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历史:德意志君主立宪制的特点及其成因
1.特点
(1)德意志是名义上的君主立宪制,德意志皇帝掌握行政权和,拥有广泛的权力。
(2)德意志宰相由皇帝任命,宰相主持并担任联邦议会议长,但只对皇帝负责。
(3)德意志帝国议会是立法机构,但无实权,法律须经皇帝批准。
(4)立宪为虚,为实,具有浓厚的封建主义、军国主义色彩。
2.原因
(1)历史原因:德国统一是通过自上而下的王朝战争实现的;容克贵族在德意志的统一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普鲁士邦国在统一过程中处于领导地位,帝国成立后继承了普鲁士的军国主义传统。
(2)现实原因:德国资产阶级的软弱性(德国资本主义发展起步晚,发展不充分);德国新兴资产阶级需要有一个强有力的政权来帮助他们在国际市场上同他国展开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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