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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娱乐至死》 关于辩论的一点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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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辩论的一点看法

——《娱乐至死》读书报告

《娱乐至死》这本书我在高中就曾走马观花的看过一遍,当时着实被书中所提到的观点震慑住了。一遍看后,我发自肺腑的认同书中的观点,是的,这是一个娱乐至死的年代,我们成了一个娱乐至死的物种。作者首先通过描述电子媒介时代前的口语时代,文字时代和印刷时代来证明他的观点——形式决定内容,进而作者用了大量的篇幅从新闻、宗教、政治、教学等方面向我们论证了电视是如何一步步使公众话语领域走向娱乐化的,即阐释了电视这种形式是如何决定了公共话语领域的内容。最后作者再次提出赫胥黎的警告——与该书的前言相呼应——让文化枯萎最可怕的一种方式,不是奥威尔式的让文化成为一个监狱,而是让文化成为一场滑稽戏。

初读此书,我最主要是两种感受,敬佩,恐惧。敬佩的是作者尼尔波兹曼敏锐的视角、深邃的思考,而恐惧的则是我竟然被说中了,和绝大多数的电视观众一样,我只是“看”电视,潜移默化的被电视的娱乐性控制着,最可怕的是我毫不知情并且乐此不疲。然而,这个假期,当我再次细细品读这本书时,我最大的感受竟是,恐惧。我突然发现自己好像被娱乐的电视控制却毫不知情一样,我被波兹曼的观点控制了,深深信服他的每一句话,却不知原因。我觉得在这本书的封底,《华盛顿邮报》的乔纳森亚德雷那句评论说出了我想表达的话

“一本精彩、有力而重要的书,这是波兹曼抛出的严厉的控诉书,而且就我看来,他是无可辩驳的。”

真的无可辩驳吗?关于波兹曼的观点是否真的无可辩驳我们暂且不谈,但是,既然是

辩论队同学的读书报告,我想从辩论这个角度就这句话发表一点来自于辩论队新人的、微浅的看法。

真的,娱乐至死这本书就像是一场辩论中某一方观点的全部集合,有立论,有驳论,有例证,有结论甚至有有教育意义的价值倡导,而作者就像是一位优秀的全能辩手,是一辩是二辩是三、四辩。他有严谨的逻辑;有充分的准备——那么多参考文献,那么多例子;也有流畅的表达和引人入胜的展示——时不时的小幽默外加随处可见的经典哲理语句。我们读者呢?看着波兹曼用各种方法摆平一个又一个外部质疑,我们作为这场辩论的观众,最终毫无悬念的站在了波兹曼这边——这场辩论赛,小波大获全胜。

好了,现在我们静下来,好好反思一下,波兹曼是怎样获胜的。

首先,他不惜用大量笔墨向我们展示了电子媒介出现之前不同的媒介时代,也就是口语时代、文字时代以及印刷机时代,美国社会在政治、宗教、教育和任何其他公共事务领域的表达方式,以及由这些不同方式所体现的内容,来论证他的观点——“形式决定内容”——当相同的内容加载在不同载体上,内容会被这种载体赋予不同的意义。这样做的结果是使波兹曼一下子掌握了主动权,为他论述“电视这种形式是如何决定它所展现的内容”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这告诉我们,真正打比赛时,要先让观众和对方承认一个普适性的大观点,然后将我们的观点嵌套进去,这样我们就掌握了主动权。对于这个“圈套”的构建,多花点话语也值啊!

然后,严密的论证开始了,波兹曼仔细研究了电视节目类型,确认自己的论证没有重复,没有遗漏。第七章到第十章,他分别从新闻、宗教、政治和教育这几大方面逐一论证了电视使公共话语领域走向了可悲的娱乐化。而且在每一个小点的论证中,波兹曼都很注重例子的运用——他不是单纯的应用,而是在每个例子之后都附有简短的总结,而这些总

结慢慢聚拢,最终都指向一个大方向,即电子媒介时代(或电视)使公共话语领域娱乐化。

最后,价值倡导来了。波兹曼并没有在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后简单结束,而是提出解决问题的假设方法。他最后倡导改变这种娱乐化现象的最好办法还是回到教育,让教育解决这个难题。提出警示之后并告诉我们不要失去信心,是的,像极了四辩的总结陈词。

说完总体轮廓,我还想在说说波兹曼在行文之间体现的与辩论相似的风格。比如他喜欢定标准,下定义,喜欢类比。

如在 第六章 娱乐业时代中他发问 “什么是电视?它允许怎样的对话存在?它鼓励怎样的智力倾向?它会产生怎样的文化?”

这些答案他在后文中都有阐释,但这种方式与辩论很类似,也很吸引人。

再如,波兹曼在文章开篇前言就提到赫胥黎的《美丽新世界》和奥威尔的《1984》,文章后面甚至结尾都多次提到这两本书。波兹曼将电视归为我们“热爱的东西”,并与赫胥黎的警告相联系,即“我们将毁于我们飞热爱的东西。

综上,不难看出,波兹曼是个辩论高手。而这些话,就是我在读《娱乐至死》本身内容之外的一点点感受。

孟环宇

2011年10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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