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部门规章制度
监督部门规章制度
【篇一:公司监察部管理制度(试行)】 监察审计部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提高各部门的行政职能,强调执行力,发挥监察审计工作在企业内部监控体系中的监督作用,制定本公司监察审计部管理制度。
第二条监察审计部是公司行使监察审计职能的部门,负责公司各项
目部、各员工对公司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以及企业经营中各具
体事宜的执行情况进行监察审计。
第三条监察审计部的监察审计工作对公司总经理负责并汇报工作。 第四条监察审计工作必须实事求是,重证据,重调查研究,在适用
法律、公司规章制度上人人平等。
第五条监察审计部工作围绕公司经营生产工作,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积极有效的开展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实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监督检查与改进工作相结合的原则。
第六条监察审计部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监察审计业务,遵纪守法,忠
于职守,秉公执法,清正廉洁,保守秘密。
第七条监察审计人员依法执行职能,受法律和公司规章制度保护,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监察审计人员依法执行工作,不得
打击报复监察审计人员。 第二章:监察审计部主要职能
第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具体负责监察审计部的全面工作开
展。除监察审计部专职人员外,公司可视监察工作需要,临时成立检查
组或指定其他部门和项目部的人员参与。
第九条制定、监督、落实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并对公司内部的规章
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各部门履行岗位责任及从事
管理活动的情况进行监督监察,加强规范公司内部管理,执行奖惩
条例。
第十条会同公司行政部门对项目部及员工进行不定期的工作能力、 遵章违纪、廉洁自律方面的审查与考核。
第十一条协同公司各部门对项目部内部各种违规违纪、材料(设备)采购、
财务管理、成本控制、经营计划、制度执行、工作和生活作风方面
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审核和处理,发动鼓励员工检举揭发各种违
规违纪行为,并对举报人员严格保密。
第十二条受理对公司各项目部及其员工的违规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申诉。
第十三条会同相关部门负责公司审计管理检查,严格落实审计管理
规定,对营私舞弊、中饱私囊、行贿受贿、弄虚作假者严惩不贷。 第十四条召集综合检查组定期、不定期的综合检查,对查处问题及
时处理并责令限期整改。
第十五条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员工,根据检查、调查结果,做出罚款、警告、降职、撤职处分的决定,并上报总经理。
第十六条定期公布监察审计检查情况及处理结果。
第十七条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三章:监察审计权限
第十公司监察审计部履行监察职能,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监察审计的部门和人员提供与监察审计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财务账目及其它有关的材料,进行查阅或者予以复制。
二、要求被监察审计的部门和人员就监察审计事项涉及的问题做出
解释和说明。
三、责令被监察审计的部门和人员停止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行政纪律的行为。
第十九条监察审计部在调查违规违纪行为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
工作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暂予扣留、封存可以证明违反公司行政纪律的文件、资料、财
务账目和其它有关的材料。
二、责令案件涉嫌部门和涉嫌人员在调查期间不得变卖、转移与案
件有关的财物。
三、责令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嫌疑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就调查
事项涉及的问题做出解释和说明。
四、建议公司或有关部门暂停有严重违规违纪的嫌疑人员的执行职务。
第二十条监察审计部根据检查、调查结果,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可以提出监察建议或做出监察审计决定。
一、拒不执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规章制度和行政纪律,应
当予以纠正的。
二、公司各部门做出的决定、命令、指示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和行
政
纪律,应当予以纠正或者撤销的。
三、给公司利益和员工合法权益造成损害,需要采取补救措施的。 四、录用、任免、奖惩决定明显不适当,应当予以纠正的。 五、依照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行政纪律的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
六、对于严重的违规违纪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警告、记过、罚款、 降级、撤职、开除行政处分的。
七、对于违规违纪行为所取得的财物,依法应当没收、追缴或者责
令退赔的。
八、其它需要提出监察建议的。
第二十一条监察审计部根据有关规定做出的监察决定,有关部门和
人员应当执行。监察审计部根据有关决定提出的监察审计建议,有
关部门无正当理由的,应当采纳。
第二十二条公司监察审计部对控告、检举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经核查
属实的有功人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给予200-2000元奖励(按追缴、挽回直接经济损失额度的20%予以奖励)。
第四章:监察审计工作程序
第二十三条监察审计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制
定公司年度监察计划和实施方案。
第二十四条对于需要查处的事项,要进行初步审查,认为有违规违
纪的行为,需要给予行政处分的要立案。对重要复杂的案件经公司
批准后移交国家司法部门立案。
第二十五条监察审计部工作人员在调查工作中全面收集证据,听取
被调查人的陈述和辩解。
第二十六条监察审计部工作人员办理的监察审计事项与本人及其亲
属有厉害关系或有其它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监察审计事项的,应
当回避。
第二十七条监察审计部对于立案调查的案件,经调查认定违法违纪
事实不存在,或者不需要追究行政责任的,应予撤销,并告知被调
查部门和被调查人员。
第二十监察审计部做出的重要的监察决定和提出的重要的监察
建议,需呈报总经理批准。
第二十九条监察审计决定、监察审计建议应当以书面形式送达有关
单位或者有关人员。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自收到监察审计决定或者
监察审计建议之日起五日内将执行监察决定或者采纳监察建议的情
况呈报监察审计部。第三十条对监察审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
监察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向公司总经理提出申请复审,在复审、复核
期间,不停止原决定的执行。 第五章:处罚
第三十一条被监察的部门和人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视情节对直接责任人和其部门负责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一、隐瞒事实,出具伪证或者隐匿、转移、篡改、毁灭证据的。
二、利用职权包庇违法、违纪行为的。
三、故意拖延或者拒绝提供与监察审计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财
务账目及其它有关材料和其它必要情况的。
四、拒绝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就监察审计部门所提问题作出解释和说
明的。
五、拒不执行监察审计决定,或者无正当理由拒不采纳监察审计建
议的。
六、阻扰、抗拒监察审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的。
七、对申诉人、检举人、控告人和监察人员实施打击报复的。 以上条款所列行为构成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施行。第三十三 条本制度由公司监察审计部负责解释、修改和完善。 【篇二:规章制度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规章制度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试行)
制定目的:规范制度的监督、检查工作,提高制度执行力 适用范围:各部门、各分厂 责任部门:企划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规章制度的监督、检查工作,形成制度执行的有效反
馈机制,提高制度执行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坚持:“系统监督、关注执行、有效反馈、及时修正”
的原则,并注重对实际执行文件记录的检查,以求制度的持续有
效
改善。
第三条制度监督、检查工作的职责范围分工为:企划部统筹安排制
度的监督、检查工作,各职能归口部门负责对本部门起草和职责范
围内的规章制度的监督、检查。
第四条规章制度的监督、检查工作分以下两种方式:
1、专项检查。根据企业实际需要,由企划部组织各相关部门对现行
制度进行突出重点的检查; 2、日常检查。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规章制度监督、检查机构: 组长:公司主管领导 副组长:企划部 成员:其它各职能部门负责人 监督部门:纪检监察处 第六条副组长职责:
1、负责召集各相关部门进行规章制度的监督、检查工作; 2、负责组织本部门进行全局性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3、负责对各相关部门规章制度监督检查工作进行检查; 4、组织各相关部门对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工作; 5、负责编写制度体系运行情况报告。 第七条成员职责:
1、负责本部门起草和归口规章制度的监督、检查工作; 2、负责收集各归口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反馈意见; 3、对归口规章制度的适用性做出评价,并送交企划部; 4、对归口规章制度进行修订。
第监督部门职责:
1、负责对涉及纪律监查方面内容进行不定期检查;
2、协助企划部对相关职能部门制度的监督、检查工作进行监查; 3、其它职责同组织成员职责。 第三章程序
第九条制度不能满足企业实际要求的主要原因:
1、因组织机构变更或职能调整,原有制度内容不能适应实际工作要
求的;
2、业务流程或工作模式优化改变,原有制度规定的内容不能指导实
际工作的;
3、公司管理理念及工作重点转变,原有制度规定的内容不能满足其
管理要求的;
4、各种突发、意外事件的出现,原有制度规定的内容涵盖不全面的。第十条规章制度监督、检查的主要方法:
1、观察法:现场查看制度执行人员是否遵从制度规定的内容; 2、查阅资料法:查阅其制度要求的各种资料、表单;
3、询问法:对制度规定的内容向相关人员提问,以检验制度宣传力度;
4、抽样法:检查一定数量的样本点,以检验制度执行度。 第十一条规章制度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以三个月为一个周期。制
度监督、检查工作开始前,由企划部负责统计下发各职能部门监督、检查制度清单,并通知本期制度监督、检查工作重点。
第十二条企划部设定“规章制度检查表”(见附件1),由各职能归
口部门
负责对规章制度进行检查,主要有两方面内容:
1、制度宣传情况检查。检查各部门是否对制度进行专项的讨论、学习,查看学习记录或笔记,并抽样对人员进行提问;
2、制度执行情况检查。采用现场观察或查阅资料的方法,检查是否
按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各职能部门必须于制度检查周期结束前,根据规章制度检
查情况,填写“规章制度评价表”(见附件2)对制度进行评价,连同“规章制度检查表”送交企划部审核。企划部根据评价结果,组织各
相关部门进行处置。
第十四条规章制度或条款监督、检查后的处置方式,分为以下三种
类型:
1、执行,对在检查中发现制度规定的内容全面、合理,执行情况良
好的制度,维持不变,继续执行;
2、修定,对在检查中发现制度规定的某些内容不全面、不合理或与
其它制度相冲突,但制度规定的内容属企业需要的制度,组织相关
部门进行修定;
3、废除,对在检查中发现企业不需要或在目前条件下执行较困难的
制度或条款,报申请废除。
第十五条在制度监督、检查过程中必须注重对实际执行记录文件的
检查,不能出示执行记录文件的,视同没有执行。
第十六条对制度的监督、检查应注意时间的连续性,不能在某一时
间段内对制度进行应付式集中检查。
第十七条各制度职能归口职能部门除在专项制度检查周期内对制度
进行检查外,还必须进行日常的监督、检查。企划部将不定期对各
部门规章制度日常监督、检查情况进行抽查。 第四章考核细则 第十惩罚细则:
1、拒不按下发的制度检查清单进行检查的,处相关部门负责人200
元罚款;
2、不能按期报送制度检查结果的,处相关部门负责人50元罚款; 3、拒不配合制度监督、检查工作的,处相关责任人50-100元罚款;
4、对制度进行应付式集中检查或拒不进行日常检查的,处相关部门
负责人100元罚款;
5、对制度监督、检查工作敷衍了事,在制度中存在明显与企业实际
相违背,而未能提出的,处相关部门负责人50-100元罚款。 第十九条奖励细则:
1、全年对制度检查工作积极配合,并按时报送检查结果的,予部门200元奖励;
2、对制度规定的内容提出较合理修改意见,经试行取得较好效果的,予部门或个人50-200元奖励;
3、对在检查中提出改进方案数量最多并予采纳的前5个部门,予部门200元奖励。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企划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篇三:督查部门管理规章制度】 督察办公室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保证公司各项规章制度、重大经营决策的贯彻执行,各项经营目
标的顺利完成,维护公司纪律的严肃性,增强公司各级领导干部和管理
人员廉洁勤政的自觉性, 加强企业员工安全、质量、责任意识,确保
各项目标的顺利完成,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试行条例。 二、督察办公室的组织
1、根据公司总经理的决定,设置督察办公室,代表总经理监查督办
公司各部门、各岗位的各项工作。
2、督察办公室是总经理直接领导的监督部门。不行使行政指挥权, 以避免防碍部门负责人的正常工作。
3、总督察负责全公司的督察系统,并以书面形式做好对真实情况和
建议的收集、整理和反馈。
4、除总经理之外所有人的工作,都必须无条件自觉接受督察办公室的监督,应积极支持和配合督察办公室的工作。
5、任何人不得阻挠督察办公室的工作,一经发现故意设防、故意阻挠的将给予严肃、从重处理。
6、督察办公室成员由下属各部、处的督察人员组成,由公司总督察随时召集相关人员安排督察工作任务。
三、督察办公室工作职责及范围
1、督察工作是总经理对各部门日常经营管理活动过程的一种监督、控制、预警的手段。对公司的资产和各时期的目标、,进行阶段性的跟踪和综合分析。
2、在对各部门督察过程中,要对总经理下达的指令和布置工作执
行情况,公司各项已经颁布的规章制度及流程的实施运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追踪、反馈。包括服务质量、工作质量、经营管理质量等。查找管理中的漏洞、评价服务质量、监查督办工程进度,听取员工对公司管理的意见、建议等。
3、对各项经营管理活动或工程全过程的组织、指挥、监督、协调功能运行状况,以及经营计划、方针、工作指标执行情况督察和预警。特殊情况下,可协助
部门负责人研究、处理重要事项。 4、做好安全生产的监查督办。
5、对公司日常营运中浮现出来的不合理,不规范之处的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
6、对各部门劳动纪律进行监察,发现问题并予以处理及纠正。 7、挖掘提炼好的员工行为,及时发现员工不好的行为倾向。 8、受理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控告、检举。对员工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监察。
9、参与调查企业发生的重大、特大责任事故。 10、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工作原则及重点 1、对公司资产负责的原则。
2、全局性的原则。应深入基层了解真实情况,站在公司的角度全面地分析问题。
3、实事求是的原则。督察工作是对经营“危机”进行系统防范管理,只有客观真实地反映问题,才能保证管理决策不被误导,才能使“危机”管理得到较好的效果。
4、坚持日常监控与阶段性预警结合的原则。通过对各部门经营管理
的日常的巡察、调查、研究,进行综合性分析和预警。 五、督察办公室的工作方法和工作内容
1、可采用电话询问、听汇报、看资料、座谈会、员工个别访谈、征
求意见、现场查看、顶岗作业等形式,对公司员工的日常工作做出
实事求是的评估。
2、总督察根据总经理意见、公司发展的中心工作和督察办公室的工
作计划,对各部门有计划地统筹安排、布置专题工作;提供各项工
作保障,协助督察办公室充分发挥监查督办职能,做好检查、跟踪、反馈工作;
3、督察办公室要认真做好每次巡视督察前的准备工作。 4、在工作过程中,督察办公室要与被督察部门的负责人,加强沟通
避免冲突,使他们明白检查督办是帮助他们找问题,消除危机,而
不是搞阴谋诡计,拆台的,一切活动应争取他们的配合。 5、督察办公室有权对督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和分析,做好记录,
并要求当事人进行整改、及时纠正,做到防微杜渐,避免事故的发生,当事人不得以种种理由回避、阻挠督察办公室的工作,如有异议,可事后向总经理提出申诉。
6、督察办公室工作要注意效率,对公司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汇报给
总经理。
7、督察办公室要将调查情况、调查说明、分析结论、意见等,填写
到《督察简报》上,报总经理。
9、督察办公室必须把反映的意见或建议进行汇总、分类、整理存档。
10、《督察简报》将在各部门负责人及项目经理例会上,予以通报。各部门应根据《督察简报》指出的问题,迅速进行整改,并及时
将
整改结果,督察办公室,督察办公室将组织进行跟踪复查。 11、督察办公室应将有关部门的答复或整改措施,及时反馈给总经理。
六、督察项目:
1、仪容仪表:【涉及:着装、发型、站、行、坐、立、走等】 2、卫生:【涉及:食品卫生、服务人员个人卫生、设备的清洁维护、公司部门内部及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等】
3、设施设备:【涉及:各公司建筑物,各公司内部装修,及各种配套的设备;计算机管理系统、空调系统、消防监控系统、给排
水处理系统、电力设备系统、通讯设备、音响系统、供热系统等】 4、节能降耗:【涉及:公司所有设备的节能降耗】
5、工作纪律:【涉及:公司各项制度、规定要求的工作纪律】 6、安全,消防:【涉及:设备设施的运行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服务项目及程序逻辑是否违反安全规定,防火设施的设置和保养情况;
破坏及盗窃事件的发生情况及处理措施是否得当。】
7、服务质量:【涉及:微笑服务、有亲和力的语气和动作以及服务主动性、服务积极性、服务效率、服务的技巧和技术。】
8、质量:涉及:工程质量、产品质量、工作质量
8、工作程序:【涉及:公司公布的各类工作程序执行情况】 9、员工自律:【涉及:考勤、用餐等一切公司的员工纪律制度的行为要求。通过对员工的行为举止的约束,保障整个公司日常管理工
作的正常运行】
12、制度、流程健全与督导:【涉及:对公司现行制度的执行力及规
范化操作进
行日常督导,对于不完善的制度/流程建议相关部门重新拟定,形成
系统文件并以此执行。】 七、督察办公室的管理要求
1、工作要求
⑴、督察工作要贯彻公司管理理念和企业文化,以增强集团凝聚力,促进公司经济效益的大幅度提高为根本目标,要把督察工作寓于日
常的管理活动中,同时又不能干预各部门日常工作,随时与部门负
责人进行沟通并为他们的经营管理服务好,寓监督于服务中。 ⑵、督察办公室应站在公司全局高度看待、分析问题,对日常监控
所取的资料、证据、数据等要做到高度保密并进行综合提炼,系统
分析。
⑶、督察办公室一方面对督察结果采用内部传达等形式公开,另一
方面对未定性的问题和举报人员保守秘密。
⑷、督察办公室在《督察简报》中,收集的信息要准确及时,客观
公正。不但要报喜,更要报忧;既要全面,又要突出重点。 ⑸、被督察部门平时应做好自查工作,自查内容包括:本部门各岗
位员工的职责落实情况、员工工作的进度和完成质量情况、安全生
产情况、公司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等。各部门每月以小结的形式,向
综合办公室书面上报自查情况。恶意不报、谎报、瞒报、缓报的视
为营私舞弊,一经查出,将给予降职、调离、开除等处罚。⑹、督
察办公室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若遭到打击报复、诬陷,总督察将
严办当事人。
⑺、督察办公室成员不得以自己的特殊身份参与商业活动,督察办
公室应将自己的工作形成单独的述职报告呈报总经理。 2、督察办公室的素质要求
⑴、具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观察问题、分析
问题、处理问题的能力;
⑵、具有比较丰富的企业管理能力,熟悉企业经营程序,具备较强
的工作能力;
⑶、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反映问题客观、公正,勇于抵制各种歪
风邪气,敢于同破坏公司经营管理制度的行为作斗争,忠诚于公司
的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 德和较强的责任心;
⑷、具有较强口头和文字表达能力,能迅速、准确地完成总经理赋
予的工作任务。有较宽广的胸怀,能虚心听取各方面的不同意见, 遇事沉着稳重,讲究工作方法和战略战术,严格遵守公司商业机密。
八、奖惩
1、凡在监督检查工作中,为了给公司挽回重大损失或因维护公司利益,而遭受委屈,仍能任劳任怨的工作,忠诚于公司事业的员工,
公司将给予奖励;
2、监督检查结果,将作为各部门员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发放奖金依据之一。
3、对工作不负责任的,滥用督察权,对员工进行打击、报复、谋取私利,违反公司规定的,公司将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直至开
除。
九、附则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