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农村中小学、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强化接送学生交通安全责任意识,规范接送学生车辆行为,突出提前预防,细化工作措施,严防交通伤害事故的发生,特通知如下:
1、各校要在开学后迅速对本校学生上下学乘坐车辆情况进行一次详细的排查摸底,建立接送学生车辆登记台账,填好统计表(附件1)和登记表(附件2)。各校务于9月18日前将两个表纸质版经一把手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法制安全股,电子版发法制安全股邮箱;没有接送学生车辆的学校交空表(一把手签字并盖章),不用发电子版。
2、学校要将“接送学生车辆明白纸(车主和司机)(附件3)”及时发到车主和司机手中,并留好回执存档;要让车主和司机了解登记备案程序及要求,及时到交警大队和教体局办理审核、登记备案手续。
3、学校要做好“家长与接送学生车辆车主、司机安全行车责任书”(附件4)的签订工作。
4、涉及接送学生车辆的学校要制定本校的“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制度”、“接送学生车辆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各校要加强学生乘车安全管理,开展多种形式的交通安全教育,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和联系,坚决杜绝学生乘坐无资质、超速、超员车辆,不乘坐三轮车等农用车辆,保证学生乘车安全。
6、凡未取得接送学生车辆标识的车辆,一律不得从事以营利为目的提供接送学生上下学交通服务。学校对排查出的违规车辆要及时上报,教育和体育局将联合交警大队对违法车辆一经查实依法严肃处理。
附: 1、涞源县接送学生车辆信息统计表 2、未备案接送学生车辆信息登记表
3、接送学生车辆明白纸(车主和司机)
4、家长与接送学生车辆车主、司机安全行车责任书 5、涞源县教育和体育局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6、学生乘车登记表(一车一档台账)(学校使用)
2020年9月7日
附件1
接送学生车辆信息统计表
学校(盖章) 2020年 月 日
车辆 牌照 车主姓名 车辆 品牌 核载 接送 检测合 人数 人数 格时间 行驶证号 司机 姓名 接送线路 驾驶证号 准驾 是否车型 备案 备注 附件2
未备案接送学生车辆信息登记表
2020年 月 日
服务学校 车辆牌照 车主姓名 司机姓名 联系电话 备注 附件3
接送学生车辆明白纸(车主和司机)
学生乘车安全,关系着学生的生命健康,关系着千家万户家庭的欢乐幸福,关系着全县社会的和谐稳定。为扎实推进我县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接送学生车辆营运秩序,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幼儿的人身安全,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特作如下提示:
“接送学生车辆”是指在涞源县区域内,在我县教育和体育局及交管部门同时登记备案,年度检测合格并取得交管部门核发的“接送学生车辆标识”7座(含)以上载客汽车。
接送学生车辆登记备案程序:①接送学生车辆车主持车辆和驾驶人相关材料先到交管部门办理审验核准手续;②合格后车主和司机通过学校与家长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 ③车辆所有人或驾驶人持交管部门审验核准证到教育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需提供以下材料:驾驶证、行驶证、交强险票据、交纳每座不低于10万元保额的商业险票据的原件及复印件、服务方案。教育局为运行车辆出具备案证明;④由车辆所有人到交管部门领取接送学生车辆标识,并随车携带。接送学生车辆每年备案一次,每半年审验一次。
接送要求:
1、接送学生车辆、司机必须在县交警大队和教育和体育局办理了登记备案手续,并取得接送学生车辆标识且在有效期限之内。
2、接送学生车辆必须用于学生上放学时段的接送服务。 3、不得随意改变接送学生路线。 4、严禁超速、超员。
5、如果接送学生车辆或驾驶员发生变更,必须重新到交警部门及教育和体育局审核备案,否则不能接送学生。
6、严格落实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保证学生的绝对安全。 优惠:
1、取得接送学生标识的车辆,在接送学生期间可以临时停靠公交站点。 2、接送学生期间在不妨碍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可以临时停放在未设停车标志路段。
3、在接送学生时段可以不受限号规定的。
希望接送学生车辆的车主和司机积极到有关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
回执单
我已收到并认真阅读了 学校发放的“接送学生车辆明白纸”,会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履行安全职责,保证学生乘车安全。
车主(或司机)签名:
2020年 月 日
附件4
家长与接送学生车辆车主、司机安全行车责任书
为确保接送学生车辆行车安全,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乘车学生的生命安全,乘车学生家长与经交管部门核准并在教育和体育局登记备案、获得交管部门核发标识的接送学生车辆车主、司机签订本责任书。
一、接送学生车辆车主、司机履行下列职责:
1、接送学生车辆必须按照规定参加检测,各项指标检测合格,并在交管部门办理注册登记,安全防护、自救设施齐全。
2、接送学生车辆所有人须持车辆和驾驶人相关材料到交管部门办理审验核准手续,然后到教育和体育局登记备案,并与乘车学生家长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凭交管部门核发的车辆标识上路行驶。
3、要有相对固定、合理可行的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的运行方案。
4、按规定投保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座位险。
5、驾驶员按规定取得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三年以上驾龄,无不良交通违法行为记录,年龄在25—60周岁,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心脏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
6、接送学生期间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不超员超速,不能随意改变行驶路线。
7、专车专人驾驶,驾驶员要坚守岗位,严禁请人代驾。严禁酒后驾驶,严禁开车时接打电话,确保学生生命安全。
8、雨雪和大雾天气要特别注意行驶安全,遇到地质灾害时要紧急避险。如不能接送学生,及时告诉学生和家长。
9、教育学生安全乘车,维护好乘车秩序,出发前要清点学生人数,对未到的学生要查明原因,并及时与学校和家长沟通。到接送点时(家长来接的学生)必须把学生交给家长,(家长不接的学生)交待学生及时回家;如家长因有事耽误未按时赶到接送点的,驾驶员必须多等5分钟或电话联系家长;对未联系到家长的要把学生带回学校交给相关负责人,或通过其他途径
把学生安全送到家。
10、接送学生期间要接受学校的监督和管理,出现情况及时与学校沟通。 11、如果接送学生车辆或驾驶员发生变更,必须重新到交警部门和教育局审核和备案,否则不能接送学生。
12、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责任,不逃避,不推诿。
二、家长履行下列职责:
1、乘坐接送车辆存在交通安全危险,家长要谨慎选择,按要求乘坐经交管部门审验核准和在教育局登记备案,并有交管部门核发的车辆标识的车辆。
2、家长自愿将孩子委托接送车车主、司机接送,所交费用由家长与车主、司机自行协商确定,并按时交纳。
3、家长必须按时接、送孩子,防止发生意外。
4、孩子因病或因事不乘坐接送车辆要提前电话告知接送车车主、司机。 5、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家长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责任,不得威胁车主、司机人身安全,不得聚众。
三、责任书有效期为一年,期满或更换车主(或司机)需重新签订责任书。
四、此责任书一式三份(车主和司机不为同一人的应签四份),车主(或司机)、学生家长和学校各执一份。
学生姓名: 所在年级、班级: 家长姓名(签字): 联系电话: 车主姓名(签字): 联系电话: 司机姓名(签字): 联系电话:
2020年 月 日
附件5
涞源县教育和体育局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为强化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育和体育局要加强与、、交运、应急管理等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查处违规接送学生车辆行为。对学校的接送学生车辆安全教育和管理进行指导、监督。
二、学校要成立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校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召开乘车工作会议,共同探讨学生乘车安全管理问题。
三、加强对学生乘车的安全教育,要求学生乘坐在教育局登记备案并取得交警部门核发的接送学生标识的车辆,严禁乘坐超速、超员的车辆。督促车主和司机到教育和体育局及交警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协助家长与车主、司机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
四、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向学生及家长宣传交通安全常识,使家长明确监护人职责,经常提示家长不让学生乘坐不合格和超速、超员车辆,配合学校做好学生上下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五、接送学生车辆必须经交管部门和教育和体育局登记备案并取得标识,按规定缴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第三者责任险、车内乘客险等相关保险。
六、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必须具有三年以上的驾驶经验,具有与该车相符的驾驶证,近三年无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记录。驾驶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超速、超员。
七、如果接送学生车辆或驾驶员发生变更,必须重新到交警部门和教育和体育局审核备案,否则不能接送学生。
八、学校要强化对驾驶人员的跟踪管理,积极配合、交通、教育和体育局等部门,做好车主、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一旦发现车辆有违规运营行为,要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
九、学校要认真落实定线、定车、定人、定时、定点“五定”管理措施,做好学生乘车排查,建立健全学生乘车基础台账,做到“一车一档”,随时掌握学生乘车动态。
十、学校要制定接送学生车辆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安全演练。
2020年8月
学生乘车登记表(一车一档台账)
车辆号码: 司机姓名: 联系电话: 核载人数: 实载人数: 学生姓名 性别 班级 家庭住址 家长姓名 联系电话 备注 备注:此表学校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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