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2019)考试辅导 第二章+法
第五节 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进项税额的计算 【案例】2018年7月,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的W小区主体工程已经完工,正在进行小区内的园林绿化建设。绿化工程第一个方案是总包给市园林绿化公司(小规模纳税人),工程含税总额150万元,由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征收率3%,计算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1500000÷(1+3%)×3%=436.32(元)。 (二)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1.四个专门用途的不得抵扣 四个专门用途 用于简易办法计税项目、免征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具体解释 【解释1】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 【解释2】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发生兼用于上述项目的可以抵扣 进项税额抵扣=用途+票据 口诀念三遍:“有销,就有进!无销,就无进” 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租入固定资产、不动产,既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又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全额抵扣。 税法(2019)考试辅导 第二章+法
【解释1】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包括基础设施资产经营权、公共事业特许权、配额、经营权(包括特许经营权、连锁经营权、其他经营权)、经销权、分销权、代理权、会员权、席位权、网络游戏虚拟道具、域名、名称权、肖像权、冠名权、转会费等。
【解释2】“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的理解:纳税人购进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无论是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还是兼用于上述项目,均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例】某房地产开发企业老项目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缴纳,在2017年7月份,取得明星的肖像权权专用于老项目,那么此项冠名权虽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仍可以抵扣。
2.四个非正常损失的不得抵扣
(1)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2)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3)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其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4)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含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解释1】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以及被执法部门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不包括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
【解释2】区别所得税的“非正常损失”口径。 3.五种服务不得抵扣
(1)购进的娱乐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2)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3)购进的餐饮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4)购进的居民日常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5)购进的贷款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提示】2019年4月1日后,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解释1】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解释2】住宿和旅游服务,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可以抵扣进项税。
【解释3】接受的旅客运输服务不得抵扣进项税额,货物运输服务,可以抵扣进项税。
【考题·综合题】位于甲省某市区的一家建筑企业为一般纳税人,在乙省某市区提供写字楼和桥梁建造业务,2017年4月具体经营业务如下:
发生外地出差住宿费支出价税合计6.36万元,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专用。发生餐饮费支出价税合计3万元,取得普通。
要求:计算上述业务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2017年)
【答案】购进的餐饮服务,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可抵扣的进项税额=6.36÷(1+6%)×6%=0.36(万元)。
4.兼营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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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一般纳税人兼营免税全部进项税额×(当期免税项目销售额+当期简项目或者简易计税项易计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例如:购进一批药材,既生产应税药品,又生扣的进项税额的 产免税药品 5.一般纳税人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发生进项税额转出情形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净值×适用税率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净值,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计提折旧或摊销后的余额。 【案例】某企业为一般纳税人,生产感冒药和避孕药品,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其中避孕药品享受免征优惠。2018年6月1日购进设备一台并于当月投入使用,在会计上作为固定资产核算,折旧期五年,兼用于上述两项,取得专用列明的设备金额1万元,于当月认证抵扣。2018年12月,该纳税人将上述设备移送用于生产避孕药品,专用于免征项目。 纳税人购进的固定资产专用于免税项目,应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固定资产的净值=10000-(10000÷5÷12×6)=9000(元) 应转出的进项税额=9000×16%=1440(元)。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按销售额依照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专用: (1)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2)纳税人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应当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手续而未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手续的。 【例题·单选题】下列项目所包含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是( )。 A.生产过程中出现的报废产品 B.用于返修产品修理的易损零配件 C.生产企业用于经营管理的办公用品 D.生产企业由于管理不善丢失的货物 【答案】D (三)进项税额转出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如果在购进时已抵扣了进项税额,需要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1.原税法:能确定原进项税额的,按原来抵的进项税额转出。 2.成本法:无法确定进项税额的按当期实际成本(即买价+运费+保险费+其他有关费用)计算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3.公式法: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免税或简易项目计税收入÷全部收入 【例题·单选题】某企业(一般纳税人)2019年1月份有未抵扣完的进项税0.5万元,2月份销售免税货物40万元,生产免税货物动用前期购进原材料10万元,则其2月份的纳税处理为( )。 A.既无销项税额,也不抵扣进项税额 B.因有上期未抵扣完的,因而需用免税货物销项税额冲减未抵扣完的 C.因生产免税货物,企业不交 D.无销项税额,进项税作转出处理,本期交税1.1万元 【答案】D 4.购进农产品,除取得专用或者海关进口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或者销售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采购成本 从农场、农民合作社处购入 从农民处购入 买价×90% 或88% 进项税额转出 采购成本/(1-10%或12%)×10% 或12% 税法(2019)考试辅导 第二章+法
特别关注:农产品的进项税额转出的特殊性。 三、应纳税额计算 (一)计算应纳税额的时间限定 1.计算销项税额的时间 (1)一般规定 ①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先开具的,为开具的当天。 ②进口货物,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③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2)具体规定 销售方式 直接收款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托收承付和 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委托银行收款 赊销和 分期收款 预收货款 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税法(2019)考试辅导
委托他人 代销货物 第二章+法
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最晚不超过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其他视同 货物移送的当天 销售货物行为 2.进项税额抵扣的时间限定 取消认证。一般纳税人取得(包括专用、机动车销售统一、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子普通,下同)后,可以自愿使用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出口退税或者代办退税的信息。 (二)扣减发生期进项税额的规定 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如果抵扣进项税后改变用途,用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项目,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进项税额从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无法确定进项税额的,按当期实际成本计算应扣减的进项税额。 (三)销货退回、中止或折让的税务处理 销售方冲减销项税额,购货方冲减进项税额。 (四)向供货方取得返还收入的税务处理 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进项税金。 应冲减进项税金的计算公式调整为: 当期应冲减进项税金=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1+所购货物适用税率)×所购货物适用税率 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返还收入,一律不得开具专用。 上架费: 和销售量、销售额挂钩--- 【案例】假定苏宁电器从厂家购买家用电器每台3000元(不含税),该苏宁电器又以同样不含税价格3000元/台卖给消费者;厂家给苏宁电器每台返利300元。 (五)一般纳税人注销时进项税额的处理 一般纳税人注销或被取消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资格,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其存货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其留抵税额也不予退税。(注销的“两不”原则) (六)金融机构开展个人实物黄金交易业务的处理(了解) (七)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征收管理 1.适用主体: (1)一般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 (2)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 (3)个人转让其购买的住房 【解释】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 2.适用范围: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的不动产。 【解释】不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税法(2019)考试辅导
3.相关概念:
(1)不动产概念>房屋概念>住房概念
(2)房地产分为老项目和新项目,划分时点2016.4.30 (3)房地产分为自建项目和非自建项目 (4)计税方法分为:一般计税和简易计税 (5)计税依据分为:全额计税和差额计税
(6)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个人、个体工商户、其他个人 (7)税款的征收分为预征和申报两个环节
第二章+法
4.一般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
(1)不动产老项目——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
①非自建项目: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第一步:预缴=转让差额÷(1+5%)×5% 第二步:申报
②自建项目: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的全额为销售额 第一步:预缴=出售全额÷(1+5%)×5% 第二步:申报
(2)不动产老项目——选择一般计税方法 ①非自建项目:
第一步:预缴=转让差额÷(1+5%)×5%
第二步:申报=出售全额÷(1+10%)×10%-进项税额-预缴税款 ②自建项目:
第一步:预缴=出售全额÷(1+5%)×5%
第二步:申报=出售全额÷(1+10%)×10%-进项税额-预缴税款 (3)不动产新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 ①非自建项目:
第一步:预缴=转让差额÷(1+5%)×5%
第二步:申报=出售全额÷(1+10%)×10%-进项税额-预缴税款 ②自建项目:
第一步:预缴=出售全额÷(1+5%)×5%
第二步:申报=出售全额÷(1+10%)×10%-进项税额-预缴税款
【例题】A市某一般纳税人2017年4月在B市自建一套房产,自建过程中取得的进项税额22万元,2018年11月转让,销售价525万元,如何计算应纳税额并申报纳税?(不考虑其他业务影响)
【答案】①该纳税人应在B市房产所在地地税机关预缴申报税款:525/1.05×0.05=25万元。 ②预缴后向A市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525/1.1×0.1-22-25=0.73万元。 5.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人转让购买的住房)
除其他个人之外的小规模纳税人,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①非自建项目:
第一步:预缴=转让差额÷(1+5%)×5% 第二步: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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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自建项目: 第一步:预缴=出售全额÷(1+5%)×5% 第二步:申报 A市小规模纳税人甲,其在B市有一套2016年3月20日外购取得房屋,市场价1000万(不含税),成本为600万。2018年11月3日转让房子,下列如何填写? 房屋取得方式 自建 外购 【答案】 房屋取得方式 自建 外购
B市预缴 1000×5%=50 400×5%=20 A市申报 1000×5%-50=0 400×5%-20=0 B市预缴 (1) (3) A市申报 (2)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