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志愿服务中实践“人文奥运”理念之模式初探
2003-3-10 16:42:33
一、志愿服务在实践“人文奥运”理念中的重要意义。
首先,“人文奥运”理念从形式上说,是通过“奥运会”这样一个载体展示政治、经济、文化、历史等因素综合作用并积淀而成的“人文素养”的过程。据统计,2008年奥运会对于参与志愿服务的人员需求在10万人之上,并且志愿者群体相对于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和工作人员等群体更具有整体性。这样一个群体大规模高频度的出现在各个场馆和其他环节,将形成一道靓丽风景,也是对于“人文奥运”理念的极好展示。
其次,“人文奥运”理念从实质上说,是在“物质文明”(可以对
应“科技奥运”等)基本得到满足的情况下,对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追求。当今时代,志愿服务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国家文明程度的重要指标,志愿服务所提出的“利用闲暇投身无偿服务,获取精神满足”的基本行为方式,已经逐渐成为了一种主流生活方式。这些与“人文奥运”理念是强烈呼应并相互促进的。 二、志愿服务在实践“人文奥运”理念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我国志愿服务事业仅仅开始于80年代中期,发展时间短,运作不成熟。笔者认为在目前的志愿服务模式在实践“人文奥运”理念方面还存在一下问题:(1)将“志愿者”视为“低成本或零成本”劳动力,存在大量支配式使用;(2)管理水平较低,形成了人力资源的
浪费;(3)开放程度较低,设置了难以逾越的“单位制”门槛;(4)沟通深度较低,忽视了团队的愿景建设;(5)研究水平较低,对于社会变化、服务供给和需求的变化缺少足够的回应。 三、志愿服务在实践“人文奥运”理念过程中的基本模式。 1.奥运志愿服务应当从现在开始启动。
时间对于我们来说是很紧迫的。我国志愿服务参与主体集中在青年志愿者,主要是大专院校在校本科生,由于学业周期的,志愿服务在一个人身上无法体现连续性,志愿者多数还处在好奇和摸索阶段,难以形成一支稳定的成熟的志愿服务队伍;我国志愿服务工作开始较晚,工作机制未理顺,多种志愿服务团体力量难以整合,运作模式不完善,服务水平有待大幅度提高;对于志愿服务,我国还停留在“只有协会守则、少有地方法规、没有全国法律”的低级状态,缺少对参与者的有效引导和保护,缺少对于支持者的优惠等;更重要的是志愿服务作为一种观念深入人心是需要时间的。
从现在开始,应当提出“做奥运志愿者从现在开始”的口号。应当积极动员各方面力量参与奥运会的志愿服务,并明确前期参与志愿服务的时间总和将作为选拔2008年奥运志愿者的指标之一,努力形成一支稳定的队伍,并开始志愿服务的专门化建设、团队建设、组织机构建设、科学研究和立法工作。
2.奥运志愿服务应当是“想参与者尽申请,能参与者尽参与”的志愿服务。
近20年来,我国的志愿服务主要是以“单位制”来组织参与者
的,组织工作主要是依托本单位的共、青、妇等组织,也曾有效的开展了很多活动。但是从另一方面看,这无疑是以组织人事关系设置了一道不可逾越的门槛,不利于志愿服务的进一步发展。同时,我们还要考虑到北京以外的中国地区(当然,包括、澳门和)如何来参与奥运志愿服务,这是对于持美好愿望者最基本的尊重。 奥运志愿服务应当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第三部门运动,于现有“单位”之外,使想参与者都能够根据自身情况、依据有关条件对于具体项目提出申请,使个人的愿望、能力和实际的需求三者完美结合起来。形成“人要去做”,而不是“事要人做”,最大限度以人为本。具体的申请可能是外语专业的研究生申请担任翻译,公司白领利用休假承担志愿服务协调中心的行政工作、身体健康的老人申请在奥运村的餐馆担任服务员等。对于非北京的中国地区,可以围绕火炬传递开展志愿服务,同时也可以面向部分人开展“做一日志愿者”等活动,这本身就体现着一种“参与”,这是“奥运精神”,也是“人文精神”。当然,组织部门对于申请者将依据有关条件进行考察来确定他们的资格。
3.奥运志愿服务要有经过精细测算的项目清单供志愿者选择。 奥运志愿服务将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面对开放环境下的申请,必须对于志愿服务项目进行精细的测算,这既是对整个体系的把握,以免有所疏漏,也可以避免由于项目模糊带来的纠纷和其他不必要的麻烦,更重要的是只有向志愿者提供尽量充分准确的信息,他们才能作出更接近正确的选择。
在对项目进行描述的条款中,应当有志愿服务的地点、工作时间、主要的工作项目和要求、对于申请人个人的条件、相应的激励措施等对于志愿者的要求,也应当存在这样几个重要的条款:(1)对于志愿者福利的保障,例如饮用水、服装等;(2)对于退出机制的描述,例如,公司要求他必须回去处理某项事务,他是可以退出的,但是必须提前两天递交申请;(3)对于志愿者知识产权的保护条款,例如,在服务中发明的某种工具;(4)培训计划和小团队运行模式;(5)要求志愿者退出的条款等。
4.成立的奥运志愿服务中心,通过信息化网络化建设构建扁平的组织体系。
目前,我国志愿服务团体划归在民政系统、共青团系统和妇联系统,在旧有的下管理,必须面对较多的行政科层和经常的多头领导,效率将严重的丧失。所以在整个筹办和举办期间应当成立一个的奥运志愿服务中心,整合多种力量,整体地与奥组委有关部门协调有关事宜,减少人们对由于部门之间妥协而带来的不确定性的反感。当然,成立这样的中心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也是对于志愿服务民营化的角色复归。
在申请开始之时,中心就应当为申请者进而是志愿者建立完备的数据库。通过把具体的节点,比如体育场馆、学校社团办公室、社区活动室或者某一个具体的人,以项目为依托紧密的连接起来,形成信息的共享和交流,也就编制了这样一张网络,扁平组织也就拥有了它的信息基础。“一个国家只有用数字来管理才能实现现代化”。6年的
数据对于志愿服务体系和国家的发展将大有好处。 5.培养志愿服务管理专家,培育专业化的学习型团队。
“志愿服务管理专家”可以依托大学来培养,可以按照管理规模划分成不同等级,但大多数主要学习针对小团队的项目管理、人际沟通、组织行为等课程,同时要通过志愿服务实践来检验其工作能力,并获得证书,持证上岗。估计2008年管理10万名志愿者需要5000至8000名管理专家。奥运志愿服务管理专家的作用在于带领自己所在团队在闲暇时间开展专业化的服务,同时把自己的团队建设成为一支学习型的团队。
从现在开始,众多团队可以通过开展“教市民学习外语”、“我到社区讲历史”、“到体育馆做一天志愿者”等志愿服务项目,参加有计划的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训;团队成员共同研讨等方式逐渐成熟起来,形成在诸如翻译、体育设施保障、网络维护、中医按摩等方面专门化志愿服务。小团队将倡导成员互助、倡导每一个成员学习一项中国传统文化技艺,例如围棋、书法、篆刻、京剧等,这些做法都会收到增强人文底蕴的效果。同时,在小团队中可以更加准确的了解每一个人的需求,信息经过管理专家的筛选后汇总有关研究机构,最终会作出回应。
6.开展科学研究,增强志愿服务对于社会变迁的回应性。
未来几年,中国社会将发生重大变迁,人们的思维模式和行为方式也会有巨大的变化;与此同时,志愿服务通过网络链接建立强大的数据库,形成了对于一个庞大的相对稳定的群体的跟踪调查。其研究
成果将有很强的说服力,对于志愿服务事业、价值观和中国社会发展都有着重要的科学价值。
“垄断机构具有缺少回应性的天然倾向”。志愿服务可以通过收集小团队信息、网上调查、电话访谈等形式持续了解志愿者和受助者的感受,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错误、顺应趋势、创新模式,对于“人”的变化作出回应,摆脱天然倾向的束缚。
7.出台法律法规,建立筹资渠道,加强资金管理。
要借鉴志愿服务事业发达的国家或地区经验,结合我国国情,尽快出台全国性的志愿服务方面的法律法规,明确志愿者的权利和义务等相关问题。
对于筹集奥运志愿服务的资金,可以通过四条渠道解决:(1)划拨;(2)设立基金会接受捐款,国家出台对于企业的税收优惠鼓励企业捐赠(出台对于个人所得税的减免,鼓励个人参与志愿服务);(3)发行彩票,募集资金;(4)拆分项目向国外的基金会(例如 Ford Foundation)寻求资金支持。
最后,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对于筹集的资金进行管理,并接受国际会计事务所的审计。
(作者单位:校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