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智能化系统试运行要点控制
1.1项目试运行
项目试运行阶段,实施项目的系统试运行,并做好试运行阶段的运行记录工作。主要工作包括:
1、按照操作程序使用系统
系统试运行时,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系统使用手册、执行操作规章制度,避免出现危害工程质量和安全的操作事故。
2、试运行过程的服务
提供足够的技术支持包括对管理部门技术人员的帮带、系统运行和操作的监督、紧急故障的抢修。若在正常运行条件下产生属于施工质量的问题,必须尽快进行修复。
1.2施工缺陷的修复
工程出现质量缺陷时,须按国家颁布的工程保修制度和施工合同规定程序进行返修工作。
1、试运行中施工人员发现问题
试运行过程中施工人员发现工程缺陷及产品配合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故障报告,
确定检修方案。修复后记录归档。
2、甲方通知返修
试运行条件下发现质量缺陷时,由甲方发出书面通知,说明发现质量问题的工程部位与情况,便于及时派人检查修复。
3、工程返修实施
与甲方共同查找质量缺陷的原因,确定修复方案;修复时甲方给予必要的方便条件,包括部分或全部停止试运行;返修项目质量以国家规范、规程、标准和原设计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