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监理交底
交底内容如下: 一、 监理的依据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项目监理部将来发给施工方的监理指令,均会有依据, 如果施工方对监理指令中的依据或内容没有异议,施工方必须执行,若有异议,请 施工单位书面提出异议的理由,也可以根据《施工合同》的约定,把监理指令直接 提交给甲方。具体依据如下:
1、 国家及地方发布的关于工程建设、工程建设监理的、法令、法规
规定、办法等文件(如北京建委文件) 。 ⑴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⑵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⑷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 GB50319-2000), ⑸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 国家及地方现行质量验收规范、规程以及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 3、 设计文件,包括图纸、洽商及图纸选定的图集。 4、监理合同、施工合同、招投标文件及供货合同。
二、监理控制目标
合同约定的工期、质量标准、合同价款、安全文明施工,是我们的控制目标。 三、监理工作的内容
1、参加施工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并提出审查意见。
2、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审核承包单位现场持证上 岗人员
的持证情况。
3、审查并确认总包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
4、监督承包单位严格按照图纸和有关规范施工,控制工程质量。
5、监督承包单位按施工合同及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控制工程进度 6、验收进场的主要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的质保资料,把好进场关。 7、核定和会签工程变更。
8、定期召开监理工作会议,检查工程质量、进度情况,协调各方关系,处理 解决需解决
的问题。
9、编制监理月报,向建设单位汇报工程监理情况。
10、对各分项工程进行中间检查和验收,组织竣工预验收,参加竣工验收。 11、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消防、文明施工及环保卫生情况。
四、监理主要控制措施
1、安全生产控制
⑴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生产措施,审查护坡方案;
⑵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我们将严格按照《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理》中 的规定执
行。经监理多次要求整改而不按要求整改的,监理将向建设单位或有关主 管部门汇报。
⑶项目部必须设置专职安全员且数量应满足要求,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对 施工过程
的使用的大型设备进行监督检查,督促项目部落实有关安全防护措施。
⑷塔吊、提升架等大型设备必须经有关检测部门检测、认可、备案后方可投 入使用。
2、质量控制
质量控制分为事前、事中、事后控制。
事前控制:⑴熟悉图纸、做好图纸会审;⑵检查施工单位的质保体系,特别提 请注意: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公司的人员;⑶检查测量仪器的鉴定证书并复核建筑物 定位测量;⑷原材料进场控制,严格按照合同要求控制材料进场,如需将甲供材料 改为乙供材料必须经甲方的认可并办理相关手续;⑸施工方案审查;⑹审查分包单 位资质;⑺必要时对重要的材料设备生产厂家进行考察。
事中控制:⑴进场物资首先要进行外观检查,按规定做见证取样试验和送检; ⑵放线控制, 对楼层放线进行抽查。 ⑶隐蔽工程验收, 验收通过以签认隐检单为准, 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隐蔽工程不能掩盖,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请注意必须 严格按照工序顺序要求安排施工,上道工序未完成或未验收,严禁进入下道工序施 工;⑷监理人员主要采取巡视、测量、平行检验、旁站等方法进行控制。
事后控制:⑴分项工程报验,必要条件是材料报验、隐预检记录、施工试验记 录及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全部齐全。分部工程主要是对分项工程的统计。 验收程序是首先自检合格后由质检员通知监理验收。在此需要说明一下:巡视与验 收的区别:巡视是监理的日常工作,是监理人员对正在施工的部位或工序,在现场 进行的有目的或随机的监理活动而验收是在该工序或分项已完成且施工单位自检 合格、准备好报验资料并提前报验后进行的。因
此巡视不能代替验收。⑵预验收与 竣工验收,预验收前承包单位首先向项目监理部提出预验收申请,总监理工程师组 织监理人员与承包单位共同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后提出整改通知,整改到位达到验 收条件后通知甲方组织四方验收。
3、 进度控制
(1) 审核总进度计划是否符合合同总工期要求。 (2) 审核资源供应计划,材料进场计划要提前上报。
(3) 月进度计划及工机料报表。计算期为上月的 26 日至本月 25 日为准,施 工单位
要在 25 日前上报下月施工计划,然后监理工程师审核月计划是否满足总进 度计划目标,人员、机具、材料进场计划是否满足施工计划,并提出指导性意见。
(4) 定期核查工程实际进度,如实际进度落后于计划进度,则召开监理会议 进行协
调,分析原因,协助承包单位采取措施,抢回进度。
(5) 为配合施工进度的要求项目监理部将做到随报随验,需下班以后验收时, 请项目
部在下班前通知项目监理部,以便项目监理部做好安排。
4、 投资控制
执行相关合同。
五、 资料信息管理
工程资料整理要依据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 2001、《建 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DB11/T695—2009 与《建设工程监理规程》 DBJ01—41—2002 进行整理。施工资料要完整及时。工程资料(尤其是原材料的报验资料)要保证资 料的可追溯性,各单位之间的文字往来要有相关人员或负责人签字。 六、 监理工作制度
1、图纸会审制度 收到图纸后,总监理工程师及时组织项目监理部的人员进行自审并做
好记录后 报甲方。由甲方组织进行图纸会审。监理人员必须认真熟悉图纸,审核图纸,做好 自审记录,在设计交底时监理人员均应参加。在图纸会审中提出的有关问题,由设 计、业主、施工、监理单位研究解决。由施工单位形成书面会议纪要。
2、工程变更审核制度 凡工程洽商与设计变更原则上都要经业主和监理审查同意。 3、对分包单位资质的审查制度 工程总承包单位应预先向项目监理部申报其选择的分包
单位。项目监理部应审 核分包单位的资质、能力、信誉等情况。
4、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的审批制度 工程在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编制工程施工组
织设计或技术方案,并报项目监 理部审批。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要针对本工程的特点编写,并要突出工程质量、施 工进度和安全措施。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共同审查,然后由总监批复。审批 后项目监理部督促施工单位贯彻实施。
5、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质量的认可制度 项目监理部对影响工程结构安全、使用功能
和观感的材料、构配件及设备实行 质量预控,依据质量标准工作。 凡未经监理部检验、认可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及 不合格品,施工单位在工程上均不得擅自使用 ,一经使用 ,施工单位必须无条件做返 工处理。
6、隐蔽及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报验制度
隐蔽及分部分项工程在质量检验前, 施工单位的质保体系必须自检合格, 技术 资料齐全,根据规范或合同约定的时间提前通知项目监理部。监理人员按照图纸、 规范、标准和有关文件检验合格认可后方准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施工单位应预先收 集、整理工程质量检验等资料,以备审验。
7、混凝土、砂浆试块管理审核制度
A 、现场砼和砂浆配制在开盘前, 其配合比必须有资质符合要求的试验室发出, 施工
单位填写报验单,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签认。
B、 如使用商品砼,其供应厂家必须获得有关的资质。
C、 砼及砂浆在配制时,必须按施工及验收规范要求制作试块,并由专人负责 管理,
建立试块台帐。试块组数应符合工程需要,除留置 28 天标养试块外,还应 留置同条件养护的试块,拆模要有拆模试块。冬季施工时还应该按冬季施工要求制 作试块。施工单位应按试块的规定时间进行试压,其试压结果在三天内送监理部。
8、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根据相关规定:本工程对用于承重结构的砼和砌筑砂浆试块;对用于结构工程 中的主要受力钢筋;对用于地下、屋面、厕浴间的防水材料等均实行有见证取 样和送检。具体要求见《 北京市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规定(试行) 》
9、工程质量问题和事故的处理制度
发生工程质量问题和事故后,施工单位应提出处理申报,请设计单位、项目监 理部及业主共同研究认定,由设计单位制定技术处理方案,责成施工单位组织人员 实施,项目监理部督促检查实施处理过程。由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对处理结果作 出结论。
10、暂停施工和复工的管理制度 当分项工程施工危及质量和安全时,项目监理部有权
通知暂停施工,暂停施工 令在征得甲方同意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分部工程暂停施工要报
业主审批。在特 殊情况下可先要求暂停施工,后补暂停令。当施工单位排除危及质量和安全的不良 因素后,应及时提出复工申请,经总监理工程师认可后签发复工指令。
11、进度计划管理审批制度
为确保总工期,施工单位应及时编写年、月、周计划,并报甲方与项目监理部 审批。月计划在每月的月初提交业主和项目监理部,以利于检查督促落实。周计划 在每周的监理例会上提交给业主和监理。项目监理部根据施工合同,分阶段和部位 控制工程进度目标,对工程进度 情况进行检查和分析及时催促施工单位采取措施, 以保证合同工期目标。
12、 工 程计量和工程款支付凭证签认制度
根据相关合同规定执行
13、会议制度
(1) 监理例会监理例会会议纪要由监理人员整理,到会各方负责人签字后下 发。 (2) 专题会对施工重要工序或施工难点及容易出现质量通病的地方,监理工程 师组织召
开专题会,项目部有关生产、技术人员及专业工长、班组长参加。
(3) 现场会现场检查发现突出的或严重的问题,及时召开现场会,有关人员参 加,必要
时要求操作人员参加。
14、工程竣工预验收制度
为促进工程及时验收, 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 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各 方人员进行预验收,工程是否已按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的要求完成施工、质量是合 格,资料是否齐全。不符合预验收条件时,督促施工单位限期解决,为竣工验收创 造条件。
15、月报制度 工程开工后,应收集各种施工资料和质量情况,要求内容齐全、有效。月
报于 每月 25-30 日编写,下月 5 日前出月报,报送甲方和公司。
最后强调一下:
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的材料,不允许使用; 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认的隐蔽工程或工序,不允许隐蔽或进入下道工序; 涉及到安全的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认可的,不允许投入使用或进入下道工序; 若经监理多次指出,施工方仍不执行或拒绝管理,监理将采取如下措施:
1、 向建设单位汇报,同时,相关部位监理将不予认可、不予计量。 2、 涉及到安全的,除向建设单位汇报,同时向上级有关主管部门汇报。
总之,应做到:有令则行,有禁则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