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为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保障煤矿职工的安全和健康,保护国家资源和财产不受损失,提高矿井的抗灾能力,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九条的规定,由矿总工程师组织了矿通风科、安检科、调度室、生技科、机运科、供应科、综合办公室等部门进行认真研究和讨论,编制了我矿2013年度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以下筒称《计划》)。主要内容有:(1)水、火、瓦斯、煤尘、顶板五大灾害及其他灾害事故预兆及预防措施;(2)一旦发生重大灾害事故后组织灾区人员自救和安全撤离及处理措施。通过贯彻落实本《计划》,达到防止事故发生及事故发生时,有效地控制事故扩大和迅速抢救受灾害威胁人员的目的,确保矿井2013年度实现安全生产。本《计划》还明确规定了各有关业务职能部门及相关人员在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的职责和任务,希望各单位及有关人员组织学习并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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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矿井概况
一、矿井基本情况
(一)矿井概况
我矿是由原鹤壁市郊区柴厂煤矿在2010年6月煤矿企业兼并重组过程中与鹤煤集团公司共同组建的股份制企业,隶属鹤煤公司的区域公司—鹤安公司。矿井位于鹤壁市淇滨区上峪乡西柴厂村北,地理位臵东经113°59′45″,北纬35°26′53″。距矿区东部1.3公里有大白线公路,贯穿南北,通往鹤壁市新区,连接107国道、京珠高速公路和京深铁路,交通条件便利。
我矿开采二1煤层,煤层厚度4.4m—6.4m,平均5.5m,煤层倾角为15°-27°,平均17°;井田走向长度720m,倾斜长度920m,井田面积0.5911km3,现保有地质储量480.01万吨,可采储量237.71万吨,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为30万吨/年,服务年限为5.9年。
我矿于2002年10月建井,由煤炭工业郑州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矿井初步设计,设计能力15万吨。在2005年矿产资源整合过程中,我矿为单独保留矿井,但要求生产能力达到30万吨/年,为此我矿2007年4月在原建井基础上开始进行技术改造,2010年3月8日通过河南煤矿监察局豫北分局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并以豫北煤安监„2010‟10号文件进行了批复。 2010年3月16日鹤壁市煤炭管理局对我矿技改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以鹤地煤„2010‟7号文件进行了批复,还没有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目前矿井处于停产停工状态,井下只通风排水。
(二)井田范围 我矿井田边界:北部以
F53
断层与鹤煤八矿为界,南部以F49断层
与鹤煤十矿为界,西起二1煤层露头,东以二1煤层底板-340m水平为深部井田边界,开采深度:由-20米至-340米标高。
(三)煤层顶底板
煤层伪顶为泥岩和砂质泥岩,厚度为0.2-0.4m,平均0.28m;直接顶为黑色砂质泥岩,厚度为3.4m;老顶为灰白及灰白色巨厚层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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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砂岩,厚度为9.07~12m,平均10.3m,含石英长石,暗色及微量绿色矿物,厚面多富集炭质及少量白云母碎片,钙质胶结。直接底为黑色砂质泥岩或泥岩,厚5.85~9.31m。老底为深灰色或浅灰色厚层状细、中粒石英砂岩,层理较发育,层面含有白云母星片,厚3.63~5.5m。
(四)矿井涌水及排水
根据河南理工大学为我矿编制的矿井井田地质报告显示:矿井正常涌水量63m3/h,最大涌水量132m3/h;矿井水文类型划分为中等。
目前我矿的实际涌水量为40m3/h,按照相关设计要求在主井井底设有水仓,容量为650m3。泵房内安装有2台D85-45×7型和2台D155-30×10型水泵,排水管路159×5mm和108×5mm管路各1趟,沿主井井筒敷设;在-200m设臵采区水仓,水仓容量420 m3,水泵房内安装3台D85-45×7型水泵, 排水管路Φ159×5mm和Φ108×5mm管路各1趟,沿轨道下山敷设,排至水仓。2012年经过群泵联合运转,其结果可在20h内排完矿井24h内的最大涌水量。计划在2013年4月底完成矿井下山底部(-340m)排水系统建设,5月进行联合试运转,要求排水能力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五)地质及煤质、煤层自燃性、矿尘 1、地质与水文地质
地质条件简单,呈一单斜构造,西高东低;主要断层有三条:F49、F53、F531,且均已被多个钻孔所控制。F49断层:该断层属于低角度的正断层,走向北东75°,倾向北西,南东盘上升,北西盘下降,断层面倾角46°。该断层有5个钻孔,钻孔揭露断层落差为117.56-160m,由浅部向下部逐渐变小;F53断层:该断层属于低角度的正断层,走向北东40°-49°,倾向北西,倾角28°,落差56m。该断层有12个钻孔控制,它的特点是中间落差大,两头落差小,形似纺锤状;F531断层:该断层为低角度的正断层,走向北东55°-57°,倾向北西,倾角33°,落差60m。该断层有9个钻孔控制,由浅部向深部逐渐尖灭,尖灭端方向往北东方向扭转。
我矿井田内有封闭不良钻孔;采空区内因地质因素造成有积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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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围无小煤窑,但南有鹤煤十矿采空区,北有鹤煤八矿采空区。
2、瓦斯等级
2012年3月河南理工大学为我矿进行了煤与瓦斯突出鉴定工作,其结果为非突煤层。但根据所测煤层瓦斯含量结果,我矿应按高瓦斯矿井管理。
3、煤尘:具有弱爆炸性,爆炸指数为14.7%。
4、煤自燃倾向:为不易自燃煤层,自燃发火期6至12个月。 5、煤质:为贫煤。 (六)开拓开采
我矿采用立井单水平下山开拓,三个井筒:主井作主提升、进风;副井作辅助提升、运送材料、上下人员、进风;风井作专用回风井。采用一个采区(即11采区)进行开采布臵,采区设臵三条下山,运输下山、轨道下山和回风下山。走向长壁倾斜分层巷道布臵,一般采取先采顶层再留底进行放顶煤开采。顶分层工作面回采采用单体液压支柱配л型钢梁支护顶板;放顶煤工作面采用悬移支架支护顶板;回采工作面采用放炮落煤,全部陷落法管理顶板;工作面上、下顺槽掘进均采用矿用工字钢梯形棚支护,放炮落煤。
(七)通风系统概况
矿井设计通风方式为并列式通风,即主、副井进风,风井回风。矿井设计所需风量为44m3/s ,风井安装BDK-No16/75型对旋轴流通风机2台,电压380V,功率75KW。
主井井深242m,断面积13.85m2;副井井深237m,断面积12.57m2;风井井深256m,断面7.07m2,并安装有防爆门;三个井筒支护形式均为砌碹。主要进风巷道为-50m轨道大巷和-60m水平运输大巷,断面积均为10.8m2,支护形式为砌碹和梯形工字钢支护, 主要回风巷道为总回风巷,断面积8.1m2,支护形式为矿用工字钢梯形棚。
采区实现通风。变电所、泵房位于新鲜风流中。工作面进回风巷道(即上、下顺槽),断面积5.1m2,均都采用工字钢梯形棚支护。掘进工作面配备两台2×15KW型轴流式局部通风机,一用一备,自动倒台,风筒直径为φ600mm的防静电阻燃风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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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设有主、副井二个通向地面的安全出口,设有梯子间。 (八)矿井供电与提升运输 1、矿井提升系统
主井提升系统:提升机选用2JK-2.5/20型双滚筒提升机,配套电机功率240KW;装备1对2.5T非标箕斗,担负全矿井的原煤提升任务。各种保护装臵齐全,运行正常。
副井提升系统:提升机选用2JK-2/20型双滚筒提升机,配套电机功率155KW,装备1对0.75T单车单绳罐笼,担负全矿井的人员和物料升降任务,各种保护装臵齐全有效。
2、矿井运输系统
回采工作面原煤经工作面刮板机工作面下顺槽刮板机或皮带输送机运输下山的皮带机-60m水平的皮带机主井煤仓地面煤仓,各个运输环节运转良好。
矿井辅助运输系统:采区轨道下山采用JTPB1.6×1.5/24型防爆单筒提升机运输材料。
3、矿井供电系统 (1)、地面供电系统
主供电源为双回路供电,现在我矿架设了冷30#和柴11#两趟专线。在工业场地设有10KV变电所一座,共安装有2台S9—630/10型变压器和 2台S9—400/10型变压器,安装15台XGN-10型高压配电柜和9台GGD2型低压配电柜。分别供主、副井绞车、主风机、锅炉房、机修房、地面照明。井下均采用双回路供电,互为备用,变电所设防雷保护和接地保护装臵。
(2)、井下供电系统
高压10KV入井,井下供电电压660V,变电所安装2台KBSG-T630/10型防爆变压器。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九)矿井瓦斯抽放系统
根据《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要求,我矿在地面建立瓦斯抽放系统,选用2BEC42型水环式真空泵两台,一用一备,在吸入绝压550hpa时,吸气量为130m3/min,泵的转速为390r/min, 电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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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率为160KW。计划在2013年2月底建成并投入使用,下山底部车场和水仓等巷道掘进前先进行瓦斯抽放。能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十)矿井注浆系统
矿井在主井口建立了地面注浆系统,注浆管道直径为100mm,将洪土用水稀释后运送至各用浆地点,能满足防火安全需要。
(十一)安全避险“六大系统” 1.监测监控系统概况
矿井安装KJ101N型安全监控系统,具有断电、报警、显示、存储和打印报表功能,能随时监控井下各种作业地点的瓦斯浓度状况,监控系统装备KJ101N型智能分站10台,可确保对矿井瓦斯状况的准确监控,有准用证。
2.人员定位系统概况
矿井安装KJ211A型人员定位系统,目前运行良好。 3.紧急避险系统概况
矿井紧急避险硐室已开始施工,计划2013年2月底竣工。 4.压风自救系统概况
矿井在工业广场内建有空气压风机房,空气压缩机选用FHOG120A-16/0.8型空压机2台,1台工作,1台备用,空压机配备电机型号为YZ-280-2P109,功率90kW。压风管道直径井筒和大巷为100mm,下山与工作面上、下顺槽为50mm。
5.供水施救系统概况
我矿地面建有300m3的清水池,供地面及井下消防、防尘、事故施救用水。井下设臵有消防、防尘的专用管路,其主管规格为D108×4mm无缝钢管,支管规格为D57×3.5mm的无缝钢管。接至主要进、回风巷和回采工作面上、下顺槽。
6.通信联络系统概况
矿井采用AL2008D数字程控调度机,耦合器72门,地面100门。满足矿井需要,井下各个避难硐室全部安装有直通调度的电话。
二、2013年生产地区安排
根据2013年我矿生产经营建议计划部署:2013年1-6月份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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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风下山、轨道下山巷道扩修660m任务;完成下山底部车场、泵房变电所、水仓掘进290m、紧急避险硐室掘进147m;完成环保工程、地面瓦斯抽放系统和紧急避险系统、排水系统、架空人车等设备安装工作;完成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的办理工作。
2013年7月1日开始进行生产,全年计划生产原煤12.6万t,其中回采11.6万t,掘进出煤1万t。主要生产地区安排:首采工作面为11061顶分层工作面,接替为11032 放顶煤工作面; 掘进接替:11032工作面上、下顺槽→11032切眼→11062工作面上、下顺槽→11062切眼→11051上、下顺槽。
第二节 可能发生主要灾害事故的原因
一、可能发生瓦斯积聚和爆炸的原因
1、掘进工作面通风不良造成瓦斯聚积,遇到火源时; 2、局部瓦斯浓度超限,遇到火源时; 3、掘进面停风后造成瓦斯聚积,遇到火源时;
4、采掘工作面地质条件突然变化,造成瓦斯浓度超限遇到火源时;
5、巷道处于无风或微风状态造成瓦斯聚积,遇到火源时; 6、采掘工作面瓦斯涌出异常,瓦斯浓度超限遇到火源时; 7、带电检修或因其它原因产生火花,遇到瓦斯浓度达到爆炸范围时;
8、采空区及上隅角瓦斯浓度超限遇到火源时;
9、排放瓦斯期间,瓦斯浓度超限,遇到火源时容易引起爆炸; 10、放炮不严格执行放炮制度,未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遇到瓦斯浓度超限时;
11、作业人员工作不负责任,未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发现问题不及时处理和汇报等。
二、可能发生火灾事故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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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掘工作面火药爆炸不完全导致发火,由此引起瓦斯及煤尘燃烧,造成火灾。
2、井下放炮违反操作规程,如放明炮、糊炮、使用变质炸药、打钻时没有规范操作等引起火灾。
3、井口附近20米范围内使用明火、电焊作业,措施不力或未严格执行措施造成火灾。
4、电器设备和线路维修不良,如电缆、开关、变压器、接线盒、电机、电钻等损坏、失爆、过负荷、电流短路等易引起火灾。
5、机械转动部位长期缺油,摩擦引起高温发火。
6、井口检身制度执行不严,下井人员缺乏安全常识,带烟火下井造成火灾。
7、水泵房、变电所等场所使用不防爆灯具、违章进行电气焊工作、使用电炉取暖等造成火灾。
三、可能发生水灾事故的原因
1、采掘工作面向前推进时过断层,探放水措施不力有可能发生
水灾。
2、在突水期间,矿井的主排水系统发生严重故障,短期内不能修复,备用设备排水能力不足,导致水灾。
3、全矿井供电发生故障,短期内不能修复,致使井下主排水系统停止运转,导致水灾。
4、雨季高峰期,工业广场积水不能及时排出,自井筒灌入井下造成水灾。
5、回采工作面遇富水区,顶板支护不到位时,可能发生突水。 6、未与气象、防汛等部门的联系,建立灾害性天气预警和预防机制;
7、未加强汛情水害预测预报和预防暴雨洪水危害的监督检查; 8、未建立雨季巡视制度。未安排专人负责对本井田范围及可能波及的周边废弃老窑、地面塌陷坑、采动裂隙等重点部位进行巡视检查;
四、可能发生冒顶事故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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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掘进工作面或采煤工作面支护未按规程规定进行,支护质量达不到标准,遇顶板压力过大或破碎带时。
3、煤巷遇顶板破碎或构造应力带未及时加固,易出现片帮、冒顶。
4、采掘工作面顶板破碎,放炮崩倒棚未及时修复时。 5、掘进巷道空顶作业,未一次成巷时。 6、采掘面过断层、褶曲等采取措施不力时。
7、施工交岔巷道、空顶面积较大、应力集中,支护不及时或支护材料不合格时。
8、采掘工作面大面积空顶和前探支护使用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
9、巷道贯通未按措施要求对巷道加强支护时。 10、回采面初次放顶采取的措施不得力时。
11、回采面收尾拆除支柱(架梁),采取的措施不得力时。 12、回采面上、下巷超前支护不符合要求,回采时易造成冒顶。 13、回采面超高回采,采取的措施不得力或落实不好以及贴帮柱缺梁少柱,易造成冒顶。
14、工作面支柱维护质量差,不坚持循环注液,支撑力不够,易造成工作面冒顶。
15、工作面周期来压时不注意及时加强支护,易造成冒顶。 16、每次推溜距离过长,第一排基本柱不能及时跟上,易造成冒顶。
五、可能发生煤尘事故的原因
1、各采掘面未实行湿式打眼。
2、放炮后未及时洒水、冲洗巷帮或煤壁。
3、各转载点未按规定安装喷雾降尘装臵,或者未坚持正常使用。 4、风速超过规定时,引起粉尘飞扬。
5、防尘水幕安装不合格不齐全,或不坚持正常使用。 6、喷浆、打钻、开帮时没有正常使用防尘喷雾降尘装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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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未采用水炮泥,放炮时引起粉尘飞扬。 8、煤仓、溜煤眼放空,易引起煤尘飞扬。 9、个体防护不到位。
六、可能发生其它灾害事故的原因
1、井下斜巷提升
(1)斜巷提升制度不完善。
(2)斜巷提升安全设施安装不符合规定或不坚持正常使用,不按规定内容对提升系统及安全设施进行日常检查及维护保养。
(3)绞车工、挂钩工、信号工等特殊工种未经培训或者培训不合格就上岗。
(4)斜巷运输时司机不熟悉绞车的性能,没有严格遵守各种规章制度。
(5)以上特殊工种人员的责任心不强。 2、机电安装
采掘工作面以及主运输皮带安装没有制定专项措施或措施执行不力,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都容易发生机电安装事故。
3、副井提升
(1)副井各种自动保险装臵可靠性差,或者出现信号丢失现象等。
(2)维修人员水平低,不能在日常检查中及时查出提升系统的故障。
(3)提升系统损坏零件不及时更换。 (4)各种规章制度不齐全,各项管理不到位。
(5)绞车司机操作不熟练,关键时刻不能及时处理突发事故。 (6)在各岔道重车卸物,阻车器损坏或不正常使用阻车器等原因。
第三节 可能发生主要灾害事故的地点
一、可能发生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的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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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61回采工作面、11032回采工作面、回采工作面上隅角、采空区、上部切顶线;掘进工作面11032工作面上、下顺槽、11032工作面切眼、11062工作面上、下顺槽、11062工作面切眼、11051上、下顺槽;另外,溜子底部,各运输设备的转载点、回煤坑、所有煤尘超标的巷道等容易发生瓦斯、煤尘事故。
2、采区底部水仓、变电所及泵房、轨道下山、运输下山、回风下山扩修地点冲尘不及时,易发生煤尘事故。
二、可能发生火灾事故的地点 1、11061回采工作面、11032回采工作面的开采线、停采线附近;
掘进工作面11032工作面上、下顺槽、11032工作面切眼、11062工作面上、下顺槽、11062工作面切眼、11051上、下顺槽;运输下山、回风下山、轨道下山,密闭不严有适量漏风的煤巷密闭内。井下电火焊、气割作业地点,所有的变电所、机电硐室。
2、轨道下山、运输下山扩修巷道时,工字钢梁下落时,采取措施不当,工字钢直接落到电缆上,易发生火灾事故。
3、下山底部车场和变电所等掘进发生瓦斯、煤尘爆炸和燃烧时发生火灾事故。
4、井下各机电硐室、变电所、主井;采掘面打钻地点;采掘面皮带运输段以及地面压风房、充灯房、仪修房、井口检身房、木工房、主井口、副井口等地点。
三、可能发生突水事故的地点
1、可能揭露导水断层的采掘工作面,位于承压水之上揭露未封地质钻孔或断层的采掘工作面,保护煤柱遭到破坏的采掘工作面,接近积水巷道(积水采空区)的采掘工作面,超前距离不足的掘进工作面,安全距离不足的探放水点。
2、我矿可能发生水灾事故的地点是11071上、下顺槽前方有F53
断层(H=60m,∠33°),11061工作面的上顺槽。
3、11061、11032工作面在回采期间可能出现突水事故,各掘进工作面掘进期间可能出现突水;各采掘工作面突遇断层或距断层间距达不到安全岩柱要求尺寸而出现突水;掘进工作面在采取探放水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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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执行不力或不按措施严格执行也易发生突水事故。
四、可能发生冒顶事故的地点
井下各采掘头面、断面较大的或受采面影响的硐室、失修巷道、
巷道交岔点、处于地质构造带的巷道和硐室。
1、采煤工作面: 11061工作面、11032工作面、11062工作面。 2、较大的巷道交叉点:八平巷五岔口、运输机下山各转载机头附近及平巷联络巷道和溜煤眼附近。
3、断面较大的各种硐室:变电所及采区变电所,轨道绞车房。
4、严重失修的巷道:总回风巷、回风下山、运输下山十平巷以下。
5、巷道扩修作业点:轨道下山、回风下山、运输下山、需整修的工作面及掘进头、联络巷等。
6、轨道下山底部水仓、变电所、泵房施工时,未按设计及措施施工时。
7、井下各采掘工作面、各失修巷道、受采动影响的巷道和硐室等地点
五、可能发生其它灾害事故的地点
各采掘工作面斜巷提升巷道、采掘面皮带巷、主运输巷、副井以及副井交岔巷道。
第五节 主要灾害事故的预兆
一、煤层自燃预兆
1、井下火区附近的空气温度以及从火区流出的水的温度高于正常情况下的温度。
2、巷道壁帮出现水珠,是煤在低温氧化过程中产生的热量,由于热量的集聚,提高了煤体的温度,使水分蒸发,因而巷道中的湿度增加,水汽凝集在空气中呈现雾状,在支架和巷道壁表面形成水珠,一般把这种现象叫巷道煤壁“出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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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巷道中如闻到煤油、汽油和松节油气等芳香族气味时,尤其当闻到煤焦油的恶臭时,表明煤炭自燃已发展到严重程度。
4、煤炭自燃过程中会产生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导致氧气浓度降低,使人产生闷热、憋气、头痛、四肢无力、疲劳等症状。
5、总结矿井煤炭自燃的征兆是:先来气(水蒸气)、后来味(煤油味、汽油味和煤焦油味);先发湿(水珠)、后发干(温度升高后水分被蒸发);不是着火,就是冒烟。
二、突水预兆
1、煤层发潮、发暗。由于水的渗入,使得煤层变得潮湿、暗淡。
如果挖去表面一层,里面仍如此,说明附近有积水。
2、巷道壁或煤壁“挂汗”。具有一定压力的水透过煤岩体的细微裂隙而在采掘工作面煤岩壁上凝结成水珠的现象,称为“挂汗”
3、工作面温度降低,煤壁发凉。采掘工作面接近有水区域时,温度会骤然下降、空气变冷,人进入后有凉爽、阴冷的感觉。
4、煤壁“挂红”。这是因为当积水中含有铁的氧化物时,煤岩壁上所挂之“汗”呈暗红色,故称为“挂红”。一般这是接近老窑水的征兆。
5、发出水叫声。含水层或积水区内的高压水在煤壁裂隙挤压时,与煤壁摩擦会发出“嘶嘶”声响,说明采掘工作面距积水区或其他水源已经很近,若是煤巷掘进,则透水即将发生。
6、出现雾气。当采掘工作面气温较高时,从煤岩壁渗出的积水就会被蒸发而形成雾气。
7、工作面有害气体增加。这是因为积水区常常有瓦斯、二氧化碳、硫化氢等有害气体逸散出来的缘故。
8、顶板来压,淋水加大,如落雨状;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并出现渗水。
9、出现压力水流(或称水线)。这表明离水源已经较近,应密切注意水流情况。若出水浑浊,说明水源很近;若出水清净,则水源尚远。
10、打钻时发觉钻孔底松软或钻孔有水流出,说明接近透水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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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冒顶预兆
(一)大面积冒顶的主要预兆 1、顶板的预兆
(1)顶板连续发出断裂声,有时发出闷雷声,这是由于顶板断裂造成的。在顶板突然来压和工作面总支撑力较低时,工作面顶板下沉量会突然增加,顶板沿煤帮方向会出现裂隙,原有裂隙张大,甚至产生台阶下沉。
(2)顶板大面积来压时,在破碎顶板处连续掉渣,岩粉末下落,岩尘飞扬。如完整顶板有顶煤时,煤和顶板离层脱落。
(3)在伪顶和假顶下,有大量的煤屑和碎矸石下落卷起尘雾。 (4)当顶板比较坚硬时或初次放顶后,采空区内的顶板有时较大面积不垮落。为了预报采空区顶板活动情况,在采空区沿倾斜方向每隔20~30m留一根木顶柱,砍去2/3缺口作为信号柱,当顶板来压时,信号柱被压弯折断,发出响声。
2、煤帮的预兆
(1)由于冒顶前顶板压力增大,工作面及周围巷道煤帮受压增高,造成煤质变酥,片帮增多。
(2)在工作中使用电钻打肯比平明省力。 3、支架的预兆
(1)使用木支架时,支架大量被压坏或折断,并发出响声;使用金属支柱时,耳朵贴在柱体上,可听见支柱受压后发出的声音。
(2)当顶板压力继续增加时,活柱迅速下缩,连续发出“咯咯”的声音;若工作面留有底煤或顶板较软、破碎时,支架有插底及钻顶现象。
(3)工作面使用铰接顶梁时,在顶板冲击压力的作用下有“飞楔”现象,即楔子被挤出或弹出。
4、瓦斯及淋水的预兆
在含瓦斯煤层中瓦斯涌出量突然增加;有淋水的顶板淋水量增加。
(二)局部冒顶的预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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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响声。木支柱发生劈裂声,紧接着出现折梁断柱现象;金属支柱的活柱急速下降(或下缩),也发出很大的声响;有时还能听到采空区内顶板发生断裂时的闷雷声。
2、掉渣。顶板严重破裂时,折梁断柱现象增加,继而出现顶板掉渣现象,掉渣越多时说明顶板压力越大。
3、煤壁片帮。冒顶前片帮煤比平时增多。
4、裂缝。当顶板裂缝加宽加深时,就有可能发生冒顶。 5、漏顶。因背顶不严或支架不牢出现的漏顶现象,如不能及时处理,不顶板岩石继续冒落时,就会出现没有声响信号的大冒顶。
6、顶板出现离层。顶板快要冒顶时,常出现顶板离层现象,要用敲帮问顶的办法判断。即操作人员站在安全地点,用长钢杆先捅掉破碎的煤和岩石后,再用斧、镐或钢杆敲打顶板,如果声音清脆,则表明顶板完好;如果顶板发出“空空”的响声,说明上下岩层之间已经离层。当离层很厚时,则不好辨认,这时要用震动问顶法,用左手按住顶板,右手用工具敲击,如果左手感到轻微震动,则顶板发生离层,要立即加强支护。
7、在含瓦斯煤层中,瓦斯涌出量突然增大。 8、有淋水的工作面,淋水量有明显的增加。
第六节 灾害事故预防职责和任务
各部门及有关人员必须明确自己在灾害事故预防中的职责和任务并认真履行。全矿职工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安全生产法》等有关煤矿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及各级领导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指令、通知,以确保职工生命安全,国家资源和财产不受损失。
一、矿长
矿长是防止灾害事故的第一责任者,具体负责本计划的贯彻实施,每季度亲自组织检查灾害预防的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以保证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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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二、矿总工程师
矿总工程师对预防灾害事故负技术责任,负责在每季度末组织有
关人员对本计划进行修改,制定补充措施。
三、安全矿长
安全副矿长对预防灾害事故负监督责任,负责监督检查本计划的
具体实施情况及各部门有关人员的责任落实情况。
四、其他矿长及副总
根据本计划及业务保安责任制,对分管业务内预防灾害事故负
责,督促所分管业务部门按本计划的规定履行其职责。
五、调度室 1、深入生产现场,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坚持按《煤矿安全规程》、
《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等,正确地协调安全生产。
2、要掌握矿井供电系统、运输系统等设备的运转情况,尤其是重点掌握《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的执行情况。掌握洒水灭尘、瓦斯管理、排水、顶板、支护等情况,为预防灾害事故提供可靠的依据。
3、负责协调并监督各有关单位把水、火、瓦斯、煤尘、顶板等重大事故的预防措施进一步落到实处。
4、对生产中出现的灾害事故要迅速掌握情况,并按有关程序及时向矿领导及鹤安公司调度室汇报,并在有关领导指挥下,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迅速调动人员、材料、设备、车辆,组织救灾工作。
5、负责编制本年度雨季“三防”和冬季“三防”工程计划,落实到有关部门并监督其按时完成。
6、负责落实各部门灾害预防计划执行情况。
7、负责按规定安排有关单位做好地质灾害的预防工作。
六、安检科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要求、指示、指令、通知等。对各单位执行《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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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等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2、负责本《计划》中规定的各有关单位应负的职责和任务的落实进行监督。
3、对生产中出现的各类事故,要及时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分析追查,充分吸取教训,避免同类事故发生。
4、深入生产现场,发现隐患及时按“三定”原则,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5、不定期编制事故案例及预防同类事故发生的措施,下发矿属各有关单位,做到超前防范。
七、通风科
1、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等。
2、优化矿井通风系统,使通风系统稳定、可靠、合理。 3、按照《通风质量标准化标准》落实相关单位构建通风设施,安装防尘设施。
4、加强瓦斯管理,编制并落实各项防治瓦斯管理制度,特别要监督好五个环节:掘进通风、瓦斯排放、巷道贯通、瓦斯抽放和爆破作业;建立五道防线:通风管理、瓦检员巡回检查、瓦斯监测监控、使用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局部通风机管理。
5、矿井发生灾害时,协助矿总工程师提出在通风、抽放以及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方面需采取的措施,并组织实施。
6、加强对贯通点及巷道漏风地点管理,采取确实有效的措施。 7、深入现场掌握情况,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8、停采(掘)且设备回收完毕的巷道及时安排相关单位封闭,优化矿井通风系统。
9、负责督查安排相关单位对监测监控系统的仪表仪器按规定校验。
10、负责监督完善安全生产监测监控系统,加强矿井安全监测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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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监督相关单位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 1029-2007)设臵监测传感器,并按标准进行管理。
八、生产技术科
1、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等。
2、负责开展矿井地质工作,查明地质构造、煤层赋存条件及影响生产建设的其它地质因素,提供矿井水平、采区、工作面和掘进巷道的地质说明书及地质资料。
3、开展水文地质调查工作,查明影响矿井的各种充水性因素,并开展矿井的水文预报工作。
4、根据井田范围内矿井分布情况、含水情况及其它矿井的开采动态,采掘工作面施工前,编制探放水措施与作业规程一并执行,做到有疑必探、先探后掘,预防透水和瓦斯事故发生。
5、负责掘进巷道的测量工作,根据巷道设计,给掘进巷道放中、腰线;检查、验收掘进巷道施工质量及进度,并及时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标明。
6、负责原煤生产的验收及统计工作,监督检查回采工作面支护质量,并将回采工作面的回采进度及时在采掘工程平面图标明。
7、负责监督、落实、指导相关单位维修井巷,确保巷道失修率不超过相关规定。
8、对煤层的地质构造,如断层、褶曲、无煤带等要向有关单位部门提前以书面形式发出预测预报,以便及时采取预防顶板、瓦斯、透水等事故的措施。
9、巷道贯通前按规定下达巷道预透贯通通知单到相关单位,以便有关单位采取相应措施。
10、准确掌握井田范围内矿井分布情况及其开采动态,发现越层越界开采或威胁本矿安全的情况,要立即通报矿领导及有关科室采取措施,预防事故的发生。
11、配合矿调度室搞好雨季“三防”和冬季“三防”工作。
九、机运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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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等。
2、强化对分管范围内的机电设备管理,定期完成主要接地网,辅助接地网的检查、测试工作和矿井上、下各种电气保护的检验检查工作,杜绝电气失爆和火花的产生。
3、加强对通风、提升、排水、压风系统、供电系统设备的管理和测试工作,确保大型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备用设备的完好。
4、负责对各种电气、防雷设施、绝缘用具的检测工作,并按要求将检测报告上报有关部门。
5、负责地面供电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6、加强斜巷提升系统的检查及修护。
7、负责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施设备的管理。
十、综合办公室
1、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等。
2、负责制定分管范围内预防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保证及时贯彻执行,对不安全隐患要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处理。
3、按照救灾指挥部的指令,组织好抢险队伍、车辆和其它后勤保障工作。
4、根据地面防排水要求,具体落实疏水、防洪和排水系统的情况,修筑堤坝、沟渠或采取其它防排水措施,确保地面防洪安全和地面水不流入、渗入井下。
5、负责全矿水源日常管理。
十一、医务室
1、负责灾害发生后的人员抢救工作,按规定配备急救器材和急救药品,并处于完好备用状态,一旦有人员负伤能及时抢救。
2、接到急救电话后,要能立即组织人员按矿调度室的指令或救灾领导组的命令,奔赴指定现场进行抢救。
3、要保证上井人员能够及时得到治疗。
十二、保卫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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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并搞好要害部门人员的审查报批工作。
2、负责编制地面火灾的预防措施,并监督检查措施的落实情况。 3、建立健全地面消防网络,落实各项消防措施。 4、一旦地面发生灾情要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救灾。
5、井下一旦发生灾情,能迅速组织人员管理好井口的秩序。 6、各变电所、配电点、厂房、锅炉房、压风房、矿灯房等场所要按相关规定配备灭火器材,并不定期督促检查,把防火措施落到实处,防止地面火灾事故的发生。
十三、供应科
1、负责地面供应库房以及木工房等地点的防火工作,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当地消防机关的要求,严格值班制度。
2、加强爆破器材管理,落实火工品的领用、退库管理制度,不发放不合格的火工品,杜绝火工品丢失。
3、保证井上、井下救灾时的材料设备供应,确保各种器材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4、负责入井支护材料质量的检测工作。
十四、劳资科
在编制生产计划时,负责编制安全技措工程计划,并落实、督促完成。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年度职工安全培训计划时,重点放在通风、防瓦斯、防尘、防火、救护等安全知识上,还要组织好《煤矿安全规程》、《矿山安全法》、《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等的培训和学习。
十五、其它相关科室和区队
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及本部门职责,结合有关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内容配合做好灾害预防工作,并负责向本单位职工进行贯彻本计划,并搞好本单位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
十六、其它管理制度
1、所有工作人员入井时必须佩戴合格的自救器,并要懂得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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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使用熟练。
2、严格执行《斜巷运输管理制度》、《职工入井检身制度》及《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制度》等。
3、施工单位与机电部门要完善井下消防洒水管路, 管路的敷设要符合相关规定。
4、矿井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反风救灾演习。
第六节 预防各种灾害事故的措施
一、预防瓦斯事故的安全措施
1、通风、地质部门及时收集瓦斯资料,总结规律,修改、补充、完善瓦斯地质图,做好瓦斯地质工作。
2、加强通风管理,优化矿井通风系统,减小通风阻力,合理配风,严禁串联通风、老塘通风、扩散通风。
3、建立健全“一通三防”组织机构及各项管理制度,确保“一通三防”各项工作能够得到层层落实。
4、按规定配备瓦检工、抽放工、监测工等特殊作业人员,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培训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持证上岗。
5、井下各采掘工作面、硐室及其它行人巷道的配风量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作业规程》的规定。
6、各采掘作业地点必须设专职瓦检员,严禁一人兼多头检查瓦斯和瓦检员兼放炮员作业,并严格执行工作面现场交和“一炮三检”制度。
7、溜煤眼上口、密闭前、硐室、水仓、钻场以及易积聚瓦斯的地点要设臵瓦斯检查点,瓦检员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
8、瓦斯异常采掘工作面除按有关规定检查瓦斯外,还应经常检查高冒处、溜子机尾及溜槽底瓦斯,必要时设两个专职瓦检员。
9、生产部门及时组织人员对失修巷道进行维修,保证巷道的通风断面达到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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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完善我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采掘面安全监测传感器的种类、数量及安装要求按《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 1029-2007)执行,并保证监测监控系统的断电功能。瓦斯传感器必须按规定每7天用标准气样校验一次。
11、矿长、总工程师、采掘队长、通风科长、通风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测风工、钻工、放炮员等人员必须佩戴便携式瓦斯检查报警仪,发现瓦斯超限、积聚的现象,要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并按《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规定采取措施,杜绝瓦斯超限作业。
12、局部通风机使用单位必须安排专人管理,保证其运转正常,严禁随意停开。无计划停开局部通风机,由安检部门组织相关单位、责任单位及人员按事故进行追查。
13、严禁使用三台以上(含三台)局部通风机向一个掘进工作面供风或一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两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局部通风机必须实现“双风机双电源”并能自动切换,采用“三专”供电,安装 “两闭锁”装臵和开停传感器。
14、采用阻燃、抗静电风筒,风筒出风口到掘进工作面的距离应符合《作业规程》要求。风筒吊挂及维护达到《通风质量标准化标准》要求。
15、主要通风机因检修或停电等原因需要停风时,必须制定停风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否则按事故追查处理。
16、放炮员严格执行“三人连锁”放炮制,严禁放明炮、糊炮,井下爆破执行正向起爆,坚持按规定使用水炮泥。
17、加强瓦斯排放、巷道贯通、盲巷瓦斯管理工作,排放瓦斯和巷道贯通要按《煤矿安全规程》中相关规定及我矿《煤矿瓦斯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严把现场安全关;出现盲巷时,通风队必须按有关规定及时密闭。
18、巷道余20米贯通时,生产科必须下达经矿总工程师审核的巷道预透贯通通知单到相关单位,并在现场巷道内标明贯通位臵,同时编制巷道贯通措施(包含巷道贯通后风流调整相关内容)。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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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按巷道贯通措施作业,矿当天值班领导现场跟班,指挥贯通,确保贯通巷道的通风安全,防止出现瓦斯积聚。
19、巷道贯通前,通风队提前做好调整风流的准备工作,编制好通风设施构建安全措施,巷道贯通后立即构建通风设施,调整通风系统。
20、通风设施构建位臵及施工质量必须达到《通风质量标准化标准》要求,通风科严格按《通风质量标准化标准》验收通风设施。
21、采煤工作面上隅角应加强瓦斯管理,杜绝上隅角瓦斯积聚。 22、抽放队必须按设计要求保证采掘工作面本煤层释放孔及抽放孔、高位孔、地质孔的施工质量。完善抽放系统,杜绝抽放管路漏气、积水、损坏等,确保矿井瓦斯抽放率并达到防止瓦斯浓度超限的目的。
23、掘进工作面要加强支护质量,避免巷道冒顶引起瓦斯积聚,防止冒顶、片帮。
24、加强矿井防火的机电管理,井下坚决禁止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工作。
25、采掘面开工前必须检查瓦斯。各施工地点必须按设计要求安装瓦斯传感器。
26、加强通风设施管理,确保通风系统可靠,严禁行人、行车、运料时同时打开两组风门,造成风流短路。主要风门必须实现联锁或设专人看管。主控风门安设风门开关传感器。
27、加强现场管理,开启盲巷密闭时排放瓦斯,必须有针对性的措施,经矿总工程师组织贯彻后由救护队完成。
28、所有入井设备必须进行防爆检查,合格后方可入井,严禁出现失爆电气设备,严禁出现“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等现象。
29、由机电矿长组织机电、通风、安检部门每季度对各主要通风机及反风设施检查一次,对重大问题责成有关单位限期处理,保证矿井灾变时可靠地进行反风。
30、全面落实上级和矿上制定的一系列预防瓦斯事故的安全措施,要把各项措施落实到现场,搞好通风质量标准化,以质量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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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加强对杂散电流的管理工作,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使杂散电流和轨道绝缘性能符合规定。
32、生产部门在安排掘进工作时,必须首先考虑通风问题,在总体风量不足的情况下严禁再布臵施工掘进工作面。所有施工巷道必须一次成巷,不得中途停工形成盲巷。岩巷掘进杜绝出现矸石堆积超过巷道断面1/3以上、风筒出风口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等情况,防止炮烟熏人事故。
33、严禁出现如老塘通风、扩散通风等不合理的通风,防止因风量不足造成瓦斯积聚。对停掘的掘进工作面,施工单位必须及时撤出设备,由通风队构建密闭并打栅栏。
二、预防煤尘事故的安全措施
1、完善井下防尘洒水系统,防尘管路在煤巷每隔50米安装一个
三通闸阀,在岩巷每隔100米安装一个三通闸阀。按有关要求,主要巷道必须定期冲洗刷白。
2、落实各项防尘措施,湿式作业。 (1)湿式打眼;
(2)采用水炮泥爆破,降低粉尘; (3)爆破后湿式装煤(岩); (4)煤层注水; (5)采用湿式喷浆。
3、按有关规定在回采工作面进、回风巷必须安装两道封闭巷道全断面的防尘水幕,各转载点实行喷雾洒水。
4、按有关规定在掘进工作面各个转载点要安设喷雾降尘设施,并设臵二道封闭巷道全断面的防尘水幕。
5、所有煤仓、溜煤眼要存放一定量的煤,不得放空。溜煤眼严禁兼作风眼使用。
6、入井职工加强个体防护,佩戴防尘口罩。 7、粉尘监测
(1)作业场所的总粉尘,井下每月测定2次;总粉尘的分散度,每6个月测定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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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呼吸性粉尘。个体呼吸性粉尘监测,采掘工作面每3个月测定一次,其他工作面或作业场所每6个月测定一次;定点呼吸性粉尘监测每月测定一次。
8、井下其它地点设降尘装臵要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9、按设计规范安设隔爆设施,并定期维护加水,使之能起到阻止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扩大的作用。
10、巷道中及巷道内管线上的煤(岩)尘必须及时清扫或冲洗。 11、确保各工作面的风量,但必须按规程规定严格控制各工作面的风速,防止粉尘二次扬尘。
三、预防火灾事故的安全措施
我矿煤层为不易自燃煤层。火灾事故预防重点是预防电气火灾、
明火等外因火灾。为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应切实做到:
1、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防灭火管理制度,切实做到:
(1)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下井,严禁穿化纤衣服下井,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的其它不安全物品入井。
(2)各进、回风井口20米内严禁烟火。 (3)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
(4)井口和井下电气设备必须有防雷击和防短路的保护装臵。 (5)严禁使用非煤矿安全炸药。 (6)装药、放炮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2、使用阻燃型皮带、电缆,皮带各种保护装臵齐全、灵敏可靠,要加强管理和维护。
3、移动变电站、钻机等电器设备严禁超负荷运转。
4、打钻探水期间,在打钻地点必须配备足量的黄泥以及灭火器材,消防水管安装至打钻地点并正常供水。
5、皮带运输巷要搞好文明生产,不得有浮煤、积水、杂物等,设有消防洒水管路,并每隔50米设一个三通闸阀。
6、皮带机头前后各20米范围内必须使用不燃性材料支护,并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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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火水龙头,配备两根至少25米长的水管,其中一根始终接在水龙头上。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水管,保存在巷道两帮。
7、完善井下消防洒水管路系统,每隔100米设臵支管和阀门,地面静压水池必须经常保持不少于200m3的水量。
8、井下巷道和硐室内严禁存放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存放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224条的规定,严禁将废油和剩油泼洒在井巷和硐室内。
9、加强机电管理,机电设备安装和管理、电缆敷设等符合机电管理相关要求。
10、正确选择电气设备,各种电器保护要齐全、灵敏可靠,杜绝失爆。
11、变电所的防火门,由机电队管理,责任到个人,定期检修,保证开闭灵活、可靠。
12、主、副井口安装防火门,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执行。 13、井下机电硐室、变电所、水泵房等地点按相关规定配足灭火器材,有关单位安排专人管理,单位领导作为负责人保证这些器材的完好。
14、消防材料库必须按规定储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工具,并经常检查更换,专人管理。
15、矿长每季度要组织保卫、通风、安全等部门分别对井上、下消防管路系统和器材设施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
四、预防水灾事故的安全措施
1、查清矿区附近地表水系的汇水情况、疏水能力及有关水利工程情况,结合矿区采掘布臵与水文工程地质特征建立疏水、防水、排水系统。
2、在井下受水害威胁的采区或工作面,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巷道掘进之前,生产科应根据水文地质资料写出水情分析报告,并按水量、水压制定防范措施,需探放水工程的制定探放水设计,审批后方可施工。
3、工作面回采前,根据已有的资料,查清工作面上方的积水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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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以及煤层内构造水情况,对涌水量或积水量较大的,必须先排放积水后方可开采。
4、对老空区、充水巷道、导水断层等需探放水的地区,都必须确定探水警戒线(不少于60米),并要准确地绘制在采掘工作面平面图上。掘进工程到达警戒线时,必须先探后掘,严格掌握钻探的超前距离。钻探时如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钻孔中水压、水量突然增大,顶钻等异常时,必须立即停止钻进,但不得拔出钻杆,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具体情况,并派人监测水情,如果发现情况危急时,施工单位当班班长必须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害威胁区域的人员,然后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5、相邻矿井的隔离煤柱,必须按《煤矿防治水规定》的规定留设。
6、各种防水煤柱应根据地质构造、水文地质条件、煤层赋存条件、开采时围岩性质及移动特征因素,按《煤矿防治水规定》进行留设,必要时由防治水部门编制专门设计,报请上级部门批准。已批准的防水煤柱不得随意改动,严禁在煤柱内设工作面。
7、生产科对防治水害方面提供技术资料并负责审核落实准确程度,对存在的问题、隐患要提出解决方案、办法和措施。
8、2013年的雨季 “三防”和冬季“三防”计划由矿调度室编制完成,生产科及有关单位配合。对于各单位应负责完成的项目,要求按质、按量、按期完成。
9、对井田范围内尤其是受采动影响范围内地表情况要经常进行查看,发现地表塌陷,要进行及时填补,防止大量洪水灌入井下,造成重大事故。
五、预防顶板事故的安全措施
1、根据采掘工作面的技术参数及用途,正确选择先进合理的支护形式。保证液压支柱的初撑力并设专人经常进行检查,加强液压支柱的管理,及时进行补液,泵站压力符合规定要求,加强矿压预测预报。
2、狠抓质量标准化,严格按标准施工、检查、验收,认真按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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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制度落实采掘质量标准化分工负责管理规定,并加强质量标准化管理的检查工作,确实保证支护质量达到设计要求,达到质量标准化要求。
3、加强回采工作面的初采、末采收尾管理工作,上下端头和两巷超前支护及过老空区、过地质构造带、断面刷大、巷道贯通交岔点施工等重点工程的顶板管理工作,必须编制专门的技术措施,经矿总工程师和有关部门会审后,贯彻执行,确保施工安全。
4、当有冒顶预兆时,现场操作人员、班组长和跟班队干,必须按照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具体规定,加强支护强度,缩小空顶距离,采取控顶措施,提高支护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5、维护巷道时,必须加强顶板管理,严格落实《煤矿安全规程》顶板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安全措施。现场操作中,必须使用超前支护装臵、防倒棚装臵,严禁空顶作业。回采工作面在顶板破碎、片帮严重的情况下,生产科必须按规定制定措施报矿总工程师审核后,施工单位按措施严格执行。
6、生产科要按规定对支护质量和顶板动态进行监测,按月对喷砼强度进行试验,并向有关单位提供测试结果报告。喷砼强度达不到要求时,必须整改合格。否则,停止掘进。
7、当回采工作面初采时,成立顶板管理小组,由各生产科室、队干进行现场跟班,现场指挥处理顶板管理问题,确保初采工作面初采工作的顺利进行。
8、各队队长、班长是顶板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当现场施工时,确认顶板事故无法避免时,值班干部、班长、安检员必须立即组织人员,全部撤出危险地点,避免人员伤亡。
9、在工程施工计划设计、编审作业规程、班前会布臵安全工作时,必须把防止重大顶板事故的措施作为重要项目,作出具体的规定和要求,力求严谨、完整。
10、供应部门配备足量的顶板安全装备及安全检测仪器,保证能满足2013年内的顶板管理需要。
11、顶板安全装备的管理、使用、检测、维修及报废等由生产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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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同时负责协调、安排施工单位安装使用顶板安全装备。
六、预防运输事故的措施
1、选用合格的运输设备,安装运输设备符合相关规定。
2、加强运输设备管理,完善运输管理制度和运输各工种操作规程。机运科要对矿运输管理制度进行补充和完善,落实责任,强化管理。
3、搞好斜巷跑车防护装臵的试验工作,机运科要按时组织对跑车防护装臵进行试验,并做好试验记录。
4、责任单位加强连接器的管理和使用。井下各单位在使用连接器时必须按矿有关规定使用合格、完好的连接装臵。严禁使用自制绳扣及任何非标准连接装臵进行提升。为确保斜巷提升安全,责任单位在每次提升时,把钩工都要对钩头、车辆连接装臵进行检查。
5、加强斜巷跑车防护装臵的管理和维护。责任单位下料时要对各自所属范围内的斜巷的各种挡车装臵进行全面认真检查,并做好日常的维护工作,使之灵活、有效、可靠。
6、加强小绞车的管理。绞车安装严格按照《运输设备安装质量标准》进行,钢丝绳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断丝、磨损不超规定,无严重锈蚀、死弯。
7、对车辆连接装臵要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检测检验。 8、斜巷提升时,要按规定数量挂车,严禁超拉多挂。 9、加强斜巷提升管理,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规定。
10、加强运输安全管理,机运科要对现有的运输设备、装臵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存在问题的装备,要采取积极的措施进行修复,保证其正常使用。
11、人力推车时,1次只准推1辆车。严禁在矿车两侧推车,同向推车时间距不得小于30米。推车人员必须时刻注意前方,在当前方有人或障碍物时,必须立即发出警号。
12、运输大型设备时,必须制定专项措施,并由管理人员现场跟班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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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预防安装事故的措施
1、安装运输机械机电科要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贯彻学习后严格按安全技术措施执行。
2、防突队在新地点施工钻孔时,稳钻工序必须制定操作程序,防止出现事故。
3、加强职工的业务技术培训,提高职工安装技术技能。 4、安装运输设备、稳钻过程中,采掘队必须安排跟班队干现场指挥。
5、安装施工人员严禁戴手套,袖口必须包扎好。
八、预防雷电措施及停送电措施
1、副井轨道及主井皮带输送机必须按规定采取绝缘措施。 2、地面各机房、变电所、抽放泵站及其它建筑物必须安装可靠的避雷装臵并定期检查维护。
3、进入井筒的各类管线必须采取可靠的避雷措施并定期检查。 4、矿井停送电工作必须按有关停关电管理制度严格执行。 5、必须确保风电、瓦斯电闭锁正常使用。
第七节 处理重大灾害事故的组织措施
一、矿成立救灾指挥部 总 指 挥:矿 长
副总指挥:总工程师 生产矿长 安全矿长 机电矿长 后勤矿长 成员:各副总工程师 安检科长 生技科长 调度室主任
通风科长 通风队长 机电科长 供应科长 综办主任 机电队长 采煤队长 掘进队长 运输队长。 救灾指挥部设在矿调度室,矿长担任总指挥。 调度室外线电话2436187 2910830 内线电话8001或0
二、处理事故过程中人员职责
1、矿长:是处理灾害事故的第一责任者,在矿总工程师及相关人员的协助下,制定营救被困(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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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矿总工程师:是矿长处理灾害事故的第一助手,在矿长领导下组织制定营救被困(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
3、各有关副矿长:根据营救被困(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负责组织处理事故所需人员待命,及时调集救灾所需设备器材到位,并由指定一名副矿长签发抢救事故用的特别通行证,严格控制入井人员。
4、副总工程师:根据矿长命令,负责分管专业的抢救工作。 5、通风副总:按照矿长命令,负责准备通风方面必要的图纸及资料;组织通风队调整、改变矿井通风系统,监视主要通风机的工作状况和组织完成必要的通风设施改造工程,并执行与通风有关的其它措施。
6、通风队长:负责矿井通风系统的具体改造工作,并严格执行与通风有关的其它措施。
7、矿调度室主任:在救灾指挥部的领导下,统一协调救灾工作,保证救灾计划及时顺利地实施。
8、机电副总:在救灾指挥部领导下,负责全矿停送电工作,及时抢运和安装机电设备,完成有关任务。
9、跟班区队长、班长:负责查对留在责任区域内的人数,并采取措施将责任区域内的人员有组织地带到安全地点直至地面,组织升井人员签字,并将签字及时交到调度室。同时,将在现场所见到的事故发生的范围和发生原因等情况,如实详细地报告矿调度室,并随时接受矿长命令,完成有关抢险和灾害处理任务。
10、矿调度室值班调度员:负责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经过,并立即将事故有关情况汇报给矿长、总工程师、鹤安公司调度以及其他领导和有关单位,及时向矿属各单位传达矿长的命令,召集有关单位人员到矿调度室待命,随时调度井下抢救工作,统计掌握出、入井人数和留在井下各地区的人数。
11、矿灯发放室负责人:应根据入井人员领取矿灯、自救器的号码,查清入井人员的人数及姓名,并迅速报告矿调度室;对没持有指定的副矿长签发的入井特别许可证的所有人员,不得发矿灯、自救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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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供应科长:及时准备好必需的抢救器材、物资,并根据矿长命令,迅速运送到指定地点。
13、生技科长:负责准备好必要的图纸和资料,并根据矿长命令完成测量打钻工作。
14、后勤矿长:保证对遇难人员及遇难家属的妥善安臵和救护人员的食宿及其它生活事宜,并按照救灾指挥部的要求,完成各项救灾任务。
15、保卫科长:负责事故抢救和处理过程中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护正常秩序,不准闲杂人员入井,并在井口设专人警戒,严禁逗留、围观。
16、综办主任:负责组织对受伤人员急救治疗,组织护理的安排。 17、安检科长:负责监督有关人员在救灾过程中落实救灾工作的安全工作,并按照救灾指挥部的要求,完成各项救灾任务。
第八节 避灾路线及自救措施
一、发生瓦斯、煤尘爆炸和火灾事故避灾路线及自救措施 (一)发生瓦斯、煤尘爆炸和火灾事故避灾路线
1、当发生瓦斯、煤尘爆炸和火灾事故时,灾区人员和受威胁区域内的人员要通过一切可行办法,必须在跟班队干或本班班长(班长不在时,由有经验的老工人代理)的带领下,经最短路线撤到进风巷道,并经安全出口迅速撤到地面。若灾区内有毒有害气体已超标,应迅速佩戴自救器安全撤离。
2、各采掘地点避灾路线 (1)采煤工作面:
11061工作面→下顺槽→十一平巷绕道→轨道下山→六风眼→轨道下山→-50m轨道大巷→副井底→副井→地面。
11032工作面→下顺槽→下顺槽绕道→运输下山→-60m水平皮带大巷→主副井底联络巷→-50m轨道大巷→副井底→副井→地面。
(2)掘进工作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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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2工作面上顺槽→运输下山→-60m水平皮带大巷→主副井底联络巷→-50m轨道大巷→副井底→副井→地面。
11032工作面下顺槽及切眼→下顺槽绕道→运输下山→-60m水平皮带大巷→主副井底联络巷→-50m轨道大巷→副井底→副井→地面。
11062工作面上顺槽→十风眼绕道→轨道下山→六风眼→轨道下山→-50m轨道大巷→副井底→副井→地面。
11062工作面下顺槽及切眼→十一平巷绕道→轨道下山→六风眼→轨道下山→-50m轨道大巷→副井底→副井→地面。
11051工作面上顺槽→上顺槽绕道→运输下山→-60m水平皮带大巷→主副井底联络巷→-50m轨道大巷→副井底→副井→地面。
11051工作面下顺槽及切眼→下顺槽绕道→运输下山→-60m水平皮带大巷→主副井底联络巷→-50m轨道大巷→副井底→副井→地面。
(二)发生瓦斯、煤尘爆炸和火灾事故时自救措施
1、井下一旦发生火灾、瓦斯事故,受威胁的人员必须立即戴好自救器,以防有害气体中毒。
2、戴好自救器后,按避灾路线或按救灾指挥部指定路线迅速撤退。
3、如果灾情已把退路隔断,受灾人员无法撤离时,人员必须戴好自救器,并尽可能地撤到距事故远一点的地方,或根据受灾地点情况到回风量较小的巷道中进行避难。在此情况下,人员要尽量减少体力消耗,减少呼吸量,并用衣服和煤块把巷道堵死,以免有害气体的侵入。如果在有压风管路的巷道,可把压风自救装臵打开,以提供氧气,同时要节约用矿灯,将灯头悬挂在巷口,定时敲打管路或煤(岩)壁,使抢救人员容易发现。
二、发生水灾时自救措施及避灾路线
1、当发生水灾时,受威胁区域的人员要有组织地迅速按避灾路线撤到安全地点。
2、如果水灾灾情严重,已将退路隔断,堵在独头巷道人员,需要撤到本巷道最高位臵,并力求减少体力消耗,减少呼吸量,节约使用矿灯,等待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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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为防止地面洪水流入井筒造成灾害,井下水泵房要把防水闸门关严,并采取措施防止地面洪水流入安全出口。
4、各采掘工作面避灾路线: (1)回采工作面
11061工作面→上顺槽→十风眼绕道→轨道下山→-50m轨道大巷→副井底→副井→地面。
11032工作面→上顺槽→运输下山→-60m水平皮带大巷→主副井底联络巷→-50m轨道大巷→副井底→副井→地面。
(2)掘进工作面
11032工作面上顺槽→运输下山→-60m水平皮带大巷→主副井底联络巷→-50m轨道大巷→副井底→副井→地面。
11032工作面下顺槽及切眼→下顺槽绕道→运输下山→-60m水平皮带大巷→主副井底联络巷→-50m轨道大巷→副井底→副井→地面。
11062工作面上顺槽→十风眼绕道→轨道下山→六风眼→轨道下山→-50m轨道大巷→副井底→副井→地面。
11062工作面下顺槽及切眼→十一平巷绕道→轨道下山→六风眼→轨道下山→-50m轨道大巷→副井底→副井→地面。
11051工作面上顺槽→上顺槽绕道→运输下山→-60m水平皮带大巷→主副井底联络巷→-50m轨道大巷→副井底→副井→地面。
11051工作面下顺槽及切眼→下顺槽绕道→运输下山→-60m水平皮带大巷→主副井底联络巷→-50m轨道大巷→副井底→副井→地面。
三、发生顶板事故的自救措施
1、发生冒顶事故时,如发现自己或他人被压,作业人员要首先通过自救、互救,撤离到安全地点,等待救护。
2、如果有人员受伤,如大量出血、骨折等,未受伤人员应根据相关自救常识对受伤人员进行必要的自救。
3、如果冒顶被围堵,应注意保持沉着冷静,尽量找安全地点静坐,减少个人呼吸量,等待救援,并定时敲打管路或煤(岩)壁、发出灯光等求救信号,以便被人及时发现和抢救。
4、受堵人员必须节约使用矿灯,尽可能使用一盏亮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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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若被堵巷道内有压风管路,可以打开阀门放气以提供氧气。 6、被堵人员如发现被堵的巷口煤(矸)量不大,可轮流清理,扒出通道自救,但同时应注意观察顶板,防止再次发生事故。
四、事故汇报及抢救流程及要求
1、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立即救护受到伤害人员,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的蔓延扩大,防止二次伤害。
2、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现场人员应迅速查明原因并及时向矿调度室(电话号码8001或0)和安检科(8026)汇报。人身事故要汇报清楚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人员伤害情况、伤害部位、伤害程度及主要原因等,非人身事故要汇报清楚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主要原因、有可能造成的后果及采取的抢救措施等。
3、调度室接到汇报后,立即向矿值班矿长汇报,并根据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等情况及时通知医护室、有关科室、区队值班人员,组织好事故救援、事故现场勘查以及受伤者抢救准备工作。有关单位和个人接到调度室的通知后,要服从安排,听从指挥,积极配合。
4、信息站接到汇报后,要通知附近的安检员到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并协助现场救护,同时要立即汇报安检科值班领导,值班领导组长有关人员到井口等待伤员升井后调查核实事故伤害情况(伤害部位、程度),重视及以上事故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勘察组织事故现场调查和召开事故追查会。24小时内形成事故调查报告,报矿领导审批。
汇报简明程序:事故现场人员——矿调度室(电话号码8001或0)
第九节 矿井灾害事故处理计划
一、当发生瓦斯、煤尘爆炸(燃烧)事故时处理计划
1、当井下发生瓦斯爆炸时,矿调度室必须了解事故经过及影响
范围等,并立即用电话按顺序通知救灾指挥部的领导和有关单位,同时通知井下灾区人员迅速戴好自救器,按规定避灾路线迅速撤离。
2、救灾指挥部根据已掌握的事故情况迅速制定具体的救灾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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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分工实施。
3、为避免事故扩大,有效地处理事故,根据事故的地点、范围和具体情况,在通风方面可采取以下措施:
(1)保证正常通风。 (2)实施局部反风。
(3)实施均压通风或局部风流短路。
4、其它单位大力配合救护队,全力以赴抢救人员和财产。 5、根据事故具体情况,有计划在井下某一范围进行停电,以防事故扩大。
6、事故发生后必须严格控制和准确统计升井人员,摸清受灾人员人数。
7、事故发生后,各单位组织人员根据各自的职责、任务以及救灾指挥部布臵的工作,落实各项救灾计划。
8、保证自救器的配备量,参与救灾人员下井必须携带合格的自救器。
二、当发生火灾事故时处理计划
1、当井下发生火灾时,要立即查明火源(如电器着火首先切断电源)、影响范围、火情等情况,并及时用电话按顺序通知救灾指挥部的人员和有关单位。
2、受火灾影响的人员尽可能用邻近地点的灭火器材如灭火器、消防砂、消防水管直接灭火,必要时应将排水管路、压风管路临时改为消防管路,以控制火势蔓延。
3、当火势控制不住,火情危及人身安全时,要立即组织人员自救,按避灾路线迅速撤离。
4、救灾指挥部要根据火情,尽快制定救灾计划,并组织力量立即实施。
5、不能直接灭火时,应采取隔离灭火,由救护队同时在进、回风侧构建临时密闭,在临时密闭的掩护下,再砌造永久密闭,以防灾区范围扩大。封堵前要加强通风,降低火区内的瓦斯浓度。在封堵过程中,要时时检测有害气体浓度,以防瓦斯爆炸事故以及一氧化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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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事件等发生。
6、密闭离火源要有足够距离。建立临时密闭后,人员要迅速撤离危险区,确认无危险后,再建造永久性密闭。
7、在制定灭火计划时,要充分考虑通风方面的措施。如在进风巷(主井、副井)、井底车场发生火灾时,可采取停风、反风和风流短路的方法进行处理;在井下其它地方发生火灾时,具体采取以下通风措施:
(1)在井下其它地点发生火灾时,应保持事故前的风流方向,控制火区供风量。
(2)采煤工作面发生火灾时,应保持正常通风,必要时可适当调节风量或采取局部区域性反风。
(3)掘进巷道发生火灾时,必须制定安全可靠的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8、处理上、下山巷道火灾时,制定防止火风压造成风流逆转的措施。
三、当发生水灾灾害事故时处理计划
1、尽快掌握出水事故的地点、水量及淹没情况和可能被淹没的巷道,及时通知受威胁地区人员撤到安全地点。
2、根据透水的水量采取紧急措施排水,尽快将水排尽,以利抢救遇难人员。
3、在采取排水措施的同时,要想法利用压风管路向遇险人员区域强行通风。
4、排水期间经常检查有害气体,并要警惕二次透水及冒顶事故。 5、雨季防水由地测科另行编写防水专项措施,并严格贯彻执行。 四、当发生冒顶事故时处理计划
1、发现冒顶事故的在场人员,应立即报告现场干部和矿调度室。现场干部迅速清点人数,判断冒顶范围和程度,判断是否有人被压堵,并及时将情况汇报矿调度室。
2、当发现人员被压堵时,现场干部迅速组织人员根据相关自救常识进行抢救,必要时可调动邻近工作面人员进行抢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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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抢救人员时,首先检查冒顶区及其附近地点的安全状况。对有危险的地点,应加强支护,先控制顶板,确保事故不再扩大,然后尽快处理,救出人员,救人时要有专人观察顶板。
4、积极恢复冒顶区的正常通风,如果暂不能恢复的,可利用水管、压风管等对埋压、堵截人员输送新鲜空气,或尽快打钻孔供风,利用钢管向灾区输送水和食物,然后尽快处理冒顶,或开绕道等方法救出人员。
5、当冒顶未堵压人员时,可制定专门措施,加强支护,由外向里,按措施进行处理冒顶。
6、矿调度室接到关于冒顶事故的电话时,要根据冒顶的情况,用电话按顺序通知救灾指挥部的有关人员和有关单位。
救灾指挥部制定事故的处理计划,并组织有经验的老工人和干部奔赴现场进行处理。
五、当发生运输事故时处理计划
1、当发生运输事故时,应及时向区队值班干部和矿调度室汇报。并尽快处理现场,保证运输设备、设施的正常使用,不影响生产。
2、当发生运输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时,应及时采取自救措施,同时向区队值班干部和矿调度室汇报,等候急救。
3、调度室在接到急救电话时,要安排人员进行急救,责任单位停止斜巷物料提升,保证线路畅通,确保以最快的速度营救伤员。
4、如果斜巷发生跑车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时,作业人员应及时向区队值班干部和矿调度室,并将撞坏的车辆提升上井,清理现场减少影响生产时间。
5、如果斜巷发生跑车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时,作业人员应根据相关自救常识抢救伤员;同时向矿调度室和区队值班干部汇报,并查清跑车原因,采取相应措施。
6、调度室接到运输事故的通知后,根据运输事故的情况,及时通知救灾指挥部的有关单位及人员组织救灾工作。
六、当发生立井提升重大事故处理措施。
机电队应首先查明原因,汇报矿调度室和抢险领导小组,并立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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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人员根据抢险小组下达的命令,制定措施,投入抢险,当发生过卷、卡罐事故时,首先应查清原因及卡罐具体位臵、有无人员伤亡,拿出处理方案;
1、严禁擅自动车处理,必须经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按措施进行处理,防止事故扩大;
2、应急领导小组及时组织矿医院、保卫科等迅速到现场进行人员救治;
3、根据系统或设备的损坏情况,制定修复方案进行恢复;完善罐笼防坠装臵、完善防撞装臵。
七、井下主要斜坡轨道发生跑车事故时处理措施
1、应急抢险领导小组立即组织就近作业人员组成抢险救援队伍,进行抢险救援;
2、组织矿医院医护人员赶赴现场或在井口进行救治; 3、矿保卫科负责严禁无关人员或未经抢险领导小组批准的人员进入矿内;
4、根据运输系统的损坏情况,制定修复方案和措施,由机电部门牵头组织恢复;
5、完善绞车保护和斜坡轨道一坡三挡安全设施。
八、井下胶带运输机发生着火、断带等事故时处理措施
发生事故的单位,应立即向矿调度汇报,查明事故原因,以便应急领导小组做出正确判断,及时组织施救。
1、对于着火事故,应立即通过电话组织就近人员按照规定的避灾路线(逆风流)迅速撤离现场,同时组织人员进行抢险和系统恢复;
2、对于非着火的重大伤亡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组织就近作业人员组成抢险救援队伍,及时对受伤人员进行施救;
3、全部遇险人员救助完毕,根据系统、设备损坏情况,制定修复方案和措施,进行恢复;
4、供应科根据应急领导小组所列物资清单及时组织货源; 5、完善胶带输送机的综合保护,确保安全运行。
九、暴雨洪水引发淹井事故时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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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班调度员接到事故时首先打开录音机,把事故汇报,指挥抢救全过程录下来备查。
2、要问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灾区、人数、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现状和趋势。
3、根据灾情通知邻近灾区人员由班组长带领撤出去或去现场组织抢救。
4、并把事故性质、严重程度立即报告矿救援领导小组组长和值班副组长及有关单位。
5、迅速通知机电科在距事故地点较近的地方架设临时电话,并派设专人看守,以便调度室同现场随时取得联系,掌握事故抢险进展情况。
6、立即按规定的事故汇报程序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7、按领导指示立即通知有关人员赶赴现场观察灾情,拿出切实可行的抢救措施。
8、通知矿保卫科维持好秩序并做好矿区的保卫工作。 9、根据事故现场情况,调度人力、物力、抢救。
10、通知受灾的单位查清受灾威胁的当班出勤人数、灾区撤出人数、和受灾人数。
11、通知办公室找出受害者档案备查。
12、调度室要详细记录事故汇报、指挥抢救的全过程。
十、全矿突然停电灾害事故时处理计划
1、全矿突然停电,调度室立即通知所有采掘队及其它人员,撤
离到进风巷道中待命,并有矿长、总工程师和值班矿长根据停风后的雨天情况,立即决定全矿井是否停产,工作人员是否全部撤至地面。
2、在人员撤离时,责任单位电工必须将工作面及机电硐室的开关停电并闭锁。
3、调度室安排责任单位立即查明原因和预计停风时间。停风时间超过10min,调度室要立即通知主要通风机房值班人员,打开风井口防爆门,利用自然风压进行通风。
4、调度室立即通知值班矿长、矿长、总工程师、机电矿长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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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矿长、机运科、通风科、通风队、机电队及有关单位要做好恢复通风、排放瓦斯的准备工作。
5、运输队检身工负责禁止人员入井。
6、恢复通风及排放瓦斯必须制定专项瓦斯排放措施,经矿总工程师贯彻落实后,严格执行。
7、当个采掘工作面恢复通风后,瓦斯浓度不超过0.7%,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电器无失爆等情况,确认无安全隐患后,矿调度室方可通知井下各工作面恢复生产。
十一、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灾害事故处理计划
1、主要通风机突然停止运转,矿调度室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通知机电队切断井底变电所电源,必通知井下所有人员撤离到进风巷道待命。
(2)主要通风机司机把风井井口防爆门打开,充分利用自然风。 (3)将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的情况如实汇报当天值班矿长、矿长、总工程师、机电矿长、调度主任、机运科、通风科、通风队、机电队及有关单位负责人,接受矿领导有关指示计划并付诸实施。
2、责任单位及时查明主要通风机停转的原因,并及时排除故障,将实际情况汇报矿调度室,矿调度室作好记录,以便备查。
3、主要通风机恢复通风正常后,及时通知通风科、通风队及有关单位,由通风科根据停风时间,安排通风队组织瓦斯检查员首先检查变电所内的瓦斯浓度,只有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汇报矿调度室,由矿调度室通知恢复供电。
4、恢复通风及排放瓦斯必须制定专项瓦斯排放措施,井矿总工程师贯彻落实后,严格执行。
5、当个采掘工作面恢复通风后,瓦斯浓度不超过0.7%,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确认无安全隐患后,由瓦斯排放现场负责人向矿调度室汇报,矿调度室通知恢复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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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计划的贯彻和执行要求
1、本计划下发到各有关单位后,各单位主管领导要组织职工认真学习贯彻,并要人人签字、考试合格,每季度开始,各单位还应重新贯彻落实修改补充后的措施。
2、采掘面的作业规程中必须明确规定本工作面的避灾路线及防止各类事故的安全措施。
3、由矿总工程师组织相关单位每季度要对本计划补充修改一次,救灾指挥部人员、井下电话安设地点及有关电话号码要及时补充修改并严格执行。
4、安检科要将灾害事故发生后未升井人员登记表、灾害发生后升井人员登记表备用在矿灯房,以备急用。
5、调度室按照《计划》所列图纸、表册,组织有关单位配齐,以便备用。
6、本《计划》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至2013年底结束。
第十一节 处理重大灾害事故必须具备资料
一、所必备的图纸资料
1、矿井通风系统图 2、采掘工程平面图
3、矿井井上、井下供电系统图 4、井下防尘管路系统图 5、井下压风、排水管路系统图 6、井上、井下对照图 7、监测系统示意图 8、发生事故后避灾路线图 9、矿井通风网络图 10、矿井通讯系统图 11、矿井运输系统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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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重特大事故汇报及抢救程序图
二、其它资料
1、井下各工作地点电话表
2、井下灭火器材一览表
3、灾害发生后下井未升井人员及升井人员登记表 4、灾害事故发生后电话通知顺序单
三、事故处理的相关技术资料(附件一~附件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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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重特大事故汇报流程图
事故现场人员 安检科 井下安检员 矿调度室
值班矿长 矿 长 相关科室 区队值班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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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重特大事故抢救流程图
事故现场人员 安检科 井下安检员 矿调度室 值班矿领导 相关科室 区队值班人员 救护人员 事 故 现 场 事故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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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柴厂煤矿灾害发生后升井人员登记表
单位: 时间:201 年 月 日 班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值班人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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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井人员签字 序号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升井人员签字 鹤壁市柴厂煤矿有限公司2013年度重大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附件四: 柴厂煤矿灾害发生后未升井人员登记表
单位: 时间:201 年 月 日 班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姓名 未升级原因 序号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姓名 未升井原因 值班人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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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五: 柴厂煤矿井下灭火器材一览表
序号 1 2 3 4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备注
名称 8kg泡沫灭火器 4kg泡沫灭火器 1211泡沫灭火器 泡沫灭火器 消防桶 消防锹 水带 砂子 砂箱 编织袋 铁锨/手镐 砖 水泥 米石 单位 台 台 台 台 只 只 米 M3 个 条 把 块 吨 M3 数量 10 5 11 12 5 5 200 2 5 150 15/13 150 1 1 以上救灾物质存放在井下消防材料库,保证随用随时能取出。 48
鹤壁市柴厂煤矿有限公司2013年度重大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附件六: 柴厂煤矿井下作业地点电话明细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地点 副井底 主井底 变电所 采区变电所 水泵房 采区水泵房 轨道下山车房 炸药库 六平巷 八平巷五岔口 1061上顺槽 1061下顺槽 二部皮带头 三部皮带头 四部皮带头 五部皮带头 回风巷底 六平巷放煤口 三风眼口 四风眼口 电话号码 8069 8067 8070 8074 8085 8072 8071 8081 8079 8083 8082 8073 8060 8077 8083 8082 8090 8060 8080 序号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地点 九风眼 电话号码 8075 49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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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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