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Q/SHBG.GC-2013
监控室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 目的
为规范监控室岗位人员的安全操作行为,减少违规操作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程。 2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监控室岗位。 3 职责
3.1 严谨违章操作;
3.2 在工作中,要以身作则,遵守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4 工作内容与要求
4.1 要密切观察、注视监视器动态影像,及时发现可疑情况,及时调整摄像头方位、角度、焦距,确保录像资料是治安防范中最有价值的信息;
4.2 按领导指示及时、准确地发出处警指令,做好《值班记录》,警情处置结果记录在《值班记录》上,由领导签字备案;
4.3 值班期间一切正常,在《值班记录》上填报正常,值班时如发现设备运行异常,要及时报告,并在《监控室交登记薄》上详尽记载;
4.4 出现故障应由专业人员维修,值班员做好登记,不得擅自处置;
4.5 如遇突然停电时,应立即关闭所有无关电器电源,并向有关部门询问断电原因与恢复时间,来电后,应等到电压稳定后方可开启设备电源;
4.6 监控室要准备灭火器材,要按规程操作,防止事故发生,若机房意外失火,应立即断掉总电源开关,使用干粉灭火器扑灭初期火灾,严禁用水灭火,火势较大失控时,及时通知消防部门灭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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