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是全新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产品,设计制造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
供应商交货时携带完整设备资料:
技术文件必须是中文版本。
技术文件均应使用国际计量单位制。图纸及文件均应清晰、完整。
技术文件都必须带有封面目录,写明内容。
资料应符合上述要求。
在实施中如有必要修改,需取得用户批准,并不得籍此要求增加费用或延长工期。
如果技术文件发生短缺、损失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最终用户通知后一周内补齐
交货时还应携带下列技术文件:
(1)卖方提供的各类图纸
· 设备系统原理图、部件图
· 电气原理图及电气接线图、控制原理图及控制接线图
· 其他图纸
(2) 设备资料
· 主要设备的工厂试验报告及有关资料。
· 卖方采用的有关产品标准和规范一式二份。
· 应用于本合同的整套产品样本,包括设备及主要零部件的技术规格和性能指标。
(3) 设备出厂时提供的资料(随货物一起提供)
· 产品合格证
· 装箱单
(4) 培训资料
(5) 调试、现场测试、试运行计划及报告
报价供应商在采购结果公布后三日内必须将叉车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于货到指定地点后两日内租赁标准砝码,邀请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验,五日内取得检验合格报告,每逾期壹日承担不少于伍仟元违约金。双方签约时采购人可以视情况要求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百分之三十至百分之五十的履约保证金。如供应商逾期,未按上述时间点完成各项工作,采购人将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违约金。
交货后试运行时间为不小于五十小时,试运行期间的燃料费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交货一月内设备需更换使用地点的,供应商必须无条件负责从江门使用地运至广州市指定地点。
禁止供应商提供旧设备或翻新设备。
未按公告要求的时间及地点交货的供应商,影响我单位工作进展的,我单位将向采购中心反馈,依照网上竞价相关管理规定予以处罚。
1、重型叉车
2、燃料:柴油
3、货叉架长度:不小于2.2m
4、门架倾角 : 6/12
5、起升高度:不小于4m
6、行驶速度 km/h:不小于20
7、操作形式:坐式
8、转向类型:动力转向
9、实心轮胎:4个
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是全新原厂货物,能享受完整保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