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大稀关键设备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 版本 页次 1 1/1 1 严格执行“四定”管理制度:定使用人员、定检修人员、定操作维护规程、定期精度检查与校正。 2 严格按说明书规定的范围使用,不允许超负荷、精机粗用、大机小用、长机短用,不得带病运行,有故障及时排除。 3 严格执行润滑规定,润滑油料必须按说明书的规定使用;如采用代用油品,必须经润滑技术员和设备动力部经理批准方可使用。 4 严格按要求保养维护设备,附件、专用工具要妥善保管,不得外借或挪作它用。 5 长期停歇的设备要定期擦拭、润滑、空运转。 6 多班制生产的必须严格执行交制;多人操作的大型、重型设备必须严格执行机台长制,由机台长统一指挥。 7 精、大、稀、关键设备的改造或改装,事先经工程技术人员论证,报公司批准后进行;改造或改装技术资料要完整齐全,改造或改装完成后及时验收、移交,资料归档。 -------------------------------------------- 附加说明: 本制度由设备动力部提出 本制度由设备动力部负责起草并负责解释