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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思想史学会第十三届年会论文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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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思想史学会第十三届年会论文之一

先秦荒政思想探讨

山西财经大学 阎应福

自古以来,突发而又无情的自然灾害一直是危及人类生存的一大社会问题。与此同时,人们同自然灾害的搏斗也从未停息。在中国古代社会里,我们祖先为了谋求生存,用巨大的生命和代价在实践中积累了大量的防灾、减灾和救灾经验;同时,历代统治者为了维护其统治,无不将救济灾荒当作为政的要事来抓,他们的救灾措施及其效果,又为我们提供了救灾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尤其是历代忧国忧民的思想家,他们在救灾问题上各述已见、献计献策,从而形成了我国历史上丰富的救灾思想宝库。因此,研究和总结中国历史上的救灾思想,不仅很有必要,而且对于指导今后的救灾工作也有着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由于中国古代的救灾思想内容较多,基于内容和篇幅的考虑,本文仅将先秦的救灾思想作以概略性的探讨。

一、 西周以前救灾的传说

中国人救济灾荒的实践由来已久。早在荒政未被真正视为国策并

引起思想家们议论的西周以前,我们的祖先就曾进行了救灾活动的多次实践。这一实践过程,不仅为后来的救灾活动提供了经验和教训,而且其本身就是救灾之策萌生的必然过程及原因。尽管这一过程或多或少地带有传说的乃至神话般的色彩。但是,我们毕竟还是可以从中窥见早期救灾活动的一些史影来,更何况它是我国救灾思想产生前不可忽视的一个实践过程呢?

传说在原始社会女娲氏时代,就曾发生过“浩洋而不息”的洪水, 幸亏女娲氏“积芦灰以止淫水”,才使人类脱离了灾难①。这是我国最早的有关抗洪救灾的一种传说。往后,相传自颛顼?至尧舜时代,洪水之患不断发生。共工氏曾采取“壅防百川,坠高堙庳”的方法治水,成效甚微②。众所皆知的鲧、禹治水,由筑提堵塞到采取“疏川导滞、钟水丰物”③之法,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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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国先民抗洪救灾的一大壮举。对此,先秦两汉的要籍中大都有所记述。《尚书.虞夏书》则记有大禹陈说其治水功绩的这样一段话:

“禹曰:洪水滔天,浩浩怀山襄陵,下民昏垫。予乘四载,随山刊木。暨益奏庶鲜食。予决九州,距四海,浚畎举,距川。暨稷播,奏庶艰食、鲜食,懋迁有无、化居。丞民乃粒,万邦作义。” 这段假托大禹言论的记载,其中反映了大禹率众抗洪救灾的主要

方法是:引民脱险、送食充饥、疏河排洪、恢复生产、贸迁有无。尽管其中难免夹杂有《尚书》作者的美化成份,但作为古代中国无人不颂的大事相传,必有一定的史实为依据。当然,象大禹治水的壮举在春秋时代以前实属罕见。它必竟是夏代初期抗洪救灾的一种传说而已。

殷代的农业固然较夏代有了进一步的发展,但在农业受自然力

无情支配的时代,水旱或雨量调和直接关系着农业收获的丰歉。所以,殷人对卜雨之事十分重视,统治者总是经常向上帝、祖先和河神祈求降雨,以得到好年成。这是生产力水平低下的条件下,人对自然灾害为力和统治阶级假借神权迷信支配人类意识时代的特征。这种特征延续很久,并随着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同人们救济灾荒的能力及其手段的高明程度的提高相消长。不过,殷代的遇旱铸币救灾之事却值得一提。《竹书纪年》:“成汤二十一年大旱,铸金币”。《管子。山权数》中又说:“汤七年旱。„„汤以庄山之金铸币,而赎民之无米禀卖子者”。对此,如果我们将殷代社会生产的发展、市场的扩大和商人阶层的形成,以及“殷人重贾”的史实联系起来考虑,则汤时遇灾铸币和发行货币,借助地区间商品流通以救灾之事则有可能。真若如此,西周时代利用商品流通来救济灾荒的主张则与此恰好形成承袭关系。

二、有关西周时代的救灾思想

自西周以后,救济灾荒问题便逐渐列入了统治者的议事日程,荒政也随之成为统治者治国平天下的要事之一。尤其是春秋战国时代的思想家对此各抒已见,从而形成了我国早期的十分可贵的救灾思想。从有关西周时代救济灾荒的材料来看,反映出当时的救灾思想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事前积蓄财物以防灾的观点。中国古代传统的备荒思想,大约在西周时代即已出现。《周礼》中就已提出了国家从上到下均应委积谷类等财物以备灾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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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观点。并且明确指出:“遗人掌邦之委积,以待施惠。„„县都之委积,以待凶荒”。这种积蓄财力防患于未燃的备荒思想,在《逸周书》中表述的更加明确,即所谓:“天有四殃,水旱饥荒。其至无时,非务积聚,何以备之?”⑤不仅如此,当时人们甚至认为,“国无三年之食者,国非其国也”⑥。这些常年强调加强粮食为主等财物的积蓄,以防突发性自然灾害来临的观点,反映了西周时代人们对待灾荒的态度。同时,也是周代乃至以后整个中国古代应付自然灾害的基本思想。

二是利用商品流通以救灾的措施。西周时代,人们对商业活动具有互通有无、调剂余缺的基本职能已有了较为明确的认识。因而,每当灾情发生后,国家便采取鼓励商人活动和控制物价上涨等措施来缓解灾情。《周礼》中有所谓“国凶札,则无关门之征”和“凶荒丧札,则市无征”以及“凡天患,禁贵儥,使有恒贾(价)”等记载,这种遇灾免征关、市之税以鼓励商人活动和禁止高价出售商品的规定,就属于通过地区商品流通和加强市场管理来缓解灾情的措施。这种措施,不仅第一次明确地提出了自然灾害发生后必须防止物价上涨的主张;而且反映了当时人们对于商品流通的救灾作用已有所认识。同时,我们还可看出,这一措施的特点在于:这不仅是单方面地灾区市场物价上涨,而是首先采取减免灾区关、市之税的方式来吸引商人从事贩运活动。从而避免了单方面“禁贵亻卖,”使商人望而却步的弊端。它在客观上,既顺应商品多而贱的规律,可使灾区市场商品丰富而价格低廉;又防止了商人乘机哄抬物价而具有确保灾区人们利益的作用。另外,《逸周书.文传解》还有这样的记载:“惟周王宅程遭天之大荒,„„于是告四方游旅:旁生忻通,津济道宿,所至如归。币租轻,乃作母以行其子。易资贵贱,以均游旅。使无滞、无鬻熟、无室市。权内外以立均、无蚤薯闾次均行”。可见,招诱商人从事贩运活动实是我国早期的一种救灾措施。

三是提出了救济灾荒的十二种主张。《周礼》一书在救济灾荒的问题上,除前述内容之外,还明确地提出了一套可称作“荒政十二策”的救灾措施。其内容是:

“以荒政十有二聚万民:一曰散利;二曰薄征;三曰缓刑;四曰弛力;五曰舍禁;六曰去几;七曰眚礼;八曰杀衰;九曰蕃乐;十曰多昏;十有一曰索鬼神;十有二曰除盗贼”。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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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即:用救济灾荒的十二种使灾民不致流离失散。这十二种是:一、散发积蓄、贷给灾民粮食、种籽等;二、减免赋税;三、宽缓刑罚;四、免除徭役;五、取消出林川泽的禁令;六、去除关卡和市场上的稽察征税;七、省去吉礼的耗费;八、简化丧礼实行薄葬;九、收藏乐器而不奏;十、婚娶不用财礼、以便男女婚配;十一、修复废祀、以免鬼神降灾;十二、禁除盗贼。

可见,上述荒政十二策中,除第十一祈求鬼神免灾之外,其余均属积极的救灾措施。它是我国最早所明确提出的系列性荒政之策,由于它出自儒家经典,所以,对后世曾产生深远的影响、并被广泛地继承下来。当然,这些办法不大可能在西周时代得以全部实施。它只不过是十分简略的被提出而已。但是,从救灾思想的角度来考察,《周礼》作者涉及救灾措施的广泛程度,则是先秦其它思想家无所比拟的。首先提出荒政十二策这一点,就足以使它在中国救灾思想史上占有有重要的地位。

三、 春秋战国时代救灾思想概略

除上述《周礼》一书中救灾思想外,春秋战国时代的其他思想家也大都对救灾问题有所涉及,其中较突出的观点主要有下列一些。

春秋时代政治家单旗(周景王时大臣单穆公)认为,应付灾荒须有两手准备。一手是“有未至而设之”,即灾荒未至而事先防范;一手是“有至而后救之”,即灾荒到来而后救济。他说,此二者各有所宜,不能随意替代而只抓一手。并说:“可先而不备,谓之怠;可后而先之,谓之召灾”。⑧这里,他明确地提出了防患救灾的荒政措施。他在反对周景王铸大钱时说:“古者天灾降戾,于是乎量资币,权轻重,以振救民”。⑨并以此为楷模同周景王发生谏争。说明单旗对商品流通具有救济灾荒的作用已有较充分的认识。同时,他的议论也进一步证实了先秦确有借助商品流通以救灾的思想主张。

儒家创始人孔子的思想虽然对救灾工作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但孔子本人却很少直接就救灾问题进行论述。当然,从《论语,颜渊》中哀公和有若的对话里,可以反映出国家遇到灾荒之年,孔子是主张实行薄赋敛的。战国时代的孟轲则主张国家如遇灾荒,统治者就应该开仓赈济,施行“仁政”。他坚决反对那种“涂有饿孚而不知发”的君主。他说:“凶年饥岁,君之民老弱转乎沟壑、壮者散而之四方者,几千人矣;而君之仓廪实、府库充、有司莫以告,是以上慢而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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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也”。他甚至认为这种“上慢而残下”的统治者,无异于率领禽兽来吃人。因此,他主张高明的君主不仅应在灾情发生后积极散财赈济,而且还应使人们长期拥有自己的财产,从而使他们在“凶年免于死亡”。⑩战国时代荀况则更加明确地指出了得力的荒政措施是圣君贤相责无旁贷的要事。他说“岁虽凶败水旱,使11可见,在他心目中,救灾措施的得百姓无冻喂之患,则是圣君贤相之事也”。○力与否似乎成了衡量君相是否圣贤的标准。至于如何才能使百姓在灾年无冻喂之12 患,他则主张顺应客观规律,采取“强本节用”的措施才能实现。○

墨家救灾思想的核心是“备粟”和“节用”。墨家从其“兼爱”思想出发,对百姓的生活问题和防灾工作十分重视。墨翟认为,自然灾害是不可避免的,国家应时常做好防备水旱之灾的物资准备。他说:“仓无备粟,不可待凶饥”。并主张上自国家下至百姓,均应象《周书》所说的那样具有可食三年的粮食储备,并13不仅如此,墨翟还极力主张通过“节用”来防灾。将这种储备称作“国备”。○他认为,防备灾荒必须做到“力时急而自养俭”,“生财密”而又“用之节”。他在注重发展生产的同时,特别强调消费上的节俭。在防灾、救灾上,他的“节用”原则涉及范围十分广泛,而且要求标准又特别严格。他不仅主张一般人民的生活消费应该俭而再省,而且统治阶级的个人消费和国家的财政支出上,则有着极为特殊的主张。首先,他将灾情的轻重程度依次分为馑、旱、凶、馈(匮)、饥等五种。然后他说:“岁馑,则仕大夫以下皆损禄五分之一;旱则损五分之二;凶则五分之三;馈则五分之四;饥则尽无禄,禀食而己矣”。不仅如此,他还说,当国家灾情严重时,君主就应把装在鼎里菜肴撤去五分之三;大夫就应撤去敲打的乐器而停奏;读书人就应暂时休学;群主临朝的礼服不做新的。诸侯的客人、临国的使者采访就应不设盛晏;马车前应撤去边马;应不修道路,不用熟食喂马,14可见,墨家的节用救灾法在实践中能否真正实施值得怀疑。婢妾应不穿丝绸。○

但在当时生产力水平低下、社会救灾能力有限的条件下,这种办法却具有动员全社会救济灾荒的特点,其基本指导思想是值得肯定的。虽然他对一般人民生活消费上的节用主张主要是强调备荒,而对公共消费和统治者的上人消费上的节用主线却不失为一种积极的救灾措施。

法家的救灾思想中值得注意的是李悝的“平籴”。李悝认为,灾荒年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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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流离失散是由于粮食短缺而引起的粮价太高所致。而丰收年份粮价太低却有损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从而导致国家贫困。于是他提出了中国历史上著名的平籴之法。其基本办法是:在丰年粮价低贱情况下,由官府征购农民余粮予以贮存、以促进农民从事粮食生产;在荒年粮价昂贵时,官府就将原来贮存的粮食以低于此时市价的形式予以抛售,以防止粮价过高而人民流散。同时,为了证实此法的可行性和保证这一措施的实施,李悝主张在收购余粮时应坚持“使民适足,价平则止”的原则。为此,他还将丰年分为上熟、中熟和小熟三等,灾年分为大饥、中饥和小饥三级。主张用丰年的三等年份中各自所征购的余粮数,分别依次在大饥、中饥和小饥的年份中予以抛售,这样以保证总购进出口和总销售的平衡。如此看来,他的救灾措施似乎变成了一种可长期实施的有计划的荒政之策。总之,李悝的平籴法其实质是取丰年之有余以补灾年之不足。它的救灾作用是“虽遇饥馑水15这种平抑粮价的荒政之策,在秦汉以后曾产生了深远旱,籴不贵而民不散”。○的影响。

当然,管子的救灾思想是先秦救灾思想中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方面,所以,作者已“以《管子》中的救灾思想”为题专门作了探讨。

注: 1《淮南子·览冥川》 ○

2○3《国语·周语》 ○

4《周礼·地官·师徒》 ○

5《逸周书·文传解》 ○

6《尚书·周书》 ○7同○4 ○

8○9《国语·周语下》 ○

10○以上均见《孟子·梁惠王》 11《荀子·富国》 ○

12○见《荀子·天伦》 13○ 14○均见《墨子·七患》

15○本段中引文均见《汉书·食货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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