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计算管理制度
1、目的
1.1为明确公司的工资核算方式,依据国家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本地区工资核算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相关規定,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2.1公司全体职员工。
3、职责
3.1工资核算:人力资源部
3.2工资发放:财务会计
4、内容
4.1工资的组成:实发工资 = 应发工资 – 应扣工资
4.1.1应发工资 = 基本工资 + 加班工资 + 津补/贴 + 奖金
4.1.1.1基本工资:应出勤天数(即月工作日)所得的工资额。
4.1.1.2加班工资: 正常出勤以外上班所得的工资金额。
4.1.1.3津/补贴: 现有职务津贴、职责津贴、等级津贴、住房补助金、技术津贴、年资津贴、夜班津贴等。
4.1.1.4奖金:全勤奖、年资奖、年终奖及因工作表现优秀、业务达成或超出目标而提出的奖励。
4.1.2应扣工资 = 代扣代缴的各项费用 +违规扣款
4.1.2.1代扣代缴的各项费用,包括:社保及住房公积金(个人承担部份)、个人所得税。
4.1.2.2扣款
4.1.2.2.1因个人失误造成公司损失所进行的赔偿及经济惩处、住宿费、超额电费。
5、工资核算方式
5.1基本工资:以劳动合同双方约定及公司调薪通告为标准。
5.2日薪工资 = 基本工资 ÷ 21.75
5.3时薪工资 = 基本工资 ÷ 21.75 ÷ 8
5.4日津/补贴 = 各项津贴总和 ÷ 当月应出勤天数。
5.5加班工资:
5.5.1平时加班时薪 = 时薪工资 × 1.5倍。
5.5.2周末加班时薪 = 时薪工资 × 2倍。
5.5.3法定假日加班时薪 = 时薪工资 × 3倍。
5.6应发工资
5.6.1工资模式为:间接人员、直间人员、直接人员三种类别。
5.6.2核算方式
5.6.2.1间接人员:管理人员、办公室人员
应发工资=基本工资+(等级+职位+职务+语言+职责+技术+其它)津贴+住宿补助金+伙食补贴-当月扣除款项
5.6.2.1.1基本工资:按工作经历及学历定级A1-A9
5.6.2.1.2职位津贴:别可享有津贴标准:副主管 元、主管 元、经理 元、
5.6.2.1.3职务津贴:按职务性质如开发、经营、工程师、品质、模具工程、等评定。
5.6.2.1.4外语津贴:会一门外语者津贴 元,二门外语及以上,津贴 元
5.6.2.1.5职责津贴:有职责者补贴 元职责津贴,按职责轻重补贴。
5.6.2.1.6住房补助金:在公司宿舍内住宿,不予支付住房补贴,外宿每月补贴 元。
5.6.2.1.7各项津/补贴按当月应出勤天数,折算为每日津/补贴额。
5.6.2.2直间人员:班组长、技术员、工务、资材员工/仓库管理员、宿舍管理员、保安、清洁工及部份特殊指定人员。
应收工资=基本工资+(职责+技术+等级+职位+职务+语言+伙食+高温补贴+住房补助金+其他)津贴+加班费-当月扣除款项
5.6.2.2.1基本工资:依工作经验年限及学历定级B1-B9,确定基本工资。
5.6.2.2.2职责津贴:班长 元、组长 元。
5.6.2.2.3技术、等级津贴:依职位级别B1-B9确定。
5.6.2.2.4高温津贴:特殊岗位享有100元(部门每月 号提供上月的名单执行)。
5.6.2.2.5职位津贴、职务津贴、伙食补助、住房补助金:按职务性质评定。
5.6.2.2.6加班费: 按实际加班时数,依法律规定核算。
5.6.2.3直接人员:生产员工、检查员、QC
应发工资=基本工资+健康津贴+加班费+检查津贴+全勤奖-当月扣除款项
5.6.2.3.1基本工资:按**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5.6.2.3.1.1生产员工、QC
一年以下的,按**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一年以上的,按**市最低工资标准基础上再增加 元。
两年以上的,按**市最低工资标准基础上再增加 元。
5.6.2.3.1.2检查员、QC:
5.6.2.3.2健康津贴:特殊岗位享有健康津贴100元,如涂装、后加工技术员、技术助手相关管理者人员。
5.6.2.3.3检查津贴:检查员、QC享有,一年以下 元,一年以上 元。
5.6.2.3.4全勤奖:50元/人/月
5.6.2.3.4.1享有人员:
5.6.2.3.4.1.1所有员工;
5.6.2.3.4.1.2当月无请假、无旷工记录者(产假、年假、工伤假以及有薪放假除外),可获得当月全勤奖。
5.6.2.3.4.2当月不能享有人员:
5.6.2.3.4.2.1当月内有请假者;
5.6.2.3.4.2.2当月迟到、早退两次或以上,旷工行为者;
5.6.2.3.4.2.3当月违反公司管理规定受到经济或行政处罚2次(含)以上者;
5.6.2.3.4.2.4当月入职者、离职未出满勤者。
5.6.2.3.5加班费:按实际加班时数,依法律规定核算。
5.7应扣工资
5.7.1公司代缴的各类保险个人承担部份:按人事当月提供的具体明细执行。
5.7.2食宿费:
5.7.2.1执行对像:生产员工、资材员工/出货员工(即员工、物料员、仓管员,直间人员)
5.7.2.2执行标准:
5.7.2.3伙食补助、住房补助金:按职位性质评定
5.7.2.3.1新进人员: 元÷当月天数 × (当月天数– 当月未入职前天数)。
5.7.2.3.2除新进人员外,其他人员皆按标准扣费。
5.7.2.3.3其他:有申请外宿的人员,可享受住宿补贴;(每月由宿舍管理员提供至工资核算人员处)。
5.7.3个人所得税:依国家法规执行
5.7.3.1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应发工资 -应扣工资-个税起征点)×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5.7.3.2缴税基数:
5.7.3.2.1税起征点:3500元。
5.8考勤及工资核算相关规定
5.8.1事假:不支付请假期间的所有工资。
5.8.1.1请假工资= (基本工资+各项津贴)÷当月应出勤天数÷8×请假小时数。
5.8.2病假:须提供正规医院出示的病明,按基本工资的80%支付病假工资。
5.8.2.1病假工资 = 基本工资÷ 21.75 ÷8×请假时数×80% 。
5.8.2.2病假期间,不享有各项津贴。
5.8.3工伤:按正常出勤计算,无加班费;如有特殊情况,上级指示的另作处理 。
5.8.4职业病/疑是职业病者:住院或是休息期间,视为正常出勤,按本人前12个月平均工资支付。
5.8.5婚假、丧假、产假、陪护假、法定假:
5.8.5.1按正常出勤计算工资,不支付加班费。
5.8.5.2请产假之人员,产假工资待返厂后,再一次性支付。
5.8.6有薪年假:按正常出勤计算工资。
5.8.7年终奖:
5.8.7.1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年终奖=当年12月份底薪×1
5.8.7.2工作一年以下的,年终奖=当年12月份底薪×1×应出勤天数÷365天
5.8.8年资奖:
5.8.8.1适用范围:全体职员工
5.8.8.2执行标准:
5.8.8.2.1在公司工作连续工作未满一年的,年资奖为 元
5.8.8.2.2在公司工作连续工作满一年未满两年的,年资奖为: 元
5.8.8.2.3在公司工作连续工作满两年未满三年的,年资奖为: 元
5.8.8.2.4在公司工作连续工作满三年未满四年的,年资奖为: 元
5.8.8.2.5在公司工作连续工作满四年未满五年的,年资奖为: 元
5.8.8.2.6在公司工作连续工作满五年或以上的,年资奖为: 元
5.8.8.3不能享有年资奖的:
5.8.8.3.1一年内被警告3次或以上者。
5.8.8.3.2一年内迟到或早退达 次(含)以上、旷工2天或以上者。
5.8.8.3.3支付年资奖前离职者。
5.8.9旷工:扣除2倍基本工资
旷工工资=基本工资 + 各项津贴)÷21.75÷8×旷工时数
5.8.10迟到、早退:未在规定的出勤时间上班或提前下班者,以0.5小时为核算基数扣除相应工资,即迟到、早退时间在以下规定范围内,扣除如下:
5.8.10.1、1~30分钟扣1小时基本工资。
5.8.10.2、31~60分钟扣2小时基本工资。
5.8.10.3、61~90分钟扣3小时基本工资,以此类推,迟到、早退达4小时,按旷工处理
5.8.10.4、核算公式:基本工资÷ 21.75 ÷8×迟到早退时数。
5.8.11上班时间:
5.8.11.1工作时间按有关规定执行:每周工作5天,每天8小时。
5.8.11.2除当月应出勤外的时间称为加班时间。
5.8.11.3职工应当在工作日内完成所交付的任务,如确有需加班时,由部门作出安排,部门文员在电脑考勤系统中进行加班申报后,加班员工签名确认,并在部门内予以公布,部门管理者须严格控制加班时数:
5.8.11.4每天加班不得超过3小时。
5.8.11.5每月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
5.8.11.6保证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5.8.11.7所有加班申请单皆需经直属上级、部门经理、管理层批核(若遇相关管理者休假时,须在备注栏说明,由其工作代理人代签),递交管理层审核后方可生效。
5.8.12考勤人员在提供考勤数据时,请保留两位小数点,以确保工资的精准。
5.8.13工资核算人员在工资核算表格中,保留工资核算的工式,不得数值化,以方便上级稭查。
6、工资支付方式:
6.1工资以银行转帐的方式支付。
6.2当月工资在次月15号前发放,职工必须凭工作证,本人亲自确认签名及领取工资条。
6.3对工资有任何疑问,须在领取工资后三天内向考勤人员或财务咨询,如有计算错误,将在下月工资中扣补。
7、其它:
7.1职工工资为公司的机密文件之一,任何人员不得私自泄露或探问。
7.2职工工资按职务、技能、业务水平、工作表现、贡献大小,由公司协商一致作为工资报酬。
7.3公司会按职员工工作表现及当年度营运情况,进行工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