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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CPA精讲教程-会计-130-专题二十八每股收益-每股收益的含义和分录、每股收益的计算1

来源:化拓教育网


专题二十八 每股收益

 【考情分析】

【重磅考点提示】

客观题、主观题,2 分左右,不重要。

1.每股收益的含义和分类; 2.每股收益的计算。

【重磅考点】每股收益的含义和分类

每股收益是指普通股股东每持有一股普通股所能享有的企业净利润或需承担的企业净亏损。 每股收益包括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两类。 【重磅考点】每股收益的计算

基本每股收益=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期初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当期新发行普通股股数 ×已发行 时间÷报告期时间-当期回购普通股股数×已回购时间÷报告期时间 【注意】 基本每 股收益 1.计算基本每股收益,分子不包括归属于优先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净利润-优先股股东享有的净利润 2.计算基本每股收益,分母不包括库存股。 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股本总额-库存股股数 3.在计算合并财务报表的每股收益时,其分子不应包括少数股东损益。分子是归属于母公 司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合并净利润。 1.基本计算原则 稀释每股收益是以基本每股收益为基础,假设企业所有发行在外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均已 转换为普通股,从而分别调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以及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 平均数计算而得的每股收益。 【注意】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仅考虑具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影响,如果潜在普通股具 有反稀释性,则不考虑。 稀释每 股收益 2.稀释性潜在普通股 目前,我国企业发行的潜在普通股主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股权证、股份期权、承诺将 回购其股份的合同等。 潜在普通股是否具有稀释性的判断标准是看其对持续经营每股收益的影响,假定潜在普通 股当期转换为普通股,如果会减少持续经营每股收益或增加持续经营每股亏损,表明具有 稀释性,否则,具有反稀释性。 (1)认股权证和股份期权等的行权价格低于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时,应当考虑其稀释 性。 (2)企业承诺将回购其股份的合同中规定的回购价格高于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时,应 当考虑其稀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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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计算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换为已发行普通股而增加的普通股股数的加权平均数时,以前期间发行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应当假设在当期期初转换;当期发行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应当假设在发行日转换。

3.如何判断潜在普通股具有稀释性还是反稀释性? (1)认股权证和股份期权

认股权证和股份期权等的行权价格低于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时,对盈利企业具有稀释性,对亏损企业具有反稀释性。 (2)企业承诺将回购其股份的合同

对于企业承诺将回购其股份的合同中规定的回购价格高于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时,对于盈利企业具有稀释性,对于亏损企业具有反稀释性。(3)可转换公司债券

计算增量每股收益=假设转换时增加的净利润÷假设转换所增加的普通股股数=负债成份的

公允价值×实际利率×(1-25%)÷假设转换所增加的普通股股数 增量股的每股收益小于基本每股收益,可转换公司债券具有稀释性。 4.可转换公司债券 (1)分子的调整

①当期已确认为费用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利息; ②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换时将产生的收益或费用。 ③上述调整应当考虑相关的所得税影响。 (2)分母的调整

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当期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应当为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普通 股的加权平均数与假定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换为已发行普通股而增加的普通股股数的加权 平均数之和。 (3)公式

稀释每股收益=(净利润+假设转换时增加的净利润)÷(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假设转换所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假设转换时增加的净利润=负债成份的公允价值×实际利率×(1-25%) 5.认股权证、股份期权

增加的普通股股数=拟行权时转换的普通股股数-行权价格×拟行权时转换的普通股股数÷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

稀释每股收益=净利润÷(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增加的普通股股数) 6.限制性股票

(1)解锁条件仅为服务期限条件的,公司应假设资产负债表日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已于当期期初(或晚于期初的授予日)全部解锁,行权价格低于公司当期普通股平价市场价格时,应当考虑其稀释性,计算稀释每股收益。

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的发行价格+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取得的职工服务的公允价值稀释每股收益=当期净利润÷(普通股加权平均数+调整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当期净利润÷[普通股加权平均数+(限制性股票股数-行权价格×限制性

股票股数÷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

【注意】限制性股票若为当期发行的,则还需考虑时间权数计算加权平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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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解锁条件包含业绩条件的,公司应假设资产负债表日即为解锁日并据以判断资产负债 表日的实际业绩情况是否满足解锁要求的业绩条件。若满足业绩条件的,应当参照上述解 锁条件仅为服务期限条件的有关规定计算稀释性每股收益;若不满足业绩条件的,计算稀 释性每股收益时不必考虑此限制性股票的影响。 7.企业承诺将回购其股份的合同 增加的普通股股数=回购价格×承诺回购的普通股股数÷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承诺回 购的普通股股数 稀释每股收益=净利润÷(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增加的普通股股数) 8.多项潜在普通股 为了反映潜在普通股最大的稀释作用,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应当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 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每股收 益的重 新计算 1.派发股票股利、公积金转增资本、拆股和并股 企业派发股票股利、公积金转增资本、拆股或并股等,会增加或减少其发行在外普通股或 潜在普通股的数量,但并不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这既不影响企业所拥有或控制的经济资 源,也不改变企业的盈利能力,即意味着同样的损益现在要由扩大或缩小了的股份规模来 享有或分担。因此,为了保持会计指标的前后期可比性,企业应当在相关报批手续全部完 成后,按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各列报期间的每股收益。 上述变化发生于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的,应当以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 算各列报期间的每股收益。 以企业发放股票股利(公积金转增资本)为例 发行股票股利当期的基本每股收益=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发行在外普通股的 加权平均数×(1+股票股利的分配比例)] 发行股票股利当期的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发行在外普通股的 加权平均数×(1+股票股利的分配比例)+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重新计算上期的基本每股收益 =原上期基本每股收益÷(1+股票股利的分配比例) 重新计算上期的稀释每股收益=原上期稀释每股收益÷(1+股票股利的分配比例) 【注意】 (1)企业派发股票股利或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属于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影响基本 每股收益,进而影响稀释每股收益。要对上期的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重新计算。 (2)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股权证、股份期权、企业承诺将回购其股份的合同,属于稀释性 潜在普通股,仅影响稀释每股收益,不影响基本每股收益,仅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调整。 对上期的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不需重新计算。 2.配股 (1)每股理论除权价格=(行权前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公允价值总额+配股收到的款项)÷ 行权后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 (2)调整系数=行权前发行在外普通股的每股公允价值÷每股理论除权价格 (3)因配股重新计算的上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上年度基本每股收益÷调整系数 (4)本年度基本每股收益=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配股前发行在外普通股股 数×调整系数×配股前普通股发行在外的时间权重+配股后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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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题-计算分析题】某公司 20×7 年期初发行在外的普通股为 30 000 万股;5 月 1 日新发行普通股

16 200 万股;12 月 1 日回购普通股 7 200 万股,以备将来奖励职工之用。该公司当年度实现净利润为 16

250 万元。假定该公司按月数计算每股收益的时间权重。20×7 年度基本每股收益计算如下:

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为:

30 000×12/12+16 200×8/12-7 200×1/12=40 200(万股)

或者 30 000×4/12+46 200×7/12+39 000×1/12=40 200(万股)基本每股收益=16 250/40 200=0.4(元/股)

【例题-计算分析题】某上市公司 20×7 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 38 200 万元,期初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 20 000 万股,年内普通股股数未发生变化。20×7 年 1 月 1 日,公司按面值发行 60 000 万元的三年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票面固定年利率为 2%,利息自发行之日起每年支付一次,即每年 12 月 31 日为付息日。该批可转换公司债券自发行结束后 12 个月以后即可转换为公司股票,即转股期为发行 12 个月后至债券到期日止的期间。转股价格为每股 10 元,即每 100 元债券可转换为 10 股面值为 1 元的普通股。债券利息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所得税税率为 25%。

假设不具备转换选择权的类似债券的市场利率为 3%。公司在对该批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确认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有关规定将负债和权益成份进行了分拆。20×7 年度稀释每股收益计算如下:

基本每股收益=38 200÷20 000=1.91(元/股) 每年支付利息=60 000×2%=1 200(万元)

负债成份公允价值=1 200÷(1+3%)+1 200÷(1+3%)+61 200÷(1+3%)=58 302.8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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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转换所增加的净利润=58 302.83×3%×(1-25%) =1 311.81(万元) 假设转换所增加的普通股股数=60 000/10=6 000(万股) 增量股的每股收益=1 311.81/6 000=0.22(元/股)

增量股的每股收益小于基本每股收益,可转换公司债券具有稀释作用。稀释每股收益=(38 200+1 311.81)/(20 000+6 000)=1.52(元/股)

【例题-计算分析题】某公司 20×7 年度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 2 750 万元,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为 5 000 万股,该普通股平均每股市场价格为 8 元。20×7 年 1 月 1 日,该公司对外发行 1 000 万份认股权证,行权日为 20×8 年 3 月 1 日,每份认股权证可以在行权日以 7 元的价格认购本公司 1 股新发的股份。该公司 20×7 年度每股收益计算如下:

【例题-计算分析题】甲公司为上市公司,采用授予职工限制性股票的形式实施股权激励计划。2×15年 1 月 1 日,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 600 名管理人员每人授予 100 股自身股票(每股面值为 1 元),授予价格为每股 8 元。当日,600 名管理人员出资认购了相关股票,总认购款为 480 000 元,甲公司履行了相关增资手续。甲公司估计该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每股 15 元。

激励计划规定,这些管理人员从 2×15 年 1 月 1 日起在甲公司连续服务 3 年的,所授予股票将于 2× 18 年 1 月 1 日全部解锁;其间离职的,甲公司将按照原授予价格每股 8 元回购相关股票。2×15 年 1 月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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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每股收益=2 750/5 000=0.55(元/股)

调整增加的普通股股数=1 000-1 000×7÷8=125(万股) 稀释每股收益=2 750/(5 000+125)=0.54(元/股)

日至 2×18 年 1 月 1 日期间,所授予股票不得上市流通或转让;激励对象因获授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管,作为应付股利在解锁时向激励对象支付;对于未能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在回购股票时应扣除激励对象已享有的该部分现金分红。

2×15 年度,甲公司实现净利润 500 万元,发行在外普通股(不含限制性股票)加权平均数为 200 万股,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每股 1 元;甲公司估计三年中离职的管理人员合计为 80 人,当年年末有 30 名管理人员离职。假定甲公司 2×15 年度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为每股 35 元。

基本每股收益=[5 000 000-1×(600-80 )×100)÷2 000 000=2.47(元) 行权价格=8+15×2/3=18(元)

由于行权价格低于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因此应当考虑限制性股票的稀释性。

发行在外的限制性股份在 2×15 年的加权平均数=600×100×(364/365)+(600-30)×100×(1/365)

=59 991.78(股)

稀释每股收益=5 000 000÷[2 000 000+(59 991.78-18×59 991.78÷35)]

=5 000 000 ÷ 2 029 139=2.46(元)

【例题-计算分析题】某公司 20×7 年度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 400 万元,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为 1 000 万股。20×7 年 3 月 2 日该公司与股东签订一份远期回购合同,承诺一年后以每股 5.5 元的价格回购其发行在外的 240 万股普通股。假设,该普通股 20×7 年 3 月至 12 月平均市场价格为 5 元。

20×7 年度每股收益计算如下:

基本每股收益=400÷1 000=0.4(元/股)

调整增加的普通股股数=240×5.5÷5-240=24(万股)

稀释每股收益=400/(1 000+24×10/12)=0.39(元/股)

【例题-计算分析题】某公司 20×7 年度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 5 625 万元,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为 18 750 万股。年初已发行在外的潜在普通股有:(1)认股权证 7 200 万份,每份认股权证可以在行权日以 8 元的价格认购 l 股本公司新发股票。(2)按面值发行的 5 年期可转换公司债券 75 000 万元,债券每张面值 l00 元,票面年利率为 2.6%,转股价格为每股 12.5 元,即每 l00 元债券可转换为 8 股面值为 l 元的普通股。(3)按面值发行的三年期可转换公司债券 l50 000 万元,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票面年利率为 l.4%,转股价格为每股 10 元,即每 l00 元债券可转换为 10 股面值为 l 元的普通股。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为 l2 元,年度内没有认股权证被行权,也没有可转换公司债券被转换或赎回,所得税税率为 25%。假设不考虑可转换公司债券在负债和权益成份的分拆,且债券票面利率等于实际利率。

20×7 年度每股收益计算如下:

基本每股收益=5 625/18 750=0.3(元/股)

计算稀释每股收益:

(1)假设潜在普通股转换为普通股,计算增量股每股收益并排序,如表所示。

增量股每股收益的计算 项目 净利润增加(万元) 股数增加(万股) 增量股的每股收益(元) 顺序 1 认股权证 — 2 400 ①③— 0.24 2.6%债券 1 462.5 ②6 000 15 000 3 2 1.4%债券 1 575 ④⑤0.11

①7 200-7 200×8÷12=2 400(万元) ②75 000×2.6%×(1-25%)=1 46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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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75 000/12.5=6 000(万股)

④150 000×1.4%×(1-25%)=1 575(万元) ⑤150 000/10=15 000(万股)

由此可见,认股权证的稀释性最大,2.6%利率可转债的稀释性最小。 (2)分步计入稀释每股收益如表所示。

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

项目 净利润 股数(万股) 每股收益(元) 稀释性 基本每股收益 5 625 18 750 0.3 认股权证 0 2 400 5 625 21 150 0.27 稀释 1.4%债券 1 575 15 000 7 200 36 150 0.20 稀释 2.6%债券 1 462.5 6 000 8 662.5 42 150 0.21 反稀释 因此,稀释每股收益为 0.20 元/股。

【例题-计算分析题】某企业 20×6 年和 20×7 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1 596 万元和 1

848 万元,20×6 年 1 月 1 日发行在外的普通股 800 万股,20×6 年 4 月 1 日按市价新发行普通股 l60 万股,20×7 年 7 月 1 日分派股票股利,以 20×6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960 万股为基数每 l0 股送 3 股,假设不存在其他股数变动因素。20×7 年度比较利润表中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如下:

20×7 年度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800+160+288)×l2/12=1 248(万股)发放股票股利而增加的股数=960×3÷10×l2/12=288(万股)

20×6 年度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800×1.3×12/12+160×1.3×9/12=1 196(万股) 20×7 年度基本每股收益=1 848/1 248=1.48(元/股)

20×6 年度基本每股收益=1 596/1 196=1.33(元/股)

【例题-计算分析题】某企业 20×7 年度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 23 500 万元,20×7 年 1 月 1 日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为 8 000 万股,20×7 年 6 月 10 日,该企业发布增资配股公告,向截止到 20×7 年 6 月 30 日(股权登记日)所有登记在册的老股东配股,配股比例为每 4 股配 l 股,配股价格为每股 6 元,除权交易基准日为 20×7 年 7 月 1 日。假设行权前一日的市价为每股 11 元,20×6 年

度基本每股收益为 2.64 元。20×7 年度比较利润表中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如下:

每股理论除权价格=(11×8 000+6×2 000(因配股而增加的股数))÷(8 000+2 000)=10(元)调整系数=11÷10=1.1

因配股重新计算的 20×6 年度基本每股收益=2.64÷1.1=2.4(元/股)

20×7 年度基本每股收益=23 500÷(8 000×1.1×6/12+10 000×6/12)=2.5(元/股)

【例题-计算分析题】甲公司 20×7 年度实现净利润为 200 000 万元,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为 250 000 万股。20×7 年 1 月 1 日,甲公司按票面金额平价发行 600 万股优先股,优先股每股票面金额为 100 元。该批优先股股息不可累积,即当年度未向优先股股东足额派发股息的差额部分,不可累积到下一计息年度。20×7 年 12 月 31 日,甲公司宣告并以现金全额发放当年优先股股息,股息率为 6%。根据该优先股合同条款规定,甲公司将该批优先股分类为权益工具,优先股股息不在所得税前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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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 年度基本每股收益计算如下: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00 000-100×600×6%=196 400(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196 400/250 000=0.79(元/股)

企业发行的金融工具中包含转股条款的,即存在潜在稀释性的,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考虑的因素与企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股权证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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