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税务行政处罚一般程序:
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
地税( )罚告〔 〕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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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你(单位)的税收违法行为拟于 年 月 日之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税务行政处罚的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及拟作出的处罚决定:
二、你(单位)有陈述、申辩的权利。请在我局(所)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到我局(所)进行陈述、申辩或自行提供陈述、申辩材料;逾期不进行陈述、申辩的,视同放弃权利。
三、若拟对你罚款2000元(含2000元)以上,拟对你单位罚款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你(单位)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可自收到本知书之日起3日内向本局书面提出听证申请;逾期不提出,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税务机关(签章) 年 月 日
适用税务行政处罚简易程序:
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
税务登记证号: 地税( )罚告字[ ]第 号
当事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经查, 你(单位)有下列违法行为: 1、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变更 或者注销 登 记 ;(逾期 天) 2、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 和报送纳税资料 ,或者代 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 ;(逾期 天) 3、未按照规定领购 、开具 、取得 、保管 ; 4、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证件验证 、换证 手续; 5、有其他税收违法行为。(须用文字具体说明) 根据 第 条第 款之规定,本行告政机关拟对你(单位)处以罚款(大写) 元 角 分。 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31条和第42条的规定: 一、你有陈述、申辩的权利; 事二、如果你是公民,对你罚款2000元以上,你有听证的权利。如果你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你罚款10000元以上,你有听证的权利; 项 若你符合上述听证条件,要求举行听证,应当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向本税务机关书面提出。逾期不提出,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税务机关(盖章) ( 年 月 日 (见右侧 内打√处) 当事人陈述申辩意见: 当事人(签章): 年 月 日 备注: 本告知书一式一份,留存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