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协议由以下双方签署:
甲方:北京埃森克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有限公司(AIESEC)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参加甲方AIESEC国际实习项目达成如下协议:
1. 总体说明
每一位参加AIESEC国际实习项目的学生,均需签署此合约。参与者需了解本项目基本原则、条例及各方责任义务,以保证此项目的顺利进行。
1.1 基本说明
Exchange Participant,在此协议中简写为EP,意为AIESEC国际实习项目参与者。 Traineeship Nominee,在此协议中简写为TN,意为国际实习项目中提供的实习职位。
1.2 MyAIESEC.net
MyAIESEC.net是甲方的全球网络系统。
乙方在MyAIESEC.net中将拥有自己的账号以及实习生表格(EP Form),并获得与之对应的个人编号(EPID)。
乙方可以在系统中申请不同的EP ID,每一个EP ID对应特定时间段内的一次实习机会。 本合同对应乙方一个EP ID。不同的EP ID需要签署不同的合同。意即一份合同只对应一次实习机会。
甲方在确认收到乙方款项当日EP ID开始生效,该EPID显示为“有效(available)”。每个EPID的有效期为6个月,超过此期限若没有成功与TN匹配,表格将在系统中被更改为“拒绝(rejected)”。如果该EP ID过期被更改为“拒绝”(rejected),乙方可以通过缴纳延期费用申请将EP ID恢复为“有效”(available)。
1.3 匹配(Match)
寻找合适的EP与TN组合的过程称为匹配。一个匹配成功的关键一般在于EP与TN双方是否签署“同意条约(Acceptance Note,简称AN)”。AN表明EP愿意在某一特定时间到该公司所提供的TN实习,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并附有国际实习项目参与者与参与组织的有效签字。
每个AN的有效期为10日。在AN发送后的10日范围内,乙方不得发送第二份AN至任何其他TN。在AN签署之前,乙方不可以主动直接与TN公司接触,需经甲方成员安排协调。
特例情况:所有AIESEC国际项目合作伙伴(Global Exchange Partner, 简称GEP),一经申请,即视为已发送EP AN。
1.4 实习种类
甲方的AIESEC国际实习项目有两种类别的项目:
Global Community Development Program,在此协议中简写为GCDP,意为海外志愿者体验项目。
Global Internship Program,在此协议中简写为GIP,意为海外经管类/技术类/教育类实习。
乙方应在甲方的指导下,或直接由甲方成员进行MyAIESEC.net的个人信息注册,并选择相应的实习种类,最终项目费用按照乙方配对的实习职位种类来收取。
2. 甲乙双方确认
2.1 AIESEC国际实习项目的选拔,甲方会根据乙方所在国家(地区),工作职位和实习期长短等条件的高度灵活性尽最大可能地提供TN。但项目匹配成功与否取决于多方面因素,如乙方自身水平,参与积极主动程度,选择灵活度等,因此乙方需全力配合甲方的工作。如最终因非乙方原因导致乙方未能成行,若该情况符合甲方退费条件,则按相关退费(详细条款见本合同第7条)进行退费。
2.2甲方及TN提供单位将就乙方的人身安全问题向乙方提供最大程度的帮助。TN提供单位为乙方在项目工作中的安全承担责任,意外情况发现时,为乙方提供救援、送往医院等紧急援助。乙方在境外工作外时间(如旅行)人身安全由乙方自己及选择的保险公司承担责任。甲方不对乙方的人身安全承担责任,但甲方设立风险管理基金,可以对乙方在境外出现的重大安全事故提供一定的经济援助。
2.3甲方负责为乙方保险、机票购买或签证代办等提供相关信息和常识培训。乙方负责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办理保险购买、机票购买、签证申请等事宜,甲方不为乙方的保险、机票购买、签证代办等行为承担责任。
2.4 签证办理过程中,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签证流程培训和指导。如因使馆签证原因或TN方提供签证材料不及时导致乙方未能成行,则按相关退费进行退费(详细条款见本合同第7条)。由于乙方材料准备不齐或自身原因(如拖延办理签证延误)造成的签证办理不成功,则甲方不予承担责任。
2.5 甲方成员有义务去帮助实习生获取实习工作内容、住宿条件、当地安全条件、当地生活水平等信息,乙方应当在充分了解相关信息后进行实习配对。
3. 乙方的权力与义务
3.1 乙方自愿参加甲方的AIESEC国际实习项目,应对本项目的目的,宗旨和活动有较好的了解。
3.2 乙方在海外实习任何阶段应有政治觉悟与自我保护意识,不得进行任何危害或可能危害与领土完整的活动,必须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与领土统一,维护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际形象,积极传播中国文化。甲方绝不支持亦不会参与任何政治性活动。如果乙方自愿参加任何有损中华人民共和国利益的活动,一切后果自负。
3.3 乙方有权根据项目进展情况与甲方沟通,对项目内容提出合理调整意见。
3.4 乙方上交的所有文件与资格认证以及提供的所有信息必须真实有效。
3.5 乙方必须参加甲方举办的地区迎新大会(AIESEC Regional Induction Conference),否则甲方有权不予录取乙方为实习生。
3.6匹配过程
• 乙方应本着诚实、诚信的原则,不欺瞒、不造假,认真对待每一个TN机会。 • 乙方在签署EP AN之前,应首先征得父母及导师的同意。
• 乙方在签署及发出EP AN ,并被TN接受后,除不可抗拒力情况以外,乙方不能违背已与TN在AN上达成的协议,而取消或中途放弃实习。若乙方执意违约,甲方不退还任何款项。在此之后乙方不允许再申请甲方的实习机会,亦不得参与甲方此后任何实习相关活动。
3.7 出境准备
• 乙方应购买境外人身保险。
• 乙方应自行办理签证材料,递交签证申请。
• 乙方应自己承担由出发国至实习地国家的交通费用,签证费,保险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如疫苗接种费用等)。
3.8 实习阶段
• 乙方应按照TN要求的日期及时到达目的地国家参与实习。
• 乙方应按照TN要求的实习长度做满实习,不得早退。如因擅自早退离职造成的对甲方名誉及财务损失,甲方不予退还乙方任何款项。
• 乙方应积极参与TN组织的活动,并做至少一次中国文化展示。
3.9 回国阶段
• 乙方应向甲方做至少一次实习所在国的文化展示。
•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一份书面实习报告,完成评价表,MyAIESEC.net上的调查及十张海外生活照片。
• 乙方应向去往该国的新实习生志愿者提供信息咨询的帮助。 • 在乙方提交退款材料后,一周内甲方需告知乙方的材料是否合格。甲方在确认乙方材料合格当日算起,两个月内必须退还款项给乙方。
• 乙方承诺不擅自将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资料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协议条款、实习报告、实习照片、实习项目信息等)透露给任何无关的第三方或用于与本协议无关的其他商业用途。
3.10 乙方必须向外界保密甲方的内部资料、企业信息。乙方严禁将MyAIESEC.net账号借与他人使用,一经发现,此合约自动中止,不予退费,亦不得再次参与实习项目。
3.11 乙方应在签署本协议后立即到户口所在地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因私护照,乙方如有护照,则需保证本人护照有效期超过海外出行归国日期6个月以上,否则使馆将不予签证,乙方护照如即将到期,则应自行办理护照续期手续或办理新护照。
4. 甲方权利及义务
4.1 甲方的义务旨在帮助乙方更好的了解和融入AIESEC国际实习项目,通过参与该项目并进而贡献社会。
4.2 甲方批准EP账号(EPID)为有效(Available)。甲方有义务对该表格进行注册,随时更新,引导并推进乙方在系统中的匹配。
4.3 甲方举办地区迎新大会(Regional Induction Conference),及实习准备会(Exchange Preparation Seminar),为实习生提供有关的培训和准备工作。
4.4 甲方应以积极寻找合适TN 的方式引导匹配流程的进行。甲方在发出EP AN之前必须征得乙方的同意。
4.5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参与甲方活动的机会,如甲方日常工作、聚会、培训等,为表现出色的实习生提供领导职位。
4.6 甲方应引导乙方积极的参与到AIESEC国际实习项目之前、之中、之后的各个环节中。实习之前的重点是为帮助乙方的国外生活经历进行准备;实习之后则为帮助乙方重新融入其本国生活。
4.7 甲方可以使用乙方的实习报告和照片作为书面、网站宣传材料与媒体宣传材料。
4.8 在乙方回国并完成3.8有关义务后,甲方将在收到乙方合格的退款申请材料2个月内退回押金500元人民币。
4.9 甲方有义务为实习生联系国外工作单位提供邀请函作为申请签证支持文件,如果国外工作单位不能及时提供邀请函致使签证延误,甲方有义务为实习生联系其他实习机会,或按照退费进行退款。
5. 实习工作
5.1 乙方可自己或通过甲方指导在甲方的全球网络系统MyAIESEC.net中搜寻TN。乙方可从实习项目表格(TN FORM)中获取实习项目相关信息,如实习公司、项目联络人、实习地点、实习长度、实习开始时间、工作内容、薪水等信息。
5.2 乙方可在甲方的协助下,获取更多相关信息。
5.3 若乙方签署并发送AN,甲方默认为乙方已获取并接受该TN的工作内容和其住宿薪资条件。
5.4 TN工作内容有可能根据乙方个人特点如语言水平、业务能力和个人性格等作相应的调整,这属于正常情况。
5.5 如果TN对乙方的工作进行调整,而乙方对于该调整方案有异议,应主动与实习公司进行沟通。
5.6 如果TN因为乙方自身原因(如没有按AN上承诺开始时间到达实习地点,不能熟练使用英语沟通等原因)致使乙方没有实际的工作,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7 如果TN因为项目本身原因(如TN倒闭、项目组织不善)致使乙方没有实际工作,甲方应引导并帮助乙方与国外项目组织方主动沟通以解决工作问题。如果经与实习机构协商,无法解决,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责任。乙方可选择甲方重新注册乙方个人信息并获取新的EPID继续实习配对,或甲方返还押金和后期行政费用共计2000元给乙方。前期申请费用500元系组织成本,一经交纳,不予退还。
6 费用
6.1 若乙方参加甲方AIESEC国际实习项目中的GCDP类别项目,需要交纳2500元人民币,其中包括500元前期申请费用,1500元后期行政费用,以及500元的押金(将于实习结束后返还)。详细见附件《AIESEC国际实习项目实习生费用解释说明》。
6.2 若乙方参加甲方AIESEC国际实习项目中的GIP 类别项目,需要交纳3500元人民币,其中包括500元前期申请费用,2500元后期行政费用,以及500元的押金(将于实习结束后返还)。详细见附件《AIESEC国际实习项目实习生费用解释说明》。
6.3 交费日期不得晚于签署AIESEC国际实习项目协议书后的第3日。
7. 退费
7.1 乙方在实习生表格成为有效状态(Available)之前申请退出实习项目,可在提交书面退费申请后获得全额退款。GCDP类别项目退还2500元人民币,GIP类别项目退还3500元人民币。
乙方在实习生表格变为拒绝状态(Rejected)之后,可在提交书面延期申请并缴清延期费用后恢复状态为(Available)。乙方每次申请延期的费用为500元。
7.2 乙方在实习生表格成为有效状态(Available)之后,乙方在未被任何TN接受为实习生(无论是否发送过AN)之前,要求退出实习项目,甲方返还押金和后期行政费用,其中500元作为前期申请成本(主要为全球信息系统注册费用及招新材料成本),一经缴纳,不予退还。即GCDP 类别项目返还2000元人民币,GIP类别项目返还3000元人民币。
7.3 当乙方的EP FORM在MyAIESEC.NET状态为“Matched”之后,因自行毁约不前往项目、自身签证材料不齐或拖延办理签证导致被拒签或其他自身原因未能成行,该情况视为“Break-Match”,甲方将不返还任何费用。
7.4 若乙方在状态改为“Matched”后,因非自身原因(包括被拒签、家庭重大变故、项目国家重大安全隐患、TN方无故变更或不给予签证材料)被TN break match,乙方的EPID经甲方批准后顺延6个月有效期。如果经沟通乙方不愿继续项目申请,则按本合同7.2条款进行退款。
7.5 在乙方回国并完成3.8有关义务后,甲方将在收到乙方合格的退款申请材料2个月内退回押金500元人民币。
7.6 本协议6个月后自动终止。本协议终止之后,不再受理任何退费申请。
8. 不可抗力
8.1 乙方配对实习项目成功后,如因不可抗力(如实习所在城市发生社会动荡、恐怖活动、战争或大规模严重流行病,实习所在国家出入境或签证管制等类似情况)导致实习生无法按照约定继续成行时,乙方可以在征得甲方的同意后,重新进行新的实习配对。如果经沟通乙方不愿继续项目申请,则按本合同7.2条款进行退款。
8.2 乙方成功到达实习目的国家后,如因不可抗力(如实习所在城市发生社会动荡、恐怖活动、战争或大规模严重流行病、NGO突然破产或倒闭等类似情况)导致实习生的实际工作内容与TN Form有所出入或无法继续完成工作,甲方需尽全力与实习生和当地进行协调重新安排工作和安全事宜。乙方可与当地项目组织方和及时联系协调工作内容,或更换工作。如遇重大紧急情况,在取得TN项目组织方同意并告知甲方的前提下可结束项目提前回国。
9. 权力机关行为
9.1 是否发放签证,是否准予入境,系有关机构之行政权或主权,如因使馆方等有关机构客观原因致使乙方出国签证未能通过,甲方不承担责任,并且退还乙方后期行政费用和押金。前期申请费用500元人民币系组织运营成本甲方不予退还。
9.2 如因乙方因提供虚假材料而未能获得签证而影响行程的,以及被相关机关拒发签证或不准出境、拒绝入境等情况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已缴纳费用不退,因此造成甲方经济、名誉或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赔偿。
10. 争议解决
双方因本协议的履行发生争议,如协商不成,提请北京市海淀区为唯一审判机构。
11. 附加条款
本协议附件是本协议书不可缺少和效力等同的组成部分(如有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附件四)。
12. 解释权归北京埃森克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所有。
13. 同意及理解确认
乙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本协议的条款及相关情形。
14. 本协议签订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
15. 生效
本协议期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协商解决。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北京埃森克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有限乙方: 公司 (加盖公章) 日期: 年月 日 身份证号:
日期: 年月 日
附件一 《AIESEC国际实习项目实习生费用解释说明》
我们向参加AIESEC国际实习项目的同学收取的费用细节如下。
如果实习生参加的是海外志愿者体验项目(GCDP)),我们统一收取2500元,其中500元为押金,会在实习生归国后递交相应的材料后退还给实习生。
前期申请费用 后期管理及项目匹配费用 押金 金额 人民币 500 人民币 1500 人民币 500 如果实习生参加的是海外经管类/技术类/教育类实习(GIP),我们统一收取3500元,其中500元为押金,会在实习生归国后递交相应的材料后退还给实习生。
前期申请费用 后期管理及项目匹配费用 押金 金额 人民币 500 人民币 2500 人民币 500 目前,我们鼓励实习生去发展中国家进行海外经管类/技术类/教育类实习,所以如果实习生在我们列出的国家(具体国家请见附件二)参加海外经管类/技术类/教育类实习,我们将给与实习生500元补助,补助将和押金一起退还给实习生。
如果实习生在最初报名的时候是参加海外经管类/技术类/教育类实习,但最终参加的是海外志愿者体验项目,我们将退还实习生1000元,这笔退款将和押金一起退还给实习生。如果实习生在最初报名时参加海外志愿者体验项目,如欲参加海外经管类技术类/教育类实习则需补交1000元。
以下是AIESEC为组织国际实习项目所需要支出的主要活动费用。
项目匹配费用:为创造更多实习机会给中国大学生并保证实习质量,我们派一批特别代表到主要的实习地进行考察和直接配对,洽谈合作,保证我们学生的实习配对进度和实习质量。
活动成本:我们为实习生准备的各种活动,如招新选拔,海外生活工作准备会等,我们需要支付场地费, 餐饮费,打印复印费,交通费通讯费等。
材料制作费:我们制作不同的宣传材料介绍AIESEC的国际实习项目和不同的具体项目,让更多的中国同学有更多的机会。同时我们也会制作宣传材料发放给其他AIESEC组织推广我们的实习生。
国际国内会议支出:我们定期的在国内举办地区迎新大会和全国大会,需要有一定的支出。 全球信息系统使用费:我们一直在使用一个网上数据库作为我们实现实习配对的主要工具和途径,为此,每个AIESEC成员国都需要支付信息系统的使用费和建设费。
通讯费: 我们会经常通过国际电话来联系其他国家的AIESEC成员,以保证实习机会的供给和实习事务/关系的处理。我们还经常通过电话的方式来沟通不同的分会,保证实习项目的进行。
附件二 《AIESEC国际实习项目补助国家/地区列表》
在以下国家或地区参加国际实习项目的实习生将获得500元的补助。
阿富汗 阿尔及利亚 亚美尼亚 阿塞拜疆 孟加拉国 玻利维亚 波黑 巴西 保加利亚 柬埔寨 喀麦隆 哥伦比亚 科特迪瓦 多米尼克 厄瓜多尔 埃及 埃塞俄比亚 加蓬 格鲁吉亚 加纳 印度 印度尼西亚 伊朗 约旦 哈萨克斯坦 肯尼亚 吉尔吉斯斯坦 拉脱维亚
马来西亚 毛里求斯 墨西哥 摩尔多瓦 蒙古 摩洛哥 尼日利亚 巴基斯坦 秘鲁 菲律宾 波兰 罗马尼亚 俄罗斯 卢旺达 塞内加尔 南非共和国 斯里兰卡 塔吉克斯坦 坦桑尼亚 泰国 多哥 突尼斯 土耳其 乌干达 乌克兰 委内瑞拉 越南
附件三 《AIESEC国际实习项目实习生费用解释说明家长确认函》
本确认函由以下双方签署: 甲方: 乙方:
甲方为乙方的 。【直系亲属,如父亲、母亲等】
一、甲方对乙方进行海外实习知情并同意其参加该项海外实习项目。
二、为确保出国期间乙方人身及财产的安全,预防和控制乙方出国的风险,甲方负责为乙方购买保险,并确认其保险购买情况。
三、甲方监督乙方积极参加由AIESEC组织的多项实习准备活动,并在出国前做好签证办理、保险购买、机票办理、疫苗注射等各方面准备。
四、乙方确保在到达实习目的国后立即与甲方取得联系,并保持联系。
甲方: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身份证号: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四 AIESEC国际实习项目协议书部分条款解释
为避免误解,最大限度表明协议书的内涵,现解释部分条款如下:
协议书签署方解释:
AIESEC是一个非营利组织,在中国区因,为了组织的健康发展和实习生的合法权益目前注册为公司,并正在为正式注册为非营利组织所努力。 作为一个非营利组织我们所做的所有工作都绝不是为了获得利润,而是为了维持自身的存在,日常运作和奠定未来发展基础。我们收取的是最基本的费用,被运用到我们组织的管理和国际实习项目的运作中,以期给中国的大学生和年轻人提供尽量多的机会,获得国际化、多样性和综合的团队合作领导体验,从而不断向我们的远景靠近:促进各国文化交流,和个人的最大化发展和提升。 非盈利组织不等于没有成本的产生,也不等于不收取任何的费用。因为每个组织的生存,运作和发展都需要资金的支持。 我们的利润不属于任何人所有,而是为了突发事件或情况的发生(如今年国外实习机会的提供不足)依然能保证AIESEC和海外实习项目的基本运作,不会因为资金的短缺而中断或消失。 这是每个组织生存发展需要考虑的问题。
1.2 MyAIESEC.net
目前的MyAIESEC.net系统中,EP必须注册才能拥有自己的EP ID。
乙方可以在系统中申请不同的EP ID,每一个EP ID对应特定时间段内的一次实习机会。
本合同对应乙方一个EP ID。不同的EP ID需要签署不同的合同。意即一份合同只对应一次实习机会。
如果该EP ID过期被更改为“拒绝”(rejected),乙方可以通过缴纳延期费用申请将EP ID恢复为“有效”(available)。(有关延期费用的内容详见《AIESEC国际实习项目协议书》第7.1款) 2.1
在项目匹配过程中,实际由AIESEC出境交流部(OGX)协助EP寻找TN、与TN沟通并最终Match。
AIESEC出境交流部会任命一位成员作为EP Manager,深入了解EP的需求,与EP长期沟通并负责为EP提供全面的信息和帮助。EP Manager所负责的工作内容包括:
获取EP信息并做好Match准备材料:包括协助MyAIESEC.net系统注册、修改简历、
制作申请文书
与TN方沟通并寻找足够的TN资源:包括通过电子邮件、社交网络和网上聊天工具等
方式与国外TN方联系,根据EP的需求寻找TN
与EP沟通并完成Match:包括将搜寻到的TN推荐给EP,在取得EP同意后通过互换
AN环节促成Match
2.2
AIESEC通过提供出国准备信息、组织出国前准备活动,对EP出国后可能遇到的风险做充足的预防工作。
但鉴于出国后风险大多数源于个人行为(如偷盗、车祸、疾病),属于AIESEC无法控制的范围。正因为如此,按照行业通行惯例,EP对自己出国后人身安全负责。
一旦EP出国后危险发生,AIESEC立即通过AIESEC内部应急管理机制为EP提供最大限度的帮助。 2.3
购买海外出行保险是分散和控制出国风险的有效方式。 为避免利用EP信息牟取私利的行为,AIESEC不强迫EP通过指定的中介购买保险和购买机票,EP根据AIESEC提供的信息选择中介机构亦不视作AIESEC应对EP的选择,或者应对中介机构之资质、签约、履约等情况承担任何责任。 AIESEC鼓励每一名EP在出国前自行购买适合自己的保险。经验证明,购买保险的EP在发生风险时能够获得补偿。 2.4
签证受签证影响,属于AIESEC无法控制的范围,因此AIESEC无法对此承担责任。
AIESEC会根据签证的调整为EP推荐合适的TN。
AIESEC根据历年签证经验为EP提供充足的签证办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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