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 基本信息 名 称 名称预先核准文号/ 注册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 所 省 市 县(市/区) 镇(乡/街道) 路(村/社区) 省 市 县(市/区) 镇(乡/街道) 路(村/社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生产经营地 □ 设立 法定代表人姓名 注册资本 设立方式 (股份公司填写) 万元 □ 发起设立 □ 募集设立 职 务 公司类型 □董事长 □执行董事 □经理 经营范围 营业期限 股东 □ 年 □ 长期 名称或姓名 申请执照副本数量 证照名称及号码 个 备注 (发起人) □ 变更 变更项目 原登记内容 申请变更登记内容 □ 备案 备案事项 分公司 名 称 登记机关 成 员 清算组 负 责 人 其 他 联系电话 □ 增设分公司 □ 注销分公司 □ 分公司变更名称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登记日期 □ 董事 □ 监事 □ 经理 □ 联络员 □ 财务负责人 □ 章程 □ 章程修正案 □ 申请人声明 本公司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申请登记、备案,提交材料真实有效。通过联络员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登记机关报送、向社会公示的企业信息为本企业提供、发布的信息,信息真实、有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司盖章 或清算组负责人(仅限清算组备案)签字: 年 月 日 附表1
法定代表人信息
姓 名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表2
董事、监事、经理信息
姓名 职务 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姓名 职务 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姓名 职务 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附表3
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
股东(发起人) 名称或姓名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出资时间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额 (万元) 出资比例 注:1、此表不够填写的,可复印空表填写。
2、证件类型选择填入: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其他。
3、出资方式选择填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其他非货币财产。
附表4
联络员信息
姓 名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注:联络员主要负责本企业与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联络员应了解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熟悉操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附表5
财务负责人信息
姓 名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填写说明
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本申请书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变更登记及有关事项备案。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2、“基本信息”栏中的“住所”栏无法按照格式填写的,在横线上填写。“生产经营地”栏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生产经营地应在登记机关的管辖范围内。“名称预先核准文号/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栏,申请设立登记时填写“名称预先核准文号”;申请变更登记或备案时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
3、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设立”栏、“备案”栏有关内容及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2“董事、监事、经理信息”、附表3“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附表4“联络员信息”、附表5“财务负责人信息”。“申请人声明”栏由公司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字,无需加盖公司公章。“股东(发起人)”栏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4、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变更”栏有关内容;“变更项目”栏的“原登记内容”、“申请变更登记内容”均只填写申请变更的栏目。“申请人声明”栏由公司原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申请单项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可由公司原任法定代表人或者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申请变更登记同时申请“备案”的,还需填写“备案”栏有关内容。申请公司名称变更,且在名称中增加“集团”或“(集团)”字样的,应当填写集团名称、集团简称(无集团简称的可不填);申请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填写、提交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申请股东变更、股东(发起人)改变姓名或名称的,填写“原登记内容”栏、“申请变更登记内容栏”、附表3“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变更项目”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5、公司增设、注销分公司或分公司名称变更,应向原登记机关备案,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备案”栏有关内容,“申请人声明”栏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分公司”栏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6、公司申请章程修订或其他事项备案,填写“基本信息”栏、“备案”栏以及相关附表。申请董事、监事、经理人员备案的,还需填写附表2“董事、监事、经理信息”。申请联络员备案的,还需填写附表4“联络员信息”。“申请人声明”栏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申请清算组备案的,“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字。 7、公司类型应当填写“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其中,国有独资公司应当填写“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填写“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或“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8、股份有限公司应在“设立方式”栏选择填写“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无需填写此项。
9、“经营范围”栏应根据公司章程,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填写。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的,应当按照相关批准文件、证件表述;批准文件、证件没有表述或者表述不规范的,参照有关法律、行规、决定或者《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表述。不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的,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表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没有规范的新兴行业或者具体经营项目,参考文件、行业习惯或者专业文献表述。 10、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