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场管理
一、业务员工作分配 (一) 当班迎宾
(1) 现场编排当班迎宾轮班表(见客轮排表),安排业务员轮流当班迎宾; (2) 当班迎宾人员负责接待光临的客户,当班迎宾人员有一人因接待客户或其它事
由离开岗位,后续人员顺次补上;
(3) 按控台坐位顺序,迎宾人员每三十分钟更换一组,迎宾人员工作内容“客户光
临,当班迎宾人员应热情接待,为其开门说“您好”或“欢迎参观”; 引导到沙盘由另外售楼员专属接待看效果图,看板,介绍本案及了解客户需求; (4) 当班人员引导客户入座,及时递上销售资料及端上茶水;
(5) 根据客户来意详细介绍,了解并制造其需求,与控台配合促使其下定成交(有
意向客户尽量留下联络方式,以便日后追踪)。
(6) 客户离开售楼处,当班迎宾人员应为其开门;自驾车的客户要送其到车旁; (7) 当班迎宾人员无故擅离岗位,扣款20元。
(二) 值班
现场依实际需求设值班人员,员工值班表轮班。
1.值班人员不得午休,当日午餐时间为11:30——12:00,柜台至少保持两个人;值班人员负责给客户端送茶水、接听现场电话并随时清理销售桌面,烟灰缸,摆正桌椅(午休,下班前要检查、清理一遍)
2.非值班同仁之客户拜访,值班组应尽责认真接待,不得有怠慢疏忽; 3.值班人员没有尽守卫生及接待客户的职责,罚其继续值班一天,直到达到工作要求为止;
(三)客户权属规定
A:客源权属划分 1.来人来电
(1) 由当班迎宾人员负责接待,按见客轮排表见客; (2) 超过当班时间(8:00~18:00),由值班人员接待;
(3) 凡新建档客户最迟第二天内应该拜访一次,若无,此后又由他人建档,则权
属移予新建档人;
(4) 来电交谈后客户来访,如经其指恰某人,则由该指定人员接待; 2.客户介绍客户(旧客户介绍) (1) 原则归属原客户建档人;
(2) 客户介绍客户:来访的由原业务员接待,若该业务员不在场由当班人员立即
与原业务员联系,由原业务员指定人员接待,若无指定人员或联系不上原业务员则由当班业务员接待,当日成交分半,后续跟踪及手续归原业务员,若无法当日成交则为义务接待,及时告知原业务员接待情况(当班业务员在不知情情况下成交,原业务员在一周内也不知到成交客户为客户介绍客户的,原业务员无客户归属权)。
(3) 客户介绍客户:直系亲属视为同一组客户;
(4) 客户介绍客户:若客户来访不找原业务员要求其他业务员接待的,原业务员
无该新客户归属权;
(5) 未经指名,则按见客表排轮(当班迎宾轮班表)接待;
3.业务员在参加展销会(房展会、住交会)期间(展销会开始至结束之后的七天
内)所有效建档的来源于展销会的客户,若以后同其它业务员成交,则此客户权属前后两者各占一半(业绩、奖金)。
4.已订购或已被建档客户之关系企业客源比照新来人,来电处理。
5.接待客户所填写的客户资料表,作为客户权属划分时向同仁及主管或经理出示的客户建档凭证。 B:客户权属重复处理: 1. 处理准则:
(1) 为建档时间最早者; (2) 有效建档者;
(3) 按有效拜访时限持续拜访者。
(4) 若遇处理准则无处理依据时,成立中介小组,双方提供具体说明,经仲裁
小组投票判定之。
2. 处理规定
(1) 当客户权属重复时,应拿完整客户资料(销管表),由主管即行处理; (2) 个案业务量大,业务同仁众多,客户权属重复极难避免,为求个案团结和
谐,若遇客户权属重复宜以理性,温和依准则处理,严禁人身攻击,态度恶劣,否则即按规定放弃该客户权属;
(3) 客户有效建档时间为未成交客户每周一次联系记录,已经成交客户为每月
一次联系记录,该记录由主管每周审核确认,超时视为自动放弃该客户归属权。
(四)销售组
1、销售组为销售人员通过互补形式由两人组成一小组进行配合销售,两人客户资
源共享,每个工作日其中一人有休息时另一人需在岗,每组进行月度绩效考核。
2、销售组组建:销售员在入职时经过一个月的销售培训后申报组建名单,中途不
可随意更换,中途缺员的可从新人中培养出组员。
二、业务员工作细则规定
1、合同有出现签错、签漏等现象,给予20元/次扣款。当日须交清,否则全体人
员不得下班。
2、呼控时报错楼号(如多报拼数)给予扣款20元/次.
3、员工每天应佩戴好工作牌,如发现未佩戴者,给予扣款10元/次.
三、案场卫生
1. 每日值班人人员负责监督现场卫生情况
如:
1). 办公用品,模型擦拭干净,摆设整齐;
2). 售楼处门窗应保持明亮光洁,若有污垢应随时擦拭。 3). 茶具,玻璃杯清洁干净,摆设整齐; 4). 饮水机外表擦拭干净,保证有水;
5). 售楼处绿化盆景必须喷水,不能沾有灰尘; 6). 整个售楼处地板应干净整洁,一尘不染; 7). 洗水间的卫生工作保证干净整洁; 8). 售楼部内外的人行走道必须冲洗干净。
四、电话接听
(一)
目的
留下来电客户资料(地址、电话);
询问客户以何途径知道ҳҳ楼盘,(朋友介绍,路过,户外广告,宣传报)媒体规定
若非据实填报,经查属实,由主管报经理处给予处分; 填写现场客户来电登记表;注意以下内容: ·姓名 ·电话 ·信息来源 ·接听者
1. 2.
回馈,以作为楼盘宣传媒体策略参考。
(二)
1. 2.
(三)
接听方法
首先报案名,致问候语,语气须和缓,予人感受诚恳,切忌用“喂”及僵硬声
1. 调。 2. 3. 4.
视客户反应,以渐进式法排除客户戒心留下资料。 引导客户,主动至现场参观,增加现场炒作气势。
引导话术,先问客户在哪里看到我们的广告,再问客户人在什么位置,这样掌
握说话的主动权,避免客户与我们的一问一答。
(四)
引导理由
以送完备资料(楼书、户型图、价格表等) 电话中无法详谈,请亲临现场实地参观;
1. 2.
五、客户接待
对客户的接待依据现场和动线分为:
1.现场接待 2.工地接待 3.缔结接待
六、客户资料建档
无论成交与否每接待完一组客户后,立刻填写客户资料表;填写的重点为:客户的联络方式和个人资讯;客户对产品的要求条件;成交或未成交的真正原因;
1. 有效建档要求
(1)客户资料,依序填写需具备:
日期、客户姓名、地址和可联络电话号码、客户来源、客户资料编号,等级 缺一项则为无效建档。
(2)当日来人,来电,客户介绍客户,须于当日填写客户资料表,并在两日内电
访,且须持续每5天至少复访一次并建档。
2.客户来源
若非据实填写,经查属实,该客户资料或奖金则交拥有正当权属的业务员,若奖金已发放则追回重新分配。 3.客户分级
(1)客户依照下表进行分级 A级 B级 C级 D级
(2)客户等级应视具体情况进行阶段性调整;
4. 每天或每周,现场经理及主管会定时召开工作会议,依客户资料表核对销售情
况,并采取相应的(话术)措施。
七、下订、签约
成交阶段一般有预约、认购和签约三个动作。预约和认购的订金能否退还客户,要视情况而定,一般认购的定金不退。认购单需经业务员、现场专案、现场经理签字方生效。认购单一份三联,分别给客户、现场行政、财务,并复印两份,业务员和现场经理或主管各留一份。
(一) 下订
已成交客户 热级 准客户 新客户,状况不明 —— 三日内可成交 一周内可成交 —— 1. 订单(预约单和认购单)须向行政专员领取登记,不得遗失订单表格。 2. 订单作废,一律缴回注销。
3. 无论收订地点是否为现场,收订前必须与控台(专案、行政专员)核对该客户实际情况,经确定确定尚未出售后,方可收受订金(保留金不在此限),收订后即刻报告控制台确认,还则该户无效。
4. 成交次序先后,以与控台确认时间先后认定之;
5. 收受小订后,依约定时间内补足,如超过合理期限,而有新客户成交,则该原订户
以弃权论,订金依规定退还客户,该房转售新客户;
6. 客户只能向财务缴纳各款项,由业务员陪同至财务处办理,业务员与客户不能有任何财物方面的直接接触;
7. 订单上售价须与合约售价相符,订单上订购人名义,须与合约方签约人名义相符; 8. 业绩、奖金核算一律以第一次订单上之售出人为准;
9. 经“专案经理同意”之额外条件,须明确记载订单备注栏,否则概由售出人自行负责;
10. 订单上须注明补足、签约日期、时间、否则该户资金取消;
(二) 签 约
注明事项:认购人应于认购单中约定的时间期限范围内至指定地点签约,超过时限,以认购单中约定的细目承担违约责任。 签约前:
1. 业务员须事先将合约书备妥(含填注、盖章),以求时效;
2. 签约一律在接待中心签约,除非特殊情况须报备专案经理及公司同意后,方可至他 处签约; 签约时:
3. 购房预约合同必须由本人亲自签名,不可代签(代签须作公正);
4. 合约内容不得增删,若增删时需以书面呈专案经理批准,如可为之,否则概由售出人负责,公司不予受理;
5. 对客户任何之口头承诺需专案经理及公司认可,并于合同中予以书面体现; 6. 收回定单,签约完成后,须收回先前所有的订单;
7. 证件收受核对:核对身份证及户口簿等资料是否清晰、相符; 签约后:
8. 若因故如手续不全,退件,则业务员需在三日内补正或重签,补正或重签后才可请领奖金; 八、收款
(一) 付款方式
1. 2. 3.
现金 信用卡 转帐
(二) 收款项目
签约当时客户只须缴纳首付款。以下为客户日后另须缴纳的其它费用: 交房时所需缴纳的费用:
1、契税 144m2以下1.5%(总价) 144m2以上3%(总价)
备注:契税税率为3%。从2008年11月1日至2009年10月31日,凡个人首次购买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含二手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个人不负担。对个人首次购买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144平方米普通住房(含二手住房)的,契税税率为1.5%,个人负担购房款总额0.5%的契税。
普通住宅指容积率1.0以上、面积140平方米以内、单价5500元/平方米以内住宅,不能同时满足以上条件的住宅均为非普通住宅。 5500元/㎡以上是3%(福州) 2、印花税 0.05%(总价)
3、有线电视开通费 536元/户 (初装费380元、一年收视费156元) 4、水电周转金、水电储备金 600元 5、垃圾清理费 300元 6、装修押金 300—600元 7、物业管理费 半年
8、维修基金(电梯房) 2%(总价)
九、财物管理
1、员工故意损坏公司物质财产按原价全额赔偿。
2、员工所领取、保管的公司物品若损坏、丢失,所属物品有做财产登记的按财务规定的折价赔偿,未做财产登记的按估价赔偿。 十、试用期规定
1、新业务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视情况,接收能力较强者可提早转正)第一个月为培训
期,公司提供工作餐,录用后餐费从当月工资扣除;若未被录用,餐费由公司提供。 2、试用期工资为1000—1200元,培训期后,由经理和主管视业务员表现决定。 十一、服务行为
1. 仪容:时刻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一律着公司制服,穿戴清洁整齐,大方得体,配戴
工作牌; 2. 举指:坐立行走,言行指举都要保持销售人员的良好形象,给客户以值得信赖的感觉; 3. 遵守一切的管理条例,无条件服从公司及主管的安排,密切配合主管的工作,不得有
对公司或主管不敬之行为;更不可公然顶撞,否则视情予以处罚。 4. 职员必须以无私的态度对待工作,团队精神是公司首要精神,敬业精神为团队之精神
支柱;
5. 推行礼貌问候,同事之间,上下级之间相互问好,称呼职务; 6. 职员在职期间应积极主动地配合公司做好整理整顿工作,自觉维护公司良好的企业形
象;
7. 同事之间应谦和有礼,和衷共济,相互配合,不得争吵,搬弄是非,扰乱秩序,妨碍
风纪;
8. 自觉维护公司声誉,凡个人意见涉及公司者,未经许可不得对外发表; 9. 业务员必须忠于职守,认真履行其岗位职责,平日之言行要诚实,谦虚,谨慎,勤勉; 10. 职员对客户或来访者要谦和有礼貌,须持诚恳,友善的态度,对客户委办事项应立即
周到, 敏捷处理,不得草率敷衍或任意搁置不办;
11. 应爱惜公司财物,不得随意损坏或占为己有,节约用水,用电,注意防火。 十二、职业操守
现场业务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一律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并追究其引起的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移交当地司法机关处理。
(1) 泄露公司机密;
(2) 利用职便接受任何馈赠,回扣;
(3) 滥用职权,对公司声誉或经济造成重大损失; (4) 擅用公司名义从事其他以个人私利为目的活动;在外从事与公司利益相冲突之活
动;
(5) 利用公司名义在外造谣撞骗,致使公司名义受损; (6) 盗窃公司财物;
(7) 搬弄是非、影响部门团结; (8) 自以为是,不听主管教诲; (9) 自私自利、心胸狭隘;
(10)斤斤计较,缺乏整体观念;
(11)个人英雄主义严重,不能很好协调者; (12)态度不佳,与客户争吵者; (13)自由散漫,缺乏敬业精神者;
(14)违反公司规章、纪律、守则、制度者; (15)在外违法犯纪和违反一切有关法律法规者。
(16)公司根据业务人员表现提升工资或职务,若员工因品行不良,业绩极差,或违反
多项条例者,公司予以立即解聘。
十三、离职
1. 员工离职需事先上交离职报告,交由专案批准并做好工作交接及物品移交(需填写
物品移交清单)后,方可离职。
2. 基于行业本身特点,为了保证后续工作的衔接,员工获准离职时,所未领取的所有
月份工资,于次月发放。
3、佣金:由于销售的工作特殊性后续工作较多,分为两部分领取,在全款到账后领取80%佣金,余下20%需交房后才可领取,但若销售员在交房前离职或被开除余下20%佣金不予发放,留作日后移交到办理交房手续的销售员领取。
款项未到齐的不予发放佣金,其佣金同时转移至移交销售员办理完该套手续后按比例领取。
案场人员配置
一、职责 销售部:
销售经理(1名):全权负责案场工作,协调各部门; 经理助理(1名):协助经理处理事务、文档录入、后勤协助; 销售主管(1名):负责前台、销控、安排轮值等工作;
销售人员(数名):负责接待客户完成销售任务,及后续服务工作; 综合部:
茶水员(2名):负责案场客户茶水供给工作及谈判区域桌面清理工作; 保洁员(2名):负责案场整体卫生工作;
保 安(数名):负责案场保卫,停车场指挥等工作; 二、人员招聘要求:
销售人员:1、男:身高1.75以上,大专学历,五官端正,23周岁—28周岁; 2、女:身高1.65以上,大专学历,清秀亮丽,23周岁—28周岁; 销售主管:除以上销售人员基本条件外需要3年以上工作经验至少1个楼盘销售
主管经验,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
销售经理:除以上销售人员基本条件外需要5年以上工作经验至少2个楼盘销售
经理经验,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经理助理:大专学历,熟悉电脑办公软件28周岁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