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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装车间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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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装车间安全管理规定

目录 1、目的 2、适用范围 3、职能职责 4、安全事故处理流程 5、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6、安全行车管理规定 7、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8、安全生产考核细则 9、安全操作规程 10、工业气瓶管理规定 11、高空管理规定 12、用电管理规定 13、动火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加强车间安全管理,保障员工劳动生产安全,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制定车间安全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总装车间全体人员 三、职能职责 1.主任职责

贯彻执行公司对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审核本车间的安全制度,并监督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2.车间各模块职能人员

监督车间各模块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ZPS小组职责

制定和修改总装车间管理制度,监督职能人员对各项安全项目执行情况,并有权对结果进行正负激励。

4.安全员职责

1、做好本部门的消防和安全工作,减少工伤事故,有责任使本部门人员充分理解环境、(和)职业健康方针,并使之贯彻执行。

2、结合本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制订保证安全生产的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的措施,防止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发生。

3、负责相应业务范围内的外部信息和本部门信息的交流,并配合其他部门做好安全信息的交流、传递和处理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合理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并及时做好防暑、防寒工作。

4、负责对所属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做好新上岗工人的安全技术把关,考核未合格者,确保未合格者不得上岗。

5、对特种设备、特殊工种、(和)特殊作业场所严加管理,定岗定责,做好防范措施,以免发生重大事故。

6、事故发生后,应及时组织调查分析,上报,不得隐瞒,并做好处理工作。

7、对职能人员有正负激励建议权。

8、安全员每半月组织主管.一个月组织主任对现场安全进行联合检查,平时每天安全员检查,检查结果作为衡量各模块的绩效指标,并组织检查人员在检查前后签到。附表0(安全日点检表)

5.工段长职责

1、对本工段的安全生产负责,认真执行上级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

2、对本工段使用的危险品,必须指定专人管理,严格控制,正确使用。

3、随时检查、督促本工段职工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有危险的临时任务,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安排专人进行监护。

4、对本工段的安全隐患点进行开发,并制定整改措施。

5、每天对本工段安全隐患点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记录,三点前汇总到安全员。详情见总装车间新安全日点检表。

6、发生事故及时通知安全员。 6.班组长职责

1、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知识的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自觉性。

2、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规章制度的教育,使之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养成执行制度的自觉性。

3、随时检查、督促本班组职工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有危险的临时任务,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安排专人进行监护。

4、对本班组的安全隐患点进行开发,并制定整改措施。 7.员工职责

1、自觉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和各项规章制度,对他人违章作业有责任劝阻,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报告。

2、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好机械设备、安全附件等,不乱开乱动非本人操作的设备和电器装置。

3、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教育活动,服从车间和班组领导的指挥。 4、正确穿戴、爱护和合理使用劳保用品。

5、及时清除废料,经常保持工作场所卫生清洁,做到在制品堆放整齐,通道畅通。

6、班前后认真进行安全检查。

7、发生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或事故隐患时,必须及时向领导汇报,并保护现场,积极参加开好分析会。

四、安全事故处理流程(附表1事故处理流程)

(一)1、发生事故后班组长应立即救助伤者,及时通知工段长,段长通知安全员。如有人员未能及时通知到,升级至主管和安全科。由工段长安排人员对伤者进行救治。

2、班组长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制止事故蔓延扩大,搜集材料保护现场,协助安全员进行初步现场调查和责任判定。保护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禁止挪动事故现场物品。

3、3小时内班组长编制事故报告和预防措施。事故报告填写包括事故编制人员姓名、班组和职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发生前劳动组合,现场人员位置和行动等情况,重要物证特征、位置及检验情况。预防措施编写应准确有效,如预防措施涉及改变作业工艺应

提报IE管理员更改QPS。

4、4小时内IE管理员和安全员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5、一天内,由安全员根据现场调查和事故报告判定事故性质并公布调查结果,对责任人进行考核。附表2(事故分析表)

6、两天内,事故责任人填写检查,并由安全员和主管检查。由安全员归档不定期检查执行情况。(二)事故调查原则

1、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要按“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办理。

2、事故由车间安全员等有关人员进行(调查)。

3、事故调查组履行下列职责: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2、确定事故责任者;3、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

4、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4、安全员有权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

5、在事故发生和调查过程中如发现隐瞒事实,干扰调查现象,视情节进行处罚(50-1000)元。(三)事故处理原则

1、忽视安全生产、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现事故隐患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至造成伤亡事故的,

对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打击报复的,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对防止事故和抢救有功的人员,本车间给予表彰、奖励。 4、事故处理完毕后,由安全员公开宣布处理结果。 五.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1.危险作业审批范围

1、在离地2米以上有可能坠落的现场所从事的高处作业;

2、禁火区进行动火作业; 3、有触电危险的带电作业;

4、受限空间作业(包括在生产区域内进入或探入炉、塔、釜、罐、槽车以及管道、炉膛、烟道、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等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作业)

5、一般作业因条件变化而转化为有危险的作业。 2.从事危险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 1、年满18周岁;

2、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工作认真负责,具有本工种作业所需的安全技术知识和实践经验;

4、作业前、作业中不准喝酒,不准吃速效感冒药、苯海拉明、非那根等能使人打瞌睡、困倦或精神不振的镇静剂药物。

3.危险作业申报要求

1、进行危险作业时,下达任务部门和承包或执行任务部门,要共同研究拟定“危险作业实施方案”,其内容包括:

1.1作业项目、量级、次数,拟定作业时间; 1.2使用的主要设备、仪器; 1.3选择的作业场所及其准备情况;

1.4作业人员、组织指挥及技术责任人的责任、分工; 1.5安全防范措施和事故预测及其应急预案; 1.6人员教育培训。

2、作业部门领导应组织本部门的安全员、技术人员和有关人员组成危险作业实施方案审查小组,对“危险作业实施方案”逐项进行审查,做出审查结论,由部门领导签署意见。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审批 3.1不符合本标准要求的; 3.2不符合安全规范的;

3.3使用的设备、仪器、特种工具和安全装置,无进行定期校验、试验的完整记录或合格证的;

3.4技术人员、操作者、组织领导者安全责任未明确,各级签字不全的;

3.5作业时间选定为大风、大雨、大雾、雷电、烈日、低温、黑夜(无足够照明的)等情况下进行的。4.危险作业实施要求

1、危险作业必须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执行岗位定置、定员、定量和限定作业现场部位的原则。下达任务部门和承包或执行任务部门,应重点把好安全防护措施的关键,防护措施应符合劳动保规和安全规章制度的要求。

2 、作业现场要设负责人统一管理,相关部门的安全员负责安全工作。必须明确每个作业人员的责任。

3 、危险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临时用工人员从事易燃、易爆等危险作业。

4 、危险作业要有相应的防护设备和防护措施。 5 、在危险作业现场设置必要的警示标志和围栏。

6 、实施危险作业前,作业负责人应对全体作业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并对现场进行安全检查。作业人员必须按照拟定好的安全程序、规程进行作业。作业结束后,注意清理现场,消除隐患。

7 、实行连续多班作业的危险作业,要建立严格的交制度、人员进出制度,并作详细记录。

8 、为排除突然发生的危险情况,来不及办理审批手续的危险作业,现场负责人可以采取临时紧急安全防护措施或启动应急预案,但必须将情况报告安全科和相关部门领导。

9 、对于已审批的危险作业,在执行中如遇有新的事故隐患或有改变时,应立即向审批部门报告,待安全防护措施补充完善后,方可继续作业。

5.考核

凡属危险作业范围,作业部门不办理审批手续,甚至冒险蛮干、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伤亡事故或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时,对不履行危险作业审批手续的部门和责任者追究责任并考核200 -500元。附表3(危险作业审批表)

六.安全行车管理规定 (一)驾驶区域

1.生产线驾驶员驾驶区域:总装南侧马路,东起轮胎库西起调试院门口,总装车间南侧维修通道。生产线驾驶员禁止进入调试小院。

禁止任何驾驶员进入总装车间东南西北四条参观通道。 备注:附表4(总装行车区域图及禁行区域申请表) (二)速度

车速车间内≤10公里/小时,车间外马路≤15公里/小时行驶。 (三)行车注意事项

(1)车辆在厂区内行驶时要严格按照规定路线及路线的规定限速标盘行驶,禁止车辆超速行驶,禁止车辆行驶非通行路线。

(2)严禁车辆驾驶人员无证驾驶,商品车驾驶人员需有准驾证。 (3)车间外驾驶车辆及车间内部向外部转移车辆时,驾驶员和副驾驶必须佩戴安全带。

(四)准驾证管理

1.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

2.上交2张驾驶证复印件(一张总装备案,一张安全科备案); 3.参加汽车驾驶员培训(行车管理规定);

4.参加汽车驾驶理论考试合格.(准驾证笔试考试提纲随机抽取20题回答16题以上算合格)附表5(驾驶员理论考试试题);

5.参加汽车驾驶路试考试合格.(升降档、坡起、上地沟、升降档、移库,标准同驾驶员考试)

6.符合以上全部条件总装车间下发准驾证; 7.准驾证不得转借、涂改、伪造; 8.准驾证样式。附表5.1(准驾样表) 七.总装车间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车间内要保持环境清洁,各种物料码放整齐并远离热源,注意室内通风。

2.车间内不得私接乱拉电源、电线,如确实需要,需报安全科,由维修班办理。用后及时拆除。

3.使用各种设备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避免各种电气设备、线路受潮和过载运行,防止发生短路,酿成事故,严禁违章作业。

4.车间内禁止使用明火,如确实需要须征得安保部同意,在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后,方可使用。使用期间须由专人负责,使用后保证处理妥当无隐患。

5.车间安全员按时对本部门内各部位进行检查,出现问题及时报告。

6.消防器材及设施必须由专人负责,定点放置,每天上下午检查两次并填写消防器材点检表,保证完好,随时可用。附表6(消防器材点检表)

7.发现火灾险情要积极扑救,并立即报警同时向安保部报告。 八.总装车间安全生产考核细则

1、车间人员驾驶车辆应严格按照公司和车间制定的安全行车管理制度执行,严禁超速(车间内≤10公里/小时,车间外马路≤15公里/小时)行驶,超速行驶考核100元。驾驶员驾驶车辆发生事故,责任人承担全部损失。并视情节严重情况对责任人进行事故损失金额10%-50%的考核。

2、加油机周围严禁明火,严禁使用电器(电钻)在周围作业,严禁在加油机半径10米范围内接打手机,严禁使用塑料器皿加汽油,严禁汽油柴油加油点储存量在500公斤以上。以上规定违者考核200元。

3、成车吊装驾驶室工位员工一定要加强责任心,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在吊装驾驶室运行过程中,下面严禁站人作业,操作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违者考核100元。

4、内饰一组下车工位驾驶室在坡道运行过程中,内饰上下车区域,工位严禁在车辆前后站人作业,违者考核20元。

5、设备维修人员在使用氧气和乙炔时,间隔必须在5米以上,违者考核50元。

6、车间地沟应有明显标识,严禁人员私自跨越,违者考核50元。 7、车间消防器材每天点检两次,发现灭火器欠压、损坏和丢失应及时报告车间安全员。对发现灭火器出现有欠压、损坏和丢失现象后,

未及时报告者考核50元。

8、车间天车翻转架、独臂吊在作业时,周围严禁站人,防止安全事故发生,违者考核50元。

9、在启动4G69发动机时,必须关闭机盖,防止因空滤器爆炸发生安全事故,违者考核50元。

10、车间外驾驶车辆及车间内部向外部转移车辆时,驾驶员和副驾驶必须佩戴安全带,违者考核50元。

11、驾驶员未按规定驶入禁行区域,违者考核50元 11、总装车间范围内所有地沟禁止跨越,违者考核20元。 12、车辆进入车间,停车入位后必须马上灭车,违者考核20元。 13、人员行进必须行走人行横道,违者考核5元,同一班组出现2人次,组长考核10元。(新增)

14、对违反总装车间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视情节严重考核50-200元。

15、以上问题发生均对班组长.工段长双倍考核。 九.总装车间安全操作规程 天车安全操作规程

1、天车司机必须经过严格的训练考试,取得操作证者方可操作。

2、工作前必须穿戴好所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

3、操作前认真检查各机械、电气设备是否正常,安全防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准带病使用。

4、开车前看好车上道轨上有无工作人员,有无障碍物,然后响铃开车。

5、天车运行必须听从地面专人指挥,但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必须执行。

6、遇有手势不明、视线不清,多人指挥应停止操作,待确认后方可继续工作。

7、天车起升或落下物件、开动大小车时、接近邻车时、吊物接近地面人员时、从视线不清处通过时、在吊运通道上有人停留时要连续

鸣铃发出信号。

8、司机必须遵守一切警示标志,严禁撞击建筑物及栏杆,吊运任何物品不准从人头上通过。

9、司机不准从一台天车跨越另一台天车、严禁在大车桥梁上行走,起重机工作时,端梁上不准站人,以防发生事故。

10、上下车出入驾驶室走规定通道,任何人在天车运行时,不准打开仓门,必须征得司机同意,天车停稳后,方可上下车。

11、工作停歇时,不许将吊物长时间悬空,吊物时司机不准离开驾驶室。

12、天车维修时,必须停在不影响邻车工作的地点,司机不准在驾驶室内逗留。

13、修理天车时不准往下扔东西,废旧物件不准遗留在天车上。 14、吊运重物时应将吊物起150-200mm试吊,确认吊挂平稳牢固,制动良好方可吊运。

15、吊运途中若制动失灵,重物自动下滑,应立即将重物降至空旷地面,此时禁止断电操作,相反若起重机失控,自动行走,升降,则应立即断开紧急开关,切断电源。

16、天车正常运行时,禁示使用紧急开关,限位开关,车等手段来停车。

17、运行机构起动时必须逐档加速,每档之间的间隔应在3秒以上,从静止到额定速度应在10-20秒内。严禁从零档直接推至3档或从3档直接拉回零位。

18、起升机构起动时,每档之间的间隔应在1秒以上,从静止到达到额定速度应在5秒以上,严禁从零档直接推至3档或从3档直接拉回零位。

19、开车期间不准吃东西、打盹、闲谈、抽烟、打电话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0、严禁利用吊钩或吊钩上的物件运送或起升人员。

21、工作完毕后,要将吊钩升至较高位置,小车开到远离大车滑线的端部,大车开到远离设备和人员的地方。

22、天车司机必须认真执行“十不吊”: (1)指挥信号不明确和违章指挥不吊。 (2)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3)吊物上有人、有浮动物不吊。 (4)捆绑、挂钩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5)歪拉斜吊、重心不稳不吊。

(6)工件埋在地下或与地面建筑物、设备有勾挂时不吊。 (7)光线阴暗、视线不清不吊。

(8)有棱角吊物无防护切割隔离保护措施的不吊。 (9)易燃、易爆物品不吊。

(10)多人指挥、指挥者精神不集中不吊。 设备维修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按有关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

2、使用电动工具时,必须检查保护接地是否良好,并带绝缘手套。 3、所用工具必须齐备、完好、可靠,禁止使用有裂纹、带毛刺、手柄松动等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工具。

4、工作时注意自身及周围人员安全,防止工具脱落、工件及铁屑飞溅造成的伤害,两人以上作业必须确立互联互保关系。

5、多人在一台设备工作或检修时,要由一人负责安全,互相配合,认真执行互联互保制度。

6、电器故障,应及时叫电工修理,自己不得拆卸。 7、吊运工件应与天车工紧密配合,统一指挥,统一手势。 8、开动钻床操作严禁戴手套,并带好防护眼镜。

9、辅助电焊工焊接时,要有防止弧光晃眼的措施。听从电焊工的指挥。

10、使用虎钳夹持工件应紧固,侧夹工件不得超过钳口最大行程的2/3。

11、距地面2米以上为高空作业,必须按规定系好安全带,传递工具等要有安全措施,工作前由专人检查梯子、脚手架是否坚固可靠。

12、检修机械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挂警示牌并由专人监护。

13、使用千斤顶是要检查是否有溢扣现象,千斤顶要支正顶牢。必须要有预防突然倒落的安全措施。

14、扁铲、冲子的材料要符合要求严禁用高速钢。剔铲攻件时对面不准有人。同时带好防护眼镜。拿榔头的手不准戴手套。

15、使用机械起重时,禁止使用绳索,铁丝、皮带拴挂,应使用适当的钢丝绳拴挂牢固。严禁在吊物下检修擦拭。必要时应支稳架牢。

16、拆装带有弹性或有销的机件时,要有预料性的操作防止伤人。 17、组装机件如遇对孔时,严禁用手摸眼找正。 18、各种有压力的机件,必须卸压后在检修。

19、设备检修后试车时,操作工、维修工均应在场,随时注意各种仪表、声响等,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车。

20、工作完毕断开电源气源,整理现场。 电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1、电动葫芦必须有专人操作,持证上岗,严格遵守行车工的有关安全操作规程。

2、开动前认真检查设备的机诫、电气、钢丝绳、吊钩、限位器等,是否完好可靠。

3、不得超负荷超吊,起吊时,手不准握在绳索与物体之间,吊物上升时严防撞顶。

4、起吊物件时严禁超重(3T)及吊物下站人。捆扎应牢固。在物件的棱角快口处,应设垫衬保护。

5、使用拖挂线电器开关启动,绝缘必须良好,正确按动电钮,注意站立位置。

6、单轨电动葫芦在轨道转弯处或接近轨道尽头时,必须减速运行。 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1、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焊接时,操作人员必须戴手套,穿绝缘鞋。

2、电焊机要设单独的开关,开关应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时应戴手套侧向操作。

3、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潮湿

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上或木板上。

4、严禁在带压力的窗口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5、焊接存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须清除干净,并将所有孔口打开。

6、在密闭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人监护,严禁向容器内输入氧气。

7、焊接预热件时,应有石棉布或挂板等隔热措施。

8、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更不得用钢丝绳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9、清除焊渣,采用电弧气刨清根部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面罩,防止铁渣飞溅伤人。

10、多台焊机在一起集中施焊时,焊接平台或焊件必须接地,应有隔光板。

11、雷雨时,停止露天焊接作业。

12、施焊周围有易燃、易爆物时清除、覆盖、隔离。

13、工作结束,应切断电源,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去。

14、焊工应持有劳动局颁发的特殊工种操作证方可上岗操作。 电工作业安全规程 一、在高压设备上工作

1、在变配电所从事值班工作必须经批准并严格执行值班规定。 2、倒闸操作必须填写操作票,并按命令执行。

3、在高压设备上工作必须按命令进行。命令包括工作票(书面命令)、口头或电话命令;始终应有两人以上在一起工作;并完成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4、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是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交底制度、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5、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是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拦。

6、根据工作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来采取其他安全措施。 二、在低压设备上工作

1、将需停电设备的各方面电源彻底断开,包括中性线,并取下可熔保险器,在刀闸或开关的操作把手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如需要可在刀闸或开关二次侧装设接地线或现场派人看护。

2、工作前必须用合格的验电笔对停电设备及周围设备验电。 3、工作中要采取防止误触、误碰临近带电设备的措施和防止短路带电设备的措施。

4、采取防止误入临近的带电间隔和误登临进带电杆、塔上的措施。 5、禁止用喊话、约时等方式进行停送电。 6、根据现场需要安排指挥和监护人。

7、根据工作需要和现场情况采取其它安全措施。 三、带电工作

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带电作业,如需要需经有关领导批准。需带电检测和调试的低压带电工作应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带电工作必须严格执行规章制度。

1、带电作业应由经验丰富的电工进行。至少两人以上同时工作,设有专责监护人进行监护。

2、带电作业应使用合格的绝缘工具,工作时应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进行。

3、工作时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不得穿短袖工作服或光头。 4、带电作业适应采取防止相间短路和单相接地的绝缘隔离措施。采取防止误触、误碰周围低压带电体的措施。必须与周围高压设备保持安全距离。

5、工作时先分清火线、零线,选好工作位置。断开导线时,应先断开火线,后断开地线;搭接导线时,顺序应相反。人体不得同时接触两根线头。

焊(割)安全操作规程

1、电气焊工均为特种作业,应身体检查合格,并经专业安全技术学习、训练和考试合格,领取《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能操作。

2、工地现场必须修建专用的氧气、乙炔瓶存放库房,并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库房明显的墙上要悬挂“严禁烟火”标志;

3、氧气、已炔瓶进场前,材料主管人员应确保气瓶安全帽齐全,运输中严禁撞击,严禁在地下滚动或阳光下曝晒,以免爆炸。

4、使用前须检查乙炔瓶、氧气瓶及软管、阀、仪表是否齐全有效,紧固连接,不得松动;检查乙炔、氧气瓶、橡胶软管接头、阀门等可能泄露的部位是否良好,氧气瓶及其附件、胶管、工具上均不得粘有油污;操作人必须随身携带专用工具如板手、钳子等。

5、乙炔瓶的压力要保持正常,压力超过1.5Kgf/cm2时应停止使用,不得用金属棒等硬物敲击乙炔瓶、氧气瓶;

5、氧气瓶、乙炔气瓶应分开放置,间距不得少于5米,距离明火不得少于10米。作业点宜备清水,以备及时冷却焊嘴。乙炔瓶、氧气瓶应放在操作地点的上风口,不得放在高压线及一切电线下面,不得在强烈日光下长时间暴晒;

6、新胶皮软管必须经过压力试验,变质、老化、不合格的胶管严禁使用;使用的胶管应为经耐压实验合格的产品,不得使用代用品、变质、老化、脆裂、漏气和沾有油污的胶管,发生回火倒燃应更换胶管,可燃、助燃气体胶管不得混用。

7、气割作业时,应先开乙炔气,再开氧气。焊(割)炬点火前,应用氧气吹风,检查有无风压及堵塞、漏气现象当气焊(割)炬由于高温发生炸鸣时,必须立即关闭乙炔供气阀,将焊(割)炬放入水中冷却,同时也应关闭氧气阀。在作业时,如发现氧气瓶阀门失灵或损坏不能关闭时,应将瓶内的氧气自动逸尽后,再行拆卸修理;严禁将胶皮软管背在背上操作;严禁使用未安装减压器的氧气瓶进行作业;

8、气焊(割)作业中。当乙炔管发生脱落、破裂、着火时,应先将焊机或割炬的火焰熄灭,然后停止供气。当氧气管着火时,应立即关闭氧气瓶阀,停止供氧。禁止用弯折的方法断气灭火。进入容器内焊割时,点火和熄灭均应在容器外进行。气焊时不要把火焰喷到人身上和胶皮管上。不得拿着有火焰的焊炬和割炬到处行走。

9、熄灭气焊火焰时,先灭乙炔,后关氧气,以免回火。气焊如发

现火焰突然回缩并听到“嗤嗤”声,就是回火的象征,当发生回火,胶管或回火防止器上喷火,应迅速关闭焊宽慰上的氧气阀和乙炔气阀,再关上一级氧气阀和乙炔气阀门,然后采取灭火措施。

10、发现乙炔瓶因漏气着火燃烧时,应立即把乙炔瓶朝安全方向推倒,并用砂或消防灭火器材扑灭火种;

11、乙炔软管、氧气软管不得错装,使用时氧气软管着火时,不得折弯软管断气,应迅速关闭氧气阀门,停止供氧,乙炔软管着火时,应先关熄炬火,可采取折弯前面一段软管的办法来将火熄灭;

12、作业后,应卸下减压器,拧上气瓶安全帽。将软管卷起捆好,挂在库内干燥处,并将乙炔发生器卸压。氧气瓶中的氧气不得全部用完,应保留0.5Kgf/cm2的剩余压力。

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1、所用工具必须齐备、完好、可靠,才能开始工作。禁止使用有裂纹、带毛刺、手柄松动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工具,并严格遵守常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

2、开动设备,应先检查防护装置、紧固螺钉以及电、油、气等动力开关是否完好,并空载试车检验,方可投入工作。操作时应严格遵守所用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3、设备上的电气线路和器件以及电动工具发生故障,应交电工修理,自己不得拆卸,不准自己动手敷设线路和安装临时电源。

4、工作中注意周围人员及自身的安全,防止因挥动工具、工具脱落、工件及铁屑飞溅造成伤害。两人以上一起工作要注意协调配合。工件堆放应整齐,放置平稳。

5、起吊和搬运重物,应遵守起重工、挂钩工、搬运工安全操作规程,与行车工密切配合。

6、登高作业应遵守高处作业的有关规定,工作前应检查梯子、脚手架是否坚固可靠及有防滑措施。工具必须放在工具袋里,不准放在其它地方。安全带应扎好,并系在牢固的结构件上。不准穿硬底鞋,不准打闹,不准往下面扔东西。

7、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经过安全检查,符合有关安全规定:

如有使用Ⅰ类工具,必须使用绝缘手套,站在绝缘干燥的场地上或者使用漏电保护器,在金属器内及潮湿、狭窄环境内工作,使用Ⅱ类工具,并应配用安全隔离变压器或配用漏电保护器。手持电动工具使用期每达3个月时,应送交有关责任电工检查登记。

8、使用手提照明灯应采用安全电压,禁止直接使用220伏。电气插头、插座破损,应请电工及时更换,不得侥幸使用或直接用线头插入插座内。

9、操作台钻作业,严禁戴手套,工件应压紧,不得用手拿工件进行钻、铰、扩孔。

10、清除铁屑,必须使用工具,禁止手拉嘴吹。

11、工作完毕或因故离开工作岗位,必须将设备和工具的电、气、水、油源断开。工作完毕,必须清理工作场地,将工具和零件整齐地摆放在指定的位置上。

手工气割焊 一、一般规定

1、严格遵守一般焊工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电石、乙炔发生器、溶解乙炔气瓶,水封安全器、橡胶软管、氧气瓶的安全使用规则和焊(割)炬安全操作规程。

2、乙炔站应由专人操作,遵守乙炔站安全运行规程。

3、工作前或乙炔站停工时间较长再工作时,必须检查所有设备。乙炔发生器,氧化瓶及橡胶软管的接头,阀门及紧固件均应紧固牢靠,不准有松动、破损和漏气现象。氧气瓶及其附件,橡胶软管,工具上不能沾染油脂的泥垢。

4、检查设备、附件及管路漏气时,只准用肥皂水试验。试验时,周围不准有明火,不准抽烟。严禁用火试验漏气。

5、氧气瓶、乙炔发生器(或乙炔气瓶)与明火间的距离应在以上。如条件也不准小于,并应采取隔离措施。

6、禁止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去开启氧气或乙炔气阀门。 7、气瓶设备管道冻结时,严禁用火烤或用工具敲击冻块。氧气阀或管道要用的温水溶化,乙炔发生器、回火防止器及管道可用热水或蒸

气加热解冻,或用23%~30%氯化纳热水溶液解冻,保温。

8、焊接场地应备有相应的消防器材。露天作业时应防止阳光直射在氧气瓶或乙炔发生器上。

9、压力容器及压力表,安全阀,应按规定定期送交校验和试验。检查、调整压力器件及安全附件,应取出电石篮,采取措施,消除余气后才能进行。

10、工作完毕或离开工作现场时,要拧上气瓶的安全帽,收拾现场,把气瓶和乙炔发生器放在指定地点。下班时应卸压、放水、取出电石篮。

二、电石

1、贮存地点必须干燥,通风良好。电石桶应密封,桶上涂写“电石桶”和“禁止用水消火’等字样。室内禁止烟火及存放或敷设水管水沟。坏电石桶不准存于室内。乙炔瓶与电石不得同室存放。

2、电石桶的搬动应轻搬轻放,不准扔甩,以免产生火花,引起爆炸。雨天禁止淋雨搬运。

3、取装电石和砸碎电石时,操作者应戴手套,口罩租眼镜,防止打碎的电石进入眼中。

4、电石起火要用干砂或二氧化碳灭火器。禁止用泡沫、四氯化碳灭火机或水消火。电石粒末只能在露天销毁。

三、乙炔发生器

1、罩炔发生器本体外部应涂写“危险!”“乙炔发生器!”字样。 2、移动式小型乙炔发生器,须用胶轮或装有弹簧装置的手推车搬运。搬运时应先卸压。

3、乙炔发生器的零件(特别是内壁)不得用纯铜(即紫铜)制作,避免产生乙炔铜,引起爆炸,可以用含铜量在70%以下的铜合金。防爆膜(片)禁止用铜片或铁片代替。防爆片至少每年更换一次。

4、封闭式乙炔发生器,必须设置准确灵敏的压力表、安全阀。放入电石前,先检查发气室内的给水器和出气管是否畅通,热后放入电石。电石块度大小要适当,禁止用电石碎末。当电石块度较小时,必须采用带空心的电石篮,以免温升过高过急。电石篮放入位置应符合规定。

5、乙炔发生器的压力要保持正常,水必须保持清洁,电石分解的灰浆要及时用水洗掉。乙炔发生器的发气室温度不得超过,对于水入式发生器,其冷却水温不得超过。当温度超过规定时应停止作业。并用冷水喷射降温和加入低温的冷却水。

6、严禁使用浮桶式乙炔发生器。

7、移动式乙炔发生器与氧气瓶不可放置在一起,相互间隔要以上。 8、每个乙炔发生器,必须装有水封式回火防止器。工作前应添上净水,保持水位一定高度。每个回火防止器只能供一个焊炬工作。供给两个以上焊炬工作的乙炔发生器,必须有一个总回火防止器。9、乙炔发生器使用前应检查防爆及防回火安全装置,如防爆片(膜),防爆针及回火防止器。更换电石后,必须将容器内含有空气的乙炔气体放净,才能允许进行焊割。

四、水封式安全器

1、使用水封安全器前应先用水位控制阀检查水位一次(回火后应再检查一次),并检查是否漏气。

2、水封安全器必须垂直放置,以免影响防止回火的作用,其工作压力应与乙炔发生器工作压力相适应。

3、每一焊割炬,必须有一个回火防止器,多于一个焊炬同时工作,应在乙炔发生器上安置总水封安全器,每一焊(割)炬处设一个的回火防止器。

4、水封安全器每月应拆卸清洗一次,并应定期大修一次。 5、检查漏气和解除冻结应遵守“一般规定”中有关要求。 五、橡胶软管

1、橡胶软管须经压力试验。氧气软管试验压力为2兆帕;乙炔软管试验压力为0.5兆帕。未经压力试验的代用品及变质、老化、脆裂、漏气的胶管及沾上油脂的胶管不准使用。

2、软管长度一般为10~20米。不准使用过短或过长时软管。接头处必须用专用卡子或退火的金属丝卡紧扎牢。

3、氧气软管为黑色,乙炔软管为红色,与焊炬连接时不可错乱。 4、乙炔软管使用中发生脱落、破裂、着火时,应先将焊炬或割炬

的火焰熄灭,然后停止供气。氧气软管着火时,应迅速关闭氧气瓶阀门,停止供氧。不准用弯折的办法来消除氧气软管着火,乙炔软管着火时可用弯折前面一段胶管的办法来将火熄灭。

5、禁止把橡胶软管放在高温管道和电线上,或把重的或热的物件压在软管上,也不准将软管与电焊用的导线敷设在一起。使用时应防止割破。若软管经过车行道时,应加护套或盖板。

六、氧气瓶

1、每个气瓶必须在定期检验的周期内使用(三年),色标明显,瓶帽齐全。氧气瓶应与其它易燃气瓶油脂和其它易燃物品分开保存,也不准同车运输。运送贮存,使用气瓶需有瓶帽。禁止用行车或吊车吊运氧气瓶。

2、氧气瓶附件有毛病或缺损,阀门螺杆滑丝时均应停止使用。氧气瓶应直立着安放在固定支架上,以免跌倒发生事故。

3、禁止使用没有减压器的氧气瓶。

4、氧气瓶中的氧气不允许全部用完,气瓶的剩余压力应不小于0.05兆帕,并将阀门拧紧,写上“空瓶”标记。

5、开启氧气阀门时,要用专用工具,动作要缓慢,不要面对减压表,但应观察压力表指针是否灵活正常。

6、当氧气瓶在电焊同一工作地点,瓶底应垫绝缘物,防止被窜入电焊机二次回路。

7、氧气瓶一定要避免受热、曝晒,使用应尽可能垂直立放,并联使用的汇流输出总管上应装设单向阀。

七、乙炔气瓶

1、乙炔瓶在使用、运输、贮存时必须直立固定,严禁卧放或倾倒;应避免剧烈震动、碰撞;运输时应使用专用小车,不得用吊车吊运;环境温度超过时应采取降温措施。

2、乙炔瓶使用时,一把焊割炬配置一个岗位回火防止器及减压器。 3、操作者应站在阀口的侧后方,轻缓开启。拧开瓶阀不宜超过1.5转。

4、瓶内气体不能用光,必须留有一定余压。当环境温度小于时,余压为0.05兆帕;当环境温度为0~15℃,余压为0.1兆帕,当环境温度

为15~25℃时,余压力0.2兆帕,当环境温度为25~40℃时,余压为0.3兆帕。

5、焊接工作地乙炔瓶存量不得超过5只。超过时,车间内应有单独的贮存间。若超过20只,应放置在乙炔瓶库。

6、乙炔瓶严禁与氯气瓶、氧气瓶、电石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同库存放。作业点与氧气瓶,明火相互间距至少离开。

八、焊割炬操作

1、通透焊嘴应用铜丝或竹签,禁止用铁丝。

2、使用前检查焊炬或割炬的射吸能力。办法是:先接上氧气管,打开乙炔阀和氧气阀(此时乙炔管与焊炬、割炬应脱开),用手指轻轻接触焊炬上乙炔进气口处,如有吸力,说明射吸能力良好。接插乙炔气管时,应先检查乙炔气流正常后接上。若没有吸力,甚至氧气从乙炔接头中倒流出来,必须进行修理,否则严禁使用。

3、根据工件的厚度,选择适当的焊炬、割炬及焊嘴、割嘴,避免使用焊炬切割较厚的金属,应用小割嘴切割厚金属。

4、焊、割炬射吸检查正常后,进行接头连结时必须与氧气橡皮管连接牢固,而乙炔进气接头与乙炔橡皮管不应连结太紧,以不漏气并容易接插为宜。对老化和回火时烧损的皮管不准使用。

5、工作地点要有足够清洁的水,供冷却焊嘴用。当焊炬(或割炬)由于强烈加热而发出“噼啪”的炸鸣声时,必须立即关闭乙炔供气阀门,并将焊炬(或割炬)放入水中进行冷却。注意最好不关氧气阀。

6、短时间休息时,必须把焊炬(或割炬)的阀门闭紧,不准将焊炬放在地上。较长时间休息或离开工作地点时,必须熄灭焊炬,关闭气瓶球形阀,除去减压器的压力,放出管中余气,并停止供水,然后收拾软管和工具。

7、焊炬飞或割炬)点燃操作规程:

(1)点火前,急速开启焊炬(或割炬)阀门,用氧吹风,以检查喷嘴的出口,但不要对准脸部试风。无风时不得使用;

(2)进入容器内焊接时,点火和熄火都应在容器外进行;

(3)对于射吸式焊炬(或割炬),点火时应先微微开启焊炬(或割炬)上的乙炔阀,然后送到灯芯或火柴上点燃,当发现冒黑烟时,立即打开氧气手

轮调节火焰。若发现焊割炬不正常,点火并开始送氧后一旦发生回火时,必须立即关闭氧气,防止回火爆炸或点火时鸣爆现象;

(4)使用乙炔切割机时,应先放乙炔气,再放氧气引火; (5)使用氢气切割机时,应先放氢气,后放氧气引火。

8、熄灭火焰时,焊炬应先关乙炔阀,再关氧气阀。割炬应先关切割氧,再关乙炔和预热氧气阀门。当回火发生后,若胶管或回火防止器上出现喷火,应迅速关闭焊炬上的氧气阀和乙炔阀,再关上一级氧气阀和乙炔阀门,然后采取灭火措施。

9、氧氢并用时,先放出乙炔气,再放出氢气,最后放出氧气,再点燃。熄灭时,先关氧气,后关氢气,最后关乙炔。

10、操作焊炬和割炬时,不准将橡胶软管背在背上操作。禁止使用焊炬(或割炬)的火焰来照明。

11、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气体通路或阀门有漏气现象,应立即停止工作。消除漏气后才能继续使用。

12、气源管路通过人行通道时,应加罩盖,注意与电气线路保持安全距离。

13、气焊(割)场地必须通风良好,容器内焊(割)时应采用机械通风。 。

设备维修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拆卸、安装设备时,须了解设备性能、作用及各部重要性,按秩序拆装。

2、拆卸设备机件应注意有弹性零件,防止突然弹击伤人。 3、拆卸设备机件时,首先要切断电源和联系部分,设备开关挂上“有人维修,禁止合闸”的警告标牌,防止开动发生事故。

4、拆卸设备零件禁止任意敲打,特别是有碍精度的,可使用铜锤。 5、使用手钻朝天钻孔时,应戴上防护眼镜,接递工具、材料、零件等禁止投递。

6、进行高处危险作业时,工作区域应用绳索围起隔开,插以警示标志或醒目旗帜,以免他人进入工作区域发生危险。

7、在梯子上作业时,必须有专人扶梯或使用安全防滑梯子。

8、工作后关闭电源,清理好工作区域。 内饰线操作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不准赤脚或穿拖鞋、高跟鞋和裙子上班,留长发者要戴工作帽。 2、工作时要集中精神,不准说笑、打闹。

3、使用一切机械工具及电气设备,必须遵守其安全操作规程,并要爱护使用。

4、1工位注意避让涂装下线车辆。

5、装卸和调整零部件时应注意相互间联系配合,当心压伤和挤伤手脚。

6、关闭机盖时注意周边人员,以防夹伤。 7、避免气扳机气源线拉伸过长。

8、工作完毕或因故离开工作岗位,必须将设备和工具与电、气、水、油源断开,工作完毕,必须清理工作场地,将工具和零件整齐地摆放在指定的位置上。

底盘线操作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不准赤脚或穿拖鞋、高跟鞋和裙子上班,留长发者要戴工作帽。 2、工作时要集中精神,不准说笑、打闹。

3、使用一切机械工具及电气设备,必须遵守其安全操作规程,并要爱护使用。

4、对拆装发动机、车架、变速器等重型零部件时,必须采取安全可靠的起重方法,使用牢靠的起重工具,并做到步调一致,统一指挥。

5、车架上线必须放置牢固可靠。

6、分装好的后桥上线必须随装随上,禁止提前上线挂在空中等下一车架到位。

7、拿取、安装排气管、传动轴、转向节等笨重物料时要注意脚下及周围环境,避免掉落伤人。

8、安装后制动拉线后应将拉线放置于车架上或板带中间位置,防止拉线卡在板带与两边钢板缝隙中。

9、装卸和调整零部件时应注意相互间联系配合,当心压伤和挤伤手脚。

10、检查车辆底盘部分时,特别是拆卸轮胎时,千斤顶必须顶稳,并垫稳木枕或铁凳。

11、车辆需气割电焊动用明火时,事先要采取防火措施,注意保护整车电器零部件。

12、因故需要甩车时,吊钩与车架固定要稳固可靠,起吊时确保于起吊区域下方和周边危险区域无人。

成车线操作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升降段捆绑车门牢靠。

2、1工位车身吊装时确保于起吊区域下方和周边危险区域无人,天车行至轨道末端时应减速。

3、21工位操作人员注意脚下,避免掉入地沟中。

4、严禁无准驾证人员开动一切车辆,车辆转序应首先注意是否无制动离合,开车前必须检查车下、车后、左右,确无障碍物或者危险区无人员时方可开车。

5、车辆在驶入驶离地沟时时须注意轮胎角度,避免车辆掉入地沟,过程中车内人员应与沟下人员联系配合,工作结束后,在确认沟下人员处于安全位置后方可启动车辆,驶出地沟区域。

6、车辆转入单板带应注意将车辆正确停放在板带上,保证车辆左前轮卡在板带的固定位置上,保证车辆处于熄火、空挡、手刹松开状态。

加油操作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加油作业区附近不得使用明火及手机等移动电子设备。 2、严禁燃油与照明设施及带电的线路接触。 3、往油箱里加油时防止燃油滴落到地面上。

4、接收桶装油料时,防止开车箱门时油桶自行滚出。卸桶时地上应放置垫桶物,不得直接抛掷。

5、进入加油区的人员严禁携带火种、爆炸物和穿外露铁钉、钉铁掌的鞋。

6、加油区危险区域内严禁未采取任何措施擅自用火,包括:电焊、气(剖)焊;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台钻、砂轮机、电瓶车、机动车辆、

架设临时输电线等;明火烧烤物件。

冷媒加注操作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没有操作证坚决不能上岗。 2、工作前应检查设备各部位是否正常。 3、严格按设备操作规程操作。

4、随时观察有关仪表,报警系统的工作状态,如有异常及时处理。 5、避免皮肤接触制冷剂,以防冻伤。 检测线操作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检测线设备应由专人操作,其它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操作。 2、精密设备,必须经常精心保养和维护。 3、操作人员要熟悉仪器的性能及操作规范。

4、当仪器发生异常情况时,必须马上停机、断电,找有关人员及时检修。

5、不进行检测作业时,检测台上不得停放任何车辆。 6、操作人员不得在开机情况下,擅自离开工作现场。

7、设备、仪器使用完毕,必须关闭电源、风门,有自锁装置的要确保能锁上。

8、淋雨检测工注意将车辆正确停放在板带上,保证车辆左前轮卡在板带的固定位置上,保证车辆处于熄火、空挡、手刹松开、双闪打开状态。

路试性能检测操作人员安全操作规范

1、路试前需要核对检验卡签章是否齐全,车身号、发动机号、VIN号是否一致;

2、路试过程中禁止打手机、禁止穿拖鞋、禁止开车抽烟、禁止脱挡滑行、禁止逆向行驶;

3、绝对禁止酒后驾驶车辆;

4、过程中,应经常注意各种仪器和机器运转情况,若发现有不正常现象,如异音、温度过高或冒烟、连接螺丝、销、轴松动或脱落以及其它故障时,应立即停车检查。

5、路试时必须按规定路线规定时速行驶。

6、在机器运转时检查故障,须随时注意旋转部分以防打伤头和手,转动部位附近不准站人,不得用手触摸,不得拆卸传动部份的任何零件,禁止用棉纱、破布擦拭转动部份,以防发生意外事故。

底盘静检操作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应按规定穿戴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人员上下地沟要走两端梯子。

3、车辆在驶入驶离地沟时时须注意轮胎角度,避免车辆掉入地沟,过程中车内人员应与沟下人员联系配合,工作结束后,在确认沟下人员处于安全位置后方可启动车辆,驶出地沟区域。

4、操作人员要熟悉仪器的性能及操作规范。 漆面外观检测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应按规定穿戴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工作过程中注意周边行驶车辆,防止发生危险。 3、注意检验车身顶部漆面时不要踩踏踏板后部。 PDI返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1、阴雨天在库区内维修车辆应远离避雷针。 调整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员工上线前必须经过专业训练,具备基本安全常识。 2、员工应穿戴好规定的个人防护用品,安全鞋、防护服、手套、口罩等。

3、工作前必须详细检查工作场地及各种工具是否处于安全完好状态。

4、工作前确认工具放置在安全的位置,防止滑落砸伤。 5、工作时要集中精神,不准说笑、打闹。

6、工作中注意周围人员及自身的安全,防止因挥动工具、工具脱落、工件及铁屑飞溅造成伤害。

7、在按节拍强迫流水装配线上进行调整,必须在调整每一节拍完结之前,将工、卡、量具从产品上取下,并将本工位装配情况通知下一个工位。

8、两人以上一起工作要注意协调配合。工件堆放应整齐,放置平

稳。

9、工作现场、通道应保持整洁畅通,做到文明生产。 二氧焊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员工上线前必须经过专业训练,并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员工才允许进行焊接作业。

2、员工应穿戴好规定的个人防护用品,安全鞋、防护服、手套、口罩、防护眼镜。

3、工作前并应检查使用的工装、设备、工具等是否安全可靠,确认无问题后才可开始工作。

4、操作工装时应确认自己、及旁人处于安全位置。

5、取放工件时,应轻拿轻放禁止野蛮操作,以免划伤自己及旁人。 6、使用的各种气瓶,必须符合气瓶安全管理规程的要求。并且要有可靠的安全保护装置,各种气瓶不得在强日光下曝晒。

7、使用后的各种气瓶,必须保留0.1-0.2兆帕的压力,以保证下次充气时进行鉴别用,气瓶和管道冻结时,应用热水或蒸汽解冻,严禁用明火加温。

8、各种电焊设备,应保证绝缘良好和有可靠的接地装置,同时禁止超负荷运行。

9、焊接工作地点必须保持整洁,周围5米以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10、工作结束后应等焊件冷却确认无火灾发生方可离开现场,并切断电源,关闭风门和水门,并整理好设备、工具和工作现场。

11、工作现场遇有积水情况,应停止作业。 工艺技术员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员工上线前必须经过专业训练,具备基本安全常识。

2、员工到车间现场工作时应穿戴好规定的个人防护用品,安全鞋、防护服、手套、口罩等。

3、到车间现场工作前,必须详细检查周围环境确认是否有安全隐患,远离任何有可能造成伤害的危险源。

4、工作时要集中精神,不准说笑、打闹。

5、现场工作中禁止进行各种设备操作,需要时通知专人操作,以免造成误操作伤及自身及他人。

6、在车间走动时应严格遵守交通线路标识,禁止穿越生产线,和叉车道上行驶。

7、在办公场所内工作时应安全用电,禁止私自拆卸、改造任何电器元件。

8、长时间电脑前操作时应注意调节避免职业病损害。 十、工业气瓶管理规定 工业气瓶接收标准

1.气瓶使用前,使用单位应指定专人对钢印标记、色标及安全状态进行确认,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定的气瓶不得投入使用。

2.使用人必须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操作。

3.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与明火的水平距离不得小于10米,氧气瓶、乙炔瓶水平距离不得小于5米。

4.气瓶使用时,必须直立,禁止卧放使用。

5.气瓶禁止敲击、碰撞、在瓶体上引弧,禁止将气瓶放置在电绝缘体上使用。

6.使用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气瓶受爆晒或烘烤,禁止用40℃以上的热源对气瓶进行加热。

7. 移动作业时,应采用专用小车搬运,禁止氧气瓶、乙炔瓶同车搬运。

8.瓶阀出口处必须配置专用的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按规定放气流量、放气压力使用。

9. 气瓶使用过程中,开闭瓶阀的专用扳手应始终装在瓶阀上。暂时中断使用时,必须关闭焊、割工具阀门和瓶阀,禁止手持点燃的焊、割工具调节减压阀或开闭瓶阀。

10气瓶使用过程中,发现泄漏要及时处理,禁止在泄漏的情况下使用。

11.使用气瓶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对瓶阀、易熔合金塞等附件进行修理和更换。禁止对在用气瓶瓶体和底座进行焊接修理。

12.气瓶内气体禁止用尽,必须留有充足压力或重量。永久气体气瓶的剩余压力应不小于0.05MPa 。

十一、高空作业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保障员工和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防止高空坠落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车间员工及外单位人员在公司范围内进行的所有高空作业。

三、定义:

在离地面2米以上有可能坠落的场所从事的高处作业 四、内容

1.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要求,必须严格遵守有关高空作业安全规定。

2.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以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

业的人员不准登高作业。

3.高空作业人员穿戴好劳保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必须穿软底鞋,不能穿拖鞋、硬底鞋以防滑倒。附图劳保用品穿戴标准

4.强风或其他恶劣气候条件下,禁止高空作业。

5.安全带(索)使用前需检查外观,若外观有破损和发现异味(发霉味)时,立即更换。

安全带(索)应高挂低用,防止摆动和碰撞,安全带(索)上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掉。

安全带(索)使用3年后,必须立即报废,不得进入现场使用。 6.检修作业至少两人进行,确保现场有1人进行监护。必须对所有登高用具(梯子、升降平台、曲臂升降车、安全带等)进行检查,确认其处于安全良好状态,应能承受作业人员携带工具、材料的重量。

7.使用各种梯子时,首先检查梯子要坚固,放置要牢稳,立梯坡度一般以60度左右为宜,并应设防滑装置。梯顶无搭钩,梯脚不能稳固时必须有人扶梯。人字梯拉绳须牢固。金属梯不应在电气设备附近使用。

8.高空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拿物件;工作完毕应及时将工具、零星材料、零部件等一切易坠落物件清理干净,防止落下伤人。

9.在进行高空焊接或切割时,事先要将下面的易燃物品移走,工作完毕后要进行详细的检查,有无火渣和火种的地方,若有必须处理好后,才能离开工作地点。

10.高空作业和地面要划禁区、用围栏圈起,并挂上“闲人免进、禁止通行”的警告牌。

11.严禁坐在高空无遮拦处休息,防止坠落。

12.非生产高处作业如:打扫卫生、贴刷标语,擦玻璃等需要登高也要按高空作业规范去做。

13.公司内部从事高空作业人员及外单位人员在公司范围内进行高空作业都需填写《危险作业许可证》,并经授权才能从事高空作业。检修作业时,登高用具首选升降平台,如受场地或其它客观因素

时,可再考虑其它登高用具或攀登方法,但必须把安全因素放在第一位。

序号穿戴要求穿戴要领适用工位 1头盔 高空作业 必须穿戴 安全帽绳 必须扎紧 高空作业 工位

2线手套 操作人员 必须穿戴 与袖口无 缝隙 总装车间 所有工位 (除特殊 工位)

3安全带 必须穿戴 各部位穿 戴牢固可 靠 高空作业 工位 设备维修 工位、高 空作业工 位 鞋带扎

总装车间 高空作业 紧,长短 适宜

附图:高空作业劳保用品穿戴标准 穿戴用品

4软底鞋 设备维修、高空作业必须穿戴 十二、总装车间安全用电管理规定 一、作业资格及供配电设施管理

1.1总装车间电工作业人员接受过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后,才能从事电工作业,禁止非电工作业人员从事任何电工作业,禁止无关人员擅自进入配电房、高压室等危险部位。

1.2配电房应指定专人负责监视和管理,禁止闲人进入,房内禁止进行其它生产和维修作业,禁止储存其它物品,并采取防鼠措施。车间停电跳闸时,除电工外,严禁其他人员私自到配电间送电。1.3各种电气设施,包括电力线路、电气设备的换档开关、保险器、电动机、电热设备、手持电动工具、电气照明以及接地接零装置等都要符合国家相关安全要求。配电箱、柜、板、电源开关、插座、闸口等应安装牢固,保护罩壳应齐全完好,周围禁放其它物品。

1.5必须安装漏电断路器的设备和场所应安装漏电断路器。如: -属于I类的移动式电气设备及手持式电动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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