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税智库文档
财税法规
策划 乐税网
乐税网( http://www.leshui365.com/ )邮箱: Jiufu@leshui365.com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执行外商投资企
业投资人防工程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标 签】外商投资企业,人防工程【颁布单位】安徽省国家税务局【文 号】皖国税函﹝1998﹞44号【发文日期】1998-03-03【实施时间】1998-03-03【 有效性 】全文废止
【税 种】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20111420112各地、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执行外商投资企业投资人防工程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8]77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执行外商投资企业投资人防工程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1998年2月6日 国税函[1998]77号)
乐税网( http://www.leshui365.com/ )邮箱: Jiufu@leshui365.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