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涂县西河中心学校教师学年度考核评优暂行办法
为切实做好学校教师学年度考核工作,正确评价教师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际,激励督促广大教师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根据上级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同时结合我中心校实际,本着公平、公正、公开、适度向一线教师倾斜的原则,特制定此办法。
一、评优比例
根据我中心校实际状况,将所有教师分为学校行政人员(支部、副、副校长、教导主任、总务主任、工会)和普通教师两类;普通教师再划分为青年教师(45周岁以下)和中老年教师(45周岁及以上)两类。每类“优秀”数为该类总人数乘以15%计算,互不挤占名额。
二、评优办法
教师学年度考核内容与标准侧重于岗位工作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全面考核广大教师本学年度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即将我中心校全体教师的工作量化成绩和统考成绩加以综合评价),确定“优秀”人员名单。
三、有关说明
为使这项工作能更好地激励广大教师工作的积极性,适度扩大评优的面,凡在本学年度被评为“优秀”的人员,下学年度将不再被评为“优秀”,而将其这一学年度的工作成绩纳入到第三年的学年度考核中加以计算。
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