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商安全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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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管理制度、管理方案、合同、协议、一起学习进步
企业管理,管理制度,报告,协议,合同,标书 承包商/运输商/服务商环境 职业健康和安全(EHS)承诺书
一.目的
本承诺书旨在确保承包/运输商/服务商在卡特彼勒(廊坊)采矿设备有限公司(下称“”)所辖区的经营活动不会导致事故发生,并确保承包商/分包商/运输商/服务商及员工的人身安全。任何违反本承诺书的行为将可能导致终止承包合同。本承诺书可作为双方合同的附件,在双方签署合同时一并进行签署并生效,亦可单独作为法律文件由承包商签署并生效。
二.适用范围
本承诺书适用于所有承包商/运输商/服务商在内的所有工程、维护、维修、物流、运输以及在从事的其他活动。必要时将随时对本承诺书进行修订和补充。
三.总体要求
对于承包商/运输商/服务商而言,如果没有一整套完善可行的环境 、职业健康和安全(下称“EHS”)管理系统,将无法确保在的服务有序进行。承包商/运输商/服务商对EHS方面的承诺是保证系统正常运行的重要因素。EHS需要所有的员工(、承包商/运输商/服务商)的参与,发现并消除潜在的工作危害因素。
四.基本EHS要求
1. 承包商/运输商/服务商有责任和义务搜集、了解并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各项适用法律、法规和
相关标准。
2. 在现场工作的承包商/运输商/服务商必须事先经有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并核准。
3. 承包商/运输商/服务商应确保指派到现场工作的员工须年满18周岁以上,具备从业资格(例
如,特种(设备)作业操作证),并且没有从事相关活动的职业禁忌和职业病。
4. 承包商/运输商/服务商必须向其员工提供EHS方面的培训,培训应有书面材料和记录,并应
在需要时提供。
5. 承包商/运输商/服务商须申请获得施工许可方可进入,承包商/运输商/服务商项目负责人负责
申请要求的相关证照。
6. 在施工现场要使用国家标准以及规定的EHS标志牌。
7. 承包商/运输商/服务商在服务期间应随时保持现场清洁、整齐,每日工作结束前应认真整理现
场。并且按照和国家法规的规定妥善处置废弃物。
8. 在的承包商/运输商/服务商应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工程EHS管理及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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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管理制度,报告,协议,合同,标书 9. 遵守所有EHS规定和要求。
五. 标识与警告标志
1. 承包商/运输商/服务商需识别和遵守各区域所有的禁止、警告、指示等标志。 2. 涉及施工区域,必须进行有效的安全警示与隔离,降低交互作业风险。
六. 焊接、切割的作业
1. 在使用焊接的区域应设置充分的隔离保护及警示。操作人员应有相关操作证。
2. 承包商/运输商动火作业应该申请并取得《热加工作业许可证》,在有人监护及合理的安全防
护措施后方可动火。
3. 《热加工作业许可证》可到EHS部门进行申请与办理。 4. 动火现场的防火要求
➢ 配备适用的灭火器 ➢ 施工现场需移走可燃材料
➢ 设置专职防火监督,监督人员必须从始至终在现场监督
5. 压力气瓶(氧气、乙炔等)应有专用车架运输和稳固放置,气瓶间距应符合相关标准。 6. 乙炔气瓶必须保证竖立状态使用。
七.高空作业
1.高空作业需要作业许可,登高作业分为四级,作业高度在1.5m5m称为一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5m15m称为二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15m30m称为三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30m以上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2.一级高处作业时,可以搭设临时操作平台,满铺脚手板搭设安全护栏悬挂密目网,脚手板必须固定牢固。
3.登高作业需佩戴安全帽和全身安全式安全带(五点式),在使用前应认真检查,确保符合相关的质量标准和安全使用要求。
4.挂钩点设置应由现场负责人与有经验的工程师决定,挂钩点应符合相应的强度要求。 5.在梯子上工作时,梯子要固定牢靠,并设人监护,且使用前对梯子检查,梯脚须有防滑垫,梯脚底部坚实可靠,不得有缺档及开裂现象。施工人员要穿防滑鞋,扎紧裤脚。
6.从事登高作业的人员必须健康状况良好,医生诊断不宜从事登高作业的人员,禁止从事登高作业。
7.高空作业需要设置现场监护和隔离,任何人员不得进入安全防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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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管理制度,报告,协议,合同,标书 8.遇有大雾、雷暴雨、六级以上大风等情况应停止户外登高作业,夜间从事登高作业,须有良好的照明和相应的安全措施。
9.在高处实施动火作业的,根据火花飞溅的距离,加大作业区防护的半径并执行《动火许可证管理程序》。
10.登高作业随带的工具和材料,应放在工具袋内或用绳索绑牢,上下传递应用绳索吊送,不得上下抛掷。
11.登高作业与作业区域内其它工作存在交叉影响时,没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不可实施立体交叉作业。
12.登高作业完毕后应对高空作业现场进行清理和检查,确认不存在高空物体坠落后方可撤离现场。
八.限定空间
1.进入限定空间实行作业许可,如需进入限定空间作业,须得到EHS和维修两个部门的审批。 2.进入限定空间作业前,应开展工作前安全分析,辨识危害因素,评估风险,采取措施,控制风险。
3.进入限定空间需要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4.进入限定空间作业应指定专人监护,不得在无人监护的情况下作业,作业监护人员不得离开现场或做与监护无关的事情。监护人员和作业人员应明确联络方式并始终保持有效的沟通。进入特别狭小空间作业,作业人员应系安全可靠的保护绳,监护人可通过系在作业人员身上的保护绳进行沟通联络。
5.根据作业中存在的风险种类和风险程度,依据相关防护标准, 配备个人防护装备并确保正确穿戴。
8.作业结束后,应清理作业现场,拆除相关隔离设施,确认无任何隐患,通知相关部门恢复。
九.化学品的管理
1. 承包商/分包商/运输商/服务商在现场使用任何化学品,都必须提前向项目主管人员及EHS人
员通报,同时提供该化学品的安全技术清单(MSDS),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2. 化学品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化学品安全操作的程序及规章制度,标识完整,码放整
齐,并有防泄漏和泄漏容纳设施。
3. 用过的化学品空容器及废弃物严禁随意丢弃,必须按照项目主管人员的指示处理。 4. 危险化学品运输商,应当对其驾驶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进行有关安全知识培
训;驾驶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必须掌握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知识,并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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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管理制度,报告,协议,合同,标书 在地设区的市级交通部门考核合格(船员经海事管理机构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
5. 危险化学品的装卸作业必须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下进行。
6. 运输、装卸危险化学品,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并按照危
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必须封口严密,能够承受正常运输条件下产生的内部压力和外部压力,保证危险化学品在运输中不因温度、湿度或者压力的变化而发生任何渗(洒)漏。
十.电气安全
1. 所有电气操作必须由合格持证的电工进行,并按国家规定佩戴防护用具。 2. 电气操作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 室外电气设备必须采取防雨设施。
4. 严格带电作业,所有带电作业必须事先经项目主管人员和EHS人员批准方可实施。 5. 拉合闸操作必须严格执行锁定/标识程序,并使用指定的用具。 6. 任何在接电的操作必须经维修部电气工程师的许可。
十一.移动设备/车辆管理
1. 驾驶员应出示驾驶证,向警卫室保安人员说明进入工厂的目的,填写《来访登记单》,方可
进入,移动设备在厂区行使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在车间内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
2. 将进入的车辆,警卫室保安员首先将车辆的外观进行检查,如:转向灯、刹车、反光镜、车
梆等,在检查的过程中出现不合格的车辆一律禁止进入。 3. 移动设备应停放在指定的区域;或停放在负责人员指定的位置。
4. 厂区禁止鸣笛,禁止冲车。出现漏油时,必须及时清理将含油的废物收集至专门的垃圾箱。货
物内如有液体不能滴漏。
5. 车梆完好无缺,车梆与车斗连接使用正规折页或者连接轴,禁止使用任何其他物体代替,如
铁丝,绳索等等,车轮胎必须良好,无缺失,无严重磨损,不漏底线。
6. 车辆在装卸货时,车梆在没有全部关闭时,不能移动。车辆卸货时,车体一侧卸货,另一侧
车帮必须关好,防止卸货时车体侧滑。
7. 车辆必须按照交通标志行驶,进入指定区域卸货/装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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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管理制度,报告,协议,合同,标书 8. 厂区内车辆移动时,两边车帮必须全部关好,车厢内不能有人,货物如有超出车梆的范围,
坤扎不牢固的,禁止移动。车辆不能超限。
9. 车辆载货外出时,首先要持有合格《物品出门证》或者《提料单》,货物出厂前必须接受保安人员检查,数量必须与出门证数量完全相符,否则禁止出厂。
非送货车辆
10. 非送货车辆进入按规定停放在停车场,在没有得到许可证,不得私自将车开往到卸货区域。
(包括:小车)。
11. 非送货车辆如需进入厂区,必须通知保安人员,在获得认可后方可驶入。 特种作业车辆(特种设备名录中包含的车辆)
12. 项目负责人负责建立特种车辆使用方案,与相关部门协调施工场地。
13. 特种车辆在作业地点,应该进行大范围警示隔离。所有参加现场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防护用 品。
14. 承包商/运输商在警卫室填写访客登记单,到EHS办理施工手续。
15. 警卫室保安人员检查特种车辆的年检证、驾驶人员资格证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车辆的外观与 保护措施是否符达到安全标准。经检查合格后批准进入。将特种作业车辆及操作人员的复印件留根存档。
16. 项目负责人和EHS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不定期检查,如发现问题会按照承诺进行处罚。
十二.个人防护用具
1. 承包商/运输商/服务商在作业现场必须按国家规定和的要求佩戴个人防护用具,包括安全眼
镜、耳塞、防护手套、安全鞋、呼吸器、防护衣和安全带等。个人防护用具应为国家劳动保护部门核准的合格产品,并保持完好。
2. 承包商/运输商进入厂区要注重仪容,禁止穿短裤和背心或光膀子。
3. 承包商/运输商应向其员工提供必须的个人防护用具使用和维护的培训,并定期进行检查。
十三.个人行为规范
1. 进入必须将承包商/运输商卡佩戴在胸前。 2. 禁止在为施工期间饮用含酒精饮品及滥用药品。
3. 禁止在内大声喧哗、打闹、团坐、睡觉、奔跑等,不得去与工作无关的岗位。 4. 爱护公共设施,不得制造垃圾。
5. 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进入。(除EHS审批外) 6. 如需拍照请提前申请;在没得到批准的情况下,禁止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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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管理制度,报告,协议,合同,标书 7. 的厂区及车间内严禁吸烟,吸烟者须在指定吸烟区域吸烟。 8. 禁止在项目主管人员未批准的地方休息,乘凉。
9. 车辆内不能吸烟;在车内休息时不能将车门打开,不能将脚/手/头等部位伸出车外。 10. 施工人员应注意并遵守速度和进入标志。
11. 进车间需要佩戴安全眼镜。禁止穿漏脚趾、脚后跟的凉鞋及3厘米以上的高跟鞋。 12. 离开绿色通道,必须穿防砸鞋或配备防砸鞋头。
13. 在没得到批准的情况下,禁止进入以下区域:原辅料仓库、档案室、变电室、罐区。
十四.应急反应
1. 承包商/分包商/运输商/服务商应接受紧急反应有关程序及紧急撤离路线和集合地点的培训,
并在紧急情况发生时遵守这些规定。同时,应该制定
2. 承包商/分包商/运输商/服务商在现场工作时如发现任何紧急情况如火警、化学品泄漏等必须
立即向项目主管人员报告,严禁擅自处理或对外报告。
3. 无主管人员批准,承包商/分包商/运输商/服务商严禁擅自动用各种应急反应设备,如消防
栓、灭火器、个人防护用具、报警系统等。
十五.相关罚则
所有承包商/运输商/服务商在从事工作前必须签署本承诺书并保证遵守的一切EHS规定,如有违反的规定造成任何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承包商/运输商/服务商须承担一切直接与间接损失,并接受相关的处罚。
1. 公司EHS人员有权利对承包商/运输商/服务商的任何不安全(包括环保)行为进行制止,承
包商必须立即改正,否则可责令其停止作业。
2. 公司将没收一切不符合公司安全标准的工具、器材、材料及化学品。
3. 如果承包商/运输商/服务商在作业现场不按规定要求佩戴个人防护用具,将会被立即终止工作
并离开公司,同时不允许再次进入公司,给他们提供服务的主管或负责人将会收到一次书面警告。
4. 如有其他违章行为,如不在指定地点吸烟、私搭乱接电线、随意乱扔垃圾等违规行为者,将
对行为人给予书面警告,并通知相关的负责人,累计出现两次,承包商/运输商/服务商将被永久中止承包商/运输商资格。
5. 因承包商/运输商/服务商的违章操作导致事故的发生,承包商/运输商/服务商应赔偿的全部损
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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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管理制度,报告,协议,合同,标书 我已读懂此承包商/运输商/服务商环境,职业健康和安全EHS承诺书,并已有充足的机会提出关于此承诺书内容的问题。在此我代表本公司表示将遵守此承诺书的要求,并在本公司员工及分包商范围内传播、宣传其中的各项要求。同时,我公司将遵守未被列入本承诺书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廊坊市地方的各项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承包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签字 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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