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风险和保险的基本概念
第一节 风险与风险管理
一、风险的含义
从一般的意义上讲,风险是指未来结果的不确定性。
保险理论中的风险,通常是指损害发生的不确定性。
不确定性表现为:1.事故的不确定性;2.时间和地点的不确定性;3.后果的不确定性;
风险具有以下特征:
(1)风险的客观性;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是于人的意识之外客观存在的客观规律。
(2)风险的普遍性;风险无时不在、无处不在。
(3)风险的可测性;个别风险的发生是偶然的,但是通过对大量风险的观察可以发现,风险往往呈现出明显的规律性,从而体现出风险是可以测定的特性。
(4)风险的可变性;质的变化;量的变化;某些风险在一定范围内被消除;新的风险产生。
(5)风险的社会性;风险具有社会属性,而不具有自然属性。当灾害事故与人类相联
系,对人类的财产、生命等造成损害时,对人类而言就成为了风险。因此,没有人类社会,就没有风险可言,正体现出风险的社会性。
二、风险的构成要素
(一)风险因素
风险因素又称风险条件,是指那些隐藏在损害事件后面,增加损害可能性和损失程度的条件。风险因素可分为实质风险因素、道德风险因素和心理风险因素。
1.实质风险因素
它是指在社会生活中客观存在并能引起事物变化的种种物理因素。
2.道德风险因素
它是与人的道德修养及品行有关的无形的因素。
3.心理风险因素
它是与人的心理状态有关的无形因素。即由于人的主观原因,如疏忽、过失、侥幸心理或依赖保险心理等,以致造成风险事故发生的机会增大。
(二)风险事故
风险事故是指造成生命财产损害的偶发事件,是造成损害的直接的、外在的原因,是
损害的媒介物。
(三)损害
风险的存在,意味着损害发生的可能。一般而言,损害包括损失和伤害,是指非故意的、非预期的和非计划的经济价值的减少或人身的伤害。
风险是由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损失三者构成的统一体。
三、风险的分类
(一)按风险的性质分类,可将风险分为纯粹风险与投机风险
1.纯粹风险
纯粹风险是指造成损害可能性的风险,其所致结果有两种,即损害和无损害。或者说纯粹风险是指只有损害机会而无获利可能的风险。纯粹风险的变化较为规则,有一定的规律性,可以通过大数法则加以测算;
纯粹风险的发生结果往往是社会的净损害。
2.投机风险
投机风险是指既有损害机会又有获利可能的风险。投机风险是相对于纯粹风
险而言的。投机风险发生的结果有三种,即损害、无损害和收益。投机风险的变化往
往是不规则的,无规可循,难以通过大数法则加以测算;投机风险的发生结果往往是社会财富的转移,而不一定是社会的净损害。
(二)按风险对象分类,可将风险分为财产风险、责任风险、信用风险和人身风险
1.财产风险。是指导致一切有形财产发生毁损、灭失和贬值的风险。
2.责任风险。是指个人或团体因疏忽、过失造成他人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应负经济赔偿责任的风险。
3.信用风险。是指在经济交往中,权利人与义务人之间,因一方违约或违法
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风险。
4.人身风险。是指由于人的生理生长规律及各种灾害事故的发生导致的人的生、老、病、死、残的风险。
(三)按风险产生的原因分类,可将风险分为自然风险、社会风险、政治风险、经济风险和技术风险
1.自然风险。是指由于自然力的不规则变化引起的种种现象,所造成的财产损失及人身伤害的风险。
2.社会风险。是指由于个人或团体的故意或过失行为、不当行为等所致的损害风险。
3.政治风险。是指在对外投资和经济贸易过程中,因政治因素或其他订约双方所不能
控制的原因所致的债权人损失的风险。
4.经济风险。是指个人或团体的经营行为或者经济环境变化而导致的经济损失的风险。
5.技术风险。是指伴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生产方式的改变而产生的风险。如核幅射、空气污染、噪音等风险。
(四)按风险的影响程度分类,可将风险分为基本风险与特定风险
1.基本风险。是指非个人行为引起的风险。基本风险是一种团体风险,可能影响到整个社会及其主要生产部门,本质上不易防止。
2.特定风险。是指风险的产生及其后果,只会影响特定的个人或组织。此风险一般可以由个人或组织对其采取某种措施加以控制。
四、风险管理
(一)风险管理的概念
一个组织或个人为了降低风险的负面影响而进行决策和实施的过程。
(二)风险管理的基本方法
(一)风险规避
1、风险规避意味着将某种事故发生的可能性降低到零,即完全避免参加某项活动。
2、风险规避存在的问题
(1)可能但不可行,如与水有关的风险
(2)回避某一类风险可能面临另一类风险,如不坐船,有汽车火车飞机的风险。
(3)可能造成利益受损,如新产品(新药)研制
(二)损失控制
通过降低损失发生频率和/或损失严重程度来降低损失的期望成本的行为,称为损失控制。
损失控制的两种方法
1、防损(loss prevention):主要影响损失发生频率,如,飞机机械故障定期检修。
2、减损(loss reduction):主要影响损失严重程度,如,自动灭火系统,汽车安全气囊。
很多损失控制方法同时影响损失发生频率和损失严重程度,不易明确归为其中一类。如,消费品的安全检查。
损失究竟增加还是减少?要综合看。如,汽车安全气囊。汽车事故发生时气囊减少的损失,气囊意外膨胀或膨胀过力造成的损失,还有,由于安装安全气囊使司机粗心驾驶而增加的损失。
(三)损失融资
为了偿付或冲抵损失而采取的资金融通的措施,称为损失融资。
损失融资的两种方法
1、自留。当损失是由个人或组织的自有资金(基金)来支付时,那么这些损失就是通过自留来融资的。
自留往往有三种情况
(1)对潜在损失估计不足
(2)损失金额相对较低,经济上微不足道
(3)通过对风险和风险管理方法的认真分析,决定全部或部分承担某些风险。
当一个机构对某种可保风险采取了高度正式化的自留方法时,有时我们说这个机构已对风险“自保” (self-insure)了。有些大公司还建立了专业自保公司。
2、转移。(1)保险。保险购买者向保险公司缴纳保费,保险公司接受保费,建立基金以赔付特定损失(实际上等于为这些损失进行融资)。
保险是一种风险转移措施。
(2)对冲。金融衍生工具常常用来管理风险(主要是价格风险,如商品价格、利率价
格、汇率价格),如远期、期货、期权、掉期(互换)等。
现在,一些衍生工具开始用于管理纯粹风险(如巨灾债券、巨灾期货、巨灾期权等),以后会用得越来越多。
(3)其他合同性的风险转移措施。如,销售合同中的保证条款、保修条款等。
三、风险管理的主要环节
1风险识别,是风险管理的第一步,是指企业对面临的以及潜在的风险加以判断、归类和鉴定风险性质的过程。
2风险估算,在风险识别的基础上,通过对收集大量的详细损失资料加以分析,运用概率和数理统计,估测和预测风险发生的概率和损失幅度。
3选择风险管理的方法
4实施计划
5检查和评估
五、风险集合:集合同一性质的风险单位,使每一单位所承受的风险减少的方式;风险管理中的一个重要概念
(一)损失不相关情形下的风险集合
基本结论:当损失是相互(不相关)时,通过风险集合可以降低风险。
举例说明:甲和乙在未来一年之内都有可能遭受事故损失。每人都有20%的可能损失¥2500,80%的可能没有任何损失。假设两人的事故损失是相互的。
让我们来看一看,如果两人愿意平均分摊事故成本(这实际上就是一种风险集合,风险集中在一块儿,资源也集中在一块儿),将会出现什么情况?
(二)损失相关情形下的风险集合
损失之间常常存在不同程度的正相关
基本结论:当损失是正相关时,风险集合仍然可以降低风险,但降幅没有不相关情形下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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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风险、风险管理和保险的基本关系
风险是风险管理产生和存在的前提。风险越大,越需要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是针对风险负面影响而采取的应对措施。风险管理做得越好,风险越小。
保险是风险管理中一种传统有效的方法,风险管理的范围比保险广。
保险属于风险管理基本方法之风险融资中的风险转移方法。
第二节 保险的内涵
一、可保风险与不保风险
(一)可保风险
可保风险,从广义上讲,是指可以利用风险管理技术来分散、减轻或转移的风险;从狭义上看,则是指可以用保险方式来处理的风险。一般所言的可保风险是指狭义的可保风险。
可保风险一般具有以下条件:
1.非投机性。即保险人所承保的风险,应该是只有损失机会而无获利可能的纯粹风险。
2.偶然性。即保险人所承保的风险,应该是偶然的,既有发生的可能,又是不可预知的。
3.意外性。即保险人所承保的风险,应该是意外发生的、非故意的。
4.普遍性。即保险人所承保的风险,应该是大量标的均有遭受损害的可能性。
5.严重性。即保险人所承保的风险,应该是有较为严重的,甚至有发生重大损害的可能性。
(二)不保风险:保险人一般不予承保的风险。
1.市场方面
2.社会方面
3. 故意行为
4.保险公司无力承担的其他风险。
可保风险与不保风险只是相对而言。
二、保险的含义
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保险费与保险金的关系:
概念
区别
联系
保险,只是今日作明日的准备,
生时作死时的准备,
父母作儿女的准备,
儿女小时作儿女长大的准备,
如此而已。
今天预备明天,这是真稳健;
生时预备死时,这是真旷达;
父母预备儿女,这是真慈爱。
能做到这三点的人,才算是现代人。
——胡适
三、保险与其他类似经济行为及制度的比较
(一)保险与储蓄
保险与储蓄都是客户以现有的剩余资金用作将来需要的准备。
区别:1.目的不同。
2.性质不同。储蓄是一种自助行为,保险是一种自助与他助相结合的行为;
3.权益不同。
(二)保险与
保险与,都取决于偶然事件的发生,都有可能获得大大超过支出的收入。
区别:1.目的不同。
2.结果不同。
3.法律地位不同。
(三)保险与救济
保险与救济都是对风险损失的补偿方式。
区别:1.权利与义务不同。保险是以投保人缴费为前提,是对价交易;救济是单方行为,没有对价作基础。
2.性质不同。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救济不是合同行为;
3.主体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