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国家电网在各地安装的充电站,主要是起示范作用,数量远远不能满足将来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未来充电站(含充电桩)的布设和运营管理,将会百花齐放,大到全国性充电运营管理机构,小到自家单位、门前地单户经营等,很难再有中石油、中石化一样一统天下的充电站经营巨头进行垄断。从中心城市到边角小镇,从金融大亨到个体经营,均可从事电动汽车充电桩经营。
各地代理商就是厂家和充电站运营者的桥梁。代理商在划定区域开展充电站及相关器材销售活动。代理分省市级、地市级和县市级三级。各级代理代理商均需要具备工商、税务营业手续及相应推广与设备服务人员。
1、省市级总代理
每省只设一家,在代理区域内开展推广销售活动,负责向区域内各下级代理商和终端客户供货,并协助总公司在本区域内进行的大型充电站招标等业务工作(利益分成另行商定)。在空白省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签订省级代理协议:
①、缴纳10万元代理费,首次提货20万元以上,获第一年代理权,第一年销售任务100万元。
②、经营本公司充电站满一年,且进货量累计达到100万元以上。
省市代理可以拿到最低折扣,并对全省各级代理和用户进行供货。充电站发展初期可获得较多的利益,今后几年,充电站将成爆发性增长,抢先获得总代理机会,在总公司的不断宣传之下,可尽享一省充电站发展带来的利益。
省级充电站销售代理收益:
慢速(交流)充电桩是电动汽车充电的最方便使用的基础设施,可以在全天的驻车时间充电(夜间在停车位进行主充电,白天在单位进行辅助充电),同时又是目前充电最便宜和最安全的一种,因而需求量最大。按照目前进展,2011年是电动汽车初步入市阶段,充电桩的布局将在全国逐步展开,一般每10充电桩为一个小区(总量100-1000车位)的基本起步单元(配管充电理系统和发卡机),每省有数万个潜在充电桩布设单位(小区、停车场、购物中心、办公楼、酒店、机关、企事业单位、路边停车场等),即使有百分之一单位的需求,就会有数千个充电桩销售量。总代理一般有500-1000元的代理提留,约有数十万-上百万的销售利益。
第二年起,随着新开单位的推进和原有单位的增量,销售量会迅速上升。
2、地市级总代理
每地市只设一家,在代理区域内开展推广销售活动,负责向区域内各下级代理商和终端客户按统一价格供货(本公司的各级运营公司除外),并协助总公司或省代理在本区域内进行的大型充电站招标等业务工作(利润分成另行商定)。在空白地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签订地市级代理协议:
①、缴纳3万元代理费,首次提货10万元以上,获第一年代理权,第一年销售任务50万元。
②、经营本公司充电站满一年,且进货量达到50万元以上。
地市级代理是各级代理的中坚,未来10年,电动汽车将全面进入中国市场。而充电站经营与管理基本都是以城市为单位的。提前获得一市的代理权,本市内所有的主动的、被动的充电站供应均经过市代理之手,获利受保护,机会难再有。
每地市有数千个潜在充电桩布设单位(小区、停车场、购物中心、办公楼、酒店、机关、企事业单位、路边停车场等),即使有百分之一单位的需求,就会有数百个充电桩销售量。地市总代理一般有500-1000元的代理提留,约有十数万-数十万的销售利益。
第二年起,随着新开单位的推进和原有单位的增量,销售量会迅速上升。
3、县市级代理
每县市只设一家,在代理区域内开展推广销售活动,协助总公司或上级代理在本区域内进行的大型充电站招标等业务工作(利润分成另行商定)。在空白县市,具备下列条件者可申请签订县市级代理协议:
首次提货不低于10万元。
每县市有数十至数百个个潜在充电桩布设单位(小区、停车场、购物中心、办公楼、酒店、机关、企事业单位、路边停车场等),即使有百分之一单位的需求,就会有数十个充电桩销售量。县市总代理一般有500-1000元的代理提留,约有数万元的销售利益。
同时县市级代理又是运营基础机构,可以将经营与代理合一,即抢占一至数个小区、楼宇等黄金位置资源,又可顺势获得当地代理,将本县市其它充电站经营跟进者纳入自己的管理之下。
第二年起,随着新开单位的推进和原有单位的增量,销售量会迅速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