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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急诊科管理制度(新)

来源:化拓教育网


门、急诊首诊医师负责制 (门3-1)

首诊负责制原则:首诊医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诊治患者,应热情接待,详细检查,认真书写病历和各种检查申请单,提出诊断和处理意见。 1、门诊首诊负责制

(1)门诊患者挂号后到相对应科室就诊时,首诊医师应以对患者高度负责的精神,详细询问病史,精心进行诊治。

(2)首诊医师诊查患者后,判断患者病情属其他科疾病,应给予认真处理,耐心解释,介绍患者到他科就诊;遇到诊疗有困难或涉及多学科的患者,首诊医师应先完成病历记录和体格检查,及时请上级医师进行指导,必要时邀请他科会诊或报告门诊部进行疑难病会诊。

(3)首诊医师邀请其他科室会诊时,被邀请科室应及时安排医师参加会诊,将会诊意见当面向首诊科室医师交待,并做病历记录,必要时协助首诊科室进行诊治。

(4)病情涉及到两科以上的患者,如需住院治疗,应按照“专病专治”原则根据患者的主要病情收住院,如有争议由门诊部根据病情决定,科室不得拒收患者。在未确定接受科室前,首诊科室医师要对患者全面负责。

(5)各科首诊医师均应以患者为中心,将患者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认真做好首诊负责工作。 2、急诊首诊负责制

(1)一般急诊病人,参照门诊首诊负责制执行,由急诊科护士通知值班医师,进一步诊治。

(2)重危病人病情属他科疾患,首诊医师应首先对病人进行抢救,并立即通知有关科室值班医师,在接诊医师到来后,向其介绍病情及抢救措施并认真履行病历、患者交接等手续。如无故提前离开,在此期间发生的问题,由首诊医师负责。

(3)复杂病例,需两科或多科协同抢救时,首诊医师应首先实行必要的抢救,并通知医务科、门诊部,以便立即调集各有关科室医护人员。在未同相关科室交接前,抢救工作由急诊科负责。

(4)急、危重病人的检查、治疗、病情告知、会诊、入院、转院等工作由首诊医师负责。

门、急诊病历等管理规定 (门3-3)

一、门诊病历

1、门诊医师必须做到专科接诊,并要求患者提供门诊病历,严格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书写病历记录。门诊病历封面及首页必须填写完整。门诊病历内容应包括: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体检 ( 各种阳性体征和必要的阴性体征 ) ,诊断或印象诊断及处理意见,由医生书写签名。间隔时间过久或与前次不同病种的复诊患者,一般应视为初诊患者。 每次诊查,均应填写日期、时间。门诊病人需要住院检查和治疗时,由医师签写住院证。门诊病人需要转院检查和治疗时,应由医师签写转诊单,填写转诊登记本,并交科主任审批。

2、急诊医师必须严格按照《病历书写规范》要求书写病历,病历内容要求及时、全面、准确。

3、门、急诊护士应指导患者(或家属)购买门诊病历,指导患者填写门诊病历一般项目(姓名、年龄、住址、联系人、联系方法等),整理、保管门诊病历资料(各种检查报告单分类粘贴在门诊病历上,妥善保管,复诊时带来),对病人进行初检(测体温、脉博和血压),督促坐诊医生填写门诊日志。 4、门、急诊病历质量检查严格按照《湖北省医疗机构门(急)诊病历质量考核评分标准(2009)》执行。 二、门诊日志

1、各门诊诊室应当备有门诊日志。 2、门诊日志由坐诊医师负责填写并签字。

3、门诊日志登记项目必须齐全,登记数与当日挂号数量一致。 4、院感办公室定期对门诊日志与传染病疫情报告卡进行核对。 5、门诊部定期对门诊日志登记项目、登记数进行检查。 6、门诊日志的保存期至少为3年。

急诊科工作制度

1、各临床科室应指派医师轮转,担任急诊科工作,新派人员须报医疗管理部、门诊部备档。医师在急诊科轮转期间必须服从急诊科主任的管理。 2、接诊医师应对病员以高度的责任心及时进行救治,急诊抢救病人必须在入院后2分钟内开始实施,急诊会诊应在10分钟内到达会诊地点,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并作好各项记录(包括病历、急诊接诊记录等)。疑难、危重病员应立即请上级医师指导或请相关专业医师到急诊科急会诊并及时做好记录。被邀请会诊医师应随请随到。对危重不宜搬动的病员应在急诊科就地组织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护送入病房。

3、急诊科各类抢救药品及器材要准备完善,保证随时可用。由专人管理,摆放在固定位置,便于使用;要经常检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 4、急诊科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做好交接班,严格执行急诊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建立各种危重病员抢救技术操作和程序。

5、留观病员由急诊医师和护士负责处理。值班人员必须随叫随到,并认真书写病历和医嘱。各种医疗文书一定要详细注明年、月、日、时、分,不得漏项。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有效地采取诊治措施,并随时记录病情变化及诊治措施。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天。

6、急诊科查房制度:值班医师接班后应查视所有留观病人并及时做好危重病人的病情记录;护理人员应经常巡视病人,按时进行治疗护理;科主任或副主任每天上午应带领值班师及相关护理人员对所有留观病人进行查房,及时修订诊疗计划及诊治重点;新留观疑难危重病人,也应及时请科主任或上级医师查房,并认真做好查房记录。

7、遇重大抢救,需立即报请科主任和院领导、医疗管理部、门诊部亲临现场加强指挥。凡涉及法律或纠纷的病员,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门3-6)

一、医院绿色通道的概念

指院内为急危重病患者建立快速高效的服务系统,包括急诊预检、抢救室、手术室、ICU、病房、药房、血液体液检验和影像检查等。

二、医院绿色通道的救治范围

1、心跳呼吸骤停;2、休克、昏迷;3、急性心肌梗死;4、致命性心律失常;5、急性心力衰竭;6、急性呼吸衰竭;7、急性呼吸道梗阻;8、严重创伤、多发伤;9、中毒;10、电击伤、溺水;11、急性脑梗死;12、其他急性病引起的生命体征不稳定需要抢救者;13、110、120所送病情较严重病员;14、对各类公共突发事件的医疗抢救。

三、医院绿色通道的程序

符合医院绿色通道范围病员来院接诊后,应采取下述措施:

1、病人或救护车一到,急诊护士立即将平车推到救护车旁,协助家属将病人抬上平车,同时护士简略了解患者病史及症状,根据病情,决定病人是否进抢救室抢救。确定需抢救者,立即推入抢救室,并立即给病人检查生命体征、吸氧、监护、开放静脉通道等,同时急诊值班医生立即对病人进行问诊和全面查体,做出初步诊断,根据病情决定是否开放绿色通道。

2、病人需做辅助检查,如病情允许搬动,则由急诊医生或护士全程陪同,但必须在确保病人生命体征稳定的情况下进行;如病情不允许搬动,则在抢救室行床边检查B超、拍X线片、化验取血等。各辅助科室医生接到抢救室床边检查电话邀请,必须在10分钟内到达抢救室(中夜班提前通知相关科室)。

3、如病情涉及多个科室或需紧急手术治疗,急诊值班医生在抢救室电话请相关科室会诊,会诊医师必须在10分钟内到达,共同研究病情及治疗方案。需紧急手术的,先电话通知手术室做好接病人准备,同时在急诊抢救室完成所有术前准备,如放臵胃管、尿管,备血,术前谈话签字等,病人由相应专科医生陪同直接推送手术室。手术室应预留1个急诊手术间,并安排有急诊麻醉师和手术护士。

4、各项挂号、检查、治疗、用药等手续简化,各种抢救性治疗执行先检查,先用药,后补交费。

5、病人需要住院进行治疗,应在生命体征稳定后由急诊科派医师或护士送入病房,急诊科应提前打电话通知拟送入科室,接到电话后病房医务人员做好接诊准备,病人送达病房后,医务人员应立即接诊,保证各种抢救措施及时到位。

6、进入医院绿色通道的病人应执行边抢救边收费,病人无家属或暂时不能支付则应先抢救后收费。各科室发生的欠费,应报告医务科与门诊部,并由急诊科和病人所在科室负责催缴。

急诊科出诊制度 (门3-7)

1、“120”救护车司机的值班必须预先排定。救护车临时作其他用途,必须事先通知急诊科,并安排好代班车辆与司机。救护车司机应坚守岗位,当班在急诊科待令,二线班应及时赶到。急诊科排好医生、护士值班表,做到医、护、车24小时待出诊。

2、急诊科值班护士每天检查常用急救医疗器材与药品,做到器材完好备用,药品随用随补充。特殊情况出诊应补充相应设备。

3、接到出诊电话后,当班医生、护士迅速准确地记录接到电话时间、患者姓名、病情,事发地点及联系方式,并立即通知值班医生、护士及司机。专科病人如妇产科、普外科等迅速通知专科医师出诊。

4、值班医生、护士与司机接到通知后必须在1分钟内出车,城区10分钟内赶到现场。 5、到达现场后,医生诊看病人,及时作出初步判断,并给予CPR、简易包扎固定等处理后搬上“120”车。在运回途中,医护人员须继续给予抢救治疗,如输液、给氧等,严密观察病情变化,随时处理。接诊过程中医、护人员均不得坐在驾驶室里。

6、在运送途中有生命危险的病人,及时向其家属解释,应就近在附近医疗卫生机构抢救治疗,不要盲目运送,待病情稳定后再定。司机和医护人员要共同保证病人在途中不因运输而至伤害,应妥善护理和固定病人。

7、救护车接诊周边乡镇患者,必须先详细了解病人情况,危重病人在转送途中有生命危险的或可能发生严重并发症的,原则上应留当地医疗机构治疗。如病人及家属要求转院的,当地医院和接诊医生必须将患者病情和途中可能出现的情况详细告之患者及家属后并履行转院手续,患者或代理人签署转运《知情同意书》,方可转院。

8、急诊工作人员,必须一切以病人为重,在病人未妥善处理之前,不得擅自离开抢救岗位。

9、按规定收取出诊费,出诊费标准另行制定。

10、病人运回急诊科后,应做好相关记录和交接班,生命体征稳定的,收各专科住院治疗。病因不明,须生命支持的病人在急诊科抢救观察治疗,48小时内转至专科继续治疗。

门、急诊医疗纠纷报告与解决程序 (门4-1)

1、门、急诊各科室发生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或发现存在医疗纠纷隐患时,应立即报告门诊部,并保留好病历、处方、检查单、影像学资料、剩余药品等与医疗过失行为或纠纷有关的材料与物证。

2、门诊部与医疗管理部组织相关科室专家调查讨论,评估纠纷原因,责任程度等。并向主管领导报告讨论意见。 3、医疗管理部建立纠纷工作档案。

4、根据院长办公会纠纷讨论意见确定纠纷的解决方案。并根据解决方案采取协商解决、行政调解或司法途径进行解决。

5、根据最终解决办法及责任程度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

门、急诊突发重大医疗事件急救预案(4-2)

重大、突发医疗事件定义:突发性一次3人以上伤亡事件或群体发病事件。 一、医院成立突发重大医疗事件急救医疗领导小组,院长为组长并负责全面工作,院业务领导为副组长并负责组织开展急救工作,医疗管理部为具体组织协调部门,急诊科和各临床科室为具体急救单元,各相关职能科室协助急救工作

二、突发重大医疗事件院前急救应急预案

1、急救医疗器械:包括随车氧气瓶、心电图、吸引器、外固定器械等 2、急救通讯:急诊科设臵1部,急救呼叫专线电话(即5370120 ),保证专线专用

3、交通运输:配备具有现代化抢救设备和现代化通讯设备的急救车2部 4、司机:固定4名司机在急诊科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制

5、急救医疗队的急救成员中的医生、护士必须24小时可以联系,随时可以随救护车到现场进行急救和伤员运送途中的救护 三、突发重大医疗事件成批病员就治院内应急预案

1、成批伤病员的大型急救应及时上报医疗管理部或院长,由其出面组织、协调有关科室人员参加抢救 (1)收费处迅速开通绿色通道

(2)各临床科室负责人在接到急救通知10分钟内必须迅速 做好准备,迎接病人住院

(3)后勤中心在接到抢救通知20分钟内必须迅速准备临床需要的设备,如床铺、被服等

(4)药剂科准备各种急救药品,及时送到病房

2、一般病人进入急诊科诊断室,经处理后观察或收入相应专科,痊愈者出院

3、危重病人经急诊科或中心手术室经急诊抢救后收入相应专科 突发重大医疗事件院内急救绿色通道

1、接到急救通知后:

(1)救护车司机从接到急救电话后,3分钟内出车。急诊值班医生接诊病人后应在5分钟内完成有关询问病史、体格检查、病史记录等,10分钟内完成初步处理

(2)有关医技和临床科室在接到通知后应在5分钟内赶到急诊科协助诊治

(3)各种常规化验应在15分钟内完成并出具报告:X线、CT和B超等检查应在30分钟内出具诊断报告

2、对重、危急诊病人应先全力抢救,再办理交费、记帐等手续。对有关检查、治疗、用药等经相关负责人员签字后迅速完

成。救治过程中有关挂号、交费、取药及各种标本和报告单的送取等工作均由急诊科相关人员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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