应交 (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 ”账户,贷

记“应交税金 —— 应交 (出口退税 ) ”账户。对确因出口比重过大,在规定期限内不足抵减的,不

足部分可按有关规定给予退税,企业在实际收到退税款时,借记 “银行存款 ”账户,贷记 “应交税金 ——

应交 (出口退税 ) ”账户。 出口货物办理退税后发生的退货或者退关补交已退回税款的, 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例:某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 对自产甲产品经营出口销售及国内销售。 6 月份购销情况如下:外购原材料等货物, 取得的专用上注明价款 300000 元,款 51000 元,该企业材料日常核算按实际成本计价;生产甲产品 500 件,生产成本 l l00 元/件;国内销售 100 件,不含税售价 1500 元/件;报关离境出口甲产品 400 件,外销价 200 美元 (FOB) /件,报关出口当日美元与人民币汇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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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 1:8.30 。甲产品率 17 %,出口退税率 13 %。购销款项均以银行存款收支。该企业 4 月份、

5 月份因非季度末,不能办理退税,尚有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 32860 元。则其 6 月份应纳 (退)

额的计算与会计处理如下:

购入原材料时: 借:原材料300000

应交税金 —— 应交 (进项税额 ) 51000

贷:银行存款

351000

内销甲产品,确认收入时:

销售收入 =1 500 ×100=150OOO( 元 ) 销项税额 =150 000 ×17% =25500( 元 ) 借:银行存款 175500

贷:营业务收入

150000

应交税金 —— 应交 (销项税额 ) 25500

出口甲产品,确认收入时: 销售收入 =200×8.30 ×400 =6000( 元)

借:银行存款

6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6000 结转已销产品销售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550000

贷:库存商品

550000

计算出口货物不得抵扣或退税的税额,调整出口产品成本: 不得抵扣或退税的税额 =400×200×8.30 ×(17% -13%) =26560( 元 ) 借:主营业务成本

26560

贷:应交税金 —— 应交 (进项税额转出 ) 26560 计算应纳 (退)额:

应纳税额 =25500-(51000-26560)-32 860 =-3l800( 元 )

6 月份 (季度末 )应纳税额为负数,且外销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 50 %,因此,当月未抵扣完的

进项税额 31800 元可计算退税。当 400×200×8.30 ×13 %=86320>31800

时,第二季度应退税款为

31800

元,当月不缴纳。

申报退税时:

借:其他应收款 —— 应收出口退税

31800

贷:应交税金 —— 应交 (出口退税 ) 31800

实际收到退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

31800

贷:其他应收款 —— 应收出口退税

31800

(2)外贸企业收购货物出口。外贸企业收购出口的货物,在购进时,按专用上注明的额, 借记 “应交税金 —— 应交 (进项税额 ) ”账户;按专用上记载的应计入货物采购成本的金额, 借记 “物资采购 ”、“营业费用 ”等账户;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

“银行存款 ”、“应付账款 ”、“应付票据 ”等账户。货物出口销售后,结转销售成本时,借记 “主营业务成本 ”账户,贷记 “库存商品 ”账户; 按购进时取得的专用上注明的额与按规定退税率计算的额的差额,

作调整当期出口

销售商品的进价成本处理, 借记 “主营业务成本 ”账户, 贷记 “应交税金 —— 应交 (进项税额转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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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按规定的退税率计算出应收的出口退税时,借记 “应收出口退税 ”账户,贷记 “应交税金 —— 应交

(出口退税 ) ”账户;收到出口退税款时,借记 “银行存款 ”账户,贷记 “应收出口退税 ”账户。出口 货物办理退税后发生的退货或者退关补交已退回税款的,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例:某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自营出口业务,购进甲商品一批,取得的专用上注明价 款 400 000 元,款 68000 元。该批商品均已报关出口,并已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税手 续。收到外销款项 86000 美元,报关出口当日美元与人民币汇率为 1:8.30 。甲商品出口退税率 15 %。购销

款项均以银行存款收支。该企业有关的计算与会计处理如下:

购入甲商品时: 借:物资采购

400000

应交税金 —— 应交 (进项税额 ) 51000 贷:银行存款

451000

甲商品验收入库时: 借:库存商品 400000 贷:物资采购

400000

收到外销款项时:

销售收入 86000×8.30=713 800( 元 ) 借:银行存款

6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6000

结转销售成本时 : 借:主营业务成本

400000

贷:库存商品

400000

计算出口货物不得抵扣或退税的税额,调整出口商品成本: 不得抵扣或退税的税额 =68000-400000 ×15% =8000( 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

8000

贷:应交税金 —— 应交 (进项税额转出 ) 8000 计算应收的出口退税款:

应收出口退税款 =400000×15 % =60000( 元 ) 借:应收出口退税

60000

贷:应交税金 —— 应交 (出口退税 ) 60000 实际收到出口退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

60000

贷:应收出口退税

60000

现举例说明如下:某一般纳税人自营出口自产产品、进料加工复出口产品,出口产品的征税率 均为17%,出口产品的退税率为13%,2002年1月1日开始执行 “免、抵、退 ”,有关资料如下:

1.2002年1月,上期留抵进项税额100万元,本期国内购原料300万元,取得进项税额4 7万元,当期内销货物200万元,一般贸易出口产品取得离岸价收入折合人民币300万元; 1.2002年1月

1 外购货物时的账务处理 借:原材料 3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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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交税金 —应交 —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应付账款

47万元

347万元

2 内销产品取得收入的账务处理 借:应收账款 银行存款

234万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 内销货物 200万元 应交税金 — 应交 —销项税额 34万元 3 出口产品的账务处理 借:应收外汇款

300万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 一般贸易出口 300万元

4 转出出口产品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300 ×17%-13%=12万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_ —一般贸易出口

12万元

12万元

贷:应交税金 —应变 —进项税额转出

1月份会计分录涉及的 “应交税金 —应交 ”的“丁”字型账户如下: 应交税金 —— 应交 1.上年结余 借方 2.当月购货 3.内销货物

100 47 34

4.当期转出出口产品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3.月末结余借方

12

101

因当月应缴税金出现借方结余101万元,所以当月没有实现应交,借方余额101万元,转下期继续抵扣。

2.2002年2月,国内购原料640万元,取得进项税额94万元;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折合 人民币500万元; 当期内销货物500万元, 一般贸易出口产品取得离岸价收入折合人民币100万元;

2.2002年2月

1 外购原材料时的账务处理 借:原材料640万元

应交税金 —应交 —进项税额 94万元 贷:银行存款 应付账款

734万兀

料件的账务处理

2 免税进口 进料加工复出口 借:原材料 —进口某材料

500万元

500万元

贷:应付外汇账款 银行存款 3 内销产品取得收入的账务处理 借:应收账款 银行存款

585万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 内销收入 500万元 贷:应交税金 —应交 — 销项税额85万元 4 出口产品账务处理

借:应收外汇款 100万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 一般贸易出口 100万元

5 转出出口产品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100X17%-13%=4万元借:主营业务成本 — 一般出口贸易 4万元

贷:应交税金 —应交 — 进项税额转出 4万元

2月份的会计分录涉及 “应交税金 —应交 ”的“丁”字型账户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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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交税金 — 应交 1.上年结余 借方 101 2.当月购货 3.内销货物

94 85

4.转出出口产品不得免征和不得抵扣税额

5.月末结余借方 106

当月应缴税金仍出现借方结余106万元,所以还是没有实现。

3.2002年3月,内销货物700万元,一般贸易出口货物取得离岸价折合人民币100万元,

同时收齐1月份100万元出口货物的退税单证报退税部门, 并于当月取得退税部门核发的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审批通知单》; 3.2002年3月

1 内销货物的账务处理 借:应收账款 银行存款

819万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 内销收入700万元

应交税金 —应交 —销项税额119万元

2 出口产品的账务处理 借:应收外汇款100万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 一般贸易出口100万元

3 转出出口产品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100x 17%-13% =4 万元借:主营业务成本 —一般贸易出口4万元

贷:应交税金 —— 应交 —进项税额转出4万元 4 免抵退税的账务处理

根据退税部门出具的《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审批通知单》进行免抵退税额核算:免抵退税额= 出口货物离岸价 ×外汇人民币牌价 ×出口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100 ×13%-0=-13万元

因免抵退税额13万元<2002年2月末留抵税额106万元,则当期应退税额=13万元。 借:应收补贴款 — 出口退13万元

贷:应交税金 —应交 —出口退税13万元

3月份会计分录涉及 “应缴税金 —— 应交 ”的“丁”字型账户如下应交税金 —— 应交

1.上期留抵 2.内销货物

106 119

3.转出 “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4.出口退税

13

30

5.月末结余贷方

因3月底 “应交 ”贷方余额30万元,故3月份实现30万元。 5 应交税金的账务处理

借:应交税金 —— 应交30万元 贷:应交税金 —— 未缴30万元

因此,3月份 “应缴税金 —— 应交 ”的“丁”字型账户

最终是应交税金 —— 应交 1.上期留抵 2.内销货物

106

119

--

--

3.转出 “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 4.出口退税

13

5.转入 “未缴 ” 30

6.月末余额 0

4.2002年4月,国内购原料300万元,取得进项税额51万元,一般贸易出口货物取得离岸价折合人民币300万元, 并收齐2月份100万元和3月份50万元出口货物的退税单证报退税部门,并于当月取得退税部门核发上述150万元出口产品的《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审批通知单》;

4.2002年4月

1 外购原村料时的账务处理 借:原材料300万元

应交税金 —— 应交 —— 进项税额51万元

贷:应付账款 银行存款 2 出口货物的账务处理 借:应收外汇款300万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 一般贸易出口300万元

3 转出出口产品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300 ×17%-13%=12万元借:主营业务成本 —— 一般贸易出口12万元

351万元

贷:应交税金 —— 应交 —— 进项税额转出12万元

4 出口免抵退税的账务处理

根据退税部门出具的《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审批通知单》进行免抵退税额核算:免抵退税额= 出口货物离岸价 ×外汇人民币牌价 ×出口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150 ×13%-0=195 0 万元

由于2002年3月底没有留抵税额,故本月不存在应退税额,

“应退税额 ”为0,而 “免抵税额 ”则为

19.50万元。这时,因免抵税额已自动免抵,故可不进行免抵退税的账务处理。但若需准确核算“免抵退税额 ”中“免抵税额 ”与“应退税额 ”具体数字,则可在 “应交税金 —— 应交 ”科目下进行内部

调整。

借:应交税金 —— 应交 —— 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金 —— 应交 —— 出口退税 注:以下遇到类似问题将不再进行账务处理举例

19.50万元

19.50万元

4月份会计分录涉及 “应缴税金 —— 应交 ”的“丁”字型账户如下 应交税金 —— 应交 l.上期留抵 2.购进货物

5l

3.转出 “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4.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5.出口退税

12

19.50

19.50 39

4.月末结余借方

5.2002年5月,国内购材料480万元,取得进项税额78万元;内销货物200万元;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出口销售收入折合人民币800万元;并收齐1月份150万元、3月份50万元、

4月份150万元一般贸易出口货物的退税单证报退税部门,

并于当月取得退税部门核发的上述35

0万元一般贸易出口产品的《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审批通知单》; 5.2002年5月

1 购进材料的账务处理

--

--

借:原材料 480万元

应交税金 —— 应交 —— 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借:应收账款

银行存款 银行存款

78万元

558万元

2 内销货物的账务处理

234万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 内销收入 200万元

34万元

应交税金 —— 应交 —— 销项税额

3 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免税销售的账务处理 借;应收外汇账款

银行存款

800万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 进料加工贸易出口 4 转出进料加工贸易出口货物 =800 × 17%-13%

800万元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

=32 万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 —— 进料加工贸易出口

32万元

贷:应交税金 —— 应交 —— 进项税额32万元 5 免抵退税的账务处理

根据退税部门出具的《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审批通知单》进行免抵退税额核算,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X外汇人民币牌价 ×出口350 ×13%-0=44.50 万元

因免抵退税额44.50万元>2002年4月末留抵税额39万元则当期应退税额39万元

借:应收补贴款 —— 出口退39万元

贷:应交税金 —— 应交 —— 出口退税39万元。

5月份会计分录涉及 “应交税金 —— 应交 ”的“丁”字型账户如下:

应交税金 —— 应交 1.上期结余借方 2.购进货物 3.内销收入

78 34

39

4.转出进料加工贸易出口货物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 32 5.出口退税

39

12

6.月末结余借方

6.2002年6月,收到退税机关出具的《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一份,注明按购进法 批准免税核销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500万元,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20万元,

“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65万元;同时将退税单证齐全的800万元的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向退税机关 申报免抵退税, 并于当月取得退税部门核发的800万元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的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审批通知单》。

6.2002年6月

I 收到退税机关出具的《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后的账务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 —— 进料加工贸易出口

贷:应交税金 —— 应交转出 2 免抵退税的账务处理

根据退税部门出具的《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审批通知单》进行免抵退税额核算: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 ×外汇人民币牌价 ×出口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20万元 -20万元

=800x13%-65=39 万元

因免抵退税额39万元>2002年5月末留抵税额12万元,则应退税额为12万元;借:应收补贴款 —— 出口退12万元

--

--

贷:应交税金 —— 应交 —— 出口退税12万元

6月份会计分录涉及 “应交税金 —— 应交 ”的“丁”字型账户如下:

应交税金 —— 应在 1.上期留抵借方

2.冲减转出的进项税额 3.出口退税 4.月末结余贷方

12

-20 12

-20

7.2002年7月份未实现应交。

1、远东公司是拥有进出口经营权的鼓励类外资生产企业 内销甲产品取得不含税收入

(一般纳税人) ,2007 年 5 月经济业务如下: (1)

2000 万元,价外费用 339 万元;外购 A 材料,取得专用,上

300 万美元,相关单证已经收齐;

(3)进口

注明的价款是 1200 万元; ( 2)外销乙产品一批,离岸价格 B 材料,到岸价格 1000 万元人民币,进口关税 关税和完税凭证;

200 万元,已经缴纳的进口关税和,取得海关开具的

C 材料一批,专门用于本企业生产的出口产

2007 年 2 月份将境内销售乙 材料用于本企业的在建工程项目

30 日前补缴税款,企业已

20 万元,取得了

2 台出售,

A

(4)由于进料加工业务,免税进口

品乙,到岸价格 500 万元人民币; ( 5)国税机关进行检查发现,企业 产品收入计入了其他应付款中

58.50 万元,将账面价值为 30 万元的库存 A

中,仅将材料的账面价值转入了在建工程中,要求企业调整账务处理,并在本月 经按照规定补缴了税款;

(6)支付本月甲产品销售运费

15 万元,乙产品境内销售运费

运输公司开具的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 每台设备原值 36 万元,售价

(7)将使用了 2 年的进口先进技术机器设备

41.60 万元,已经计提折旧 6.84 万元; (8)由于质量原因,将上月购进的

材料账面价值 200 万元退回,取得了对方单位开具的负数专用的抵扣联和联。 15 日外购国产设备一台,支付设备含税价款

150 万元,随设备的配套件、备件含税金额

( 9)2007 年 5 月 25 万元,取得增

值税专用,根据规定,此国产设备可享受退还的优惠。远东公司于 资料,将退税申请报送到税务机关。

已知上期留抵税额 58

2007 年 5 月 31 日收齐有关

万元,企业经营的鼓励类产品中甲产品

17%;乙产品出口退税率是

13%。美元

率是 13%,乙产品率为 17%;采购材料适用的率均为

的外汇牌价为 1: 8。 (企业当期取得的相关抵扣凭证,均按照规定办理了认证手续。 资料,按下列程序回答问题(以万元为单位,计算过程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计算 2007 年 5 月远东公司的销项税额(不考虑查补税额)

) 要求:根据上述

(2)计算 2007 年 5 月远东公司取得的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不考虑查补税额) (3)计算 2007 年 5 月远东公司被税务机关查补的额。

(4)计算 2007 年 5 月远东公司的应退额与免抵税额(查补税额不在免抵退税额的计算中) ( 5)计算 2007 年 5 月应纳额。

( 6)计算远东公司当月购进国产设备的退税额。

1、答案:

(1)2007 年 5 月远东公司的销项税额

业务( 1)销项税额=[ 2000+339÷(1+13%)]×13%=299(万元)

5 月销项税额为 299 万元

( 2)2007 年 5 月远东公司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业务( 1)进项税额= 1200×17%= 204(万元)

业务( 3)进项税额=( 1000+200) ×17%= 204(万元)

--

--

业务( 6)进项税额=( 15+20)×7%=2.45(万元)

业务( 8)冲减进项税额= 200×17%= 34(万元)

业务( 4)免抵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业务( 2)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500×(17%-13%)= 20(万元)

300×8×(17%- 13%)- 20=76(万元)

5 月取得的准予抵扣进项税额=

204+204+ 2.45- 34- 76= 300.45(万元)

(3)2007 年 5 月远东公司被税务机关查补的额

业务( 5)查补的额= 58.5 ÷(1+17%) ×17%+30×17%= 13.60(万元)

( 4)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的计算

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500×13%=65(万元)免抵退税额= 300×8×13%-65=247 (万元)

应纳= 299-300.45-58=- 59.45 (万元)

因为免抵退税额大于期末留抵税额,所以当期的应退税额=

59.45 (万元),当期免抵税额= 247- 59.45=

187.55(万元)。

(5)计算 2007 年 5 月应纳额:

业务( 7)按简易征收办法征收额=

41.60 ×2÷(1+4%) ×4%×5%=0.16(万元)

5 月应纳额= 0.16(万元)

( 6)远东公司采购国产设备申请退还的计算; 根据税法规定, 享受退换的国产设备是指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采购的在中结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设备,包括按照购货合同随设备

购进的配套件、备件等。

应退=( 150 +25)÷( 1+ 17%)×17%=25.43(万元) 2、某具有出口经营权的实行

业务:

“免、抵、退 ”税工业企业

2005 年留抵 3800 元, 2006 年发生如下

( 1)1 月,购买国内原材料 A ,注明价款 100000 元, 17000 元;一般贸易进口原材料一批,海关认可 (CIF 价 65187.5 美元,汇率 1:8,关税率 8%,企业缴纳了规定的关税和后海关放行,完税凭证丢失,向税务机关申请核准则该批进项税抵扣,没有得到批准;向运输公司支付此批货物境内运

费 4000 元,取得运费,未通过认证。当期内销现销收入销售额(不含税) 150000 人民币,发出赊销

商品一批,合同规定发出之日 60 天付款结账, 合同货物总金额 250000 元。外销出口货物离岸价 8270 欧元,汇率

1:10。 (2)2 月,税务机关核准上月丢失的海关完税凭证的抵扣,运费经过认证,将上年从小 规模纳税人购入的用于生产目的的农业产品发给职工,

账面成本 87000 元。当期内销货物 20 万元人民币(不

250000 元取得注明

含税),出口货物离岸价 17595 美元,汇率 1:8。 ( 3) 3 月,国内采购入库材料 税款 42500 元,外销出口货物折合人民币 要求:计算各月应纳及出口退税。

579250 元。

(该企业出口退税率 13%,征税率 17%)

2、 答案:

( 1)1 月,销项税计算

①内销现销收入销项税 150000×17%=25500(元)②赊销商品未到合同规定期限不计算销项税③外销收入人民币折合数= 8270×10=82700(元)外销收入免税。

进项税计算

①购入国内原材料 A 的 17000 元可计进项;

②一般贸易性进口原材料,海关征收关税及代征,取得海关完税凭证;

--

--

组成计税价格 65187.5×8×(1+ 8%)= 563220(元)

进项税额= 563220×17%= 95747.40(元)

该批货物完税凭证丢失, 税务认可前不可在当期抵扣,

货物境内运费 4000 元没认证运费, 也不能在当

期计算抵扣。

③外销收入按出口征税率与退税率之差计算不可免征和抵扣税额,做进项税转出。 82700×(17%- 13%)= 3308(元)

④当月应纳=当期销项税-(当期进项税-进项税转出+上期留抵税额) = 25500-( 17000-3308+ 3800)= 8008(元) 当月应纳 8008 元。这里计算时注意不要遗忘

3800 期初留抵税额。

( 2)2 月 销项税计算

①内销项销收入销项税 200000×17%=34000(元)②外销收入人民币折合数= 17595×8=140760(元)外销收入免税。 进项税计算

①认可抵扣海关完税凭证所列进项税 95747.40 元②认证可计算抵扣境内运费 4000 部分的进项税; 4000×7%=280 (元)

③将上年从小规模纳税人购入的农业产品发给职工,要计算不可抵扣的进项税,做当期进项税转出,注意转出时要先还原成原计税标准:

87000÷(1- 13%) ×13%= 13000(元)④外销收入按出口征税率与退税率之差计算不可免征和抵税额,做进项税转出。

140760 ×(17%-13%)= 5630.4(元)

⑤当月应纳=当期销项税-(当期进项税-进项税转出) = 34000-( 95747.40+280- 5630.4-13000)=- 43397(元)

⑥当期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 140760×13%= 18298.8(元) 由于期末留抵税额 43397>当期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 18298.8 则当期应退税额 18298.8 元

当期免抵税额= 18298.8-18298.8 =0 元 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税额

43397-18298.8= 25098.2(元)

( 3)3 月 销项税计算

①赊销商品合同到规定期限,不论是否收到货款,均应计算销项税。

25 万元要换算成不含税价格计税。

250000 ÷(1+17%) ×17%=213675.21 ×17%= 36324.79(元) ②外销收入人民币折合数 进项税计算

①国内采购入库材料 250000 元可抵注明税款

42500 元

579250 元,外销收入免税。

②外销收入按出口征税率与退税率之差计算不可免征和抵税额,做进项税转出。

579250 ×(17%- 13%)= 23170(元)

③当月应纳=当期销项税-(当期进项税-进项税转出+上期留抵税额) 36324.79-( 42500-23170+ 25098.2)=- 8103.41(元) ④当期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

579250×13%= 75302.5(元)

75302.5

由于期末留抵税额 8103.41<当期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 则当期应退税额 8103.41 元

当期免抵税额= 75302.5-8103.41 =67199.09(元)

--

--

3、某轿车生产企业为一般纳税人, 2006 年 11 月份和 12 月份的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 1)11 月从

47. 6 万

国内购进汽车配件,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专用,注明金额 元,取得的货运上注明运费

280 万元、税额

l0 万元,建设基金 2 万元; ( 2)11 月在国内销售发动机 10 台给一小规

模纳税人, 取得收入 28.O8 万元;出口发动机 80 台,取得销售额 200 万元; ( 3)12 月进口原材料一批,

3 万元、保险费 l3 万元,从

60 万元,相

支付给国外买价 120 万元,包装材料 8 万元,到达我国海关以前的运输装卸费 海关运往企业所在地支付运输费

7 万元;

(4)12 月进口两台机械设备,支付给国外的买价

关税金 3 万元,支付到达我国海关以前的装卸费、运输费 支付运输费 4 万元;

6 万元、,保险费 2 万元,从海关运往企业所在地

300

(5) 12 月国内购进钢材,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专用,注明金额

l2 万元、装卸费用 3

万元、税额 51 万元,另支付购货运输费用 万元;当月将 30%用于企业基建工

程; (6)12 月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购入报废汽车部件,取得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开具的税务机关 监制的普通,注明金额

90 万元,另支付运输费、装卸费共计

6 万元; ( 7)12 月 1 日将 A 型小轿车

2 340 万元、

l30 辆赊销给境内某代理商,约定 12 月 15 日付款, l5 日企业开具专用,注明金额

税额 397.8 万元,代理商 30 日将货款和延期付款的违约金 8 万元支付给企业; ( 8) 12 月销售 A

80 万元; (9)12 月企业新

型小轿车 l0 辆给本企业有突出贡献的业务人员,以成本价核算取得销售金额 设计生产 8 型小轿车 2 辆,每辆成本价 12 万元,为了检测其性能, 撞实验,企业和维修厂位于同一市区,市场上无 料和机械设备的关税税率为

将其移送企业下设的汽车维修厂进行碰

其他相关资料 : ①该企业进口原材 12%;③ B 型小轿车成本利润率 8%;

B 型小轿车销售价格。

10%;②生产销售的小轿车适用消费税率

④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 税务机关认证。

7%;⑤教育费附加征收率 3%;⑥退税率 l3%;⑦相关票据在有效期内均通过主管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 1)计算企业 11 月份应退的; ( 2)计算企业 11 月份留抵的; ( 3)计算企业 l2 月进口原材料应缴纳的关税; ( 4)计算企业 l2 月进口原材料应缴纳的; ( 5)计算企业 l2 月进口机械设备应缴纳的关税; ( 6)计算企业 l2 月进口机械设备应缴纳的;

( 7)计算企业 l2 月国内购进原材料和运费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 8)计算企业 l2 月购入报废汽车部件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 9)计算企业 l2 月销售 A 型小轿车的销项税额; ( 10)计算企业 l2 月 B 型小轿车的销项税额; ( 11)计算企业 l2 月应缴纳的;

( 12)计算企业 12 月应缴纳的消费税(不含进口环节) ; ( 13)计算企业 l2 月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3、答案:(1)11 月应纳税额= 28.08 ÷(1+17%) ×17%-[47.6+ ( 10+2)×7% -200 ×( 17% -13%) ]= -36.36 (万元)

免抵退税额= 200×13%= 26(万元)

应退的为 26 万元。

( 2)11 月留抵的税额= 36.36-26=10.36 (万元)

(3)12 月进口原材料应缴纳的关税=(

120+8+3+13 ) ×10%= 14.40 (万元)

( 4)12 月进口原材料应缴纳的=( 120+8+3+13+14.4 ) ×17%= 26.93(万元) (5)12 月进口机械应缴纳的关税=( (6)12 月进口机械应缴纳的=(

60+3+6+2) ×10%= 7.10(万元)

60+3+6+2+7.1 )×17%= 13.28(万元)

51+12×7%) ×( 1-30%)= 36.29 (万元) 90×10%= 9(万元)

(7)12 月购进原材料和运费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8)12 月购入报废汽车部件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

--

( 9)12 月销售 A 型小轿车的销项税额= 397.8+8÷(1+17%) ×17%+10×397.8 ÷130= 429.56(万元)

(10)12 月 B 型小轿车的销项税额为

0

( 11)企业 12 月应缴纳的= 429.56- ( 26.93+36.29+9+7 ×7%) -10.36= 346.49(万元)

(12)企业 12 月应缴纳消费税(不含进口环节)=〔

(万元)

2340+8÷(1+17%)+10×2340÷130〕×12%= 303.22

(13)企业 12 月应缴纳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346.49+303.22 )×(7%+3%)= 65.02 (万元)

注意:将小轿车用于碰撞试验不视同销售,因为这是生产轿车必须经过的环节,也可以视为是生产的一个 过程,而且碰撞后的车辆不再具有使用价值,所以不缴纳消费税和;如果不是碰撞实验,而是用于

测试性能或获取有关参数,由于车辆在试验后仍有使用价值,所以视同销售,在移送时缴纳消费税和增值

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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