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科技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
社团申请活动流程(试行)
为规范社团活动,加强社团管理,为我校社团良性发展做贡献,按照我校“第二次学生工作大会”指示精神,根据学生手册《社团联合会章程》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1、公益类活动:
在群共享下载“重庆科技学院公益性活动申请表”,打印一式三份(电子档发送至社联公共邮箱:),附带策划书,财务表
1. 由二级院系社联分会负责人签字;
2. 挂靠院系(部门)负责人盖章;
3. 上交至校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由学生社团联合会负责人签章。
4. 协会在活动结束后三日内上交活动总结至二级院系社联分会(包括图片和文字,新闻报道),每次例会时二级院系向校社联返还活动总结,校社联向二级院系社联分会返回一份活动策划书。
2、公益经营性活动:
在群共享下载“重庆科技学院公益经营性活动申请表”一式三份(电子档发送至社联
公共邮箱:),附带策划书,经费预算表。
1. 挂靠院系(部门)签章;
2. 保卫处签章;
3. 学生处签章
(以上三个章由活动负责人负责)
4.学生社团联合会签章(社联负责,批准之后两天内上交至团委);
5.团委签章(社联负责,盖章之后及时返还社团负责人);
6.后勤总公司签章(活动负责人负责);
签章之后需将所有表格返还学生社团联合会,用以备案。协会在活动结束后三日内上交活动总结至二级院系社联分会(包括图片和文字),同时校社联向二级院系社联分会返回两份活动策划书(其中一份返还协会)。
附:
·C组团一楼、二楼租借180元,负责人为助学基地;
·食堂三楼学生活动中心为大学生艺术团管理;
·教室为社团指导老师自行申请;
·步行街管理归后勤总公司管理;
注:请各协会在活动开始前三天上交活动申请表,以便协会活动的正常开展和社联的备案。
本本法最终解释权归校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所有,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本颁发据社团发展进行规划,修改,每年完善一次。
共青团重庆科技学院委员会
重庆科技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