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农民林地流转意愿影响因素分析
[摘 要]本文主要分析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农民林地流转意愿的影响因素,通过具体深入的探讨,找出了一些关联性较大的因素,以期可以供同行参考。
[关键词]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农民;林地流转意愿;影响因素
1 前言
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农民对于林地流转的意愿势必会出现变动,因此,研究农民对林地流转的意愿影响因素具有非常高的价值,可以为后期的进一步改革提供参考。
2 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背景
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解决林业发展动力机制的一项根本措施。集体林权归属不清、权责不明、利益分配不合理、林农负担过重、经营不完善、产权流转不规范等问题制约了林业发展和农民增收,解决这些问题的根本途径就是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通过明晰产权、放活经营、规范流转,激发广大林农和社会各界力量投身林业建设的积极性,和发展林业生产力,实现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
3 影响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效果的主要因素
3.1集体林权结构
集体林权是一种复合性权利,表现为由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用益权和处置权等组合而成的权利束。集体产权与私有产权、公权的明显区别在于,在集体内部是非排他的,而对外则具有明显排他性。
3.2农户偏好约束
在新古典理论中,个人偏好被认为是外生和既定的,而新制度主义者则把个人偏好作为内生变量来处理。农户行为不仅具有一般经济人的特征,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倾向,还受到村庄内亲缘关系、声誉机制和关联博弈的约束。
3.3相对价格变化
新一轮林权改革是否会再次引发大规模的乱砍滥伐问题一直被和学界所关注。近几年的改革实践证明,并没有普遍出现这种现象。究其原因在于,随着产权明晰化和执法力度加强,偷盗树木的成本上升而收益下降,砍树不如种树,分配性努力转变为生产性努力,使得乱砍滥伐现象逐渐减少。
4 研究的数据
4.1数据样本与来源
2012年8~9月间进行入户调查,选取了甘肃山区森林资源较为丰富、农户对林地依赖程度较高的A县和B县作为调查区县。
问卷内容具体分为3部分,第一部分为农户的基本情况,包括户主基本情况、农户家庭情况、农户生产状况等3方面的内容;第二部分为农户林地转出转入意愿情况调查,包括农户对林改是否满意、林权证是否领取、采伐限额申请是否容易、是否参与养老保险、本地是否有林权交易市场等可能影响农户林地流转意愿的因素;第三部分为农户林地流转情况分析,涉及流转方式、流转收益与成本、流转原因、流转总体评价等方面的内容。在260份问卷中,共收回问卷255份,其中有效问卷239份,有效率为93.7%。
4.2样本村基本特征
在样本村中,96%的农户为有林农户,人均耕地面积0.12hm2,人均林地面积1.10hm2,人均林地面积是人均耕地面积的9.17倍。当地农户普遍开展林下多种经营,2012年人均收入3631元,其中林业人均收入1137.8元,占总收入的31.30%,林业收入在当地农户总收入中占有较大比重。在9个样本村中,有5个样本村确权到户率达到100%,除部分村外,其他村的确权到户率也在85%以上,说明样本村林改进行较为彻底。B县一些村的确权到户率较低,因为该村森林资源面积较少,农户收入以外出务工为主,林改过程中村集体在征求村见的基础上,保留一部分林地由村集体集中经营,所得收益由集体统一分配。
5 农户林地流转意愿影响因素分析
5.1变量选取
根据研究目标,将农户参与林地流转的转出意愿和转入意愿分别作为被解释变量,将影响农户参与意愿的各种内外部影响因素作为解释变量。根据前人关于农地流转影响因素的有关结论,本着因素重要、数据可行的原则,选取6大类29个变量用于研究,变量具体定义及统计量描述如表1、2所示。
5.2模型设定
本研究考察农户是否有参与林地转出与转入的意愿,其转出意愿(Y1)和转入意愿(Y2)分别是个二分类变量,通过建立Logistic模型进行回归分析。Logistic模型适用于因变量为二分变量的分析,是分析个体决策行为的常用模型。Logistic概率函数的形式为:
在数据统计分析过程中,把农户想转出林地的概率设为P1(Y1=1),则农户不想转出林地的概率为1-P1(Y1=0);农户想转入林地的概率为P2(Y2=1),不
想转入林地的概率为1-P2(Y2=0)。在进行Logistic回归分析时,通常要进行P的Logit变换,即LogitP=ln[P÷(1-P)],经过Logit变换后,即LogitP=Ln[P÷(1-P)]=bo+Σni=1biXi,可得到概率的函数与自变量之间的线性表达式。
5.3模型估计及结果分析
本研究采用SPSS17.0统计软件,对调查的数据进行Logistic数据处理,分别建立转出意愿和转入意愿的回归模型,将对因变量有显著影响的自变量整理得到回归结果。回归结果如表3和表4所示。
6 结果分析
6.1户主特征对农户流转意愿的影响
在户主特征变量中,户主年龄(X1)、户主文化程度(X2)对农户转出、转入意愿均不具有显著作用。相关研究表明,户主年龄、文化程度对农户农地流转具有显著影响。但随着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的持续深入和基层对林改的大力宣传、不同文化程度和不同年龄的农户对林地的认知程度和流转态度并不存在显著性差异。是否是村干部与转出意愿存在负相关,即想转出林地的农户主要为非村干部家庭。说明村干部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的新制度更有信心,村干部家庭迫切变现的愿望较小。6.2农户家庭特征对农户流转意愿的影响
在农户家庭特征变量中,家庭月收入水平(X7)既显著影响农户的转出意愿(p=0.002),也显著影响转入意愿(p=0.002),说明农户家庭生活水平是影响农户流转意愿的1个重要因素。当农户因家庭收入较低而有较强的变现意愿时,便倾向转出林地;而收入水平较高的农户更有能力保留林地甚至选择转入林地、扩大林地生产规模。农户是否参加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X11)与农户林地转出意愿存在显著正相关,即有社会保险的农户比没有社会保险的农户更有可能转出林地。这说明林地和农地一样,不仅具有经济价值,而且具有社会保障的功能。家庭劳动力数量(X6)只显著影响农户的林地转入意愿,即选择转入林地的农户,往往具有充足的劳动力。家庭非农收入比重对农户的流转意愿不显著,这和农地流转的结论是不同的。这是因为在现有生产条件下,农户林业劳动时间较少,平均仅为37.93d/年,农户非农生产与林业生产之间并不冲突,没有必要因从事非农生产而放弃林地资源。
6.3农户生产特征对农户流转意愿的影响
对农户林业生产特征变量进行分析,耕地面积(X12)与林地面积(X13)对农户转出和转入意愿的影响结果恰好相反,即耕地面积较大的农户更愿意转出林地而不转入林地,而林地面积较大的农户则更愿意转入林地而不转出林地。说明当林地面积较大时,农户林地规模经营的意愿便增强。林业劳动时间(X15)只与农户转出意愿存在负相关,说明林业劳动时间较短的农户倾向转出林地,但林业劳动时间较长的农户并不具有更强的林地转入意愿。此外,如果地块分散,农户转出林地的可能性便会增加。
6.4林权制度因素对农户林地流转意愿的影响
在林权制度因素诸变量中,农户是否领到林权证(X19)和农户认为申请采伐指标是否容易(X20)2个变量既与转出意愿显著相关,也与转入意愿显著相关。农户是否领到林权证(X19)与转出和转入意愿都存在着正相关关系,说明林权界限清楚、没有林权纠纷,农户流转林地的可能性才会增加。这与林改对规范流转的要求是一致的。
6.5林权市场因素对农户林地流转意愿的影响
在林权市场因素变量中,本地是否有林权交易市场(X23)与农户的林地转出和转入意愿都存在显著正相关,说明林权交易市场的发育程度,影响着农户参与流转的可能性。农户是否去过林权交易市场(X24)与农户林地转入意愿存在显著正相关关系,而对农户林地转出意愿的影响不显著,说明有转入意愿的农户更关注市场变动因素。而农户认为当前的木材价格和林产品价格是否满意(X21)与农户的林地转入意愿存在负相关关系,即认为木材和林产品价格不满意的农户,反而更想转入林地。合理的解释是农户认为对林地长远经营的预期收益是乐观的,而现有价格的不理想恰好可以使农户以较低的林地流转价格获取林地,从而降低生产成本。
7 结束语
综上所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农民对于林地流转意愿影响因素很多,其中,有几个因素比较重要,因此,在今后的集体林权制度变动中,要重点关注这几点因素。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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