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印信管理办法
章节一: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是为了规范公司印信的制作、使用、保管和管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和形象,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印章类别的制作、使用、保管和管理。 第三条:公司对其所有印章的制作、使用、保管和管理要坚持“一章一用、规范使用、严格保管、安全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印信按照其用途分为公章、法人章、财务章、合同章、章、收据章等。
章节二:印信制作
第五条:公司印信的制作由公司印章管理部门负责,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印章制作管理规定,采用标准化印章制作材料,并交由专业印章制作单位制作。
第六条:印章样式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印章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且具有明显的个性特色。
第七条:印章上的字样、图案应清晰、规范,字距、线条、大小应平衡协调,字体大小与印章大小适当匹配,印章打印要直排或横排,不得出现倒排或背排。
第:印章的刻制、制作和使用必须与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及授权文件相符,未经授权擅自制作和使用公司印章的,必须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章节三:印信使用
第九条:公司规定用章范围和要求:
1. 公章只能用于公司的重要外部事务和大额合同签订,只有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有权使用,其他任何人员不得擅自使用,不得私自印制、损毁、变更;
2. 法人章必须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亲自使用,用途包括开通行证、落户、投资、出国等重要事项。
3. 合同章必须由公司授权经办人员使用,必须在合同上盖章,其他用途需经授权使用。
4. 财务章必须由公司财务部经办人员使用,用途包括制定和执行公司财务预算、财务支出、收入核对等主要财务活动。
5. 章必须由公司财务部门经办人员使用,仅限于开具税务和普通。 6. 收据章必须由公司收款人员使用,用于收据签署或盖章。
第十条:公司印章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公司的章程和规定进行。一切使用公司印章的行为必须经过授权,并在相应的文件上盖章、签字、签名,注明使用日期和目的,并且由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十一条:所有印章必须密封保存,凭正规手续领用。使用之前必须先审查确认章面图片和印章是否完好,并留存用印登记表。
第十二条:在印章用尽、损坏、遗失时,必须立即向印章管理部门报告。 章节四:印信保管
第十三条:公司印章必须统一归口管理,由公司印章管理部门负责全面统筹管理,做到 “量少规范、存放锁柜、秩序井然”的管理 和保管方式。
第十四条:印章存放必须设立专门的安全柜或保险箱,印章管理部门必须制定保管手续及操作规程,根据印章刻制的用途、种类和数量制定相应的保险柜控制级别。
第十五条:印章的领用必须符合公司的规定,并必须经过层层核准。领用使用后,必须返还管理部门,并及时加盖领发章和登记章。
第十六条:印章遗失或者发生印章非正常使用情况,必须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同时向机关报案,立即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印章管理部门应当每6个月对印章进行一次清查,并完成清查记录。对问题较大的印章必须及时整改、更换。
章节五:责任与处分
第十:公司严格贯彻“一个人一章、规范使用、秩序井然”的管理原则,负责宣传、培训、指导全公司员工认真执行本办法规定。
第十九条: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一经查实,该当事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公司责任。
第二十条:印章管理不力,导致企业印章被失窃、灰色印章频现等,将受到严肃罚款和相关责任追究。
第二十一条:公司印章管理部门要将本办法的规定落实到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违反公司章程和本办法规定的行为及时予以处理。
第二十二条:对于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的经济损失,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追偿。 章节六: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修改或补充时,经公司领导同意并报批才可实施。
第二十四条:如员工对本办法有异议或不明之处,应及时向公司印章管理部门或者部门主管领导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