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填
写说明
附件⒊
《佛山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填写说明
《佛山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是佛山市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的基本技术文件和主要依据,必须严格按规定的格式、栏目及所列标题如实、全面填写。
《佛山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要严格按规定格式打印或铅印,大小为A4幅面(高297毫米,宽210毫米),竖装。文字及图表应限定在高245毫米、宽170毫米的规格内排印,左边为装订边,宽度不小于25毫米,正文内容所用字型应不小于5号字,推荐书及其指定附件备齐后应合装成册,其规格大小应与推荐书一致。装订后《佛山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不需另加封面。
以下按《佛山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栏目顺序说明: 《项目专业分类名称》指候选项目应属哪一个专业分类,需按专业分类设置填写对应的名称,详见附件1《佛山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专业分类表》。
《项目受理编号》由市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委员会填写。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应当准确、简明地反映出项目的技术内容和特征,字数(含符号)不超过30个汉字。
《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参考《佛山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励条例》的有关要求填写,并按照贡献大小从左到右、从上到下顺序排列。主要完成单位指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 《推荐单位》指组织推荐项目的、办、局及直属机构,各市、区科技局,以及其他选定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项目名称可否公布》在“可”或“否”上划“√”。 《密级、保密期限及批准号》应填写经上级主管部门审定批准的密级、保密期限及批准号。
《主题词》按《国家汉语主题词表》填写3个至7个与推荐项目技术内容密切相关的主题词,每个词语间标“;”号。 《科技成果登记号》按已进行市级科技成果登记后给予的登记号填写。其中已办理佛山市科技成果登记的项目,可到佛山市科技局网页()《佛山市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公报》栏目中查阅。
《任务来源》在相应的字母上划“√”。 A.国家计划:指正式列入国家计划项目;
B.部委计划:指国家计划以外,各部委下达的任务; C.省、市、自治区计划:指国家计划以外,由省、市、自治区或通过有关厅局下达的任务;
D.基金资助:指以国家和省基金形式资助的项目;
E.国际合作:指由外国单位或个人委托或共同研究、开发的项目;
F.其他单位委托:指各种企事业单位委托的项目。
G.自选:指本基层单位提出或批准的,占用本职工作时间研究开发的项目;
H.非职务:指非本单位任务,不利用本单位物质条件和时间所完成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或者无正式工作单位的研究开发项目。
I. 其他:不能归属于上述各类的研究开发项目;
《计划(基金)名称和编号》指上述各类的研究开发项目列入计划的名称和编号。
《项目起止时间》起始时间指立项研究、开始研制日期,完成时间指项目通过验收、鉴定或投产日期。 二、项目简介
《项目简介》是向国内外公开宣传、介绍本项目的资料,要求按栏目内的提要简单、扼要地介绍,同时不泄露项目的核心技术。
三、项目详细内容
《项目详细内容》应当按照《佛山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规定的栏目内容及本说明的有关要求,详实、准确、全面地填写,必要的图示须就近插入相应的正文中,不宜另附。 ⒈《立项背景》应当引用国内外有关科学技术文献,简明扼要地概述立项时相关科学技术状况,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尚待解决的问题及立项目的。
⒉《详细科学技术内容》是考核、评价该项目是否符合授奖条件的重要依据。凡涉及该项目科学技术实质内容的说明、论据及实验结果等,均应直接叙述,一般不应采取“见**附件”的表达形式。
⒊《保密要点》是指推荐项目的详细科学技术内容中需要保密的技术内容。
⒋《与当前国内外同类研究、同类技术的综合比较》一栏应就候选项目的总体科学技术水平、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与当前的国内外先进的同类研究和同类技术,用数据或图表方式进行全面比较,并加以综合叙述,指出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对本项目的科学技术水平的总体评价意见应出自权威机构。
⒌《应用情况》基础研究项目应就该项目的科学结论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书刊中的评价及引用情况进行阐述。技术应用项目应就该项目的应用、推广情况及预期应用前景进行阐述。 ⒍《经济效益》是指该成果应用后直接取的实际经济效益。栏中填写的数字应以主要生产、应用单位财务部门核准的数额为基本依据,只填写在推荐前三年所取得的新增直接效益。在附件的应用情况证明中应附上主要生产、应用单位财务部审核盖章的证明材料。(注意:经济效益的填写数据单位为万元) 《经济效益额的计算依据》应就生产或应用该项目后产生的直接累计净增效益以及提高产品质量、提高劳动生产率等作出简要说明,并具体列出本表所填各项效益额的计算方法和计算依据。
《社会效益》是指推荐项目在推动科学技术进步,保护自然资源或生态环境,提高国防能力,保障国家和社会安全,改善人民物质、文化、生活及健康水平等方面所起的作用,应扼要地做出说明。
四、本项目曾获科技奖励情况
《本项目曾获科技奖励情况》一栏的填写详见《推荐书》中的注释。
五、知识产权情况
《知识产权情况》一栏按《推荐书》中的注释要求填写。若获得新药证书、中药保护品种、入网许可证等行业保护认证认定的科技成果也可一并填写。 六、主要完成人情况表
《主要完成人情况表》是核实完成人是否具备获奖条件的重要依据。应按表格要求逐项填写,要求每一完成人单独填写一页,并由本人亲笔签名。完成人排名顺序应与项目基本情况中的《主要完成人》排序相同。
《主要学术(技术)贡献》一栏应如实地写明该完成人对本项目做出的主要学术(技术)贡献,并与《发现、发明及创新点》栏中的内容相对应。 七、主要完成单位情况表
《主要完成单位情况表》是核实推荐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主要完成单位是否具备获奖条件的重要依据,应准确无误,要求每一完成单位单独填写一页,并加盖完成单位公章。
《技术开发和应用的主要贡献》一栏应如实地写明该完成单位对本项目的技术开发和应用所做出的主要贡献。 八、推荐、评审意见
《完成单位审核意见》一般应由具有法人资格的第一完成单位与其他合作单位协商后填写,其内容包括:1.根据项目创造性特点,科学技术水平和应用情况并参照相应奖类及项目类型条件写明推荐理由和结论性意见;2.对单位、人员排序和前述技术内容的真实性负责;3.加盖单位公章。
《推荐单位意见》由推荐单位完成项目审查后填写,内容包括:根据项目创造性特点,科学技术水平和应用情况写明推荐理由、推荐等级和结论性意见,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九、附件
附件是推荐项目的证明文件和辅助补充材料。 项目的附件具体说明如下:
⒈《科技成果评价证明》是指按国家和省科技成果管理办法的规定,已进行科技成果评价证明材料,其中主要包括通过鉴定、评审、评估、验收、专利授权、行业审定等方法,对科技成果的学术、技术价值和实用价值进行确认、评定的行为证明材料。基础研究成果主要通过发表学术论文、学术专著或在学术会议上宣读等形式,引起同行的关注、引用和评论,并由所在单位学术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
⒉已获国家专利的项目提供专利证书复印件。
⒊《推广应用证明》是指应用成果的单位出具的推广、应用该项科技成果的证明材料。包括经主要生产、应用单位财务部门审核盖章的经济效益证明材料。与《应用情况》一栏相对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